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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辦理流程
婚育證明在公民的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是對婚育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婚育的證明。下面是應屆畢業生網為大家搜集整理的2016婚育證明范本,歡迎閱讀與借鑒

【1】辦理攻略
一、申辦條件:
擬離開戶籍所在地區縣,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異地居住30日以上的18至49周歲育齡婦女。
二、申辦流程
《婚育證明》應到本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
申請辦理《婚育證明》,應當填寫申領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2、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或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照片附本);
4、有子女的已婚育齡婦女需提供孕檢證明或落實避孕節育措施證明。
當事人可以委托村(居)計劃生育干部等他人辦理《婚育證明》。受委托人按《重慶市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相關信息
重慶市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本市《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以下簡稱《婚育證明》)管理工作,根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若干規定》,以及《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管理規定》和《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市《婚育證明》使用計劃制定,統一訂購、發放和管理工作。
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婚育證明》申領、發放登記、指導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婚育證明》的辦理、查驗和日常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員會負責轄區內《婚育證明》的委托代辦、督辦工作。
第三條 18至49周歲育齡婦女擬離開戶籍所在地區縣,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異地居住30日以上的,在離開前,應到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婚育證明》。
第四條 申請辦理《婚育證明》,應當填寫申領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2、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或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照片附本);
4、有子女的已婚育齡婦女需提供孕檢證明或落實避孕節育措施證明。
第五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收到《婚育證明》辦理申請后,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書面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對于材料齊全,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辦理《婚育證明》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受理,并當場或者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在查清婚姻生育情況的基礎上,辦理《婚育證明》,已婚育齡婦女還需簽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生殖保健服務合同》。
第六條 當事人可以委托村(居)計劃生育干部等他人辦理《婚育證明》或交驗《婚育證明》。受委托人按本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持證人員到現居住地之日起30日內,應到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交驗《婚育證明》,憑證享受現居住地人口計生部門的服務。
持證人員交驗《婚育證明》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屬于懷孕婦女的,還應當出示生育服務證或者縣級以上人口計生部門批準再生育的證明材料。
第八條 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收到《婚育證明》查驗申請后,對于材料齊全的,應當場或者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查驗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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