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公司借款合同范文集錦七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借款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借款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借款人名稱:貸款人名稱: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支付 項目所需外幣資金,向乙方申請使用 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按與 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約定的條款向甲方轉貸 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政府貸款: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用途:
政府貸款:
利率: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政府貸款:
期限: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第二條開立賬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本外幣存款賬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賬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三條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條件。在具備下列全部條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國外貸款協議”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本借貸合同已生效;
3.對外簽訂的有關本“項目”的“商務合同”已經有關部門批準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和“還款計劃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有關賬戶。
第四條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單”之日起應在個營業日內按用款計劃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1.
2.
3.
4.
第六條還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借款本息及支付費用,甲方償還借款,應于約定每次償還借款本息前 個營業日將與應還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的存款賬戶中,以保證按時還款。
第七條還款幣種:甲方應以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償還借款本息和支付費用。
第八條計息方式。按照與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的約定,本合同項下貸款采取如下方式計收利息:
第九條費用支付。本合同項下下列費用由甲方用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向乙方支付:
1.承擔費:根據借款的未用金額,按年率 %支付,自“國外貸款協議”簽訂日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在每個付息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2.管理費:按借款總額的%支付。自“國外借貸協議”簽訂后 天由甲方通過乙方對外一次性支付。
3.轉貸費:乙方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由甲方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與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數支付。
5.“國外借貸協議”項下發生的其他費用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監督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二條保險。甲方應將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購置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于乙方貸給甲方全部貸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應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乙方。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應在用款期結束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3.甲方不能按還本付息計劃償付借款本息和費用,需要延長還款期限時,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個營業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4.甲方如要提前還款,應提前 個營業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提前還款協議。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貸款和應付利息和費用,應償付給乙方。
6.變更和解除合同的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或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最遲應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或協議)的研究簽訂。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接受單位、
新設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時,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同時,受讓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承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2項的約定辦理延期用款手續,或雖提出延期用款申請,乙方經審查不同意延長用款期限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給予賠償。上述違約金數額,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以萬分之計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發放的款項,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貸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第7項、第8項和第10項的情況時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的約定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有權限期和主動追收逾期貸款本息和費用。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在原利率基礎上加收%的罰息,并可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為無效,并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賠償對方所受損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報表和其他資料不真實,經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資積壓、損失浪費,乙方可按規定收取%的罰息,并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
8.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乙方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按期按額支付費用,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本、外幣存款賬戶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額。
10.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有關保險的約定,乙方可視情況采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責令甲方限期糾正;停止提供貸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用款還款計劃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借款合同 篇2
申請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_________單位擔保,并經_____________批準,向______________信托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申請借款,雙方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條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工程需要。甲方違反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借款期限定為________年____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后還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為_______‰;年息為_______%(如國家利率調整:1、利率不變;2、相應調整),按_______計收利息。貸款逾期不還,按國家規定的相應貸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條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賬戶中扣回。
第五條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報表和資料,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簽定本合同后,貸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規定的時間提用借款,都應視違約,并視違約天數、額度,每天按_______付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雙方和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財務部門:(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財務部門:(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借款合同 篇3
出借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
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出借方將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
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 篇4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借款方): 乙方(貸款方): 丙方(保證人):
甲方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特向乙方借款,并由丙方作為保證人;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1.一次性貸款 2.分期貸款
第二條 借款用途 : 。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大寫: )。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 /月。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個月,自年日起,至年月借款分期如下:
第六條 還款方式 :銀行轉賬至乙方賬戶或至乙方財務部門柜臺交付現金支票或匯票,不得將現金或票據交付乙方其他業務人員。 第七條 擔保條款
1、甲方將本公司(或個人)資產并辦理抵押登記;若到期不能歸還乙方的貸款,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等處理。
2、若甲方不能按時還款,丙方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丙方承擔還款責任后,有向甲方追償的權利,甲方有義務對丙方進行償還。
3、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4、甲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5、甲方有義務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6、由于甲方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若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加收罰息。
2、甲方若逾期未還借款,乙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加收罰息作為違約金。甲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甲方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提前追回貸款本息,并通報有關單位對甲方追究相關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甲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甲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規定償付完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報送公證單位公正。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
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
丙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公司借款合同 篇6
借款人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號:
電話: 郵政編碼:
貸款人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保證人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相應條款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借款合同 篇7
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信貸計劃是簽訂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條件。借款方必須根據國家批準和信貸計劃向貸款方申請貸款;貸款方必須在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信貸政策的條件下,由貸款方與借款方簽訂借款合同。超計劃貸款必須嚴格控制。
公司向公司借款合同
貸款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保證方(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鑒于:
1、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請求借款;
2、甲方愿意向乙方貸款;
3、保證方自愿為乙方提供保證。
以上三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借款事宜達成以下條款,由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大寫)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息為百分之二十。
第五條 借款期限為年。
第六條 借款期限和方式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日,由甲方將貸款全額匯入乙方提供的帳戶。
第七條 還款總額、期限和方式
乙方到期應向甲方償還本息共計人民幣________(大寫)元整。
其中,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償還第一期欠款本息共計人民幣________(大寫)元整; 年 月 日前償還第二期欠款本息共計人民幣________(大寫)元整; 年 月 日前償還剩余欠款本息共計人民幣________(大寫)元整。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具借據;
2、甲方有權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內向乙方主張償還本息;
3、甲方有權在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等嚴重Υ約的情況下,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
4、甲方應根據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貸款。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約定及時、足額將借款匯入自己提供的.帳戶;
2、乙方應當自收到甲方匯款之日起一日內向甲方出具借據。乙方按時提供借據的,不影響雙方借貸關系的成立;
3、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及時、足額償還欠款本息;
4、乙方應按照約定的方式使用借款。
第十條 保證條款
丙方作為乙方的借款保證人,在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丙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 約責任
1、甲方按期發放貸款的,乙方有權按照貸款數額的__按日向甲方收取約金;
2、乙方若不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約使用部分,按人民銀行的規定加收罰息。
3、在乙方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及貸款安全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4、乙方按期還款的,甲方有權按照乙方應還款數額的__按日向乙方收取約金。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于乙方足額清償借款本息后自動解除;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由三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盡事宜,由三方友好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即使被政府、政府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仲裁機關認定為法、無效、不可執行,亦不影響本合同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約責任條款的效力,該等條款仍然是對雙方有效的,雙方同意按照上述約定對對方進行有關補償或賠償;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期: 日期:
保證方(簽章):
日期:
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效力
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規定:企業借貸合同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司法解釋中所指的有關金融法規,實際就是指《貸款通則》。基于上述規定,長期以來,司法實務中對企業間借款合同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即認為企業間借款合同非法,應歸于無效。
1999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合同法》對合同無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規定的呢?《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具備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由于企業間借款合同屬于合同行為,因此認定合同是否有效,應當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予以認定。
分析上述認定合同無效的五項規定,顯然,第(一)項和第(三)項對企業間借款合同不能適用,而第(二)項和第(四)項,是否惡意串通、是否損害公共利益,在實踐中都是很難認定的,而且從整個經濟發展范考察,企業間借貸資金后,能夠進一步發展,增加社會財富,提高全民收入,因此無論是國家利益還是公共利益并有受到損害。最后也似只有第(五)項規定可以適用,但目前為止并無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規對企業間借款合同作出規定,雖然《貸款通則》有類似規定,但是《貸款通則》屬于行政規章,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四條規定:合同法實施以后,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由此,從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中并不能當然地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屬于無效合同。
相反,20xx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三)反公司章程的規定,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從該強制性規定,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公司可以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其中的他人,筆者認為在有限制解釋的前提下,一般解釋應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那根據該法律條款,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不法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其他公司或企業,應認定為合法有效。
最后,從法理層面分析,借款行為是一種合同行為,借貸關系實為合同關系。企業間借款仍應屬于私法調整的范疇,而私法自治是市場經濟國家通行的法律標準。因此,既然企業間借款屬于民事主體之間的私人行為,只要企業之間是完全自愿地相互拆借,且款項來源合法,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對國家金融市場只有利而無害,筆者認為,企業間借款合同宜認定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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