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借款合同模板匯編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借款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借款合同 篇1
一百年前的3月26日,亞洲最大鋼鐵聯合企業——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成立。
回首往事,在漢冶萍公司成立的風云歲月里,埋藏著一個民族富國強兵的夢想。然而,它歷經坎坷與磨難,最終沿著自己生產出來的鋼鐵軌道,慢慢駛向了滅亡,除了留下6000余冊檔案資料,在歷史長河中消失得無影無蹤。
懷著強國之夢
張之洞施展抱負
陽春三月,春風吹綠了江南的柳枝。在大冶鐵礦國家礦山公園里,當游人們面對氣勢恢宏、世界第一高陡邊坡“天坑”時,無不由衷發出感嘆。這里不是一個普通的“天坑”,它那一道道梯田般的印痕,如
同一個巨大的光盤,刻錄著中國近代史上鋼鐵企業最凝重的一頁。翻開這一頁頁“天書”,沿著一道道軌跡,歷史便清晰地浮現人們的眼前。
3月24日,記者走進大冶鐵礦,專訪了研究黃石礦冶文化專家馬景源老人。正巧,《長江日報》記者也從武漢趕到大冶鐵礦,對老人進行專訪。老人一生致力研究漢冶萍,并撰寫了大量有關漢冶萍的文章,有“漢冶萍史料專家”之稱。
在馬景源的講述中,一個承載著強國之夢、背負著榮耀與恥辱的漢冶萍就浮現在記者眼前。
戰爭后,清政府如同一艘搖搖欲墜的破船,千瘡百孔。在“師夷長技”的影響下,清政府內部的李鴻章、張之洞等人認識到,西方的軍事武器遠遠優于當時還以農為本的中國,但當時的中國,還沒有一家真正的鋼鐵廠,鋼鐵完全依賴歐美進口,清政府處處受制于人。時任湖廣總督的張之洞上書光緒皇帝,奏請開辦湖北鐵廠,同時開采大冶鐵礦,希望通過大辦鋼鐵,達到強國之夢。
當時,因選址問題發生爭議。李鴻章主張將廠址建在產煤的地方,盛宣懷主張建在石灰窯。最后,按張之洞的意見建在了漢陽。隨即,張之洞派15批30多人次對大冶鐵礦進行復勘,確定礦石含鐵64%,僅露采儲量達2700萬噸,百年不能采盡。之后,對大冶鐵礦進行施工開采,并建成了當時中南地區第一條鐵路:從大冶鐵礦到石灰窯江岸35公里的運礦鐵路以及運和碼頭,中心站建在下陸,作為補給之用。
三年之后,即1883年,寄予厚望的漢陽鐵廠正式煉鐵投產。然而,剛一投產就出現燃料問題。張之洞又多次派人前往石灰窯、黃石港及江夏金口等地選擇建廠地址,并沿江找到幾處煤礦。由于生產的焦炭不適合煉鐵,只得跨越重洋,從英國、比利時等海外遠購。因路途遙遠,價格昂貴,投產兩年后鐵
廠虧損560萬兩白銀。
盛宣懷無奈“出山”
收拾一堆“爛攤子”
盛宣懷是在什么樣的情況下“出山”的?馬景源老人介紹,連連虧損的漢陽鐵廠,成了張之洞的一塊心病。他的`強國之夢難道成了泡影?他問自己。當時,正是中日甲午戰爭,中國戰敗。清政府要負擔2億兩白銀的戰爭賠償費用。在這種情況下,張之洞擬給外國人來承辦,但遭到清廷一些強硬派的反對。有人罵他是賣國賊。這時,張之洞想到了一個人,他就是盛宣懷。
在甲午海戰中,盛宣懷負責糧草,因被指控貪污軍糧公款,他從海關道員的位置上被貶下來,到京城做了一個閑官。張之洞便保舉盛宣懷招商承辦漢陽鐵廠。當時,盛宣懷并未動心,他知道,這是一個“爛攤子”,收拾起來并非一件易事。經過張之洞多次舉薦,盛宣懷
無奈,就提出一個要求,讓張之洞舉薦他做當時中國鐵路總公司總經理,如果如愿,他才“出山”。張之洞做到了。從此,盛宣懷走上了一條與中國近代工業息息相關的艱難創業之路,他也成為發展黃石近代工業、使黃石成為長江中游工業重鎮的開拓者。
1896年,由于已牢牢掌控大清帝國輪船、電報、礦務和紡織四大洋務企業部門的盛宣懷的“粉墨登場”,中國漢陽鐵廠由官辦改為官督商辦。為了保證鐵廠產品銷路,清廷還要求全國所需鋼鐵料由漢陽鐵廠供貨,還批準漢陽鐵廠的產品減免厘稅5年。
盛宣懷到任后,將上海輪船招待總辦鄭觀應請來做三件事:一是覓焦炭,二是選人才,三是整頓鐵廠。按照盛宣懷的三點,鄭觀應首先沿江尋覓焦炭,在湖北、江西、湖南、四川長江一帶找煤,終于在萍鄉發現了優質煤礦。在人才上,他選用了不少外國專業人才,并在漢陽鐵廠創辦培訓班,培養技術人才,同時著手對鐵廠的規章制度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把衙門制度改為企業管理制度,改變了官辦衙門作風,還派駐軍把守等一系列舉措。
借款日元引進平爐
皇帝批準成立漢冶萍
經過兩年在安徽、湖南等地考察,1898年,張之洞、盛宣懷合奏,決定在萍鄉采煤煉焦,成立萍鄉煤礦總局。這樣一來,解決了燃料問題。但是,質量又出問題了,生產出來的產品脆裂。無奈,盛宣懷派精通外語的李維格帶著大冶鐵礦石、萍鄉的煤、焦炭、生產的鋼鐵到英國,請鋼鐵化學專家化驗。結果出來了,問題出在爐子上。
李維格回到國內,提出換爐子,建議從英國購進,但資金上又遇到困難。
盛宣懷心里不是滋味,從他接手鐵廠后,就一直沒有消停過。這時,
日本得知消息,愿低息貸300萬日元給盛,條件是將鐵廠所有礦山作抵押,用大冶鐵礦的礦石償還,分30年還清。在政府、民間資金無法籌措的情況下,盛宣懷于1904年,與日方簽訂了《大冶預借礦價合同》。借款300萬日元,引進了30噸7座平爐,從年生產能力3萬噸提高了30萬噸,開始出現短暫小盈利,這對多災多難的鐵廠而言,已經不容易了。
然后,到了1907年,由于中國的關稅控制在外國人手中,外國產品大量涌入中國,鐵廠又開始出現虧損。這時,清政府頒布了鼓勵民營企業發展的幾個條例。在這種情況下,盛宣懷為了解決資金不足, 于1908年上奏清廷,申請將大冶鐵礦、漢陽鐵廠、萍鄉煤礦三家合并。3月26日,經光緒皇帝批準,成立了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由官督商辦改為完全商辦公司,計劃在民間招股20xx萬,每股50元。盛任總理,起草了漢冶萍公司章程,一年一次召開股東大會,總部設在上海。
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出借款人):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 ‰,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 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年 月 日
借 據
今借到馬相明人民幣肆萬元整,¥:,月息率為千分之 ,借款期限 自年7日至年 月 日。 借款人身份證號: 借 款 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借款日期:
借款合同 篇3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愿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于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_____ 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于_____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不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合同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4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以“質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幣別)_________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對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借款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的,應當: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條 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兌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 甲方以債權、存款單或其他有價證券出質的,其兌現日期先于還款日期的,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一)到期兌現用于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于質押;
(三)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權、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條 質押登記
(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二)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質權的實現和消滅
(一)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質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質物或將質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應采取拍賣的方法處分質物。
(二)處分質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質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出質人應支付或償付給質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三)質權因以下原因而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質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質權人應將其保存的質物及權利證書交還出質人。
第十二條 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拒絕或拖延交付質物,致使質押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出質人應對質權人承擔質押擔保范圍的賠償責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質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因出質人的原因導致質押無效;
2.出質人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物。
(三)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或締約過失的情況下,出質人負有締約過失或違約責任,質權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出質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質人賠償質權人因出質人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質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僅需通知,將出質人在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戶內的資金或對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債權與質押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登記、公證費及質物的保險、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四條 權利放棄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法律適用和管轄
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借款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后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出質人本合同第五條質物清單所列質物交付于質權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質人執_________份,質權人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質人(簽章):_________ 質權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第一條、借款基本信息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元,借款用途為_______。甲方同意將前述款項借給乙方。實際放款日為_______。借款的利息為_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還款分期月數:________,還款日:________,還款起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各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日將足額的借款本金支付給乙方。
2、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項所帶來的利息收益。
3、無須通知乙方,甲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本協議下其對乙方債權的轉讓。在甲方的債權轉讓后,乙方需對債權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下其對甲方的還款義務,不得以未接到債權轉讓通知為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4、如乙方還款不足約定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的,甲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項比例收取還款。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期足額向甲方償還本金和利息。
2、乙方承諾所借款項不用于任何違法用途。
3、乙方應確保其提供的信息和資料的.真實性,不得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
4、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任何其他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合同各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義務,非經各方協商一致或依照本協議約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協議。
2、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違約使得其他各方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調查、訴訟費、律師費等,應由違約方承擔。如違約方為乙方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未償還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
3、乙方的每期還款均應按照如下順序清償:
(1)根據本協議產生的其他全部費用;
(2)罰息;
(3)逾期管理費;
(4)拖欠的利息;
(5)拖欠的本金;
(6)正常的利息;
(7)正常的本金;
4、乙方應嚴格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逾期還款,則應按照下述條款向甲方支付逾期罰息,自逾期開始之后,逾期本金的正常利息停止計算。
罰息總額=逾期本息總額×對應罰息利率×逾期天數;
逾期天數1—30天的,罰息利率為0.05%,31天及以上的,罰息利率為0.1%
5、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還款超過30天,或乙方在逾期后出現逃避、拒絕溝通或拒絕承認欠款事實等惡意行為,本協議項下的全部借款本息及借款管理費提前到期,乙方應立即清償本協議下尚未償付的全部本金、利息、罰息、借款管理費及根據本協議產生的其他全部費用。
6、在乙方還清全部本金、利息、借款管理費、罰息、逾期管理費之前,罰息及逾期管理費的計算不停止。
7、本借款協議中的所有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借款均是相互獨立的,一旦乙方逾期未歸還借款本息,任何一個甲方有權單獨向乙方追索或者提起訴訟。
第四條、提前還款
1、乙方可在借款期間任何時候提前償還剩余借款。
2、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剩余借款的,應向甲方支付當期應還本息,剩余本金及提前還款補償(補償金額為剩余本金的1%)。
3、乙方提前償還部分借款,仍應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利息。
第五條、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終止、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由丙方所在地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附則
1、本協議自文本最終生成之日生效。
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一條或多條違反適用的法律法規,則該條將被視為無效,但該無效條款并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甲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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