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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借款合同

            時間:2025-12-08 11:32:52 借款合同

            【必備】抵押借款合同匯總8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必備】抵押借款合同匯總8篇

            抵押借款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抵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結息,欠息按____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 額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在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所登記的抵押物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限一致。如登記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登記機關的規定。在抵押擔保期間,抵押物登記期限屆滿的,由抵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有關費用。

              5.經借、貸雙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在三十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復抵押或用于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保證其抵押行為的真實、合法及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同時,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完畢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借款展期應同時取得抵押人的同意并重新辦理抵押物登記和保險,期限與展期期限一致。

              7.對貸款人認為需要并能夠辦理財產保險的抵押物,在抵押擔保合同簽訂前,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保險金額應與抵押物的價值相等,并保證按時繳納保險費。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為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保險理賠款應用于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0.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的賠償金。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了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人民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有關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賬戶和相應的專用賬戶。經開戶行審查同意,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使用的具體用途及用款計劃,并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時,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通知貸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應積極籌措還貸資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歸還的,須經抵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書面申請展期歸還。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可辦理展期手續。經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并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貸款實行跟蹤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3.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4.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作為第一受益人,有權提前處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5.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信貸管理有關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信貸管理規定,保全信貸資產,追收貸款。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 簽 章 (或授權代理人)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人 貸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 簽 章 (或授權代理人)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 (1) (2) (3) 抵押人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章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賬 號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借款人):xxx(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xxx(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xxx元,于x年x月x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x年x月x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x(簽字、蓋章)

              乙方:xxx(簽字、蓋章)

              日期:x年x月x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3

              銀行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銀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還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特別約定如下:

              (一)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系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并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于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后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價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后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

            抵押借款合同 篇4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 ___ 個月,自 ___年 月 日起到 ___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 即(小寫)%。

              第四條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______日,借款到期后利隨本清。 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出借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借款方連續三個月未能足額支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六條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三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4.如借款方抵押物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有權要求擔保方負責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七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產(所有權證號:,建筑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否則承擔一切法律和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一條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借款方和擔保方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出借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借款方和擔保方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3.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說明。

              借款合同履行期滿后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其他權留存一份。

              出借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5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住址:

              住址:

              甲乙雙方以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現有車輛自愿抵押給甲方,車輛品牌 型號 車輛架號 發動機號 抵押車輛估價人民幣 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所借資金用于經營需要,借款用期月日止。所借資金的利息為上打息。當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還借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時,乙方可以向甲方協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簽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將無條件還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和行使抵押權。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出售抵押車輛,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售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時,

              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四、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車輛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五、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乙方應將隨車手續,原始單證,票據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抵押期間甲方不能使用該車輛,如果有人為損壞,經雙方協商賠償或維修,在抵押期間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六、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務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綜合費用后,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6

              經(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至,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

              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

              金額(大寫):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 %。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 %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以 ,價值 元,作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為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貸款方公證單位

              借款單位(章) 貸款單位(章)公證機關(章)

              負責人(章) 審批組長(章)公證員(章)

              經辦人(章) 信貸員(章)

              注:“借款方”與“貸款”之間的空檔填寫貸款種類。

            抵押借款合同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 銀行及賬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民間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債務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

              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

              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報相關部門 份。

              第二十一條 其他事項: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8

              (為抵押方,以下簡稱借款人)向 (為受押方,以下簡稱放款人)借入外匯人民幣經雙 方協商,借款人同意將其抵押給放款人,雙方確認財產抵押的條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將全部(或部分)抵押給放款人。 在貸款期間(指貸款本息未全部清償前,下同)抵押品歸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營業下,運用抵押品進行經營管理,無權對抵押品進行出售和轉讓。借 款人在運用抵押品的過程中,應注意維修和愛護使用,避免不應有的損失。

              二、借款人在貸款期間,抵押財產必須全部向中國人民公司投保財產險,抵押品的保險單的受益人應轉讓給放款人(保險單應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本息清償前,對抵押品按期續保,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一旦發生險災,保 險賠款應先歸還放款人的`貸款本息(包括逾期)。

              三、放款人對借款人來說是第一人,未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將抵押品再抵押給第三者,或將抵押品轉讓、變買處理,也不得將放款人的應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給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及逾期罰息,或因違反貸款協議及財產抵押契約的各項規定,給放款人造成經濟損失,放款人有權不必征詢借款人的意見,可以自行處理抵押品,包括將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將抵押品變賣處理,抵押品 價值原則上按原值的%作價,但為照顧到借款人的利益,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變買抵押品,處理抵押品的收入,優先歸還貸款的本息及逾期罰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處理。

              五、本契約的各項抵押條件是連續的,在貸款未清償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間如借款人地址、名稱、機構等發生變化,本契約應繼續執行。

              六、在執行本契約的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執,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的規定,雙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契約由雙方法定代表報經借款人所在地公證機構公證(公證費由借款人負責)后生效,成為對雙方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從放款人收回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之日起,本財產抵押契約即告失效,原移交給放款人的財產保險單應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約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證機關各執一份。

              借款單位放款單位

              代表法人代表

              公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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