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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借款合同

            時間:2025-10-16 17:39:42 借款合同

            信用借款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信用借款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信用借款合同集合【15篇】

            信用借款合同1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

              信用證:由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_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信用證。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

              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

              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7.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為止。

              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城卡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

              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幣別) 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貸款的適用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于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后由甲方用于消費。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后,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并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采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 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于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準后,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3.7 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中國銀行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申請表》、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購物發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分行印制

            信用借款合同3

              編號: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戶)

              住址

              借款用途

              利率

              月息%

              借款金額(大寫)

              借款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到期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還款計劃

              還款情況登記

              還本金額

              還息金額

              結欠本金

              經辦員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1、上列借款,保證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經貸款方批準,不得挪作他用。如轉移貸款用途,貸方有權進行罰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證按期歸還;如按期歸還確有困難,要在到期三天前向貸款方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如不經批準延期或不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從逾期之日起,由貸方按規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一個月后仍不歸還,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程序處理。

              借款方

              借款單位(人)印章

              借款方經手人印章

              貸款方

              貸款單位印章

              審批人印章

              信貸員印章

            信用借款合同4

              甲方:借款學生

              甲方: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為借款學生的直系親屬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乙方:國家開發銀行

              丙方:受托機構 (丙方為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正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國家助學貸款相關政策,經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共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特別約定條款,具體內容由本合同簽訂各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約定書就;第二部分為通用條款,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共同構成本合同完整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特別約定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及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_元(大寫 元整);

              借款期限:本合同從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指乙方貸款資金發放至省(或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乙方開立的專戶之日,下同)起,至年 8月31日止。本合同不展期。

              第二條 賬戶開立 甲方(借款學生)在乙方指定的代理結算行開立個人賬戶(以下簡稱“指定賬戶”),用于乙方貸款發放和回收,戶名:;帳號: 。

              第三條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

              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年至 年每年12月21日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 元;年(貸款最后一年) 8月31日償還貸款本金 元。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限于甲方(借款學生)在其就讀高校就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費。

              第二條 賬戶用途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甲方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戶中進行劃轉和扣收,甲方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條 貸款發放與劃付

              (一)本合同所附回執單(附件1)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由甲方及其所在高校據實填寫。

              甲方是新生的,應按高校《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報到日期(下稱“規定報到日”)及時到錄取高校報到,并于到校后20日內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丙方送達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規定報到日之后30日內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甲方是在校生的,應在新學年報到后20日內向丙方寄出經借款學生本人簽字和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單。如丙方在9月30日之前未收到合同回執單,則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丙方在收到合同回執單后,審查、匯總后報乙方,乙方審批后發放貸款。貸款資金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進行兩次劃付: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劃至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

              2.以合同回執單所載甲方(借款學生)欠繳學費和欠繳住宿費合計金額(以下簡稱“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為判斷依據,將相應貸款資金劃付至甲方就讀學校賬戶。具體為: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大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等同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的貸款,剩余貸款甲方(借款學生)可以用于支付生活費;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小于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則劃付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不足費用由甲方自付。

              (三)貸款劃付至甲方(借款學生)賬戶和甲方就讀學校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辦理上述劃付事項,甲方對此無異議。

              第四條 還款方式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甲方應自正常學制年限畢業2年后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每年還款一次,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第五條 借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以下簡稱“借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后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如遇利率調整,乙方將執行調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一條約定的利率計收罰息,直至逾期借款歸還之日為止。

              (二)借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乙方貸款資金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貸款最后一年結息日為最后一年8月30日)。甲方在校學習期間(指正常學制年限內)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甲方(借款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起的貸款利息由甲方自行承擔。

              當甲方(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的利息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休學,當其復學后,恢復財政貼息起始日為復學當月的1日。實行學分制后,財政部門按甲方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后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提前還款的,止息日為提前還款日。 第六條 貸款償還

              (一)貸款利息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8月31日),最后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自畢業當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二)貸款本金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8月31日)。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項下還款計劃,每年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指定賬戶,乙方通過代理結算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三)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1 / 2

              甲方應提前30天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提前還款后剩余的貸款金額,仍按照等額本金方式償還。

              (四)甲方(借款學生)本科(或專科)畢業后但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清償前考取并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的,應在獲得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錄取通知書后15日內將該情況通知乙方和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親自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手續,并按照變更后的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如甲方(借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前述通知義務,則自其辦理完畢本科(或專科)畢業手續后的次月1日起,不再享受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財政貼息,甲方(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還款計劃及相應約定還本付息。

              第七條 合同變更

              (一)當甲方(借款學生)指定賬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縣(市、區)資助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由縣(市、區)資助中心報乙方核準。因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全部責任由借款學生承擔。

              (二)當甲方(借款學生)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需調整還款計劃時,應在畢業前30日通過丙方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可將寬限期順延,原貸款期限不變。

              (三)甲方(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丙方。經乙方同意后,丙方有權代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 甲方陳述和保證

              (一)向丙方、乙方提供的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接受丙方及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

              (三)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保證在還本付息日5日前在本合同第一部分項下第二條指定的賬戶中存有不低于當期應還本息額的資金;

              (四)在甲方(借款學生)畢業時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將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如畢業時未確定工作單位,應在工作單位確定后20個工作日內將工作單位、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書面通知丙方;

              (五)當發生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保證在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丙方:

              1. 甲方家庭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或甲方(借款學生)死亡的;

              2.甲方出現失業、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可能會對甲方的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

              3.甲方(借款學生)出現休學、轉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

              4.甲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甲方(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

              6.甲方被勞動教養、被強制隔離戒毒或受刑事處罰; 7.發生其他影響甲方償還貸款的情況。

              (六)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配合乙方及丙方對甲方的個人(包括家庭)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

              (七)同意乙方、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甲方個人信息以及甲方貸款違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將上述信息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甲方對此無異議;

              (八)甲方保證在同一學年內不同時或重復申請高校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條 乙方陳述與保證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丙方職責

              (一)接受乙方委托受理甲方貸款申請,對甲方的借款資格及其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負責按乙方要求組織簽訂本合同、對甲方本人親自簽訂本合同的真實性進行實質性審查;

              (二)負責對甲方(借款學生)回執單到達時間進行確認,對合同回執單進行審查,將合同回執單匯總后上報乙方;

              (三)協助乙方完成對甲方的貸款發放;協助代理結算行將丙方或省級學生資助中心在乙方過渡賬戶中資金及時劃轉到甲方指定賬戶和甲方(借款學生)就讀高校賬戶;

              (四)接受乙方委托負責回收(催收)貸款本息等貸后管理工作;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臺帳;

              (五)及時通過甲方共同借款人或就讀高校對甲方在校期間可能發生的休學、轉學、退學、出國、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情況進行監管;如出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同時代表乙方采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甲方畢業后,跟蹤并更新甲方就業情況及其家庭的有效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共同借款人戶籍地、居住地遷出本縣(市、區)的,督促其清償借款;

              (六)按乙方要求及時、準確錄入有關數據,協助乙方維護國家開發銀行基層

              金融業務管理系統。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借款利率的130%。

              2.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時:

              (1)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陳述發生重大失實,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的;

              (2)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1-7項情形而未及時、如實告知乙方的;

              (3)發生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八條第五款3-7項情形;

              (4)甲方隱瞞還款能力或有還款能力而拒絕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并將違約情況告知甲方(借款學生)所在單位(包括境內外就讀院校、工作單位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關部門。

              3.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超過一年且不與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布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生源地(縣、區)及違約行為等信息,并提供給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4.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當乙方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二部分項下第十條所述職責,給甲方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糾紛的解決及司法管轄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爭議應通過各方協商解決。如果無法進行協商或自協商開始后60天內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乙方經辦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義務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經乙方書面同意,有關各方應就轉讓事宜辦理相關手續后,轉讓事宜方能生效。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與其他

              (一)本合同同時滿足如下條件后生效:

              1.各方簽字蓋章;

              2.丙方收到本合同所附合同回執單并審查通過;

              3.本合同經乙方審批通過。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學生、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特別提示

              (一)甲方(含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為真實意思表示。乙方已提請甲方、丙方仔細閱讀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和內容,并特別注意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乙方已應甲方、丙方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甲方、丙方已對本合同有全面、準確的理解。

              (二)本合同所附回執單是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發放的重要憑證。出于審慎原則,乙方已提示甲方在條件允許下采取掛號信或中國郵政特快專遞郵寄合同回執單。

              (以下無正文)

              簽字頁 本合同簽字各方特此聲明并確認其已完整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內容,其在本合同上簽字、捺印或蓋章為其接受本合同項下權利和義務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 方:乙方(合同專用章): 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借款學生: 共同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捺印) (簽字、捺印)

              日期: 日期:日期: 日期:

            信用借款合同5

              貸款人(甲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與保證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了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內向貸款

              第四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 %計收利息。

              第五條、保證人責任

              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

              第七條、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合同簽訂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6

              貸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 信用證:由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的_______信用證。

              1.2 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大寫)_________,(幣種)_______。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4.2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 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 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7.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為止。

              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公章) 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簽字) 授權人: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7

              農信助學借字()第號

              借款人(甲方):(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

              貸款人(乙方):(經辦農村信用社)

              擔保人(丙方):

              為維護各方利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金額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整,人民幣(小寫) 元整。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用于學生在校期間,為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主要包括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條貸款期限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如有變動,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與還款計劃見下表:

              第四條貸款利率與利息

              一、本合同項下貸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年利率為%。在貸款存續期間,如遇國家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自下年度1月1日起,按照調整后的同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執行。

              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全部由同級財政負擔,如果財政貼息資金不能及時、足額到位,則貸款利息由甲方支付。學生畢業后的下月1日起,貸款利息及罰息由甲方全額支付,學生對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償還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五條貸款的發放與款項劃付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款項自乙方在本借款合同上簽字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發放,并將款項向甲方指定的賬戶劃付。甲方指定的賬戶戶名:,賬號:,開戶行:。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款項由乙方負責按學年分次發放。新學年學生再次用款時,由甲方持本人身份證和個人印章直接到乙方處填寫借款憑證,辦理貸款手續,并簽署《遼寧省農村信用社國家助學貸款劃款委托授權書》后,由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劃款。但是,甲方不得提前申請使用下一學年的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高校在收到乙方匯劃的款項后,按借款用途分別設立學費和住宿費分戶賬冊,由高校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安排使用。

              第六條貸款償還

              一、甲方積極履行貸款本息的還款義務。當甲方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及時歸還貸款本息時,乙方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二、乙方應允許甲方有條件時提前還貸,并按實際使用的期間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三、學生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

              四、學生畢業后,由甲方全額償還貸款利息,還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種方式。當學生畢業后繼續攻讀學位時,要及時向乙方提供連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乙方應為其辦理展期手續,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

              五、乙方應允許甲方根據學生的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后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

              第七條合同變更

              除以下情況外,本合同規定的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

              一、甲方自愿終止合同:學生在校期間,乙方允許甲方自愿提出終止貸款發放;有終止貸款發放意向時,甲方應通過高校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

              二、學生轉學:學生轉學時,必須由乙方與待轉入學校的相應經辦農村信用社辦理貸款的債務劃轉手續后,或者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后,高校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

              三、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情況,高校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

              第八條甲方承諾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

              二、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個人還款賬戶,保證在每次還款日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款額,由乙方直接從賬戶中扣收;如甲方賬戶存款額不足扣收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銀行開立的其他賬戶中劃收;

              三、甲方如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應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包括對外所欠款項、新發生大額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

              四、如實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關情況。

              第九條乙方承諾

              一、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二、對甲方和學生的職業性質或變化情況、經濟收入、開支等情況給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還款,乙方為催收貸款而必須依本合同約定予以公布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丙方承諾

              一、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承擔抵(質)押擔保或保證擔保;保證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二、擔保范圍:包括甲方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三、擔保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履行債務屆滿之日起 年。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的,乙方作為逾期貸款處理,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的利息,并依法采取其他的經濟制裁措施;

              (二)違反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義務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三)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后,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乙方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乙方和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有權在新聞媒體和網站上公布甲方及其學生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四)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按逾期貸款計息的有關規定計收罰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糾紛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60天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訴訟裁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除另有裁決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在裁決期間,除正在進行裁決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擔保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業務經辦人: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信用借款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城卡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

              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W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幣別)_______萬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W第二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W第三條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W第四條貸款的適用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于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W第五條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W第六條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后由甲方用于消費。

              W第七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后,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并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采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W第八條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W第九條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于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準后,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W第十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W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W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3.7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W第十三條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W第十四條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W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W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W第十七條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W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中國銀行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申請表》、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購物發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W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分行印制

            信用借款合同9

              合同號:______最抵借字第________號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最高貸款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在上述借款期間內,借款人應在最高貸款限額內逐筆向貸款人提出申請,貸款人有權根據國家信貸政策和貸款人實際情況對各筆貸款進行逐筆審批并決定是否發放。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發放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貸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所有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約定如下:

              1、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2、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貸款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系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并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于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后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3、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的,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4、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本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6、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7、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貴任。

              第六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后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加收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接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還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11)未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條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第一條中最高貸款限額指最高貸款本金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最高貸款限額的部分仍在抵押擔保的范圍。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及其他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鑒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

              4、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貸款人(抵押權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抵押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本合同附件:1、抵押物品清單;2、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10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乙方因信用卡還款,急需一筆資金周轉。(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續費,按次收取,借款額的1.5%)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本次借款手續費為:

              乙方必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還清甲方。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三、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四、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續費,按次收取,借款額的1.5%,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按天加收利率0.5%。

              五、權利義務

              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電話:

              乙方簽字:電話: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11

              農信借用字[ ]第號

              貸款人:

              借款人: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大寫):

              (四)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還款方式:

              第二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行及賬戶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及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六)法定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注冊資本發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

              (七)因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產權轉讓、對外投資等體制變更時,必須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第三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二)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第四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歸還貸款,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天內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簽訂展期協議后,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一)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x利息;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歸還借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加收50%;

              (三)借款人違反本合同規定,不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四)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三)至(七)項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二、貸款人違約

              (一)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違約金;

              (二)貸款人違反第三條(三)項,借款人有權予以拒絕;違反第三條(二)項的,借款人有權向中國人民銀行投訴。

              第六條 貸款人按本合同規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貸款本金以及利息,可直接從借款人存款帳戶中扣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七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簽約地點

            信用借款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____元整,____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_______ 個月,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利率為____%。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__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九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產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經評估公司評估,并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____元整,:____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

              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 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____%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____份,合同雙方各____份,留____份。

              出借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13

              (農戶/農村個體工商戶)

              編號: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借款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貸款人及專業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聯保小組成員:1。______ 2。______ 3。______ 4。______ 5。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聯保小組成員(即借款人、保證人)、貸款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各借款人為(市、縣)鄉(鎮、農場)村(連隊)村民(農工或個體工商戶)共人,已了解并自愿遵守農村信用社聯保貸款的所有規定,在自愿的基礎上結成貸款聯保小組,而且均為借款人、互為保證人,對聯保小組各成員在下列約定的期限和額度內,從貸款人處發生的貸款業務實際形成的債務共同互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聯保小組成員

              借款用途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金額

              (大寫)

              放款/還款

              賬號/卡號

              第二條借款人的借款種類、金額、期限、用途、利率和還款方式以每個借款人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貸款人發放的貸款無需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第三條放款

              3。1放款的先決條件為聯保小組成員未發生違反本合同項下所述相關應盡義務或違約責任內容的情形。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

              3。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的貸款額度內,在貸款發放時劃入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

              第四條還款

              4。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A。利隨本清還款方式,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結清借款利息。

              B。按(月/季/年)結息,到期還本方式。結息日為每(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C。其他還款方式:

              4。2借款人可以到貸款人處柜面還款,也可以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從本合同約定借款人還款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該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4。3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本合同約定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償還的借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扣收;借款人有未償還的借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扣收。

              4。4若借款人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注銷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處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4。5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補償金及相關費用。貸款人扣收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從約定還款賬戶中扣劃本合同項下已經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除外)。扣款通知發出后3日即視為送達,借款人、聯保成員對扣收有異議的,應當在扣款通知送達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貸款人提出。

              4。6貸款人扣收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承擔。

              第五條作為借款人的聯保小組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A。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貸款。

              B。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C。按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不得將貸款交其他聯保小組成員使用。

              D。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相關報表及所有開戶社(行)、賬號及其他資料。

              E。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經營活動的檢查監督。

              F。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G。借款人保證不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H。借款人同意,借款人所應支付的一切款項(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可由貸款人(或商請其他行、社)在借款人的任何賬戶內扣收。

              I。聯保小組成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貸款轉讓、轉借給他人或集中使用貸款人貸給聯保小組其他成員的貸款。

              J。如果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應辦理小額信貸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不應短于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得低于貸款金額,并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第六條作為保證人的聯保小組成員的權利義務(保證條款):

              A。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任一聯保小組成員向貸款人借款均由聯保小組的所有其他成員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即聯保小組成員相互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相互聯保。

              B。保證期間為每一筆借款到期日(含展期到期日)后二年。

              C。保證范圍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所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貸款人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及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D。不管借款用于任何用途,都不影響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E。因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借款憑證約定,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F。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所有保證條款仍然有效,保證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G。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當借款人發生貸款挪用或其他影響貸款償還的情況時,及時報告貸款人。

              H。保證人同意,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所應支付的一切款項(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可由貸款人(或商請其他行、社)在保證人的任何賬戶內扣收。

              第七條貸款人的權力和義務

              A。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按第一條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B。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報表、文件、資料等信息。

              第八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歸還貸款的,須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借款人違約

              A。不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逾期貸款罰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計算);若貸款展期后逾期的,從逾期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的利率計收利息。

              B。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從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計算);若貸款展期后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從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展期后的利率加收%的'利率計收利息。

              C。不按期償還貸款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D。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2保證人違約

              保證人不履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0。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身份、性別、職業和居住地址等個人基本信息、在個人貸款、各類信用卡和對外擔保等信用活動中形成的交易記錄等個人信貸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關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的相關信息和信用報告,借款人、保證人同意對貸款人作上述授權。

              10。2借款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0。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通知方式

              除信函方式外,借款人、保證人同意接受電話、短信作為通知、催收方式,并對貸款申請時所預留

              電話的真實性負責,預留聯系電話的接聽人視為借款人、保證人本人;借款人、保證人聯系電話號碼變更后,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如因住址、聯系電話變更未及時通知貸款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保證人承擔。

              第十二條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并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也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十三條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當事人各持一份,經各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已提請聯保小組成員(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聯保小組成員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聯保小組成員確認對本合同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貸款人:(公章或信貸業務合同專用章)

              聯保小組成員(簽字、手印):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信用借款合同14

              編號:______年[________] 字______號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 貸款用于乙方購買坐落于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_____號和__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后,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_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一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 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三章 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 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歸還,每期金額 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于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罰息。

              第十二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并在還款日__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并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良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甲方:乙方:日期:

            信用借款合同15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一、甲乙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書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本合同書時,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無須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該筆貨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2、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4、貸款人為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催討差旅費、訴訟代理費和其他合理費用等)由借款人承擔。

              第六條貸款人承諾:

              1、按約定期限和金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3、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第七條貸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

              ),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另加收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有權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按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經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和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九條

              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條借款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1、借款借據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發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3、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貨款人

              貸款人: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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