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通用]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借款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合同[通用]](/pic/00/l/bde8bfeebacfcdac9_5f06f68abf5a5.jpg)
借款合同1
出借人:
借款人:
經出借人 與借款人 友好協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金額:(現金)人民幣 元整。
2、借款期限:自 日起到 日止。
3、借款利率:年利率 %。
4、還款方式: 日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即合計還款人民幣 元整( )。還款時需有出借方家庭成員兩人同時到場與借款人共同辦理清算手續。
若到期日( 日)出借人同意繼續借款給借款人,在出借方家庭成員兩人同時到場的`情況下與借款人共同辦理支取 日起到 日止的借款利息,即人民幣 元整。本金 元整繼續借予借款人,并由雙方共同簽訂新的借款合同。
5、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出借人各持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出借人: (簽章) 借款人: (簽章)
擔保人:
二零 年 月零 日 二零 年 月零 日
借款合同2
借字(_____)年第_____號
借款人(全稱):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債權人(全稱):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經借款人、債權人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債權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借款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4、借款與還款期限:
借款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還款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需借款人提供債權人認可的抵押、質押、保證擔保,由借款人實現辦理抵押、質押、保證擔保的費用和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并確保抵押、質押、保證擔保真實持續有效。
第三條債權人、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債權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生產、經營、財務等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等情況,并按時提供借款;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取得和使用借款,并保證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擠占、挪用借款,按期償還借款。
第四條借款擔保
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通過訴訟解決的,由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的從合同是_____字_____號。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債權人與擔保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同時生效。
借款人簽字:
債權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3
民間合法借款合同一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還款方式:
現金/__________支付。
六、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
(借款合同中也可沒有保證人)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復印件)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民間合法借款合同二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出借方將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xx%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
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xx、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肆佰萬元整(400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資金周轉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
六、還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清。
七、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還款,如乙方不按期償還借款,甲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
八、保證責任:
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償付利息及本金,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擔保范圍為:主合同債務人應承擔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和罰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等)。
九、爭議解決方式: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
3、合同自借款到達借款方指定的賬戶之日起生效,賬戶名:開戶行:常寧珠江村鎮銀行。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該合同自動失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簽訂地:湖南省衡陽市常寧市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貸款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合同5
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出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自愿訂立,共同遵守。以下為具體條款:
一、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人民幣(大寫) ,于 前交付借款人。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方式及還款日期:
五、違約責任: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借款人和出借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借據
今借到(姓名)人民幣(大寫) 元整,歸還日期為年 月日,月息按計算。
借款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6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出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借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甲方,付款方式為現金轉賬交付(現金交付則劃掉轉賬交付,反之轉賬交付則劃掉現金交付)。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用途:
六、擔保方式:
七、違約責任:逾期還款的',逾期____日按未還部分總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本息。借款人未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提前收回借款。
八、合同履行地:____市____區(按就近和方便的原則確定合同履行地即確定日后訴訟的管轄法院。)
九、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附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擔保財產權利證明。
甲方(簽捺):_________乙方(簽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借款合同7
借 款 人(全稱):____________
貸 款 人(全稱):____________
擔 保 人(全稱):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人民幣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按以下1.4.1方式確定:____________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
1.5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____________
2.1擔保人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2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
2.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有效。
2.4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劃款方式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以現金方式交付于借款人。
第四條 還款
4.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______方式還本付息:____________
4.1.1按 (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的 _______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4.1.2實施利隨本清,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4.2 貸款人與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的,須在下一個還款日到來之前五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后制定新的還款計劃。
第五條 提前還款
5.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 (大寫)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6.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6.5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
7.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均由借款人進行支付。
7.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
7.5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7.6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擔 保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
擔保的共性條款
8.1適用于本合同項下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1.1擔保范圍包括:____________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8.1.2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8.1.3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以上擔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擔保),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貸款人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8.1.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1.5擔保人、擔保物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的,擔保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1.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與擔保人協議以擔保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擔保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保證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____________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
(2)擔保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擔保期間,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8.2適用于本合同項下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2.1擔保人同意以 提供擔保。上述擔保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 ,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擔保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擔保物所得價款為準。
8.2.3擔保物權的效力及于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者權利。
8.2.4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擔保物保險
(1)擔保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對擔保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2)擔保期間,擔保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擔保人未按時足額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貸款人有權代繳保險費或者代辦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貸款人直接從擔保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3)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4)擔保期間,擔保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擔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貸款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2.6擔保期間,擔保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恢復擔保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8.2.7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對擔保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8.2.8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2.9貸款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貸款人轉讓擔保物權的,擔保人應當協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2.10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擔保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貸款人有權就其他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擔保物物使擔保物權。
擔保的個性條款
8.3保證
8.3.1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8.3.2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8.3.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承擔保證責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應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8.4.2抵押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8.5動產質押
8.5.1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質物及貸款人要求的相關資料交由貸款人保管。需要辦理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5.2質權存續期間,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貸款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5.3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返還質物。出質人應及時接收質物;出質人不接收的,貸款人有權提存質物及相關單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因未及時接收質物所造成的損失,由出質人自行承擔。
8.6權利質押
8.6.1需要交付權利憑證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相關的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6.2出質的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以及其他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8.6.3出質人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以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期間持續有效。
8.6.4以匯票、本票、支票、倉單、提單、債券以及其他須背書轉讓的權利憑證出質的,應當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8.6.5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貸款人可以兌現或者提貨變現,所提價款用于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后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出質人同意貸款人提前兌現或者提貨,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債務。
8.6.7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但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權利憑證。出質人應及時接收權利憑證。出質人不接收的,質權人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有由出質人承擔。
違 約 責 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4對應付未付利息,貨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9.5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資金產保全措施。
9.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向貸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所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 (大寫)計算;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4)未按貸款人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5)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其 他
第十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擔保人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1.2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
12.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2.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各 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 :____________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同意將前述款項借給甲方,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縣)簽署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條款
1、乙方同意將前述款項借給甲方,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借款的利息為______________。
2、實際放款日為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延期超過_______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實現債權而支付的._____、訴訟費、公證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評估費、差旅費、鑒定費等。
第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______________其他事宜
1、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約定全部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后終止。
3、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9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現向甲方借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達成如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幣(大寫)小寫:¥ 。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乙方承諾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并支付。
4、乙方自愿承擔因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導致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5、丙方自愿對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6、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通過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8、乙方、丙方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該復印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注: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向乙方實際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貸款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合同10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簡稱“經理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銀行”)簽署。
鑒于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_________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1.定義和釋義
1.1定義
為本合同目的,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銀行工作日”指倫敦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倫敦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而不是紐約市法律規定或許可的停業日。“倫敦銀行工作日”指倫敦同業銀行和倫敦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后一天開始就任何后續利息期而言,并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后第六個月最后一天(視具體情況而定)終止的時期。
“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辦事處或附屬機構而是銀行的,)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計算的平均匡算(進位到最近的百分之八分之一(1/8%)),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倫敦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計貸借的、進位到10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余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
“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視具體情況而定),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并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占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占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利差”為1%。
“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參考銀行”指_________銀行,_________銀行以及_________銀行在倫敦的總行。
“子公司”指任何時候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不論如何指定)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由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
“終止日”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全部貸款承諾”指_________美元。
“美國”指美利堅合眾國。
1.2釋義
本文目錄以及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之用,不影響本文任何條款的含義或解釋。
2.承諾、付款
2.1貸款承諾
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通知與借款承諾
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紐約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于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為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紐約的帳戶,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帳戶。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付款
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紐約時間上午10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行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紐約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紐約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_____行帳號為_________的帳戶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戶,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帳戶。
3.還款
3.1還款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九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于貸款的九分之一。但頭八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后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余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八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自愿提前還款
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_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于借款人愿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紐約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并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發之二分之一(1/2%)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并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為
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例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該筆貸款支付之前發送該通知,則該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將因發送通知而告終止,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后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著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4.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每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的最后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內),年利相當于該利息期利差加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遲支付的利息
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于該利息期內每天
(1)利差;
(2)1%;
(3)下述的`最高額;
(a)代理行在倫敦銀行同業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隔日報價(以年率表示);
(b)利息期內到期日為付息日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為該利息日所在的利息期內);
(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第4.3條規定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的替代利率)。
4.3替代利率
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后,在任何時候確定(1)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或(2)該利息期內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倫敦銀行同業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后的任何時間發出,則每家銀行應盡快地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1%(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該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并提交為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于,為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并交付的新票據。
5.費用
5.1承諾費
借款人每年支付給銀行貸款總額0.5%的承諾費。從本合同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付款日和終止日中較早之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為止,從其后第3個月的該日起開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與終止日中較早之日。
5.2管理費
借款人應支付給管理行相等于貸款總額1%的管理費,在當日支付。
5.3代理費
借款人應支付給代理行代理費,代理費包括
(1)付款日和終止日兩者之中較早之日后的60天內,支付_________美元,和
(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應付或應償還的任何金額尚未償還的,則按提款日每一周年支付_________美元。
6.稅款
6.1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補足條款
根據本合同,代款人所應作出的每次付款或開出的票據,均不得抵銷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當局征收的任何性質的、目前或將來的稅款。但是,如果法律規定從上述支付額中扣交稅款,則借款人應為銀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時支付給主管當局。其后付給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筆金額,以保證該行或代理行除去稅收的實際所得凈值,與如果對該筆支付沒有扣交稅額時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稅款均應由劃款人需要在支付罰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任何上述罰金或利息到期應付,借款人應向政府主管當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應支付上述稅款、罰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額,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用美元如數補償代理行或銀行。如果借款人應交任何稅款,則應在交稅后30天之內,將證明上述交稅的官方稅收收據或證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印花稅
借款人應支付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管轄地征收的注冊稅或轉讓稅,印花稅或類似的稅款以及應付的罰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稅款、罰金和利息,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如數補償代理行或該行。
7.付款;計算
7.1款項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應付款項或票據,應在上述應付之日紐約時間上午11時為止,用美元、用紐約銀行間清算系統清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紐約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支付給代理行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帳號為第_________號的帳戶,或代理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帳戶。
(2)凡根據本合同或根據票據寫明到期應付款項,或任何利息期的終止日在某規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沒有相應的日期,則應在該月最后一個銀行營業日付款或終止(視具體情況而定)。凡寫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終止日不是銀行工作日,則在下一銀行工作日支付或終止利息期(視具體情況而定)。除非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跨月。在這種情況下,應提前在上一個銀行工作日支付或終止(視具體情況而定)。
7.2計算根據
本合同應付的利息和承諾費,應按1年360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8.先決條件
8.1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
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代理行應在不遲于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紐約時間下午5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注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為代理行所滿意:
(1)借款人證明書,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4的規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紐約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7規定的格式。
(5)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8規定的格式。
8.2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額外條件
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于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2)代理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
(a)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9份票據,總額相當于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并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注明支付日期;以及
(b)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定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為代理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為代理行滿意。
9.聲明與保證
9.1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并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經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授權簽署和遞交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據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與經過借款人簽署和交付時的票據均構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約束力的義務,并按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
(4)批準貸款或為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或強制執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許可和措施,已經取得或得到履行,并仍繼續有效。
(5)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上述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或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的義務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時,沒有違約事件,而且在貸款時亦將不發生上述違約事件。
(6)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條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債權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準,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或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細則,或任何合同、文件,或對借款人或子公司或其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或構成違約行為。
(7)借款人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據借款人所知,也沒有或將提起的訴訟、審理、程序或索賠要求,此項訴訟案件或索賠要求,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性。
(8)除第10.6條但書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在其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與借款人或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保證人的所有其他義務處于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及截至該日為止的會計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是完整和準確的,是按照_________地為良好的會計慣例普遍接受的原則,準備和經常適用的,并且為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為公正地反映了該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會議年度經營活動的綜合結果。
(10)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來,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沒有重大不利的變化。
(11)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不得根據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的豁免權。
(12)在此之前提交給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有關借款人的、并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情況,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準確的。
9.2重復聲明與保證
第9.1條所規定的每一項聲明與保證,視同在支付貸款之日當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當日所作出的聲明與保證一樣。
10.約定事項
10.1收入的利用
借款人應將款的收入用作流動資金。
10.2政府許可
借款人應獲得并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實施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和向政府部門進行的登記。
10.3財務報表
(1)借款人應在不遲于每一會計年度的每一季度結束后45天內,向代理行提供,并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該季度收入報表以及財務狀況變化表。上述報表由其財務負責官員證明為完整、正確、公正及準確地反映了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該季度終止時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季度活動的效果。
(2)借款人應在不遲于其會計年度終止后90天給代理行并給各行一份,關于借款人與子公司按照為_________地普遍接受、并一致適用的、良好會計慣例的原則制訂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和該會計年度財務狀況變化表。由借款人選任,并由經代理行接受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上述報表公正地反映了該會計年度終止時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會計年度的活動成果。該證明書應包括或連同一份說明書,即在該事務所審查上述財務報表期間,該事務所沒有注意到或發現可構成違約的事件,或者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于這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的事件(或對注意到或發現的上述違約事件的詳細敘述)。
(3)借款人應經常向代理行提供為代理行或任何銀行可以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報表和資料。
10.4檢查權
借款人應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銀行能夠在任何合理時間審查其財產和記錄。
10.5違約通知
借款人應將每一構成違約的事件,或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二者而可能構成的違約事件,以及對其根據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留置權和抵押權
如果借款人就其作為借款人的義務,或對所借款項或提供的信貸作為擔保人的義務,在其財產上設有或允許產生任何留置權或其他抵押權,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應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證本合同和票據項下全部應付的金額得到支付;并且在設立任何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時,應作出明文規定,任何銀行對此不負擔任何費用。但是,本條不適用于:
(1)購買時在財產上設立的任何留置權僅僅作為支付財產購買價格的保證;
(2)在銀行交易的一般過程中產生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后一年內到期的債務;
(3)對于庫存設立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一年內到期的債務,該項債務由出售庫存所得中付還。
10.7保險
借款人應向財務狀況良好和有聲譽的保險人就類似經營中公司慣有的風險對其財產投保。
10.8免稅通知
如果任何時候由______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收當局對于合同項下任何支付應予征收的、不論什么性質的、現在或將來任何性質的稅款可以免征,則借款人應及時向代理行遞交一份證明上述免稅文件的副本。
11.違約事件
11.1違約事件
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代理行以及各行應行使第11.2條規定的補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條中所指的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滑得到補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聲明或保證,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或認定其作出或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準確、不完整的,或使人誤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貸合同中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在該合同中,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或保證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將
(a)被解散,
(b)沒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債務;
(c)在破產程序中自愿開始破產清理案件,或根據影響債權人權利的任何類似法律,尋求任何其他補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
(d)在破產程序中,對開始強迫破產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類訴訟或審理程序,用答復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
(e)在破產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已經開始強迫破產清理案件訴訟,如果該案或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時60天內未被駁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駁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任何義務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許可不再有效和繼續有效;
(7)多數貸款權銀行合理地認為,任何政府的當局或法院所將采取的任何行動,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狀況有不利影響,或對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能力有不利影響,如果這項行動在采取以后30天內沒有撤銷或撤銷的決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應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絕大部分的財產,或不再經營其日前經營的全部或絕大部分的營業。
11.2違約補救
如果發生任何違約事件并且違約事件正在進行。代理行根據多數貸款權銀行要求,可以,并應通知借款人:
(1)宣布各行根據本合同的義務宣告終止,以及/或者;
(2)宣布在終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應付的全部金額立即到期并應該支付,因此所有上述金額應立即到期和應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絕承兌證書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人明示放棄。
11.3抵消權
如果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金額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權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據抵銷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權,對于任何時候在該行或其任何附屬銀行、分支機構或辦事處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幣值的資產提起訴訟,以全部償付其應支付給各行的金額。提起訴訟的任何銀行應立即就該行根據本條提起的訴訟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權利
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權務、特權或補救方法。
12.適用、分配以及支付額的分攤
12.1適用以及支付額的分配
代理行根據本合同或票據(但不是根據第3.3或14.4條)收到人的全部支付額,應不考慮借款人所指定的適用而作如下分配:首先根據第14條到期未付的任何數額,但不是根據第14.4條應付的金額;其次,用于第5條到期未付的任何費用;第三,任何根據第3.2條到期未付的保險費;第四,任何到期未付的貸款利息;第五,償還貸款本金。上述支付額應按照所收到的資金,按第14條(而不是按第14.4條)應付的各該金額和按第5條應付的各項費用。到期未付的保險費、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間分配。
12.2支付額的分攤
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得到按照本合同應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額(不是指根據第3.3條或11.3條或14.4條,或根據第12.1條由代理行進行的分攤),該行應立即將所得金額付給代理行,代理行應根據第12.2條分配上述金額,如同該款為借款人所付還。但是,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通過行使抵消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項下應付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款項,該行應立即向其它銀行購買這些銀行的貸款參與權,使購買貸款參與權的該行能按比例與其他銀行分攤上述金額。再者,如果此后從購買銀行得到上述金額的全部或部分,則購買應予以撤銷,而購買價格應按補償程度恢復。但對利息所作的調整應當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據本條從另一銀行購買參與權的任何銀行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充分實行其所有有關該參與權的支付權利,如同該銀行是借款人上述金額的直接債權人。上述規定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各該銀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以外的債權所得到的金額。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
(1)各行授權代理行代表該行實施本合同專門委托給委托行的權力及其它所有合理的附加權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間的關系僅為代理人和本人的關系,而決不能將代理行視為任何銀行的信托受托人,或對代理人規定本合同明示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義務。
(2)無論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職員、雇員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對下列事項承擔任何責任:
(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
(b)在本合同中所作聲明與保證或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實性;
(c)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性。
(3)無論代理行或其董事、職員、雇員或其他代理人對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作為或不作為,除重大過失或故意的不良行為外,不負任何責任。代理行有權善意信賴經認為是真實的,并由適當的人遞交或簽署的任何文件,信賴由它選擇的任何獨立的法律顧問或其他專業顧問的意見,并對任何其他當事人由于上述信賴的結果不負責任。
(4)各行已對借款人進行了有關貸款的資信情況的調查和評估,并確定作出這項貸款是適當和謹慎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以外,代理行沒有責任向任何銀行提供與借款人有關的信用或其他情報,不論這些情報是在撥付貸款之前或之后得到的。
(5)代理行應立即
(a)向各行傳送其收到借款人給各行或要求各行采取某項行動的每份通知或其它文件;
(b)在收到第7.1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每家銀行;
(c)在收到第7.2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各行;
(d)將收到的各銀行的全部票據轉交該行,以及
(e)將根據第6.1條遞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轉交各行。代理行應盡快將根據第8.1條和8.2條收到的文件副本轉交各行。
(6)代理行沒有責任詢問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但是,代理行應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為代理行收到關于違約事件的通知,或由于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兩者而構成違約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代理行沒有義務向任何銀行說明由于它或它的附屬機構貸款而收到的金額或其利潤。代理行及其附屬機構得向借款人貸款,接受借款人存款,并一般地與借款人進行各種經營活動,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樣。
(8)根據本合同,代理行可將各行視為為所有目的而提交給該行的票據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轉讓或讓與。任何票據持有人的任何請求、許可或同意應是決定性的,并對任何后手持有人有約束力。
(9)代理行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辭職,以書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數貸款權銀行也可說明理由或不說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換。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種通知時,多數貸款權銀行應有權指定一個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出上述通知的30天內接替的代理行沒有被指定和沒有接受這種指定,則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這種指定的代理行其綜合資本和盈余至少有_________萬美元或與其相等的其它外幣,或者是這種銀行的一個附屬機構。接替的代理行一經接受指定為代理行時,即應接替并被賦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權利、權力、特權和責任。卸任代理行應被解除本合同下的義務。盡管卸任的代理行辭職或被撤換,在它根據本合同和為代理行時所作所為或不作為,本條的各項規定應繼續對它有效。
13.2償付的約定事項
各行應按其各自決定的份額按比例補償代理行(就借款人未補償部分)在執行其他為代理行職責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和其他特聘的顧問的合理費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貸款之前支付上述費用,則按該行各自的貸款承諾確定。如果在此之后,則按其在這個時候所保持的貸款金額確定。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資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經收到借款人的書面通知,借款人在該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則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經支付,并據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該支付日向各經提供與該行推定應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額。如果借款人事實上并未支付代理行,一經各行要求,應立即償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額,連同從支付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代到償付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的倫敦同業銀行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應有權推定各行(但已經向代理行發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該通知的任何銀行除外)已經按照第2.3條向代理行提供資金。根據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把相當于所有銀行(沒有從它們收到上述通知)各自貸款承諾總額的資金貸記入借款人。如果未發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銀行沒有根據第2.5條提供資金,并且代理行已經將相當于該行貸款承諾的金額貸記入借款人按照第2.2條開立的帳戶,代理行應有權根據其選擇,從該行或借款人立即索還上述金額(不影響借款人對上述銀行的權利),以及從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內)到索還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上述金額每日利息,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為代理行提供的倫敦銀行同業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補償
14.1開辦費
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償還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經理行談判、準備和簽訂本合同和票據以及有關銀團貸款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上述費用應包括,但不限于,印刷和復制費用,旅行和通訊費用,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廣告費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顧問和特聘的紐約律師的各項費用。
14.2修改和強制執行費用
借款人應即以美元補償代理行和各行由于
(1)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談判、準備或履行,
(2)任何違約事件,或
(3)保持或執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權利,或與之有關而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
14.3其他費用
如果借款人:
(1)在發出第2.2條所指的通知后,沒有在規定執行各項條件之時或之前執行第8條規定的各項條件,或用其它方式不履行其根據第2.2條不可撤銷的承諾;
(2)到期應付而未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金額,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貸款的本金,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差損失或清償的費用,或使用獲得的存款進行貸放的費用,以撥付過期的金額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內撥付該項貸款(視具體情況而定)。
14.4增加的費用
借款人應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銀行支付由上述銀行確定因該銀行的貸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和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條例或條約的公布、變化或解釋,或由于該行遵守任何政府的當局的命令,要求或請求(不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發生的全部費用以及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產生于
(1)任何稅款的征收或變更,但不是
(a)以該銀行或其貸款分行凈所得計算并由該行總行或貸款分行所在地征收的任何稅款,以及
(b)第6.1條所指的任何稅款的征收或變更,或者
(2)對該行準備金、專門存款的征稅或變更,或對該銀行資產、負債或其帳上存款或貸款的類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費用或減少。
15.一般條款
15.1法律的選擇
本合同受紐約州法律的管轄。并據此釋義和解釋。
15.2管轄權
(1)借款人同意凡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都可在紐約州法院或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并執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接受各該法院管轄,不可撤銷地指定_________信箱(該信箱在紐約設有辦事處,位于__________________街,紐約10004)為其收受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送達傳票或其它法律傳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只要它根據本合同有任何義務,應為傳票或傳喚的送達而在紐約保持正式指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如果不能保持該代理人,任何傳票或傳喚得按本合同通知規定的地址,用掛號郵件郵寄送達借款人。
(2)借款人并同意,可以在_________在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財產的任何其他管轄地的法院,提起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及執行,并不可撤銷地接受上述法律管轄。
(3)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就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不受在美國紐約州_________地,美國紐約南區巡回法院或任何其他國家或管轄地法院的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及執行的所有豁免權(不論是以主權或其他為根據),并同意在或有關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時不提起或不主張任何豁免權。
(4)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后在紐約州最高法院、紐約縣或紐約南區巡回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定的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15.3貸款貨幣
(1)根據第14條規定需要償付的費用,如果原來是以美元以外的貨幣支付時,借款人同意應以相當于美元的金額償還,即發生上述費用的人,根據正常的銀行程序,在原費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貨幣購買美元所應支付的金額(在升水和兌換費用之后)。借款人并同意,根據第4.2條,上述金額應付的利息應根據其金額以美元計算。
(2)本合同第1條款述及的美元是至關重要的。根據本合同或票據,借款人對于任何到期金額的義務,盡管以任何其它貨幣支付(不論根據判決或其它),應僅以美元計算的金額履行,即以代理行或上述銀行根據正常的銀行手續,于收到上述支付款項之后的銀行工作日立即以其它貨幣購買的金額(在升水和兌換費用之后)履行。如果由于任何理由,購買的以美元計的金額不足原來到期日的金額,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為賠償上述不足金額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額。借款人沒有因這種支付而解除的債務應作為單獨和獨立的債務到期,并在本合同規定解除之前應繼續充分有效。
15.4票據的替換
由于票據丟失、盜竊、被毀或殘缺不全,以及
(1)在丟失,被竊、或被毀的情況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滿意的補償或擔保(除非票據持有人是公認可靠的金融機構,則持有人自身關于補償的協議應被認為是令人滿意的);或者
(2)如果票據殘缺不全,則在向借款人出示該殘損票據時,借款人應自付費用簽署并遞交一份新的票據,注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額代替殘損票據。
15.5通知
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所有通知應按照本合同以電傳或電報或派人送交的書面通知,用傳真發送或航空郵遞,郵資已付。上述所有通知應遞交給附錄1指定的收受人的電傳號或_________號或地址(視具體情況而定),或上述收受人通知其他當事人已指出的其它號碼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應在收到時有效。
15.6補救和棄權
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應不應視為放棄或損害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它方式行使或進一步行使上述權利或其它權利。除非以書面形式表示,否則上述權利的放棄應屬無效。上述任何權利的放棄不能視為本合同任何其它權利的放棄。
15.7變更本合同只能由當事人書面簽字的文件變更。
15.8轉讓
(1)本合同對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繼承者和受讓人的利益有約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銀行沒有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2)各行得在任何時候讓與或轉讓其在任何票據或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但是,任何銀行都不得以根據任何管轄地的公司法或票據法需要登記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讓與或轉讓。借款人應經常根據任何銀行的請求,簽署并遞交為讓與或轉讓發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該銀行應簽署和遞交的以換取該銀行持有的票據的新票據。如果任何銀行讓與或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則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論,應指各個被轉讓權利和義務的銀行和個人。
15.9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決定
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每一決定,在沒有明顯錯誤時,應是最終的,對當事人有約束力。
15.10繼續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條、6.2條和14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取消票據及終止銀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仍然有效。
15.11語言
有關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應為英文,或應附有英文譯本,由必須提交上述文件的當事人確認為完整和準確。
15.12條款的可分割性
本合同中任何管轄區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并不使合同的其它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它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5.13副本
本合同以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來應視為構成同一合同。
15.14術語的統一性
本合同包括關于標的事項的當事人之間的全部合同,并取代所有口頭陳述和以前的書面文件。
雙方于合同開端所述日期在紐約正式簽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資證明。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公司代理行(蓋章):_________銀行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管理行(蓋章):_________銀行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錄1各行:
_________銀行貸款承諾_________美元
簽字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貸款承諾_________美元
簽字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貸款承諾_________美元
簽字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貸款承諾總額:_________美元
附錄2地址表
_________公司,借款人
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銀行名稱),代理行
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各行:
_________(銀行名稱)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附錄3本票格式
本票
_________公司謹此無條件地允諾,根據_________的指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以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支付_________的數額。
出具人放棄與本合同有關的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絕承兌證書和通知的義務。
_________公司
簽字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附錄5借款人證明書格式
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第8.1條(1)項(以下簡稱“合同”)規定,對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_________美元的貸款,借款人證明:
(1)附件1至_________是借款人的章程以及下列文件真實而正確的副本:借款人為授權簽署和提交合同而作出的所有決議和其它決定,借款人為簽署和提交有關本合同以及借款人履行在本合同項下義務所有其它文件,所有上述文件和決定具有完全的效力。
(2)附件_________至_________是證明合同第9.1條(4)項的文件真實而正確的副本。
(3)代表借款人簽署本合同或代表借款人簽署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任何其它文件(除證明書以外)的各人的姓名、職務以及簽名式樣宣布如下,上述各人在該日任職并得到正式授權。
姓名和職務簽名式樣:_________。
(4)除非借款人在貸款支付之前通知代理行本合同有任何變化,否則,代理行和各行得在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得始終繼續信賴本證書,如同本證書每一次都在當日作出并提交。
本證書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以資證明。
_________公司
簽名:_________
附錄6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_________銀行(作為代理行)敬啟者:
作為_________公司(借款人)的律師,我已經審查了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簡稱合同)的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經證明或認定的令我滿意的副本。合同規定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_________萬美元的貸款(以下簡稱貸款)。
1.借款合同,
2.根據本合同提交的作為合同附錄2的本票格式(以下簡稱票據),以及
3.其它我認為作為意見書的根據所必需或適當的其它文件;
本意見書所表示意見限于根據_________地法律及其政治分支機構產生的問題,我并不想對根據其它管轄地法律產生的任何問題發表意見。
本文所使用的全部術語,其定義見于合同,在此不另作定義。
根據前述事項,我的意見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并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并進行借款合同中規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經采取了為授權簽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簽署與提交的有關合同的其它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以及進行合同中規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動。
3.合同已由借款人正式簽署并提交,票據在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后均構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根據其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但須依照適用于破產、無力償還、改組及類似法律的規定。
4.為批準貸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對借款人的執行所規定的任何種類的政府授權和行動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繼續保持完全有效。
5.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或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或保證,而在貸款時并沒有發生違約事件。
6.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條款,不要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準,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履行,或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任何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或其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或構成不履行行為。
7.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據我所知,也沒有或將提起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此類訴訟案件或審理程序,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力。
8.除了在本公司第10.6條但書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與其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所有其它義務,至少應該按平等比例排列次序。
9.本合同和票據的簽署和提交,免于繳納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機關征收的任何印花稅或登記稅款及其它費用。不需要從合同或票據項下的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繳任何性質的稅款。
10.無論借款人或是財產均無權以主權或其它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或執行的豁免權。
11.根據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權并已根據本合同合法、正當、有效和不可撤銷地接受紐約州法院以及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管轄。
12.合同當事人選擇紐約州法律作為管轄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通知代理行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前,你和你的顧問可以從本日起到貸款支付之時(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次都在當日作出并提交。
_________謹上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錄7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當地律師意見書格式
_________銀行(作為代理行)敬啟者:
我們作為您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的專門律師。該合同規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_________美元的貸款。這里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義而不在本文定義的所有術語具有其在合同中賦予的意義。
作為專門聘請律師,我們已經審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經證明或認定的令我們滿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據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為合同附錄2的本票格式(以下簡稱票據);
3.根據本合同第8.1條(2)項提交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即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4.根據本合同第8.1條(4)項提交的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的意見書(即紐約律師意見書);
5.我們認為作為本意見書根據所必需或適當的其他文件。
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限于根據_________地法律發生的問題。我們不想對根據任何其它管轄地法律產生的任何問題發表意見。我們信賴關于與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相關的紐約法律事宜的紐約律師意見書。經你們允許,我們已經假定所審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簽名是真實的。
我們對我們的意見書陳述的事宜是就我們所知,未作專門調查,而信賴與上述事宜有關的人的律師意見書。
根據前述事項,我們的意見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從事合同規定的交易,而且就我們所知,有權擁有其財產并從事其目前從事的營業。
2.借款人已采取了為授權簽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簽署與提交的有關本合同的其它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以及進行合同中所規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動。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票據在借款人正在簽署和提交后均構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根據其各自條款可以對借款人執行。但須依照適用于破產、無力償付、改組及類似法律的規定。
4.為批準貸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對借款人的執行所規定的任何種類的政府授權和行動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繼續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據的簽署和提交免于繳納由_________地或_________地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機關征收的任何印花稅款或登記稅款及其它費用,不需要從合同或票據項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的稅款。
6.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無權以主權或其它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或執行的豁免權。
7.根據_________地法律,借款人有權并已根據本合同,合法、正當、有效和不可撤銷地接受紐約州法院以及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管轄。
8.合同當事人選擇紐約州法律作為管轄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們貸款支付之時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之前,你們可以從本日起到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次都在當日作出并提交。
_________謹上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錄8代理人及各行特聘的紐約律師意見書格式
_________銀行(作為代理行)敬啟者:
我們作為你們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的專門聘請的律師。該合同規定向_________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_________萬美元的貸款。這里使所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義而不在本文定義的所有術語具有合同中賦予的意義。
在形成本文表示的意見時,我們已經審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經證明或認定的令我們滿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據本合同提交作為合同附錄2的本票格式,
3.根據合同第8.1條(2)項提交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即“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4.根據合同第8.1條(3)項提交的當地律師意見書(即“當地律師意見書”)
5.作為本文所發表的意見的根據所必需或適當的其他文件。
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限于按照紐約州和美國的法律產生的問題。我們信賴有關本文所示意見的_________地法律事宜的當地律師意見書和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我們對此沒有作獨立調查。我們已經假定但未經認定并且尚未證實已審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簽名是真實的。
基于前述事項,對于法律進行我們認為適當的調查后,茲通知,除下述指明的以外,我們認為本合同是,而票據則在借款人簽署并提交時是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根據紐約州法律的各自條款,可以對借款人執行。但須依照適用于破產、無力償付、延期償還及一般地影響債權人權利的類似法律,以及衡平法的一般原則(不論是按照衡平法或法律的審理程序要求執行)。
我們認為,紐約州法院將確認紐約州的法律為管轄、釋義和解釋的法律。
除非在我們貸款支付之時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之前,我們可以從本日起到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一次都在當日作出,并提交。
我們僅為你們利益提供本意見書。本信件不得利用、流轉、引用或用于任何其它目的。
_________謹上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錄9代理行的傳票接受格式
華爾街_________銀行(作為代理人)敬啟者: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公司(借款人)、_________銀行(代理人)有其他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我們已被不可撤銷地指定為借款人收受傳票或其它法律傳喚文件的代理人。我們在此不可撤銷地接受該指定。
_________信箱謹上
簽字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資產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并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準的項目。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條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大寫)。
第三條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于借款方經_________(批準單位)_________號文批準的_________項目。上述的有關批準文件應作為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款方存檔備查。此筆貸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貸款期限
自貸款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年)。
第五條起息日與到期日
起息日: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款方帳戶劃出之日為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為借款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款方帳戶之日。如借款方在規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款方帳戶,則按逾期處理,借款方應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利率與計息結算
1.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_________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并以貸款方通知為準。
2.計息結算:利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每_________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為固定結算日。借款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款方帳戶,則貸款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復利計算。
第七條費用
1.手續費:本合同規定貸款方將向借款方收取貸款手續費。手續費率為本合同貸款總額的_________%;貸款手續費借款方應于第_________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為年率_________;承諾費起算日為_________,并在_________日計收。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__%向貸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第八條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定該筆貸款每筆發生額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后自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_________日定為寬限期后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款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款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貸款的撥付和作用
貸款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借款方須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電報(加注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貸款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貸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_號帳戶內。借款方須在發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時即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貸款方。
借款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如延遲用款,除須于該次計劃用款日前_________書面通知貸款方外,借款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承擔費。如延遲天數超過_________天,貸款方有權終止貸款,并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權。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須于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貸款方,經貸款方同意后生效,否則貸款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借款方自負。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貸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貸款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貸款管理
借款方須按時向貸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并每半年向貸款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貸款方有權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借款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有義務向貸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并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貸款方同意。
第十二條還款
1.借款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_________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款方并獲得貸款方的許可。對不經貸款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款方將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_________%的承擔費。
3.借款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于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并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款方批準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款方將不予罰息。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三條保證
1.借款方保證向貸款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款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
3.借款方保證按時向貸款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后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款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款方由于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準實行關、停、并、轉時,借款方保證最遲于上述事件發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款方,并立即清償與貸款方之間的所有債務。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款方應向貸款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包方的發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款方重新簽定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款方隨時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并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2.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貸款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3.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貸款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
(2)借款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款能力;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
(5)借款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4.凡借款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為,或其它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借款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借款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為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借款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五條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_____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貸款方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方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及有關的概算預算經計劃下達機關批準修改或取消的,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聲明及保證
(一)借款方:
1.借款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借款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貸款方:
1.貸款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貸款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貸款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貸款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貸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八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貸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詳細版民間借款合同范本二
甲方(貸方):
乙方(借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條還款方式
1、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并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借款合同12
經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等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元,用于___,還款期限至__年__月__日,利率按月息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用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金額│日期│金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
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五條抵押財物由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復設置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出質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的利息。
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第八條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
第九條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
借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
(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負責人章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經辦人章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借款合同13
借款人:
貸款人:
根據___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中心”)、借款人或授權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積金逐月沖還貸審批確認表》(下稱《沖還貸確認表》)(編號___________),借款人和貸款人對《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年__字__________號)簽訂補充協議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對《沖還貸確認表》所列編號
________年__字__________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辦理“逐月沖還貸”(下稱“沖還貸”)。
二、貸款人從中心審批確認次月起逐月自動提取《沖還貸確認表》賬戶內的公積金歸還借款人“當期”應還貸款本息,且每月只沖還一次,正常情況下,沖還貸日為每月____日。借款人每月____日、____日不辦理提前還款。
中心審批確認當月借款人仍需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以免逾期。
上述“當期”是指貸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____日(含____日)以后的一期,貸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____日之前的,中心審批確認次月的還貸視為“前一期”,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以免逾期。
當貸款正常扣款日為每月____日時,中心審批確認次月的沖還貸償還金額包括當前應還款額(含逾期未還金額)及下一期的應還款金額(即當月____日至下月____日的應還款金額)。
公積金存款不足以歸還當前應還款額的,貸款人在《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日期,從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賬戶代扣差額部分,借款人應及時在委托扣款賬戶存入對應金額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項:
(一)從本協議簽定的下一個月起,借款人逾貸累計達3次的,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停沖,貸款人停止辦理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業務,恢復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擔因沖還貸造成提前歸還每期應還款或導致貸款逾期的損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戶提前還本、利率調整等因素導致的自然縮期為最后一期的)的還款不進行“沖還貸”,借款人須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委托扣款賬戶、扣款日期存足資金進行還款。
五、本協議不影響借款人在前述《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義務,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約定賬戶的公積金無法提取用于歸還貸款或不足以歸還應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仍應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約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將當期應還款額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賬戶。否則由此出現貸款逾期或其他損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有權根據前述《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約定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貸款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介紹,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借款合同,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
________元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
________建設工程付款。
三、借款時間及本息結算還款辦法:
借款時間:一年。(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月息貳分。每季度末結算一次。乙方若有資金和還款能力提前還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個月聲明并按實際使用時間提前歸還本息。
四、質押物品及化解風險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學校一號辦公樓《房屋所有權證》(運港字第___號)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時歸還本息,甲方有權將質押房屋變賣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額的3%加收滯納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存一份。若有爭議,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留印: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介紹及見證人簽字: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15
貸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為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營(合作)企業,向貸款人申請聯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借款合同條例》協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組建(合作)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
‰(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自有的`折舊、生產發展基金及其他企業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營企業在貸款期內由于任何原因“關、停、并、轉”,或聯營(合作)雙方中止聯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項規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并責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
(2)對借款人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擠占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余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采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后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2、除由于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征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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