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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飲經營合同

            時間:2025-08-02 09:14:31 經營合同

            餐飲經營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飲經營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經營合同

            餐飲經營合同1

              甲方:(發包方)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承包經營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位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之______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結構為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璜時間______天,期間免交承包費。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第三條 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防礙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及規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的具體支付方式及金額為______。

              第五條 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后簽字確認。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包括各行政部門及餐廳之房屋所有人)。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第九條 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3、乙方享有經營期間的人事任免權,所有員工均有乙方招聘,如出現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并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后______日內仍未交付。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后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超過日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于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餐飲經營合同2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制作部分關于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并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并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并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并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于、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于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并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于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筑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后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餐飲經營合同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甲方均為 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餐飲公司)的股東,有權將餐飲公司承包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餐飲公司事宜達成協議,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經營項目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承包經營餐飲公司,該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為 ,法定代表人為 ,公司住所地為北京_____區 大廈 層。

              二、承包期限:

              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方式和條件

              1、甲方將餐飲公司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條件交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參與也不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乙方有權決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員、財務人員、廚師和其他員工的聘用和辭退。

              2、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交付承包經營費,乙方有權使用餐飲公司現有的房屋、設備、設施和其他用具等。水、電、暖、煤氣(天然氣)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直接向有關單位支付。除上述費用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乙方索要任何費用和款項。

              3、乙方僅負責自己承包經營期間因乙方原因所形成的債權債務,因其他原因或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以外所形成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4、甲方將餐飲公司現有的設備、設施、工具和用具(詳見附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乙方使用。

              5、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因餐飲公司的承包經營等事宜需要與物業公司、周邊其他單位或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交涉時,甲方應給予乙方積極的協助,必要時應負責出面協調和辦理相關事宜。

              6、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甲方負責提供設施、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7、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應保證其發包餐飲公司所在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對該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和餐飲經營的正常使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若甲方未在乙方書面通知要求的合理期限內進行維修,乙方有權組織維修,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承包經營費中扣除。

              8、房屋前停車位的提供和保證

              甲方保證,在該餐飲公司房屋前免費為乙方提供 車位,以方便乙方顧客停車就餐。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上述車位,若因此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爭議和糾紛,甲方應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不能保證上述車位時,應承擔相應損失,每個車位每天按照 元計算,乙方有權先行從承包經營費中扣除。

              9、商標使用

              (1)本合同中所述商標指甲方或餐飲公司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2)甲方或餐飲公司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和餐飲公司同意乙方在餐飲方面使用其商標,即使在本合同有效期終止后,甲方和餐飲公司亦同意乙方繼續無償使用甲方的商標。

              四、承包經營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費為每年 萬元。

              2、承包經營費按年支付,第一年的費用于合同簽訂后支付,第二年的`費用于承包經營合同終止日前兩個月內支付。

              五、定金

              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以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第一筆承包經營費,甲方所收定金有權不予返還;若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項下的餐飲公司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雙倍返還乙方的定金。

              六、附隨義務

              為使乙方全面了解和確保甲方有權發包本合同項下的餐飲公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附有簽名或蓋章的身份證、餐飲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股東身份證明、與房屋所有權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等文件的復印件。乙方亦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給甲方,以使甲方確實了解乙方的真實身份。

              七、餐飲公司的交付

              甲方應于合同簽訂后 日內交付餐飲公司,清點交接財物和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有權決定是否作價接收所剩的糧油、副食品等,合同終止時甲方須按價接收乙方剩下糧油、副食品。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其租賃房屋本身、附屬設施、設備以及餐飲所需設施、設備和工具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合同到期后,乙方交回上述房屋、設施、設備和工具等時,甲方應允許乙方合理使用和折舊所導致的上述內容的房屋和物品在使用功能上的下降。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工具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事后盡快向對方主張。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餐飲所用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乙方的餐飲經營。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乙方餐飲經營的。

              (3)乙方經營嚴重虧損(連續虧損三個月以上),導致無法繼續經營時。

              (4)國家指定的甲級傳染病對餐飲經營構成嚴重影響時。

              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嚴重損壞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拖欠承包經營費累計 個月以上。

              4、承包經營期滿前,乙方要繼續承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5、承包經營期滿后,任何一方依據合同約定提出終止合同要求時,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因甲方或餐飲公司在乙方非承包經營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形成的債務導致第三人向乙方或乙方承包的餐飲公司主張債權嚴重影響乙方經營所導致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應當交付的承包經營費中先行扣除,乙方無法扣除或所扣除數額不足以賠償損失的,甲方應立即補足,逾期不賠償的,甲方每日應承擔逾期付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金。

              2、因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餐飲經營用房和設施設備或提前收回餐飲所用房屋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3、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年承包經營費 %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承包經營費,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5、因甲方提供的餐飲用房存在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或無權發包該餐飲公司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6、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同意,將餐飲公司轉包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拖欠承包經營費累計 個月以上的。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甲方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的,甲方不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否則甲方應全額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經營租金按照實際承包經營時間以日計算(將年承包經營費按照每年365日平均到日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餐飲經營合同4

              1: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2、合作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布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共同經營位于湖濱2里20號樓下的餐飲面點項目。

              3、合作入股方式及職責:

              甲方負責支出全部投資資金款項。前期經營房屋轉讓金投入款及房屋裝修款廣告款原價¥38000.00折成人民幣¥32500.00元人民幣,后期經營項目開辦的所需經營工具,桌椅,及場所修繕合計【人民幣¥】元,詳見設備清單,負責財務資金管理原料采購經營產品發展及連鎖店規劃。甲方占60%股份,乙方以技術入股,乙方占40%股份,負責產品設計、開發制作生產出品,培訓熟練員工團隊,產品的質量控制,每日計劃生產量的分布和原料儲存的報備計劃和質量管控進出倉,生產設備使用維護及管理控制。產品開發規劃技術及現場前臺員工經驗管理由雙方共同共享合作管理。乙方不得在經營不利情況下退出合作,未經甲方同意自行退出而造成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及違約金。

              4、財務盈利分配及債務承擔:

              盈利按照股份分配,其中乙方每月分配營業純利潤的20%,其余的營業純利潤10%每年年終一次性分配,還有營業純利潤的10%作為今后合約發展保證基金,也可為作開發新店之乙方發展金。

              5、運營發展模式:

              由于是甲方資金加乙方技術合作的形式,結合面點小吃的模式發展,將來雙方也要共同朝著連鎖目標發展,按照統一選址,統一裝修風格,統一產品,統一人員培訓和產品原料配送。

              6、經營純利潤的體現方面及債務:

              經營過程中的營業收入扣除每月的房租,員工工資,提成,水電費用,廣告費用,裝修費用,設備折舊,轉讓費用折舊,原料成本,日常損耗,即為本店的純利潤體現。

              經營過程中的經營運作資金及財務盈利收入由甲方統一管理,利潤分配甲方按照合約上的比例正常支配。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經營過程中的盈利或者虧損及債務須由雙方共同承擔,甲乙合作者之前之外的債務不得影響餐飲的項目發展,

              7、合作的轉讓終止及善后事項:

              合作人有正當的'理由影響合作須退出,經甲乙方同意轉讓股份或者終止,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合作長年虧損。如果有遇到終止合作后的清算情況,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可作價給甲乙方和第三方,清算后如有虧損及債務,由甲乙方按比例承擔

              8、合作發展行為準則:

              對于甲乙方合作者之外的特許加盟及開發須經過雙方同意,不得單獨對外承諾及簽署合作文件,否則視為無效。未經同意與其他人發展相同和相關業務將按實際損失賠償。

              9、糾紛的解決:

              甲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10、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討論補充及修改。

              11、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即日起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和管理經驗,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項目基本信息

              合作經營店鋪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為終止。

              2、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所有財產為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退資、出資轉讓

              1、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②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及承諾。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4)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2、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2)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期間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務及相關勞動,各家人員不得無故缺勤,重大特殊情況出外,事假者必須征得另外兩方同意方可離開,此情況不算于累計缺勤;

              (5)經共同協商討論,各合作人必須有一定的人員參與日常經營及工作,如相關兩方工作人員多于另一方,其兩方人員必須給予支付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為準,或不支付兩方工資,而扣取另一方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為準。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后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餐飲經營合同6

              甲方: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系方式:

              地址: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基本情況

              1、甲方將其位于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的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

              2、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潢時間_____天,期間免交承包費。

              三、承包事項

              1、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

              2、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3、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四、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妨礙乙方的正常經營。

              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及規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五、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具體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

              賬戶名稱:

              賬號:

              六、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后簽字確認。

              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八、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九、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十、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十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并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后_____日內仍未交付。

              十二、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后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于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十四、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做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經營合同7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發包人將位于________ 發包給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

              第二條承包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發包人將飯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承包金及交付的時間、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___個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天內交給發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第四條 承包飯店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承包人應當合法經營,承包人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發包人無涉。

              第六條 承包人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費、稅,發包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七條發包人允許承包人對飯店進行裝修,該裝修按5年期限折舊,若在5年內發生事由,實際獲得的賠償歸發包人所有,發包人補償承包人所剩年數的裝修折舊費用。合同期滿,該裝修無償歸發包人所有。

              第八條 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轉承包飯店。發包人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均應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十一條 由于非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標的物、滅失,發包人免責。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8

              甲 方:

              乙 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在_______進行餐飲(特指盒飯)經營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經營的位置及經營商品的質量保證

              按合同約定甲方允許乙方在_______進行餐飲(特指盒飯)經營活動,乙方所經營產品及服務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取得相關證書許可后經營。

              第二條 經營期限及經營時間

              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_ 月 日止。(共 月) 經營時間自每天 點起至 點。

              第三條 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攤位的租金為: 大寫(¥ 元)。

              2. 年 月 日至 _年 _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_ 元(大寫)___。

              3. 甲、乙雙方簽署合同后,乙方須向甲方交付 個月租金: .(人民幣大寫),另外應支付 元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水、電費:

              1、乙方在經營中所產生的自用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電費按______元/度計,水費按______元/噸計,此價格均隨國家牌價浮動而隨之浮動。乙方須在每月的前10日前向甲方交付上月費用。

              2、為確保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水、電費,乙方須進場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水、電保證金(人民幣)¥ 元。

              3、 本協議終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甲方應在乙方歸還甲

              第五條 撤場

              1、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協議終止后5日內,乙方將攤位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保

              2、如乙方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有權扣押乙方在攤位內的財物,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應付款項為止。乙方在未付清應付甲方款項情況下自行離店超過十日的,視為乙方自愿放棄其乙方在攤位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可自行處置上述財物。所得款項用于彌補乙方尚未付清的各項款項,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補交。

              第六條 稅費

              經營中所產生的稅費乙方按照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欠繳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的情況下,乙方應在10日內補足。如再拖欠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采用停止供電,終止乙方現場經營等措施。收回乙方經營場地,且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自違約之日起至清出場地之日止的滯留時間,甲方按所收取各種費用的雙倍向乙方收取。

              2. 經營期間,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在無法定或約定的情形下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履約保證金的雙倍賠償給甲方。

              3.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歇業,每歇業一天,乙方按日租金的雙倍標準賠償甲方,作為對損害甲方形象的補償;若擅自歇業超過7天,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經營場地,且保證金不予返還。如遇特殊情況需書面通知甲方,需甲方認可。(因天氣原因不能正常營業除外)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攤位轉租或抵押給他人,不得與第三人合作經營,不得改變鋪位用途和經營范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經營場地,且保證金不予返還,并保留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權利。

              5.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乙方與任何第三方之間發生糾紛造成甲方受到損失時,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 因乙方經營的商品,給客戶造成損害的,乙方應負全責;經有關部門查處的,此合同同時解除,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八條 提前解除

              1、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不得提前解除(包括在本協議簽署后至起租日期前解除的情形)。如乙方在本協議期限內要求提前解除本協議的,乙方應提前三個月的時間書面通知甲方。同時,應賠償甲方剩余租賃合同期的租金,乙方已交租金余額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2、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本協議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①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費用超過十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協議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②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對所租攤位或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③乙方違反王府大街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④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因乙方違約致使本協議解除的,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保證金不予退還,欠交的租金、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等其他費用應于補繳,同時,應承擔剩余合同期的租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攤位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攤位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協議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 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甲、乙雙方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一條 生效

              1、本協議中關于物業管理公約、經營管理公約為本協議附件,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有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 乙方執一份,附物業管理公約和 經營管理公約各一份,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進場后必須按時交納物管費并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約。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乙方在經營期間,需按時經營,所產生的垃圾自行處理,同時保持清潔衛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9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時起至 止,并僅限于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托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甲乙雙方以合伙關系,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實體店鋪設立前 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 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并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 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 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并享有其所有權;

              2、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 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 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 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制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制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后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制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托顧問費,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伙期間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伙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布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制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系,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匯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伙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經營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在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⑨合伙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后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 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內退伙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1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代表: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代表: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所屬的 餐飲經營項目,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雙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 乙方承包經營的場所及承包的項目

              1.1 本合同所指承包經營的場所是位于 主樓區的餐飲部,具體承包項目是后廚、餐廳(含宴會包房),建筑面積 M2,具體以移交表為準。

              2. 甲方發包應提供的條件

              2.1 保證承包經營期間的水、電、路三通;

              2.2 甲方為乙方提供所需的供氣(冷、暖氣)、用電、用水,乙方按市場價格付水、電、氣費用;

              2.3 保證承包經營場所及設備設施等財產不被第三個人主張任何權利;

              2.4 負責為乙方辦理工商、稅務、消防、特種行業、環保、衛生、治安等涉及承包經營有關的行政許可手續和證件手續及承擔所有行政性收費項目費用的交納。承包經營項目所發生的稅收由乙方支付;

              2.5 負責對外涉及的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部門對承包經營項目進行監督管理所發生的行政關系的協調及與承包經營相關的行政義務的履行;

              2.6 乙方經甲方授權以發包方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但乙方所發布的所有廣告均需報經甲方簽字同意。

              3. 乙方承包應具備的條件

              3.1負責承包經營項目按國家旅游局三星級飯店標準和要求進行裝修及購置設備、設施。乙方的裝修方案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擅自施工。乙方在裝修中應考慮消防安全,所有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消防規范,并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監督;

              3.2 聘請職業經理人及相關服務人員進行管理和服務;

              3.3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安全、消防、衛生等相關管理制度及行業管理規則;

              3.4 乙方的固定資產投資不得低于 萬元,流動資金不得低于 萬元;

              4. 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 承包金額的確定和支付

              5.1 承包第一年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費 萬元,以后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承包費 萬元;

              5.2 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每一次按年承包費的平均額支付承包金,每季度第一月一至十日為支付日。

              6. 承包經營場所及有關設備設施的交付

              6.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由甲方向乙方交付,具體以移交表為準。

              7. 承包經營期滿后,乙方承包經營場所內的所有設備設施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必需保證設備設施的完好移交。

              8.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有權在承包期滿時或合同解除時,收回承包經營場所及設備設施;

              8.2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并有義務保護乙方的承包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8.3 甲方不得無故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8.4 甲方應負責周邊的治安環境的防范工作,遇有甲方所屬人員及其他人干涉、阻撓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應協調解決。

              9.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獨立的自主經營權;

              9.2 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否則,后果自負;

              9.3 乙方有權收取承包經營收益;

              9.4 如因國家建設征用所承包的'場所或國家政策變更,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行規申請補償;

              9.5 在不變更本合同承包條件及承包內容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依法轉包、轉讓,但轉讓、轉包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9.6 經甲方同意,乙方根據承包需要可對承包場所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所改善的部分或增設的他物歸甲方所有;

              9.7 乙方應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承包經營的甲方財產,造成損失給予賠償。乙方經營過程中設備、設施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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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飲項目承包經營合同提要:負責對外涉及的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部門對承包經營項目進行監督管理所發生的行政關系的協調及與承包經營相關的行政義務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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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乙方自理;

              9.8 乙方應加強安全防范,若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10. 本合同可因下列情況之一而解除

              10.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10.2 乙方拖欠承包費一個季度并不能及時補交的。

              11. 其他

              11.1 在承包期間,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乙方無力交付承包金,甲方應根據損失大小給予承包金適當減免。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所投資的設備、設施按國家規定進行折舊,甲方視折舊余值及完好情況適當給予補償;

              11.2 本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11.3 在承包期內,因不屬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等,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若連續3天或3天以上停水、停電、停氣,甲方可免除乙方相應天數的承包費;

              11.4乙方在經營期間的水、電、氣費應按實際用量,以表計算按市場價格繳納,在每月的5日前繳納上月費用,若拖欠2個月,甲方有權拒供,乙方在經營中發生的費用自理;

              11.5 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1.6 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在淮河飯店現有區域自營或允許他人經營與乙方承包經營的同類項目,淮河飯店新增區域除外。乙方也不得增添與甲方有抵觸的經營項目。

              12. 違約責任

              12.1 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款外,甲乙雙方均不得解除合同,否則,解除合同方應承擔總承包金的 的違約金;

              12.2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應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3. 對本合同不可抗力的解釋:

              不可抗力僅指自然災害、國家建設征用或國家政策改變。

              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予以約定。

              15.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7.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三份。

              18. 本合同附件:

              18.1 移交表;

              18.2 裝修費用及購置設備、設施預決算表;

              18.3 合同履行中的有關書面通知;

              甲 方(蓋章):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地點:

              時 間: 20 年 月 日

            餐飲經營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火鍋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西餐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西餐點,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最新餐飲合伙經營協議[智庫|專題]。

              第二條合伙名稱及經營地點:

              合伙經營的西餐點名字為:帕尼尼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經營項目為意式簡餐,范圍還包括酒類銷售等。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乙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丙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由甲乙丙方選出參與經營者,共同決定其崗位工資。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餐飲經營合同12

              甲方:廣州市____________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號合作開設________餐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為年,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上述地址總投資由乙方單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資、裝修費、所有設備等所有費用;合作期滿后店鋪及設備屬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須付甲方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萬元;簽訂合作合同當天乙方即付甲方啟動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四、雙方簽約后,甲方有專門班子協助乙方籌建門店,提供:

              1、有償:門店設計圖紙及廣告內容(也只有甲方負責設計);物料、器具、服裝樣品。

              2、無償:《________營業手冊》一套;物資采購計劃;對加盟門店的主要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考核,使其工作能力達到開業要求。

              五、工人工資在營業額的15%內甲方有權調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況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1、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3%;

              2、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5%;

              3、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6%;

              七、每月的凈利潤屬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餐飲經營合同1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餐飲,范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餐飲經營合同14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號合作開設_餐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為年,自2_年月日至2_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總投資由乙方單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資、裝修費、所有設備等所有費用;合作期滿后店鋪及設備屬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須付甲方加盟費人民幣伍萬元;簽訂合作合同當天乙方即付甲方啟動資金人民幣貳萬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幣壹萬元。

              四、雙方簽約后,甲方有專門班子協助乙方籌建門店,提供:

              1、有償:門店設計圖紙及廣告內容(也只有甲方負責設計);物料、器具、服裝樣品。

              2、無償:《_營業手冊》一套;物資采購計劃;對加盟門店的主要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考核,使其工作能力達到開業要求。

              五、工人工資在營業額的15%內甲方有權調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況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1、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3%;

              2、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5%;

              3、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6%;

              七、每月的凈利潤屬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經營合同15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餐飲特許經營合同范本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餐飲特許經營合同范本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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