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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營管理合同

            時間:2025-12-18 00:54:47 經營合同

            經營管理合同集合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經營管理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經營管理合同集合10篇

            經營管理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水果生產,增強農民經營果園的責任心,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和對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果園的地點和數量

              甲方將座落在____的果園__畝承包給乙方,其中:__樹__株;__樹__株;__樹__株;……。土地及果樹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在合同期內,乙方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但不得買賣和出租。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陽歷)止。

              第三條 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自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費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____元,……。承包費均以現金上繳,甲方收費后開出收據。交費時間均為每年的__月__日(陽歷)以前。

              (本條內也可采用列表式,見后表。)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共為乙方提供貸款____元,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撥給乙方上級分配的化肥指標__公斤,農藥指標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園內守護房__間(如果有此條件),供給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加強對果園的管理,及時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蟲害,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負。

              2.加強果樹生長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樹勢樹形,以延長果樹的結果期。果樹修枝材歸乙方。

              3.乙方有果園的自主經營權,有水果銷售權。如果承包期間國家有派購水果任務,乙方必須優先滿足國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加強守護,日夜有專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損壞、糟蹋果樹的人或畜,由甲方協助處理,損壞或糟蹋一株果樹,罰款__元,甲乙雙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個水果,罰款__元,由甲方協助處理,罰款收入歸乙方。

              6.在承包期內,果園范圍內的空隙地,乙方新種植的果樹,結果收益甲乙雙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滿后,由甲方一次付給乙方新種果樹年產價值的__倍(或付給__元)。

              7.乙方對果樹噴灑藥物,應提前通知周圍群眾,以防發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屆滿,乙方應全部還清貸款并將果園、房屋、工具等物資如數交還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貸款和化肥、農藥……指標,不提供看護果園的房屋(如果有此條款)和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護不善,果樹被偷砍或損害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費,每俞期__天天,應向甲方償付欠交款__%的違約金,并限期__月內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權收回果園另包。

              5.乙方噴灑藥物不按農藥使用規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負責。

              6.合同期屆滿,乙方如丟失、損壞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間,果園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當年水果減產和絕收,可免交當年承包費;如造成減產,由雙方協商,據實遞減乙方的承包費。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負責任。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如重新發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應交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鄉__村__村民__(蓋章或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

              果園經營承包費數量及上交時間表

              ┌────────┬─────────┬────────┐

              │上 交 時 間 │上交承包費(大寫)│ 甲方收費人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 年 月 日 │ │ │

              ├────────┴─────────┴────────┤

              │共交承包費: (大寫) │

              └───────────────────────────┘

            經營管理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電 話: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電 話:

              甲、 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商鋪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委托經營管理標的

              甲方自愿將其出資購買的位于浙江商貿城 區 (撞)層 號商鋪的房產(以下簡稱“托管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本合同中的放款總價及面積以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二、甲方自愿將該商鋪在一定的期限內委托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擁有該商鋪的經營權限為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定價、以乙方名義統一出租、統一管理,形成交易市。

              三、委托期限:市場正式開業之日起計叁周年。乙方承諾于 年 月 日前正式開業,屆時若未能正式開業,則委托期從該日起計。

              四、收益 (一)委托期內前二年,雙方約定,乙方承諾給予甲方每年收益按房款總價的7%共14%在總房款內抵扣。乙方實際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標準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 ,

              五、委托期內,物業管理費和廣告費等各項費用由乙方直接向實際使用方收取。

              六、委托期限過后商鋪使用權為甲方所有,甲方承諾在不破壞業態規劃的情況下自己經營或交由他人使用。

              七、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對托管商鋪擁有同等條件下接受托管經營管理的優先權,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的,重新簽訂委托合同。

              八、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合同獲得收益的權利;

              2、取得合法所有的權利;

              3、對所獲取收益依法納稅的義務;

              4、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的.義務;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經營,配合乙方對托管商鋪的管理經營事宜;

              6、甲乙雙方同意該房產的交付按如下方式進行:甲方委托乙方與該托管商鋪的房產開方通知需甲方配合工作,甲方無需再與開發公司直接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期內對托管商鋪擁有完整的使用權和自主經營權等經營管理權。

              2、對形成的市場獨立進行管理的權利。

              3、根據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商鋪出租價格的權利;

              4、根基市場情況,獨立決定區域布局產品調成的權利;

              5、按期定量支付租金的義務;

              6、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的義務;

              7、保證合同期滿時,托管商鋪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的義務。

              九、合同期內,如甲方將托管商鋪轉讓、抵押,應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交書面通知,同等條件下乙方應有優先受讓權。甲方在委托內將商鋪轉讓、抵押或其他原因產生商鋪所有權變更給其他方的,必須保證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協議,如果由于托管商鋪的所有權變更影響乙方的權利,視為甲方違約,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停止、解除條件: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強制性法律文書或政府規劃改變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經營的。

              (二)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與托管商鋪開發商之間最終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終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實上沒有或無法取得本合同約定的托管商鋪所有權的。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為不可撤銷的委托合同。甲乙雙方均無權中途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違約方需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違約金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年租金乘以根據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約定未履行期限,未滿一年的按比例計算。

              十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合同生效:甲方與徐州金鑫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就委托房屋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生效后,《委托經營管理合同》即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簽訂地址

            經營管理合同 篇3

              管理單位:江山農貿城(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范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 篇4

              甲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國際商務中心(暫定名)商務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國際商務中心建成后,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范圍:五樓以下(含五樓)全部建筑,共 間客房,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國際商務中心開業后 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 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鑒于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西湖國際商務中心二樓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三樓全部約 平方米建筑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后 天內辦理完畢;并不受本條第 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國際商務中心地下一、二層約 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于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于××%的`年回報額,并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后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經營管理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于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為帝亞·世豪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委托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定本合同。

              一、委托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托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為,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范。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并不因委托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托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文件,交乙方備案后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后之各項委托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文件,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托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于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托經營利潤。

              2、在委托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為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于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托乙方經營其物業后,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于受托權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為 或不作為行為,均視為事前已征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并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五年。

              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采用本合同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托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為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托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主大會并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托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托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托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托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稅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采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并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并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系;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后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并經對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并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盡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并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并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托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單位蓋章:

            經營管理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一至六層范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 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全體業主的委托對實施統一經營管理。

              乙方是 樓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筑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 )(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____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____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 商 場 經 營

              第四條 乙方購得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托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托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系,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后才能轉給

              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

              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于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

              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 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________年及第________年以后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在每月的._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 ,帳號: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 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 商 場 管 理

              第九條 委托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托期限結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委托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于為有利于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布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

              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并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

              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注冊地址送達后,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管理合同 篇7

              第1條 定義

              第2條 酒店計劃、建筑及設備

              第3條 酒店開業前事項

              第4條 技術顧問服務

              第5條 管理公司的責任

              第6條 酒店業主責任

              第7條 保險

              第8條 財務項目

              第9條 合同期限

              第10條 一般期限

              第11條 雜項 本合同雙方為:

              1、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市___路___號。

              2、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法律注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鑒于:

              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義 經雙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辭,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裝置設置及營業設備,其細則詳列在后,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號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筑物”。

              1.3 建筑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設備,戶外及戶內之標志,升降機等等。

              1.4 家私,裝置和設備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家私、裝置、辦公室設備、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墻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設備、電話設備、浴室水設備、物料運送設備,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設備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設備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于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臺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后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于“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設備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經營管理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電 話:

              受托方(乙方):

              地 址:

              電 話:

              為了使甲方物業能夠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就甲方購買的億都家居建材城商鋪委托乙方統一經營管理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

              一、委托經營的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購買坐落在億都家居建材城第 幢 層 號商鋪,共計 間,預測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委托經營目的

              1、為使億都家居建材城規范運作,交易繁榮,擴大知名度,甲方同意乙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統一經營管理。

              2、乙方對億都家居建材城進行整體規劃,按照業種業態的分布要求,以優質服務規范的管理培育市場。

              3、雙方確認,甲方購買的商鋪通過統一經營和管理,有助于市場的快速成長,有利于提升商鋪的商業價值。

              三、委托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該商鋪交由乙方統一經營管理,委托期限為十年,即從 年 月 日(以實際開業日期為準)至 年 月 日止。在委托經營期限內,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否則按本合同第三條處理。

              四、 委托條款

              1、甲方同意將所購商鋪在合同履行期間的前三年(即年月日至年 月 日)給乙方無償使用,乙方享受對該商鋪的使用、收益權,并不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2、上述三年經營委托期為市場的培育期,甲方委托乙方統一招商,統一經營,培育費用(即招商費用、廣告費用、管理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3、后七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由乙方統一代為出租,為更好保障甲方利益,乙方同意按以上時間開始計算給甲方固定的租金收益(若乙方收入超出支付給甲方的固定回報時,超出部份按8:2分成),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10%做為市場管理費,所有收入稅費按照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第四、五年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元整),第六、七年每年租金為¥元(大寫 元整),第八、九、十年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 元整)。

              五、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1、支付時間:后七年的租金,每滿一年期最后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則付款時間順延。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間內將租金打入由乙方指定銀行,甲方自行開設的銀行帳戶中。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有關委托事項。

              二、甲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及時與開發商辦理商鋪交接手續,并在此后十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商鋪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的商鋪經營使用時間相應延長;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商鋪的,乙方的商鋪使用期限不延長。

              三、乙方在委托經營期限內因該商鋪使用而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不可撤銷地賦予乙方使用,出租該商鋪及收益的權利,確認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始終有上訴權利。根據本條約定,乙方除有自己的名義直接與承租人簽訂租憑合同獲取收益外,在本合同經營期間或租憑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因侵權人或承租人違反租憑合同等管理制度行為的,乙方還有權利以自己的名義或者甲方的名義向承租人提起訴訟,需甲方提供相關授權和證照配合的,甲方因給予以協助,否則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方若轉讓商鋪,應提前十日告知乙方轉讓條件,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未行使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應當書面告知受讓人本合同之內容,并要求受讓人嚴格遵守本合同之約定。

              六、乙方應積極招商,采用多種經營方式,盡可能在短時間內搞活市場。

              七、如果該商鋪具備提前裝修、試營業的條件,則在此期間甲方不享受任何權利。

              八、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甲方參加業主委員會等業主行使的權利交由乙方。

              九、甲方同意乙方建材城總體規劃、統一經營和管理,在建材城使用約定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使用權。

              十、乙方有權根據其對億都家居建材城業種的`定位和商鋪的整體業態規劃,自主決定該商鋪的經營業種,業態;為實現統一經營目的,乙方有權根據經營者的需要對該商鋪進行必要的改造,裝飾裝修,增設附屬設施,拆除該商鋪隔斷等;組織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委托經營管理合同期滿后,甲方可以繼續將商鋪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商鋪租金收益按8:2分成(即甲方獲取租金收益的80%,另20%收益歸乙方所有),具體條款雙方可另行商定;如果甲方不再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應將商鋪以清潔適用狀態交付給甲方,無須恢復到開發商交房之狀態。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合同條款,乙方延遲支付租金的,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如果發生商鋪所有權主體發生變動的情形,甲方承諾在產權變更前取得受讓方遵守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諾書,并會同乙方與甲方共同訂立本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合同。甲方擅自解除,終止委托關系或者被司法行政機關強制性處分商鋪,使乙方經營權喪失或者其它阻礙乙方行駛經營權行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的,甲方同意按未履行合同期每年人民幣 萬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給予相應賠償。

              三、如有其它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年租金數的3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其它

              一、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商鋪及乙方裝飾由各方分別負責辦理財產保險,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所購商鋪發生損毀,滅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認為合同條款對雙方而言都是公平合理的,愿按合同的規定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一方有權提出索賠。

              三、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提交鎮江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定,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經營管理合同 篇9

              甲方:(XX飯店)

              乙方:(XX飯店管理公司)

              甲方與乙方經過認真協商,就XX飯店委托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XX飯店)硬件設施、規模等投資概況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內容包括:飯店的客房經營、餐飲經營、娛樂設施經營等業務。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營業所必需的一切條件,包括完好的設備、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動資金。

              2、負責提供飯店章程、營業執照和有關批準開業的手續和文件。

              3、負責提供飯店籌建、開辦和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的各種費用。

              4、負責飯店對外的一切債權債務和飯店的經營風險。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負責提供飯店經營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技術,以確保飯店的軟件管理達到國家規定的"三星級"水平。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飯店的章程,開展合法經營致力于提高飯店的經營設備。

              3、派出執行總經理1人、總經理助理1人和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5-10人,負責飯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本著培訓甲方各類專業人員的宗旨,乙方應培訓甲方推薦的總經理人選2-3人和其他專業人員若干人。

              5、除正常耗損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歸咎于乙方責任的意外因素,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飯店固定資產的完好,確保飯店設備的正常運轉。

              6、按時間向飯店董事會及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各種報表。包括資金平衡表、利潤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報。

              第五條 管理方(乙方)的權限

              1、飯店所有管理人員以及高級職員的任免(財務部經理由甲方委派)。

              2、飯店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3、根據勞動合同,決定職工的聘用、辭退、獎懲等。

              4、為了甲方的利益和經營的需要,經甲方認可,有權出租、變賣、轉讓閑置或報廢的固定資產。

              5、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抵制不承擔經濟責任的外部機構或外人的任何干預,有權拒絕占用、挪用、平調飯店財產等不合理的攤派行為。

              第六條 下列事項,乙方應報請甲方批準

              1、飯店的主要規章制度,包括財務制度、工資福利制度等;

              2、試營業開業計劃及開辦費計劃;

              3、年度營業計劃和財務收支計劃;

              4、飯店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作、聯營、合并等;

              5、飯店任何價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固定資產的添置及任何超過人民幣2萬元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開支;

              6、舉借超過3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按當時調劑價)的債務;

              7、經營飯店章程所規定的業務范圍以外的事項;

              8、飯店任何資產的抵押、典質;

              9、飯店任何固定資產的租出、變賣、銷毀及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規定的處理;

              10、飯店名稱、店徽、商標等的任何改變。

              第七條 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試營業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經營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內,甲方從經營總收入中提取3%的金額作為乙方酬金,從飯店的經營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報表提供數字后1個月內付清;

              3、承包經營期間,以 年度會計報表中的純利潤總額為基數,遞增15%作為乙方承包指標;

              4、乙方承包經營內達不到承包指標,不足部分,雙方各負擔50%,同理,超出承包指標部分,雙方按1:1分成;

              5、飯店試營業前的籌備開辦階段,甲方應付給乙方管理費人民幣5萬元,作為乙方人員工資、差旅費等費用,并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食宿;

              6、飯店營業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擔,從經營成本中列支,總經理工資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部門經理不超過20xx元,其余按飯店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若雙方就本合同旅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則雙方應互相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交由司法部門裁決,,裁決期間,本合同仍繼續執行;

              2、本合同書若需要改動或補充,雙方協商一致后應另行訂立書面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4、本合同書打印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經營管理合同 篇10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托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商鋪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商鋪概況

              2.1 商鋪名稱:

              2.2 商鋪地理位置:

              2.3 商鋪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3.1委托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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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條 委托權限

              4.1 委托期間,乙方應使用甲方最終確認的《商鋪租賃合同》以甲方名義與小商戶簽訂租賃合同。

              4.2 委托期間,乙方負責小商戶的招商、續租、管理等事宜,并協調處理各方之間的關系。

              4.3 委托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鋪的整體市場形象。

              4.4 委托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等由乙方收取,甲方無權干涉。

              第五條 商鋪管理費用

              1、委托管理期間,乙方負責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及外立面經行整體裝修,并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層范圍內的商鋪進行整體運營,同時乙方承擔委托期間內的管理費、水電及其他的運營費。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甲方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24%的裝修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委托管理期間,乙方每年以購買商鋪價格(以商鋪買賣合同的簽訂的價格為依據)的8%作為裝修折舊費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托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甲方因鋪轉賣、贈予或繼承等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2委托管理期間,出租方如需轉讓或變更該商鋪所有權的,應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同時向受讓人披露本合同內容,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約定義務。

              6.3甲方不得單方解除或撤銷本合同,若甲方作出任何不利于乙方如約使用該商鋪的行為,或干涉乙方就該商鋪獲得的使用權的處分的,甲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對該商鋪的裝修費用、宣傳推廣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和承擔相關責任。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該商鋪經營所需的租賃、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電信等事務、手續和申辦有關證照,辦理上述手續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5、甲方同意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屋面、樓頂、外墻的使用權歸乙方,所得收益乙方所有,甲方同意放棄。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為提高該商鋪商業價值,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對該商鋪及該商鋪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進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整體規劃、招商、整合運營。

              7.2乙方有權通過關、停、并、分立、裝修、與第三方聯營、合作、合伙、承包、轉租、分租、出租柜枱等形式對該商鋪進行經營,由此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亦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7.3乙方根據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無須經過甲方同意,可以對商鋪進行整體規劃、裝修,乙方有權對該商鋪的結構進行調整,出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7.4為優化整體運營,甲方有權對其管理范圍內的公共通道等公共部分進行合理使用。

              7.5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商鋪定位、業種業態劃分、商品大類結構、布局規劃、招商組貨、商業培訓、機構設置、開業籌備策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6 乙方負責審核招商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注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托書(適用于批發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7.7 乙方有權收取租金、廣告費、促銷費及其它來源于該商鋪的合法、附屬收益。

              7.8 乙方協調解決小商戶、消費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間的沖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9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10在委托管理期限內,有關商鋪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車位使用費等由乙方向物業公司繳納。

              7.11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所有協議都應交一份給甲方保留備查。

              7.12乙方有義務要求、監督小商戶進行合法經營。

              7.13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甲方負有對該商鋪及其所在樓宇范圍內的商鋪按約定的裝修標準進行整體裝修的責任,租賃期限屆滿后,如雙方決定不再續約,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約定的裝修標準(裝修標準如下約定),將該商鋪交付甲方使用。該商鋪交還甲方后,雙方就本協議形成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裝修標準如下:

              商鋪裝修標準:

              商鋪地面:

              供 電:

              間 隔:

              門 面:

              公用設備、設施及公共區域

              地 面:

              供電供水:

              照 明:

              消防設備:

              通風設備:

              乙方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上述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照下述方式處理:

              1、乙方以裝飾、設備差價為標準,雙倍賠償;

              2、在商鋪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

              9.1、 因該商鋪的租賃所產生的有關稅費承擔,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由承租方承擔。

              9.2、 雙方均有義務配合與協助該商鋪實際經營者辦理相關經營所涉及的工商、稅務、消防、環保、衛生、治安、城管、防疫等事務、手續和證照申辦。

              9.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該商鋪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4、 乙方以本協議甲方所填寫的題述通訊地址發出的書面文件,在發出之日起第3日即視為合法有效送達。

              9.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該商鋪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9.6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后即時生效,出租方執壹份,承租方執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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