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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資經營合同

            時間:2025-12-24 20:59:02 經營合同 我要投稿

            【熱】合資經營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資經營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合資經營合同

            合資經營合同1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在_________合資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營企業”)合法擁有百分之_____的股權,該合營企業是________于_____________批準成立。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合營企業擁有的百分之_______股權,并且甲方轉讓其股權已獲得合營企業他方的同意和合營企業董事會的決議批準。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合營企業擁有的百分之______股權及合營企業董事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合營企業擁有的________股權,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合營企業擁有的_________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款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人民幣_________元將其在合營企業擁有的__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甲方在合營企業擁有的_________的股權。

              第二條保證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1條轉讓給乙方的股權為甲方合法擁有,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乙方保證依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價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價款的_____%。乙方應將其余的_____%轉讓價款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認原合營企業的章程和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甲方在合營企業應享有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營企業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包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之公司的債權債務)。

              2.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不再負擔合營企業的任何責任,也不享有合營企業的任何收益,包括轉讓前、轉讓時乃至轉讓后的收益。

              第四條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共同負擔本轉讓合同實施所發生的有關費用,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未違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未違約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遲延一天,應支付遲延部分總價款_____%作為違約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雙方須簽署變更或解除協議,方可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第七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條合同生效的條件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經原審批機構批準方予以生效。雙方應于_________天內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合營企業執_______份,其余由有關政府部門留存。

              2.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簽署。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以下簡稱甲方)和××××(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則基礎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簽訂本合作經營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條 合作各方

              甲方:×××× 注冊國家:×××××××××國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注冊地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三條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條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舉辦合作經營企業,企業名稱為××××。

              第四條 公司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它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經濟實體。

              第五條 公司的一切經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保護。

              第六條 甲乙雙方對合作經營公司的債務、風險、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范圍與經營規模

              第七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目的:以發展中國的國民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潤為目的。其宗旨為,通過雙方密切合作,使海涂開發事業取得突破性進展,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對蝦、鰻魚等水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雙方在經濟上獲得實惠。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范圍:生產國內外市場急需的對蝦、鰻魚等水產產品,爭取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能力。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規模:年產對蝦××噸,成鰻××噸,以及其它水產品。

              第五章 合作條件及其構成

              第十條 甲方提供土地××畝使用;乙方出資金額××美元。

              第十一條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資金,構成合作條件。

              第十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現金或實物、設備。

              第十三條 乙方投資的實物或設備,應經甲方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四條 由合作企業與乙方簽訂買賣合同經審查批準后,三個月內應由甲方派員實地考察并委托中國銀行按其規定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

              第十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銀行信用證后,×個月內應將所購全部設備、實物運至××港。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商定的期限,如數劃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資金。否則由違約方負擔其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向政府授權機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2.向有關部門辦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關手續;

              3.根據生產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設施、訂購可在國內生產的機器、設備、工具等;

              4.協助采購國內供應的原材料、包裝材料、其它消耗品等,辦理燃料、水、電增加供應電話、電傳、電報掛號等申請手續;

              5.辦理職工的招聘手續,推薦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術人員,經考核后由董事會根據需要擇優錄用;

              6.辦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員的邀請、居住手續,對其辦公、交通、生活等方面進行安排;

              7.協助辦理產品出口的有關運輸、報關等事項;

              8.負責辦理由乙方發運至××港或××港的全部設備運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項之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該由甲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有責任履行下列義務:

              1.提供對生產、辦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進口生產設備、檢測儀器清單和技術資料,并確認在國內訂貨的機器設備、工具清單和要求;

              3.提供產品的出口加工標準、操作規程等技術指導和先進的企業管理方法;

              4.提供與合作公司產品有關的國外技術情報及市場信息;

              5.對技術人員和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6.負責采購需由國外供應的原材料、易損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從甲方委托中國銀行向乙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之日起,乙方應將雙方研究確定的先進可靠的設備、檢測儀器按商定的日期運到××港。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正常投產;

              8.努力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不斷擴大外銷市場,保證合作公司的外匯平衡和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

              9.上述各條以外另有雙方協議規定的須由乙方分擔的事項。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義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時,須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章 董事會的組成

              第二十條 本公司為法人式的合作經營企業,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名,任期均為×年。董事長由甲方擔任,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給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業。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舉行×次例會,一般應在×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開,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舉行。根據需要,董事長在征得副董事長同意后,也可臨時召開董事會會議。董事會議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長應在三周前將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日期、地點、議題通知董事會各成員。

              第二十四條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發言權和表決權,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時擔任兩名或以上的名額(董事會會議應有包括出具委托書的董事代表在內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舉行)。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研究討論問題。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的終止、解散;

              3.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作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其它事項,可根據合作企業的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董事會決議以中文書寫一式四份,經正、副董事長簽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執一份,甲方執二份。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聘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并決定任期年限。正、副總經理要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并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生產、經營情況。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七條 合作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其聘用辦法均由董事會任命,任期×年。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的職責、權限:

              1.執行甲乙雙方所訂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決議;

              2.提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定招聘工作人員,并報董事會備案;

              3.制訂本企業的經營管理制度,對各職能部門布置、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5.對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購、成品銷售及專項協作合同和流動資金的借貸作出決定;

              6.審定職能部門制定的內外銷產品價格,并對價格作適當幅度的調整作出決定;

              7.代表企業接待重要的業務聯系單位人員、談判和簽署文件;

              8.主持企業行政會議,對行政會議的討論事項及決議負責執行;

              9.解決各職能部門向總經理請示的其他重大問題;

              10.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代表企業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業的審批或仲裁、調解會議;

              11.對職工違反規章制度的處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決定;

              12.其它由總經理負責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副總經理職責、權限:

              1.協助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經營管理;

              2.總經理外出時,代替總經理行使職權;

              3.代表企業進行業務談判;

              4.處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關問題;

              5.其它應由副總經理負責處理的問題。

              第九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籌建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負責籌建工作。籌建處人員的組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籌建期間的各項費用分年攤入生產成本。

              第十章 勞動管理、工會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勞動工資、勞動紀律、勞保福利等事項。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辦理外,根據董事會決議實行。

              第三十二條 合作企業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作企業積極支持本企業的工會工作。

              第十一章 生產與銷售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開的董事會會議上制定下一年度生產進度及進口、出口計劃,并報主管部門。

              計劃執行中在保證合作公司一定的經濟效益和外匯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予以合理的調整。

              第三十四條 進口原材料采購對象,參考乙方情報,研究其質量、規格、價格后,由正、副總經理商定,在國內能提供滿足需要的原材料情況下,應優先在國內購買。其支付辦法,貨幣按照國內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生產的對蝦,鰻魚等水產品,通過中國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后,根據年度出口計劃數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參加廣交會對外成交出口銷售產品。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則上規定,凡符合出口標準的產品全部出口,確保公司外匯收支平衡并積極創匯。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產品內銷部分由甲方負責,外銷部分由乙方負責,一切內外經銷事項均以公司名義出面。

              第三十八條 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數量應考慮合作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隨著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加以及時調整。

              第三十九條 內銷產品按政府規定的物價政策執行,具體價格由總經理決定,報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備案。外銷產品價格根據國際市場隨行就市或根據廣交會成交價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第十二章 財務、會計、審計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經董事會通過制定的會計制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一條 公司各類報表于次月十日前向合作雙方報告,年終報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核。各類報表均報主管部門、統計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 公司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用中文書寫,會計報表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其它貨幣屬于合作投資的均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換算。屬于貿易往來的按貿易匯價結算,外匯往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辦理。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十三章 稅收、利潤和虧損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條例規定交納各種稅金,并參照《關于中外合作經營項目進出口貨物的監管和免稅的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收的申請。

              第四十六條 所得稅甲乙雙方分別繳納。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上交,乙方按國務院關于華僑投資優惠的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會確定提留的儲備資金、職工福利資金、獎勵資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納稅后,余下的凈利潤甲乙雙方對等分成。

              第四十八條 乙方所得的凈利潤匯往國外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按對等比例承擔虧損責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審批、生效、延長和終止

              第五十條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為××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經營的有關規定申請批準。然后,合作公司持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同時,乙方還要以自己的名義到工商行政機關登記。公司合作期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本公司經上級批準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條 合作期滿前六個月,如雙方愿意繼續合作,可申請并經上級批準機關批準后延長合作期。

              第五十二條 在合作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提前終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業:

              1.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時;

              4.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經出現時。

              經雙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時,由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批準后,提前終止合作企業。

              屬于本條第二款情況解散合作企業時,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一方,應對合作企業由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此合作期未滿,公司解散時,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償還債務后的剩余資產支付職工一定的安置費,余下部分雙方對等分配,對于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視同利潤,應依法交納所得稅后對等分成。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本合同自動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資產不附任何條件歸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條 公司解散或終止時,各項帳冊及文件應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險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支公司辦理。

              第十七章 商標

              第五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產對蝦采用“××”牌商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后使用。

              第十八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散、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條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第六十一條 仲裁地點設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第六十二條 仲裁決定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三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內容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其它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向上級審批機關報批,獲得批準后,即及時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六十八條 對在合同執行中,任何一方有違約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向中國法院起訴,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第六十九條 公司發生不可抗力及其它嚴重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公司總經理應盡快將發生的情況以電報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顯示的證明文件提交對方確認。

              第七十條 公司地址:××××

              第七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及發往函電按下列報發對方:

              甲方:××××

              法定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地址:××××

              電話:××

              專用電訊:××

              電掛:××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由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主管及審批機關各執一份。

              第二十一章 附件

              附件一

              根據合同第十八條,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在性、價比同等的條件下,可以優先考慮購買×方提供的設備,同時要符合下列條件:

              1.×方提供的生產設備必須是整套、全新、具有目前國際先進水平的。如果因提供的技術和設備陳舊、落后,造成的損失應由×方負責賠償;

              2.上述設備應有×年保用期,在保用期內發生設備質量問題影響生產或達不到生產效率,由×方負責調換和維修;

              3.×方必須提供設備需帶兩年的備品配件和全套技術資料;

              4.×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公司指導安裝、試車并達到正常生產的要求;

              5.在收到×方通過中國銀行開出的信用證×個月內,×方必須將全部設備發運到××港;

              6.安裝和試車應爭取在一個月內完成;

              7.設備發運時,×方必須附帶不少于試車生產的原材料;

              8.×方派遣到××的技術人員工資,往返費用和在××的住宿交通由合作公司負責,以總額不超過××元為限。

              附件二

              根據合同第三十一條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合作公司職工的平均工資暫定每人每月人民幣××元。視以后公司發展結合國內情況,由董事會決定對本公司職工逐年適當增加工資。

              2.公司職工的工資水平,根據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原則,視其生產效益和實際表現,由公司總經理平衡。

              3.董事會聘用的公司高級職員工資,由董事會協商。

              4.生產過程中,可以承包給班組或個人的項目應予承包,由公司與其簽訂承包合同。根據生產發展情況,應每年調整一次承包合同。

              附件三

              根據合同第三十八條,雙方達到如下協議:

              1.出口產品的銷售價格:公司自銷價為國際市場實際銷售價,并隨著國際市場情況的變化而上下浮動。

              2.出口產品每三個月交貨付款,其交付款辦法另訂協議規定。

              附件四

              自本公司營業執照批發之日起,乙方必須在兩個月內將××美元一次性匯給中國銀行××分行。

            合資經營合同3

              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工作部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位(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后,須經過__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以上的平均實得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試用期滿時,若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職工。

              第三條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育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生產、工作條件: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工作時間:乙方每周工作不超過6天,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不含進餐時間)。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應為乙方按排同等時間的倒休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費。

              第七條勞動報酬: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和考核辦法確定乙方的勞動所得,以現金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各種補貼及福利費用。

              第八條勞動保險待遇:甲方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為乙方支付醫療費用、病假工資、傷殘撫恤費、退休養老金及其他勞保福利費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共7天國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屬在外地的,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分別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待遇和計劃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條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條勞動保護: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按國家規定在女職工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對其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十條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獎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限期為____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第十三條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總經理(或其代表)簽章: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個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生產和工作任務的要求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_________工種(崗位),以后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業務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并及時簽訂變更合同。 第二條 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試用期滿,合格的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 第三條 工資待遇,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或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標準工資為_________元,各種津貼按有關規定享受。今后,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表現逐步提高乙方工資收入。乙方的原工資等級和月標準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予以保留。 第四條 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規定繳納和辦理乙方養老保險基金手續,向乙方支付當地政府規定的衛生費、交通費、書報費等各種津貼,并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以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 關勞動保護、女工特殊保護等法規,采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實行國家現行工時制度。甲方應嚴格控制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確需加班加點,應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給予_________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愈的,經雙方協商可再給予_________年以內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甲方承擔。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員工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醫療期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直到醫療終結。傷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員工因工死亡,按國有企業規定,由甲方負責支付死亡喪葬補助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五條 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甲方根據生產情況負責制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有關生產標準或工作規范,乙方保證嚴格執行。

              2.乙方對甲方生產(工作)有特殊貢獻,應給予乙方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其他錯誤,甲方應在堅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處理。甲方應在作出辭退或開除決定前_______天通知工會,并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合同條件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4)企業宣告解散、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勞動教養和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4)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

              4.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 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并經甲方同意的。 第七條 甲、乙雙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經濟補償

              1.除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1)、(3)項和第2款人員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應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對于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和按第六條第1款第(2)、(4)項規定辭退的以及按第六條第4款第(1)、(2)、(3)項規定辭職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企業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本人1個月實得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3.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2)項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外,還須發給乙方相當于本人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4.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4)項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須發給乙方相當于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辭退補償金。

              5.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第(4)項規定,乙方有正當理由向甲方提出辭職的,甲方一般應予以同意,但應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經甲方批準后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如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定數額的培訓費。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勞動(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其中,責任屬于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于乙方的,賠償招工(招聘)和技術培訓費用。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5

              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公司名稱

              第一條 中文名稱:_________。

              第二條 英文名稱:_________。

              第二章 經營范圍

              第三條 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_________。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_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后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范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第三章 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的總金額為_________(大寫為___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第四章 股權分配

              第五條 甲方擁有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

              第五章 董事會

              第六條 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兩名,乙方委派兩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七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并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并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八條 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九條 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托在國外考察,聯系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愿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并由董事會批準任命。

              第十一條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第六章 甲、乙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負責開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后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辟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設備的適合項目于國內訂貨單位,可采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后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第七章 會計與審計

              第十四條 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系為日歷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結。會計采用借貸記賬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賬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賬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后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占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占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_________元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______%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余額部分按第十四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歷月結束后30天,季報應在日歷季后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歷年結束后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后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表、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準。

              第十六條 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七條 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后,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十八條 公司文件、會計賬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第八章 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條 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布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二十四條 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二十五條 由于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愿終止。

              第九章 清算

              第二十六條 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二十七條 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后,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第十章 籌建工作

              第二十八條 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于第30個日歷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_________銀行的公司賬戶,而余下的總金額之50%應于90個日歷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賬戶。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簽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并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三十條 董事會成立后,按協議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請工作人員。

              第十一章 適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_________法律為準。

              第三十二條 合資的雙方由于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三十三條 若調解于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三十四條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為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1)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2)在第(1)款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各種因素應采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3)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協議。

              第十三章 協議文字和工作語言

              第三十六條 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第十四章 通知

              第三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電傳/電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電傳/電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第十五章 文本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6

              目 錄

              前言

              1)定義

              2)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3)宗旨、經營范圍

              4)注冊資本和投資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6)權利、債務和責任

              7)董事會

              8)經營管理機構

              9)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10)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1)銀行帳戶和外匯安排

              12)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3)稅務

              14)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資、福利

              15)籌備期

              16)工會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違約責任

              21)爭議的解決和適用法律

              22)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會計程序

              前 言

              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各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 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_____公司。

              1.2 專有技術(Know-How)是指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的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_____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 專利(Patent)是指_____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依據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 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 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 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MW,用于發電的鍋爐。

              1.7 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 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_____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 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 主管部門是指_____。

              第二條 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 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 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 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 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_____”或類似字樣。_____方和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 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 宗旨、經營范圍

              3.1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政府機構

            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他適當的經營活動。

              3.2 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他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 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_____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_____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_____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 注冊資本和投資

              4.1 公司_____年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注冊資本為_____美元,甲方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①從公司成立日期起的_____個月內,甲方應以價值_____美元的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庫存物資做為其投資;乙方應以_____美元現金和價值____美元的技術做為其投資。

              ②_____年,甲乙雙方各繳_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③_____年,甲乙雙方各繳_____美元并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投資(資本化的利潤):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④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美元作為投資;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⑤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為投資;甲乙雙方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對于上述4.1①、②、③等項中提到的_____方現金投資,董事會有權決定接受_____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進機器設備來代替_____方的現金投資。

              4.2 甲乙雙方出資方式分別為:_____方以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庫存物資和人民幣現金作為出資。_____方以先進的機器、設備、許可證技術和外匯現金作為出資。

              4.3 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損失。

              4.4 雙方向公司繳清每期應繳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請的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的稽核由一個國際會計事務所和一個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國際會計事務所承擔的上述稽核費用由_____方負擔。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的稽核費用由_____方負擔。根據驗資結果,公司將分別向雙方頒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包括下列各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資者的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包括投資內容附件中雙方同意的對實物出資的作價;

              (4)出資年、月、日

              (5)出資證明書簽發年、月、日。

              4.5 出資證明書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聯名簽發。

              4.6 由于特殊情況,_____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轉讓給_____方的一家關聯公司時,如果符合下列條款,_____方將給出示書面的認可,①該關聯公司必須能象_____方一樣,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②該關聯公司同_____方一樣從_____獲得同樣條件的擔保,擔保該關聯公司履行本合同的義務;③這種出售或轉讓要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查和批準。

              除上述情況外合營的任何一方欲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須事先征得合營他方的同意,合營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規定進行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轉讓、出售或處置;

              (1)當任何一方(以下簡稱“處置方”)希望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時,該處置方應書面通知合營他方,并給以合營他方_____個月的優先購買權,該優先購買權的期限從合營他方收到該通知之日起算。處置方向合營他方提出的條件應與向任何第三方受讓者或購買者提出的條件相同。

              如果合營他方在_____個月以內未行使其優先購買權,處置方可按向合營他方提出的相同條件,將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出讓給第三方。

              如果選擇購買處置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不止一家,這些購置方將按其購買份額的比例分享利潤和虧損。

              (2)處置方應向其他方提供處置方和第三方簽訂的股份轉讓或出售協議。

              (3)公司的經營和本合同的履行將不受公司注冊資本的轉讓、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的影響。

              (4)第三方受讓人和購買人應向合營其他方擔保他將完整、踏實地履行處置方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合營任何一方根據本條款的規定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應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并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得到必要的批準以后,公司將到當地工商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

              4.7 雙方出資比例需要變更,應經董事會討論一致作出決定,并征得合營雙方書面同意后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生效。

              4.8 雙方在收到董事會增資決議和經雙方書面認可后,必須在董事會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提供再投資。

              4.9 公司注冊資本在公司合營期內不得減少。

              4.10 公司開業日期起的第_____年至第_____年,公司應對其使用的場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支付使用費。公司使用面積,經雙方同意可進行調整,以反映實際使用土地的情況。在_____年之后,場地使用費的增或減,或按中國有關法令和規定執行,公司應簽訂一項包含本條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 雙方在投資按出資日期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按買價和賣價的平均值)換算為人民幣。出資日期是指建筑物、設備、庫存物資和儀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這次資產的日期,第一次技術出資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張收據日期。雙方股本不應因匯率浮動而變化。由匯率浮動而造成的損失和收益,其損益部分應記入公司帳簿內,因而不影響4.1條所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股權百分比。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 公司年凈利潤為公司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后的利潤。

              5.2 合資經營期間,公司每年營業的凈利潤,扣除董事會決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的余額作為可分配利潤,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超過凈利潤的_____%。

              5.3 當董事會決定分配利潤時,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的頭_____個月內,分配上一會計年度的利潤(如果有的話)。

              5.4 任一會計年度如有虧損,可將此虧損并入下一會計年度,并由下一會計年度利潤彌補,在虧損未完全得到彌補前,雙方均不得分配利潤。

              5.5 如果任何時候的累計虧損超過或等于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分之_____,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決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條 權利、債務和責任

              6.1 雙方有權按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

              6.2 任何一方對公司的責任均以其對公司注冊資本出資額為限。

              6.3 在公司開業日期以前,為使公司充分地并適當地進行經營活動,在必要時_____方將隨時在財政計劃、外籍人員雇傭、專有技術、專長、管理、項目管理、監督和控制等方面對公司給予支持;_____方將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向公司轉讓適用的先進技術,以使公司生產的鍋爐能達到_____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間_____方將協助公司派遣的培訓人員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員在_____國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續;協助公司按照_____國出口管理法律和條例在_____國為公司購買設備和外購件辦理所需手續。除非有其他特別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4 在本合同期間,_____方的支持將包括:辦理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成立的申請(包括合資企業合同和章程的批準);向有關的政府機構辦理公司的登記手續和領取營業執照;按照中國法律協助申請對公司或雙方所有可能的減征或免征稅款(包括進出口關稅,工商統一稅的減征或免征);協助向有關的政府機構申請外匯以支付11.4款所列項目,協助申請得到土地使用權,進口設備的報關,招聘中國當地經營和管理人員、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員,協助外籍職員得到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安排,協助尋找合適的國內材料和國內用戶。除非有特別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規定或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5 在從事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時,雙方都不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規,也不能違反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所在地的法律。在執行本合同時,合營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證不違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關聯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規。

              第七條 董事會

              7.1 董事會由_____人組成,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長由_____方指定。各方應以書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董事任期為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7.2 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將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討論、處理和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7.3 董事會職權如下:

              (1)修訂公司章程;

              (2)延長公司期限,終止或解散公司;

              (3)決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發展計劃;

              (4)批準年度財務預算、決算,以及年度會計財務報表;

              (5)決定流動資金的最高限額和在此限額以上的借貸;

              (6)決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7)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職權和待遇等;

              (8)設立或撤銷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包括注冊辦事處)和代理機構,并決定其設立地點;

              (9)批準總經理的年度報告;

              (10)通過公司的勞動合同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

              (11)討論本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出資比例的調整和注冊資本轉讓等問題,并向甲乙雙方提出適當的建議;

              (12)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公司職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和津貼等制度;

              (13)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批準經營計劃;

              (14)決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中所規定的公司的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討論有關提前終止合同的提議。終止或期滿時。負責清理結算工作;

              (16)聘請中國注冊的審計師;

              (17)更改公司名稱;

              (18)建議增、減董事人數;

              (19)建議增加、變更或取消公司內一方當事人在權益轉讓上的限制;

              (20)審批以購買、租賃或其他形式獲取董事會認為的對公司營業活動有必要或合適的不動產和私人財產;

              (21)審批銷售、出租、交換或轉讓全部或部分公司財產或其他資產;

              (22)審批和其他公司或法律實體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關投標、準備投標和提交投標的政策,采購、服務、保險以及其他必要的政策;

              (24)有權對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擔保;

              (25)有權取得對公司財產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權、留置權或任何性質的對抵押財產地索賠權;

              (26)審批開立帳戶,撤銷帳戶;

              (27)審批借貸資金。

              7.4 董事會會議

              (1)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長不能參加,由副董事長負責召集,如果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參加會議,將由董事長授權一名董事召開并主持會議。

              (2)董事會會議應有全體董事的法定多數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決。

              (3)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公司所在地召開,董事會也可以決定在其他地點召開。

              (4)董事會會議包括臨時會議,至少在會議_____天前以書信、電報或電傳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會議前指定,作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會議。

              (5)董事會的決定應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只有一票表決權。除7.3(1)、(2)、(11)、(15)、(19)和(20)等項需出席或委托的全體董事一致同意才能決定的事宜外,董事會會議的任何決議須經法定人數的至少百分之_____同意。

              (6)董事會會議應用中英文兩種文字作記錄,會后將記錄整理成書面文件分發各董事。各董事應在收到書面文件30天內提出修改或補充意見,否則此書面文件將被視為董事會會議的正式文件。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會的一切會議文件將保存在公司總部。

              (8)公司須償付或者承擔董事參加董事會議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費以及生活費用,居住在會址的董事除外。

              (9)會議通知須附有一份董事長提出的議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項目應在會議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10)如果全體董事在會議前或會議后簽署“免予通知書”則召開董事會會議,可以免予通知。該“免予通知書”應歸入會議記錄檔案內。

              第八條 經營管理機構

              8.1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任命。

              8.2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權為:

              (1)總經理按照董事會的各項決定,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在總經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和權力,公司的重要決定(如7.3所列)要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

              (2)總經理、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并與董事一樣有權收到會議通知和有關資料(有關他們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現的材料除外)。除同時兼任公司董事外,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3)總經理應在每年十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財務預算提交董事會審議批準;

              總經理應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會提交上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決策,并為董事會檢查、審核公司的會計帳目提供方便。

              8.3 公司初期的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詳見附件(略)。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的改變應作為公司的重大問題,由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核準。

              8.4 總經理、副總經理任期_____年。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也不得同與本公司競爭的其他經濟組織有任何關系。

              8.5 總經理、副總經理如發現有營私舞弊、貪污等行為或嚴重失職時,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九條 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9.1 _____方作為出資的技術和設備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9.2 _____方從公司成立起開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技術規范、圖紙,設計及其他詳細資料,詳見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附件4。

              9.3 _____方將根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及培訓計劃提供人員培訓。

              9.4 _____方將擔保它所提供的技術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規定應是商業上應用的,適合公司生產和經營需要的最新技術。

              9.5 公司將就_____方作為出資的技術簽訂一項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見附件(略)。

              9.6 雙方同意公司建立計算機終端站,并和_____方的關聯公司_____公司的計算機聯機。

              第十條 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0.1 公司應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制訂的工廠改造方案實施工廠的技術改造(工廠指_____方作為出資的合營部分)并從成立日期起的第_____年生產_____MW電站鍋爐,而后生產_____MW電站鍋爐。

              10.2 公司的生產計劃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

              10.3 公司的生產計劃由董事會批準執行,報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10.4 如果中國國內有符合技術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簡稱材料),公司將優先在中國國內按市場價格用人民幣購買這些材料,購買價格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應相當于中國國營公司,購買同樣材料的價格。需要進口的材料,在保證質量、性能和交貨期的前提下,從價格最優惠的國家進口。公司按_____給其他類似合營企業的內部優惠價格向_____方和_____購買材料和配套件。公司從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購買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務,應向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提供中國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美元信用證,或為_____方所接受的其他外匯信用證。

              10.5 公司將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其產品。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應按銷售代表協議作為公司的銷售代表在國外銷售公司產品,為此公司將盡一切努力使產品盡早達到國際標準,從_____年起,公司產品的出口目標是百分之_____,并在開業后第_____年達到外匯平衡,公司在中國境內如有外匯收入項目(包括以產頂進項目)也可以作為實現外匯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匯不平衡,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協助。

              10.6 公司將與_____簽訂銷售代表協議。

              第十一條 銀行帳戶和外匯安排

              11.1 公司在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局發給的營業執照后,憑該營業執照在中國銀行以“_____”的名義開立人民幣帳戶和外幣帳戶。

              11.2 本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辦理。

              11.3 公司的長期目標是保持自身外匯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匯平衡,董事會將討論這個問題并按10.5提出相應解決辦法。

              11.4 公司支付外匯的順序為:

              (1)外匯貸款;

              (2)公司臨時和長期雇員的工資及費用;

              (3)進口物資的價款及費用;

              (4)工程設計及其他技術服務費用;

              (5)_____方應得的技術轉讓提成費;

              (6)_____方應分得的紅利;

              (7)_____方應分得的紅利;

              (8)其他各項的支付。

              第十二條 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2.1 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公司接受稅務機關對公司財務和會計工作的檢查。

              12.2 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會計程序由董事會審批。

              12.3 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對公司的年度報表和全年帳目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合營雙方都有權對公司的帳目進行審計,所需費用由查帳方自行負擔。公司應對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有關資料。

              12.4 公司的財產、運輸和其他各項保險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三條 稅務

              13.1 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

              13.2 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3.3 公司將依法向政府機構有關機構申請各種可能的減稅或免稅。特別是公司可按照財政關于對專有技術使用費減征、免征所得稅的暫行規定申請提成費的減稅。公司有權優先享有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減免的那一部分稅或包含在任何稅收協定中影響_____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稅。

              第十四條 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資、福利

              14.1 根據勞務合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辭職、升級、降級的調動,由總經理同副總經理協商,總經理做決定。公司雇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上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進行審批。

              14.2 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數由董事會決定。所需中方職工由_____方或中國有關勞動管理部門推薦,經公司考試擇優錄用,勞務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公司簽訂。

              14.3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甲、乙各方推薦,由董事會直接任命。

              14.4 公司職工工資報酬標準、外籍雇員薪金和津貼等見附件(略)。

              第十五條 籌備期

              15.1 公司成立日期起_____個月的這段時間為公司的籌備期。

              15.2 公司籌備期內,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備組。籌備組由甲乙雙方指定專人組成。籌備組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由董事會決定并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條 工會

              16.1 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公司的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權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16.2 公司董事會討論有關生產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勵、工資制度、生活福利等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董事會應聽取工會的意見,并取得工會的合作。

              16.3 公司每月按職工實際工資(實際工資是指當地職工實際獲得的基本工資總數,不是指公司支付給工廠勞動部門的工資總數,也不包括外籍人員的報酬。)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由本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等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七條 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 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年。合營期限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

              17.2 如經雙方書面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公司將在合營期滿前_____個月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報送由合營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書。獲準后,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延期手續。

              17.3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在下列情況下解散:

              (1)公司期限屆滿,而雙方沒有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

              (2)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3)雙方中任何一方無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5)雙方一致認為有必要解散;

              (6)雙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參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資產或財產被沒收,強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況下的解散,都必須事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

              17.4 公司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根據___年___月___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第十六章的規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17.5 公司解散后,各種帳簿及文件由_____方保存,如_____方需要,可以查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8.1 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延遲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任何一方,不承擔延遲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

              18.2 不可抗力在本條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轄公司或和雙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經營活動的任何_____的,無論是以_____的形式,還是以其他方式頒布的任何命令、_____和書面指示;或是指_____、_____、戰爭、_____或其他_____、火災、水災;或指公司或受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及其影響,及時通知對方,同時采取合理的行動減輕其后果,并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寄給對方。

              18.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應把該事件提交董事會以確定應采取的適當的措施。

              第十九條 保密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員由于參與合營公司有關的活動,從他方或他方的關聯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數據和任何其他資料都要嚴格保密,只有對方書面授權或法律要求時才能公開上述數據和資料。保密義務的解除應不早于下列期限:(a)公司終止有效日期起_____年之后;(b)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終止有效期日起_____年之后。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20.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不少于_____天的合理期限內采取補救措施。

              20.2 如果違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受到的損失,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20.3 因一方違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另一方有權依據17.4條在違約事件發生后_____天內書面通知違反合同的一方終止合同,此項終止不影響要求賠償的權利。

              20.4 上述20.1、20.2和20.3條款中所產生的損失金額雙方同意根據國際慣例確定。

              20.5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利潤損失和間接損失不負責任。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21.1 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執行或解釋所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友好協商解決。

              21.2 如果雙方在_____天內通過在友好協商不能就本款上項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將此爭議提請_____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裁決,該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中文和英文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語言。

              21.3 在仲裁過程中,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執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所有條款。

              21.4 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雙方將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按本條的規定提交仲裁的權利。

              21.5 仲裁費用將由仲裁院在裁決書中確定并由敗訴方負擔。

              21.6 本合同的適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二條 合同文件和文字

              22.1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2.2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3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均自動失效。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的雙方簽字的書面協議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條款、責任、章節、聲明和說明,對本合同的修改將是無效。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與合同修改

              23.1 本合同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之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繳銷營業執照之日止。

              23.2 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

              23.3 如果在本合同簽字_____天以內,公司尚未獲有關的批準、注冊及必要的營業執照,合營任何一方有權在通知對方十五天后撤銷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通知

              有關本合同的給甲、乙雙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應用_____文書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掛號航空信、電報、電傳或其他常用通訊方法發出。通知生效日期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航空信件發送通知,郵戳日期后第十四天為收件日期;以電報或電傳發送通知,電報或電傳發出后第三天為收件日期。

              本合同簽約雙方的發送通知地址: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附件

              會計程序

              第一條 會計總則

              1.1 此會計程序是_____(以下簡稱乙方)和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合資經營的_____(以下簡稱“公司”)的合營合同的附件,此會計程序規定條款的有效期限與合營合同一致。

              1.2 公司的會計制度和會計程序是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同時使制造加工、利潤管理和工程體系的采用更加合理。公司將采用_____方及其分支機構的會計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_____方及分支機構的管理經驗、管理方法及現代化整體業務體系。

              1.3 公司會計的記錄、報告等將完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一九八五年三月四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中有關規則執行。

              1.4 會計記帳應以中文和英文同時記帳,公司的月報、季報和年報以及所有記帳憑證、帳簿、報表表頭和這些文件報表的標題均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

              1.5 公司將采用人民幣為簿記記帳的基本貨幣。

              1.6 公司經營所需的經營資本和消耗資金應反映在董事會批準的預算中來。總經理將有權根據批準的預算安排使用中國銀行的貸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繳公司的注冊資本。

              1.7 經費超出或經營預算以外的資金支出將由董事會批準采取有關策略和會計程序加以處理。

              第二條 資本支付的計算

              甲方轉入合營企業公司的制造設備的價值將按合營公司收到財產日登記入冊的單價值再加_____%來計算。

              第三條 現金和往來帳戶的計算

              3.1 在記帳過程中,外匯轉換成人民幣時,應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月第一天的報價為準。

              3.2 帳面匯率將按先進先出法計算。

              第四條 財產盤存的計算

              4.1 財產盤存科目的計算將采用后進先出法。

              4.2 公司各種材料、設備和其他物資的收、發和退還應按手續辦理。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計算

              5.1 公司的固定資產應是指設備器材、機床工具、廠房及各種建筑物等,其使用期限為一年以上,按中國財政部門的規定計算。

              折舊期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所允許的最小期限為準。

              5.2 合營企業制定適當的程序以批準公司擁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資產的增加及轉讓,這一程序需經董事會批準。

              第六條 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計算

              6.1 技術轉讓許可證費應于轉讓許可證協議初期較短的時間內或_____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6.2 籌建費用應在_____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第七條 成本和費用的計算

              公司將以契約的形式以確定成本分類核算制,這一制度應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寫明。銷售費、一般管理費和非經營費或非經營收入將被視為日常費用或日常收入并將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條 銷售和利潤的核算

              8.1 合同規定銷售記錄和銷售成本的計算應采用全部完工法。

              8.2 公司將根據稅后凈收入提取儲備基金、發展基金、職員和工人的獎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種基金的總數一般應當超過稅后凈收入的_____%。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應由董事長決定。

              8.3 總經理在財政年度結算后的2個月內準備出利潤分配方案并將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批準并貫徹執行。

              第九條 帳戶分類和會計報表

              9.1 未經審查的合營企業的會計報表,應于次月10日前發送管理者和股東手中。

              9.2 送交乙方的會計報表和會計報告應采用美元和人民幣同時表示。公司將按_____標準報告提供給乙方。

              9.3 送交股東和管理者手中的會計報表應包括預算和實際變化的比較。重大的變化應由總經理在呈送的補充報告中加以說明。

            合資經營合同7

              第一條總則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_(以下簡稱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并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范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并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注冊資本與資金

              4.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完成,其余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后,應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注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資金。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銀行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

              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并由董事會批準。

              (3)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并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范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6.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范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協助公司向中國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協助公司聯系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為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為爭取其產品的優質并承擔其技術責任;

              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關制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經和甲方協商后,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7.1.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并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準。

              7.2.新廠房的建筑,籌建小組按第6.2.款規定負責聯系建筑設計的`批準,監督設備及材料采購,制訂建筑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筑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并在新廠房建筑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筑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并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7.3.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筑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范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筑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后應盡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后余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后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8.2.按照“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款優惠待遇的精神,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稅率為百分之十五(15%)。對于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稅20%至50%或免稅1年至3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稅待遇。

              8.3.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公司有權利:

              (1)可以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雇用外籍人員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采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

              解雇;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采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雇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稅后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并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并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后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并由董事會委托的經政府注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并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后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11.1.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后,公司收到批準書后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為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注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11.3.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為期五(5)年的延長。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準之機構批準。

              第十二條轉讓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準,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后三十(30)天內作出答復,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于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準轉讓后,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后,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后,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并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并經有關當局批準,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并簽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13.5.若沒有買主愿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14.1.遵照關于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準,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14.2.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為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

              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保險

              15.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稅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布的廣東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

              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6.2.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廣東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7.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17.3.若調解于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隨后于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為準。

              19.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后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9.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為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為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21.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21.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于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22.1.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注: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須遵照中國有關法律,按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批準的雙方簽訂的契約予以辦理商業登記手續。合資企業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資雙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關于合資期限、經營自主權、稅務優惠等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

            合資經營合同8

              第一章

              中國有限公司(下稱甲方)和國有限公司(下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大連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企業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職務:

              國籍:

              乙方:有限公司

              注冊地:

              法代表人:

              職務:

              國籍: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合營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大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公司名稱:大連有限公司

              1總則合同各方

              外文名稱:Dalian Co., Ltd.

              公司的法定地址:大連高新技術園區路號

              第四條公司為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并受其保護。

              第五條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權人承擔責任。合營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合營各方按其出資額在公司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第六條公司的宗旨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勞動生產率,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產品,不斷增強本公司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是:

              第八條年經營規模:年產值萬元。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公司的投資總額為萬美元,注冊資本為萬美元,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差額部分由投資各方在境內外貸款解決。

              第十條出資方式

              甲方:以相當于萬美元的人民幣現金出資(按出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折中價計算),占注冊資本的%。

              乙方:以萬美元現匯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首期出資不低于注冊資本的20%,并于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余額由投資各方于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2年內分期繳清。第十二條合營各方的出資額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由公司發給合營各方出資證明書。

              第十三條在公司經營期間內,合營各方都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2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十四條合營各方認為必要時,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并報送原審批機關批準,公司可增加注冊資本。

              第十五條合營任何一方如果向第三方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合營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合營他方自接到轉讓通知之日起的30天內享有優先購買權,并享有不低于向第三方轉讓的優惠條件。凡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均屬無效。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應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1、辦理為設立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提供出資;

              3、協助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4、協助公司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5、協助外籍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6、負責辦理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十七條乙方應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1、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提供出資。

              2、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負責代理銷售公司產品;

              3、辦理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第十八條公司批準證書簽發之日,為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九條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方委派。

              第二十條董事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3董事會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以下事項,只有經過董事會全體成員一致同意后方可作出決議:1、對公司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根據本合同第四十一條的有關規定終止或解散公司;

              3、增加合營注冊資本、資產抵押、合營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 4、公司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二十二條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四條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的薪金由委派方承擔。與舉行董事會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由甲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任期四年。

              第二十六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七條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九章產品銷售

              第二十八條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外市場上銷售,%在中國市場上銷售。

              第二十九條合營初期乙方將參照國際市場價格,負責代理公司%產品的`外銷任務。

              第十章稅務、財務、審計

              第三十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法規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最低不得少于15%。

              第三十二條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記、單據、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三條公司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實施當年會計報告和賬本的審查、稽核。該審計報告應提交總經理和董事會。

              經事先通知總經理后,合營各方都可自費聘請中外注冊的會計師、審計師對公司的賬目、賬單、記錄進行審計。

              第三十四條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一章外匯平衡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按下列優先次序使用外匯:

              1、進口必需的原材料和設備;

              2、乙方的利潤分成。

              第三十六條合營各方應共同努力采取以下措施實現公司的外匯收支平衡。

              1、努力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消耗,以開拓國際市場,增強出口創匯能力。

              2、經中國外匯管理部門批準,公司在向中國境內興辦的外商投資企業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時,以外匯計價和結算。

              第十二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七條公司在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三十八條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的利潤,按照甲、乙雙方注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三十九條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后三個月內公布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四十條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度年度利潤分配。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四十一條公司將按照中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由董事會研究制定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社會保險、生活福利、職業安全衛生、勞動紀律及獎懲方案。

              第四十二條公司將與代表職工權益的公司工會談判,簽訂集體勞動合同,在適當情況下,公司也可與其職工個別訂立雇傭合同。

              第四十三條合營各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生活福利、差旅費標準等事項,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合資期限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期限為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如果公司各方同意延長該期限,公司應在合營期滿前至少六個月,向原審批機關報送由合營各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書。

              第十五章終止和清算

              第四十五條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終止:

              1、合營期限屆滿且未辦理延期;

              2、由于本合同第十七章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其后果造成公司不能正常經營達12個月者。

              3、合營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構成本合同第十六章所指的違約,且自收到合營他方書面通知后90天內不能予以有效補救,致使公司不能繼續經營者;

              4、公司連續五年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

              5、公司不能達到其主要經營目標又無發展前途;

              在本條第2、4、5、款情況下,應經董事會一致決議,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提前終止合作并解除合同。

              在本條第3款情況下,守約方除向違約方索賠外,有權報審批機關批準提前終止合作并解除合同。

              第四十六條公司終止后,董事會應立即制定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并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

              第四十七條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一份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按照公司賬面價值即資產的賬面價值減除負債的賬面價值作為基本原則提出財產作價報告,制定清算方案并提請董事會通過后執行。

              在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和應訴。

              第四十八條清算后的財產根據合營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其債權、債務按雙方出資比例承擔。

              第四十九條公司終止后,合營各方均有權繼續使用公司開發的專利、專有技術和有關技術資料。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如果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繳付出資額,從逾期第一個月,違約方須按應繳出資額3%向守約方繳付違約金。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9%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五條的有關規定終止合同。如果合營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一條由于合營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合營他方未采取措施以致該損失擴大者,該方即無權就其所受到的擴大的實際損失向違約方要求賠償。如果屬合營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應由違約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二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合營一方立即電報通知合營他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合營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保險

              第五十三條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的保險公司規定,由于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九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四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合營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合營任何一方已經根據本條款向合營他方作出爭議存在的書面通知后,協商仍不能解決,應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

              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第五十五條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章文字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并以此文字為準。

              第二十二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及附屬文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審批部門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條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辦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合營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條本合同于二OO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授權代表)在大連簽字。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簽字:

              簽字:二20xx年月日

            合資經營合同9

              目錄

              序言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第二章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利潤分配及虧損負擔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第六章合營各方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第十二章納稅

              第十三章保險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 國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公司.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 省市街號;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國 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 國籍 .(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方).

              1·2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外文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準后,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范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項目的附屬項目等.

              2·2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范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項目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準的其它服務項目

              (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2·3合營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范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項目.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其中甲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乙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共 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設備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

              其他元.共 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后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 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年為限.

              5·3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并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于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后.所余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注冊并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

              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責范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于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 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后,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并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年.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為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 國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 乙方見證人(簽字)

              年月日

            合資經營合同10

              目錄

              前言

              1)定義

              2)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3)宗旨、經營范圍

              4)注冊資本和投資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6)權利、債務和責任

              7)董事會

              8)經營管理機構

              9)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10)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1)銀行帳戶和外匯安排

              12)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3)稅務

              14)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資、福利

              15)籌備期

              16)工會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違約責任

              21)爭議的解決和適用法律

              22)合同文件和文字

              23)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會計程序

              序言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____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名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 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_________公司。

              1.2 專有技術(know-how)是指____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和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_________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 專利(patent)是指_________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以_________方在_________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 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 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____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____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 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于或等于_________mw,用于發電的鍋爐。

              1.7 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部門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 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 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 主管部門是指_________。

              第二條 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 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____。

              2.2 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_________部門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 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 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_________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量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_________”或類似字樣。_________方和公司將盡量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 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部門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其在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 宗旨、經營范圍

              3.1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它適當的經營活動。

              3.2 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它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 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_________、_________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初期目標:____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____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____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____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____蒸噸/時的能力。

              (3)發展目標:_________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_________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 注冊資本和投資

              4.1 公司_________年投資總額為_________美元,注冊資本為_________美元。甲方認繳百分之_________,為_________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_________,為_________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_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1)從公司成立日期起的_________個月內,甲方應以價值_________美元的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庫存物資做為其投資;乙方應以_________美元現金和價格_________美元的技術做為其投資。

              (2)_________年,甲乙雙方各繳_____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年,甲乙方雙各繳_________美元并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____美元做投資(資本化的利潤);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____美元。

              (4)____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____美元作為投資;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____美元。

              (5)____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____美元做為投資;甲乙雙方累計認繳股本_________美元。

              對于上述4.1(1)、(2)、(3)等項中提到的_________方現金投資,董事會有權決定接受_________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進機器設備來代替_________方的現金投資。

              4.2 甲乙雙方出資方式分別為:_________方以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庫存物資和人民幣現金作為出資。_________方以先進的機器、設備、許可證技術和外匯現金作為出資。

              4.3 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損失。

              4.4 雙方向公司繳清每期應繳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請的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的稽核由一個國際會計事務所和一個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國際會計事務所承擔的上述稽核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的稽核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根據驗資結果,公司將分別向雙方頒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包括下列各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資者的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包括投資內容附件中雙方同意的對實物出資的作價;

              (4)出資年、月、日;

              (5)出資證明書簽發年、月、日。

              4.5 出資證明書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聯名簽發。

              4.6 由于特殊情況,_________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轉讓給_________方的一家關聯公司時,如果符合下列條件,_________方將給出示書面的認可:

              (1)該關聯公司必須能象_________方一樣,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

              (2)該關聯公司同_________方一樣從_________獲得同樣條件的擔保,擔保該關聯公司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3)這種出售或轉讓要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部門審查和批準。

              除上述情況外合營的任何一方欲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須事先征得合營他方的同意,合營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規定進行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轉讓、出售或處置:

              (1)當任何一方(以下簡稱“處置方”)希望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的全部或一部分時,該處置方應書面通知合營他方,并給以合營他方_________個月的優先購買權,該優先購買權的期限從合營他方收到該通知之日起算。處置方向合營他方提出的條件應與向任何第三方受讓者或購買者提出的條件相同。如果合營他方在_________個月以內未行使其優先購買權,處置方可按向合營他方提出的相同條件,將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出讓給第三方。如果選擇購買處置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不止一家,這些購置方將按其購買份額的比例分享利潤和虧損。

              (2)處置方應向其他方提供處置方和第三方簽訂的股分轉讓或出售協議。

              (3)公司的經營和本合同的履行將不受公司注冊資本的轉讓、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的影響。

              (4)第三方受讓人和購買人向合營其他方擔保他將完整、忠實地履行處置方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合營任何一方根據本條款的規定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本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應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并報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部門批準,得到必要的批準以后,公司將到當地工商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

              4.7 雙方出資比例需要變更,應經董事會討論一致作出決定,并征得合營雙方書面同意后報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部門批準生效。

              4.8 雙方在收到董事會增資決議和經雙方書面認可后,必須在董事會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提供再投資。

              4.9 公司注冊資本在公司合營期內不得減少。

              4.10 公司開業日期起的第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年,公司應對其使用的場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使用費。公司使用面積,經雙方同意可進行調整,以反映實際使用土地的情況。在_________年之后,場地使用費的增或減,將按中國有關法令和規定執行,公司應簽訂一項包含本條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 雙方的投資按出資日期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按買價和賣價的平均值)換算為人民幣。出資日期是指建筑物、設備、庫存物資和儀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這些資產的日期,第一次技術出資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張收據日期。雙方股本不應因匯率浮動而變化。由匯率浮動而造成的損失和收益,其損益部分應記入公司帳簿內,因而不影響4.1條所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股權百分比。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 公司年凈利潤為公司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后的利潤。

              5.2 合資經營期間,公司每年營業的凈利潤,扣除董事會決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的余額作為可分配利潤,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超過凈利潤的_________%。

              5.3 當董事會決定分配利潤時,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的頭_________個月內,分配上一會計年度的利潤(如果有的話)。

              5.4 任一會計年度如有虧損,可將此虧損并入下一會計年度,并由下一會計年度利潤彌補,在虧損未完全得到彌補前,雙方均不得分配利潤。

              5.5 如果任何時候的累計虧損超過或等于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分之_________,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決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條 權利、債務和責任

              6.1 雙方有權按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

              6.2 任何一方對公司的責任均以其對公司注冊資本出資額為限。

              6.3 在公司開業日期以前,為使公司充分地并適當地進行經營活動,在必要時_________方將隨時在財政計劃、外籍人員雇傭、專有技術、專長、管理、項目管理、監督和控制等方面對公司給予支持;_________方將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向公司轉讓適用的先進技術,以使公司生產的鍋爐能達到_________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間_________方將協助公司派遣的培訓人員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員在_________國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續;協助公司按照_________國出口管理法律和條例在_________國為公司購買設備和外購件辦理所需手續。除非有其它特別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4 本合同期間,_________方的支持將包括:辦理_________部門批準公司成立的申請(包括合資企業合同和章程的批準);向有關的政府機構辦理公司的登記手續和領取營業執照;按照中國法律協助申請對公司或雙方所有可能的減征或免征稅款(包括進出口關稅,工商統一稅的減征或免征);協助向有關的政府機構申請外匯以支付11.4款所列項目,協助申請得到土地使用權,進口設備的報關,招聘中國當地經營和管理人員、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員,協助外籍職員得到入境簽證、工作許可和旅行安排,協助尋找合適的國內材料和國內用戶。除非有特別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規定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5 在從事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時,雙方都不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規,也不能違反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所在地的法律。在執行本合同時,合營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證不違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關聯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規。

              第七條 董事會

              7.1 董事會由_________人組成,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指定。各方應以書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董事任期為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7.2 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將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討論、處理和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7.3 董事會職權如下:

              (1)修訂公司章程;

              (2)延長公司期限,終止或解散公司;

              (3)決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發展計劃。

              (4)批準年度財務預算、決算,以及年度會計財務報表;

              (5)決定流動資金的最高限額和在此限額以上的借貸;

              (6)決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7)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講師、審計師和其它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職權和待遇等;

              (8)設立或撤銷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包括注冊辦事處)和代理機構,并決定其設立地點;

              (9)批準總經理的年度報告;

              (10)通過公司的勞動合同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

              (11)討論本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出資比例的調整和注冊資本轉讓等問題,并向甲乙雙方提出適當的建議;

              (12)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公司職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和津貼等制度;

              (13)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批準經營計劃;

              (14)決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中所規定的公司的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討論有關提前終止合同的提議。終止或期滿時,負責清理結算工作;

              (16)聘請中國注冊的審計師;

              (17)更改公司名稱;

              (18)建議增、減董事人數;

              (19)建議增加、變更或取消公司內一方當事人在權益轉讓上的限制;

              (20)審批以購買、租賃或其它形式獲取董事會認為的對公司營業活動有必要或合適的不動產和私人財產

              (21)審批銷售、出租、交換或轉讓全部或部分公司財產或其它資產;

              (22)審批和其它公司或法律實體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關投標、準備投標和提交投標的政策,采購、服務、保險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

              (24)有權對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擔保;

              (25)有權取得對公司財產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權、留置權或任何性質的對低押財產的索賠權;

              (26)審批開立帳戶,撤銷帳戶;

              (27)審批借貸資金。

              7.4 董事會會議

              (1)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長不能參加,由副董事長負責召集,如果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參加會議,將由董事長授權一名董事召開并主持會議。

              (2)董事會會議應有全體董事的法定多數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決。

              (3)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公司所在地召開,董事會也可以決定在其它地點召開。

              (4)董事會會議包括臨時會議,至少在會議_________天前以書信、電報或電傳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會議前指定,作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會議。

              (5)董事會的決定應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只有一票表決權。除7.3(1)、(2)、(11)、(15)、(19)和(22)等項需出席或委托的全體董事一致同意才能決定的事宜外,董事會會議的任何決議須經法定人數的至少百分之_________同意。

              (6)董事會會議應用中英文兩種文字作記錄,會后將記錄整理成書面文件分發各董事。各董事應在收到書面文件30天內提出修改或補充意見,否則此書面文件將被視為董事會會議的正式文件。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會的一切會議文件將保存在公司總部。

              (8)公司須償付或者承擔董事參加董事會議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費以及生活費用,居住在會址的董事除外。

              (9)會議通知須附有一價董事長提出的議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項目應在會議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10)如果全體董事在會議前或會議后簽署“免予通知書”則召開董事會會議,可以免予通知。該“免予通知書”應歸入會議記錄檔案內。

              第八條 經營管理機構

              8.1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任命。

              8.2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權為:

              (1)總經理按照董事會的各項決定,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在總經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和權力,公司重要決定(如7.3所列)要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

              (2)總經理、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并與董事一樣有權收到會議通知和有關資料(有關他們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現的材料除外)。除同時兼任公司董事外,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3)總經理應在每年十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財務預算提交董事會審議批準;

              (4)總經理應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會提交上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決算,并為董事會檢查、審核公司的會計帳目提供方便。

              8.3 公司初期的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詳見附件(略)。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的改變應作為公司的重大問題,由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核準。

              8.4 總經理、副總經理任期_________年。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也不得同與本公司競爭的其它經濟組織有任何關系。

              8.5 總經理、副總經理如發現有營私舞弊、貪污等行為或嚴重失職時,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九條 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9.1 _________方作為出資的技術和設備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9.2 _________方將從公司成立起開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技術規范、圖紙,設計及其它詳細資料,詳見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附件4。

              9.3 _________方將根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及培訓計劃提供人員培訓。

              9.4 _________方將擔保它所提供的技術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規定應是商業上應用的,適合公司生產和經營需要的最新技術。

              9.5 公司將就_________方作為出資的技術簽訂一項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見附件(略)。

              9.6 雙方同意公司建立計算機終端站,并和_________方的關聯公司_________公司的計算機聯機。

              第十條 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0.1 公司應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制訂的工廠改造方案實施工廠的技術改造(工廠指_________方作為出資的合營部分)并從成立日期起的第_________年生產_________mw電站鍋爐,而后生產_________mw電站鍋爐。

              10.2 公司的生產計劃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

              10.3 公司的生產計劃由董事會批準執行,報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10.4 如果中國國內有符合技術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簡稱材料),公司將優先在中國國內按市場價格用人民幣購買這些材料,購買價格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應相當于中國國營公司購買同樣材料的價格。需要進口的材料,在保證質量、性能和交貨期的前提下,從價格量優惠的國家進口。公司按_________給其它類似合營企業的內部優惠價格向_________方和_________購買材料和配套件。公司從____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購買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務,應向____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提供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美元信用證,或為_________方所接受的其他外匯信用證。

              10.5 公司將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其產品。____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應按銷售代表協議作為公司的銷售代表在國外銷售公司產品,為此公司將盡一切努力使產品盡早達到國際標準,從_________年起,公司產品的出口目標是百分之_________,并在開業后第_________年達到外匯平衡,公司在中國境內如有外匯收入項目(包括以產頂進項目)也可以作為實現外匯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匯不平衡,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協助。

              10.6 公司將與_________簽訂銷售代表協議。

              第十一條 銀行帳戶和外匯安排

              11.1 公司在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局發給的營業執照后,憑該營業執照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的名義開立人民幣帳戶和外幣帳戶。

              11.2 本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辦理。

              11.3 公司的長期目標是保持自身外匯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匯平衡,董事會將討論這個問題并按10.5條提出相應解決辦法。

              11.4 公司支付外匯的順序為:

              (1)外匯貸款;

              (2)公司臨時和長期雇員的工資及費用;

              (3)進口物資的價款及費用;

              (4)工程設計及其他技術服務費用;

              (5)_________方應得的技術轉讓提成費;

              (6)_________方應分得的紅利;

              (7)_________方應分得的紅利;

              (8)其他各項的支付;

              第十二條 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2.1 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公司接受稅務機關對公司財務和會計工作的檢查。

              12.2 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會計程序由董事會審批。

              12.3 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對公司的年度報表和全年帳目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合營雙方都有權對公司的帳目進行審計,所需費用由查帳方自行負擔。公司應對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有關資料。

              12.4 公司的財產、運輸和其他各項保險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三條 稅務

              13.1 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

              13.2 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3.3 公司將依法向中國政府有關機構申請各種可能的減稅或免稅。特別是公司可按照財政部關于對專有技術使用費減征、免征所得稅的暫行規定申請提成費的減稅。公司有權優先享有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減免的那一部分稅或包含在任何稅收協定中影響_________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稅。

              第十四條 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資、福利

              14.1 根據勞務合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辭職、升級、降級和調動,由總經理同副總經理協商,總經理做決定。公司雇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由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進行審批。

              14.2 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數由董事會決定。所需中方職工由_________方或中國有關勞動管理部門推薦,經公司考試擇優錄用,勞務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公司簽訂。

              14.3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甲、乙各方推薦,由董事會直接任命。

              14.4 公司職工工資報酬標準、外籍雇員薪金和津貼等見附件(略)。

              第十五條 籌備期

              15.1 公司成立日期起_________個月的這段時間為公司的籌備期。

              15.2 公司籌備期內,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備組。籌備組由甲乙雙方指定專人組成。籌備組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由董事會決定并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條 工會

              16.1 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公司的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權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16.2 公司董事會討論有關生產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勵、工資制度、生產福利等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董事會應聽取工會的意見,并取得工會的合作。

              16.3 公司每月按職工實際工資(實際工資是指當地職工實際獲得的基本工資總數,不是指公司支付給工廠勞動部門的工資總數,也不包括外籍人員的報酬。)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由本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七條 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 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期限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

              17.2 如經雙方書面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公司將在合營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部門報送由合營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書。獲準后,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延期手續。

              17.3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部門批準,公司在下列情況下解散:

              (1)公司期限屆滿,而雙方沒有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

              (2)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3)雙方中任何一方無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5)雙方一致認為有必要解散;

              (6)雙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參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資產或財產被沒收,強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況下的解散,都必須事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部門的批準。

              17.4 公司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第十六章的規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17.5 公司解散后,各種帳簿及文件由_________方保存,如_________方需要,可以查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8.1 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延遲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任何一方,不承擔延遲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

              18.2 不可抗力在本條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轄公司或各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經營活動的任何_________的,無論是以_________的形式,還是以其他方式頒布的任何命令、_________和書面指示;或是指_________、_________、戰爭、_________或其他_________、火災、水災;或指公司或受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及其影響,及時通知對方,同時采取合理的行動減輕其后果,并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寄給對方。

              18.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應把該事件提交董事會以確定應采取的適當的措施。

              第十九條 保密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員由于參與合營合同有關的活動,從他方或他方的關聯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數據和任何其他資料都要嚴格保密,只有對方書面授權或法律要求時才能公開上述數據和資料。保密義務的解除應不早于下列期限:

              (1)公司終止有效日期起_________年之后;

              (2)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終止有效期日起_________年之后。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20.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不少于_________天的合理期限內采取補救措施。

              20.2 如果違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受到的損失,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20.3 因一方違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另一方有權依據17.4條在違約事件發生后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違反合同的一方終止合同,此項終止不影響要求賠償的權利。

              20.4 上述20.1、20.2和20.3條款中所產生的損失金額雙方同意根據國際慣例確定。

              20.5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利潤損失和間接損失不負責任。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21.1 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執行或解釋所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量大努力友好協商解決。

              21.2 如果雙方在_________天內通過友好協商不能就本款上項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將此爭議提請_________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裁決,該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中文和英文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語言。

              21.3 在仲裁過程中,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執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它所有條款。

              21.4 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雙方將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按本條的規定提交仲裁的權利。

              21.5 仲裁費用將由仲裁院在裁決書中確定并由敗訴方負擔。

              21.6 本合同的適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二條 合同文件和文字

              22.1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2.2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3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部門批準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均自動失效。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部門批準的雙方簽字的書面協議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條款、責任、章節、聲明和說明,對本合同的修改將是無效。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與合同修改

              23.1 本合同自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部門批準之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繳銷營業執照之日止。

              23.2 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部門批準。

              23.3 如果在本合同簽字_________天以內,公司尚未獲得有關的批準、注冊及必要的營業執照,合營任何一方有權在通知對方十五天后撤銷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通知

              有關本合同的給甲、乙雙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應用_________文書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掛號航空信、電報、電傳或其它常用通訊方法發出。通知生效日期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航空信件發送通知,郵戳日期后第十四天為收件日期;以電報或電傳發送通知,電報或電傳發出后第三天為收件日期。

              本合同簽約雙方的發送通知地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附件

              會計程序

              第一條 會計總則

              1.1 此會計程序是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和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合資經營的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的合營合同的附件,此會計程序規定條款的有效期限與合營合同一致。

              1.2 公司的會計制度和會計程序是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同時使制造加工、利潤管理和工程體系的采用更加合理。公司將采用_________方及其分支機構的會計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_________方及分支機構的管理經驗、管理方法及現代化整體業務體系。

              1.3 公司會計的記錄、報告等將完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一九八五三月四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中有關規則執行。

              1.4 會計記帳應以中文和英文同時記帳,公司的月報、季報和年報以及所有的記帳憑證、帳簿、報表表頭和這些文件報表的標題均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

              1.5 公司將采用人民幣為簿記記帳的基本貨幣。

              1.6 公司經營所需的經營資本和消耗資金應反映在董事會批準的預算中來。總經理將有權根據批準的預算安排使用_________銀行的貸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繳公司的注冊資本。

              1.7 經費超出或經營預算以外的資金支出將由董事會批準采取有關策略和會計程序加以處理。

              第二條 資本支付的計算

              甲方轉入合營企業公司的制造設備的價值將按合營公司收到財產日登記入冊的單價值再加_________%來計算。

              第三條 現金和往來帳戶的計算

              3.1 在記帳過程中,外匯轉換成人民幣時,應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月第一天的報價為準。

              3.2 帳面匯率將按先進先出法計算。

              第四條 財產盤存的計算

              4.1 財產盤存科目的計算將采用后進先出法。

              4.2 公司各種材料、設備和其它物資的收、發和退還應按手續辦理。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計算

              5.1 公司的固定資產應是指設備器材、機床工具、廠房及各種建筑物等,其使用期限為一年以上,按中國財政部門的規定計算。

              折舊期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所允許的最小期限為準。

              5.2 合營企業制定適當的程序以批準公司擁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資產的增加及轉讓,這一程序需經董事會批準。

              第六條 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的計算

              6.1 技術轉讓許可證費應于轉讓許可證協議初期較短的時間內或_________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6.2 籌建費用應在_________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第七條 成本和費用的計算

              公司將以契約的形式以確定成本分類核算制,這一制度應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寫明。銷售費、一般管理費和非經營費或非經營收入將被視為日常費用或日常收入并將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條 銷售和利潤的核算

              8.1 合同規定銷售記錄和銷售成本的計算應采用全部完工法。

              8.2 公司將根據稅后凈收入提取儲備基金、發展基金、職員和工人的獎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種基金的總數一般應當超過稅后凈收入的_________%。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應由董事長決定。

              8.3 總經理在財政年度結束后的2個月內準備出利潤分配方案并將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批準并貫徹執行。

              第九條 帳戶分類會計報表

              9.1 未經審查的合營企業的會計報表,應于次月10日前發送管理者和股東手中。

              9.2 送交乙方的會計報表和會計報告應采用美元和人民幣同時表示。公司將按_________標準報告提供給乙方。

              9.3 送交股東和管理者手中的會計報表應包括預算和實際變化的比較。重大的變化應由總經理在呈送的補充報告中加以說明。

            合資經營合同11

              目錄

              前言

              1)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3)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5)合營雙方的責任

              6)董事會

              7)經營管理機構

              8)籌建和籌備

              9)采購

              10)勞務管理

              11)稅務

              12)財務與會計

              13)審計

              14)土地使用費

              15)合營期限

              16)違約的責任

              17)清算

              18)保險

              19)適用的法律

              20)保安秘密

              21)不可抗力

              22)爭議的解決

              23)解除合同

              24)附則

              前言

              ××××和××××、××××、××××(××××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市建立并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雙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分別委托××××為其授權代表。

              1.××××: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2.××××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3.××××: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二章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在××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布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執行。

              第五條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并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合營企業的經營范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占地面積××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積××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平方米(約××間客房),

              辦公樓部分約××平方米;

              原有建筑物面積××平方米。

              第四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筑的建設及F.F.E.庭院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筑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費用。

              第十條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處置費為××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美元。

              第十一條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固定為××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美元,占××%;乙方出資額為××美元,占××%。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美元,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合計××美元,作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美元,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繳足的注冊資本現金××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

              第一批應于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內交付××%的注冊資本,計××美元;

              第二批應于××××年×月×日之前交付××%的注冊資本,計××美元。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后,須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并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六條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注冊資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美元,合營企業委托××銀行牽頭、××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以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美元)的×%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它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后,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費的×%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盡快簽署。

              第二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天內書面答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復,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后,成立以××××為首的由××××、××××、××××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于轉讓前××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甲方要為盡快取得該項批準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準、注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系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采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盡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取得××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系以最優惠的價格采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并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它有關安排;

              4.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董事的任期為×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從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托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簽字后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并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經營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后的前×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后的第×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它下屬人員,并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工作,并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范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根據董事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門,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七條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托××××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托條件、擬訂委托合同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八章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對于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別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一、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并報中國主管當局批準;

              (2)根據批準的擴大初步設計,制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外采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據需要與對方協調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并在預算的范圍內支付其它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它記錄資料;

              (10)其它有關籌建的業務。

              二.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筑,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并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托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的所需設備、家具和其它用品的采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三.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的任務后,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并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后,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托××××和××××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萬平方米的×%。

              合營企業委托××××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采購

              第五十四條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采購計劃和預算。并將擬在中國境內采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者采購。

              第五十五條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采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征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并與之簽訂雇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它有關規定制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九條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合營企業的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稅務

              第六十一條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準后實行。

              第六十二條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采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后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在新建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總會計師應盡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并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章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于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應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于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報送××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原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出。

              第六十九條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期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第十三章審計

              第七十一條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于該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后盡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后的××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種審計完成后,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復。

              第七十三條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并且應盡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筑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筑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年。

              第七十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并報中國有關當局批準。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合營企業遇到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額超過注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因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它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條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合營企業以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后剩余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發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后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凈收益。

              第八十三條合營企業清算后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后,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險

              第八十四條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它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

              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條甲乙雙方對屬于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秘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它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盡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簽字后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四章附則

              第九十二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關當局批準的,在獲得批準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條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宜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后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在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市簽署。

              甲方:×××

              乙方:×××

            合資經營合同12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_________(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簡稱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合營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______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美元。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折合_________美元,占注冊資的_________%

              乙方:現金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_________美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

              第十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___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_____萬美元。并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_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后,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并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

              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處部設備的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鑒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咨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咨詢服務

              (11)代理_____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___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用戶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為中國境外_____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_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施、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開辟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托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戶。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傭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_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_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并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___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后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___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并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傭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采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非經合營公司批準,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并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由合營公司的雇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采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并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采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采購。但若乙方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采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采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_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托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_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傭金。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戶付款之后,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傭金,傭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合營公司登記注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_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托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余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范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準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___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___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_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準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

              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錄用。在合同的頭_______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帳以人民幣為統一記帳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后,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后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_____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___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___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_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_________年免繳所得稅,并且在此后_________年減免所得稅______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時,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保險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如果由于中國或_____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至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由于受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并應于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由于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可以提前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合營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帳面余額進行清算。現舍應以現

              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后,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的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___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_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_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后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___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后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并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_____和字詞_________不經______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甲、乙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采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文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13

              第一條總則

              中國_______公司與_______國_______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茲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雙方

              中國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以中國_______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

              _______國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在_______國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

              第三條成立合資公司

              3.1.甲、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意在中國境內成立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合資公司)。

              3.2.合資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3.4.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系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冊資本的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合資公司宗旨

              合資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而適用的科學的管理方法予以管理企業。以質優、價廉、交貨及時、售后服務完善等在國際及國內市場中顯示其競爭能力,為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經營范圍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一產品,對銷售產品予以維修服務并研究開發新產品。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為_______。隨著生產經營的擴大,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產品品種發展到_______種。

              第六條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6.1.注冊資本為_______美元。實際投資為_______美元。

              甲方投資額為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

              乙方投資額為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

              6.2.甲、乙方按雙方商定的現金及實物投資;

              甲方:現金_______美元;

              機器設備購入價格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廠房建造估算價格_______美元(廠房設計、進度、質量控制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乙方:現金_______美元;

              工業產權_______美元;

              轉讓產品的制造工藝、專利費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6.3.上述的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需在合資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后的_______個月內完成。除注冊資本外若需合資公司增補資金,經董事會決定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國外銀行貸款。

              6.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國境內所需人民幣支付的開銷費需折合美元匯率,應以支付日的前1日17時,中國銀行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乙方年終所獲凈利潤的人民幣部分金額應按年終審計師核準后7個工作日17時中國銀行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6.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7.1.甲方負責

              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手續,組織合資公司所需廠房和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及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才、技術人員、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手續;

              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7.2.乙方負責

              為合資公司在國際市場中選購先進適用的機械設備并提供有關信息,以質擇優,保質保量地引進所需設備;

              引進機械的合同條款待董事會審閱后由主管部門予以辦理;

              指派驗收引進設備、安裝、調試的技術人員,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監督技術轉讓方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能持久地穩定地生產合資的產品;

              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技術轉讓

              8.1.甲、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為達到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宗旨。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檢驗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商標及包裝等。

              8.2.按合同規定乙方和技術轉讓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和數量。為此,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應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亦是同類技術中屬先進的

              ,設備的選型及性能應是優良的以滿足技術轉讓的要求。

              8.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工藝流程和設備進廠時間及技術服務,應開列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8.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技術資料是技術轉讓的組成部分,應保證如期提供。

              8.5.在技術轉讓協議期內,乙方及轉讓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技術情報和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

              8.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協助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掌握其轉讓的技術。

              8.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行為,甲方可提出索賠以彌補損失。

              8.8.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__%,提成費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8.9條款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技術轉讓提成費的有效期。

              8.9.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大寫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開發該技術。自引進該項技術于正式投產后持續_______(大寫_______)年后,以合資公司的名義有權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該項技術,原技術轉讓方無權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條產品銷售

              9.1.合資公司的產品可在中國境內、外市場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

              9.2.產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占_______%;

              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外貿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和寄售占_______%。

              9.3.為了擴大產品銷售及保持產品信譽,可在中國境外設立“產品服務中心”,承辦售后服務事宜。

              9.4.合資公司的產品在技術轉讓期限同所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

              第十條董事會

              10.1.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成立之日。董事會由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決定。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10.2.董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主持會議。經3/4董事提議,董事長或召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10.3.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各一名,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乙方推薦并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年。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若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條職工管理

              11.1.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及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11.2.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遵照《外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訂勞動合同予以實施。勞動合同簽訂后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1.3.合資公司職工有權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十二條財務、稅務、審計

              12.1.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等須用中英文書就。

              12.2.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12.3.合資公司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2.4.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予以決定。

              12.5.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審計師予以審計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若乙方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予以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一切費用自理。

              12.6.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編制上一個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三條籌備工作

              13.1.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___人組成,甲方_______人,乙方_______人。籌建組組長一人,由_______方推薦,副組長一人,由_______方推薦。籌建組長和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

              13.2.籌建組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的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策及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13.3.籌建組負責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性能考核,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盡量優先在中國購買,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應邀請甲方派

              人參加。

              13.4.籌建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董事會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13.5.籌建組在工程完成并辦理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予以撤銷。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14.1.合資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資公司領得營業執照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一致通過,于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主管部門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14.2.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甲、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第六條的規定依期按數投資時,從逾期第30個銀行日算起,每逾期1天,違約方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的違約罰款給予守約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提交投資額,除累計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的違約罰款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15.2.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責任。若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15.3.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應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六條合同修改、終止和解除

              16.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時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部門批準,方能生效。

              16.2.合資公司由于某種原因出現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部門批準,可提前終止合資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保險

              合資公司的各項工程的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具體事宜由主管部門辦理手續。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用電報通知對方。于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部門出具。根據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仲裁

              19.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產生分歧應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9.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分歧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

              20.1.根據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附件(合資企業章程)均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0.2.本合同及附件均須經投資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20.3.甲、乙雙方除簽發的通知、電報、電傳外,凡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時應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條所列地址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訊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變更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第二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條文本

              22.1.本合同以中、英文書就,中、英文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文為準。

              22.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系為醒目而用,不影響對本合同所列內容的解釋。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 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司

              簽字:_______ 簽字:_______

              見證人:_______ 見證人: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14

              目錄

              (1)總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3)出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副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己方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按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賬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1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逾期3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載,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意大利_____有限公司

              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以鋁塑管材和管件為主要產品的有限公司,甲方系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股東,擁有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為了擴大企業發展規模,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提升產品的質量,甲方同意將_______ %的股權轉讓乙方。同時雙方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gf管業有限公司,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以經評估審計并經甲、乙雙方確認的現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凈資產為依據將其投有的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其中______________向乙方轉讓_______%的股權,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各向乙方轉讓_______ %的股權。股權轉讓后,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即由甲方和乙方投資設立,其中______________享_______ %的股權,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各享有_______%的股權,乙方享有_______%的股權。

              第二條 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轉讓的價格在依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對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凈資產評估審計后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的股權轉讓款應在具體的股權協議簽訂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到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帳戶內,甲方承諾在收到全部股權轉讓款后馬上申請辦理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共同委托審計機構對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有形資產進行審計評估,其中對土地使用權、廠房、機器設備、產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以及無形資產(包括但不限于的專利權、商標權、商譽和銷售網絡等)以評估的方法確定其價值,公司的債權債務以審計的方法確認。

              評估審計機構對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資產狀況應出具評估審計報告,(評估審計的基準日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條 合資公司董事會由五人組成,其中甲方推薦三名董事,乙方推薦二名董事,董事長由甲方派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擔任。

              甲、乙雙方共同參加對合資公司的管理,現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管理員工全部留任并根據能力和崗位改置的需要由董事會重新聘任。

              第五條 現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投資到西藏大元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 %的股權和座落于XX市店口鎮現浙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對面的_______畝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列入本次轉讓的資產范圍(具體以雙方的確認為準),上述二塊資產及銀行貸款的本息均由甲方自行享有和承擔。合資公司成立后,如甲方對上述歸屬于甲方個人所有的資產行使權利時,合資公司應予以協助,但甲方行使權利時不應對合資公司造成損害。

              第六條 乙方參股后,乙方在中國加工訂購的產品訂單原則上應由合資公司來進行生產供應。合資公司按向外商加工出口的同質量、同類產品的平均價格來承接乙方的訂單加工業務并保證按時交貨。

              合資公司應積極地開展外貿業務,擴大銷售渠道。在合資公司生產任務緊張時,如乙方訂單價格與其他客戶相同時,合資公司應盡量滿足共同客戶的需要或協商處理。

              第七條 合資公司成立后,乙方應對合資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和技術產品的開發提供支持,同意合資公司的管理干部到乙方進行企業管理的培訓,費用由合資公司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成立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同時由甲、乙雙方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約_______萬美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萬美元,乙方出資_______萬美元。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以生產和銷售塑料管和銅管件為主,具體經營范圍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為準。

              合作協議達成后,雙方同意馬上在XX市店口鎮向政府申請受讓_______畝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廠房建設。

              第九條 甲方向乙方轉讓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_______ %的股權和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的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gf管業有限公司、購買_______畝土地使用權是互為條件的,屬一個整體,任何一項條件如不履行,本協議則自動終止。

              第十條 成立合資公司和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所需的各種文件由甲方起草準備。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

              宜,雙方經過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后即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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