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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林經營合同

            時間:2025-11-16 05:57:11 經營合同

            山林經營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山林經營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山林經營合同

              山林經營合同 篇1

              委托單位:xx縣xx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xx縣xx鄉xx村xx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xx山的xx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xx畝,中幼林xx畝。該片林木北起xx至xx,南起xx至xx,東起xx至xx,西起xx至xx。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x年,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xx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成,乙方得xx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xx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xx∶xx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xx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xx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xx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xx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xx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xx‰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其它

              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縣x林場(公章)

              代表人:xxxxxx(蓋章)

              地址:xxxxx

              開戶銀行:xxxx

              帳號:xxxxx

              乙方:xx縣xx鄉xx村xx組或村民xx(公章)

              代表人:xxxxxx(蓋章)

              開戶銀行:xxxxxxx

              帳號: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山林經營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_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林經營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位于_______路____號___間門面____________(m2)承租給乙方經營,為規范甲乙雙方的行為,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門面出租協議:

              一、乙方承租甲方門面前,必須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并符合經工商部門審驗的.經營項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時應具有身份證、暫住證、計生證、流動人口證等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應向甲方交納_______元的門面押金,該押金不得用來抵減門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內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額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息)。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山林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乙方通過調查與自身發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進,并規劃在所屬的流轉林地、田地范圍內,種植大樹古木、花卉、苗木、藥材、果樹、種養殖等。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的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 縣 鎮 村的下列林地林權證: 林證字

              第二條 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權。

              4、甲方必須依法保護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公正協調處理,乙方的`糾紛問題,如發現破壞者,責令賠償,按情節處罰,或遺交司法機關。

              5、甲方有義務協同乙方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愛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利,產品處置收益權及承包期內的土地使用權。

              2、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能對當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產過程中需建房作為倉庫、辦公房、職工宿舍等,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決。在建設過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設工程,同樣的條件和價格優先承包給甲方村民。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該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權利按國家標準依法獲得其應得的各項補償費用,土地征收費在外。

              三、流轉的價款及支付方式

              1、自簽定協議之日起,流轉價格林地每畝120 元,按照遞增方式,每五年遞增一次,遞增幅度每畝 20元。20xx年至20xx年為每畝120元,20xx至20xx年140元,20xx至20xx年160元,20xx至20xx年180元,20xx至20xx年200元,20xx至20xx年220元,20xx至20xx年240元,20xx至20xx年260元,20xx至20xx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轉價款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圍大小收取管理費每年xxxx20xxxxxx元。

              四、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動,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隨意終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損壞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

              2、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3、如要修改合同,經雙方商議一致,可另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變更。

              4、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90 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處理。

              5、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 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合同期內歸乙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六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

              2、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林業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定后,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的雙倍經濟損失 。

              六、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政府管理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后補充條款,完善合同內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應。

              八、本合同自20xx年4月26 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機關、國土所,林業部門各一份。

              甲方(公章):x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

              xxxx年x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山林經營合同 篇5

              甲方:身份證編號:

              乙方:身份證編號: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

              充分協商,就位于 蘇木(鄉、鎮、國營林場、國營農牧場)林地承包

              經營權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座落地點、林地面積、及四至

              甲方自愿將屬甲方所有的科右前旗林證字()第號《林權證》內所登記蘇木( 鄉、鎮、辦事處、國營林場、國營農牧場 ) 嘎查(村、林班、隊) (小地名、小班)畝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資產轉給乙方。

              轉讓林木、林地的四至為:

              東至 , 南至

              西至 , 北至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權、林木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標明林地承包經營權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元。

              2.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總轉讓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總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3、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地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的登記;

              4、轉讓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標明林地使用權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資產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6、甲方自本合同書簽字之日起至乙方領取林權證之日止全權委托乙方辦理注銷甲方所有與此合同書相關林權證。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采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林地,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7、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8、乙方自本合同書簽字之日起至乙方領取林權證之日止全權代理甲方辦理注銷甲方所有與此合同書相關林權證。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 個月內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征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總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無償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付甲方總轉讓費的10%違約金。承包期間,乙方如非法改變林地用途,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有權在發現當日起任何時間內指定乙方限期恢復林地用途。如未在限期內恢復清理林木林地,林地所有權權利人將無償收回乙方所承包林地,同時此林地地上林木歸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所有。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林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地所有權權利人、科右前旗林業局各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嘎查(村、國營林場、國營農牧場) 意見:

              負責人簽字(蓋章):(公章)

              年 月 日

              山林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xx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位于xxx交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1.2乙方承包后,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1.3承包期限為

              第二條承包形式及上交金額、保證金的支付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繳承包金額包干,超額全留。

              2.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每年向甲方上交承包金個月為壹期支付,即人民幣每一期的第三個月付清本期承包金。超出定額部分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2.3會所財務電腦中,20xx年2月15日前預售出消費卡15萬元。到乙方承包期滿時,甲方還是認可15萬元。多出部分乙方交給甲方,少于部分甲方補給乙方。

              第三條債權債務承擔

              3.1在乙方承保前會所產生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納稅,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后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和房租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

              3.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3.4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的人身傷殘,財產損失,經營違規,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4.2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3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并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全面合法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上交款。

              5.2乙方負責承擔經營范圍內的水、電、煤氣和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年檢和保養及其他相關所有費用。

              5.3乙方負責會所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并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衛生、稅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4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雙方承諾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后不得參與和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對外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上交承包金,每天應按未付金額的1%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超過一個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7.2乙方如不按本協議條款規定按時支付清其它各項款項,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7.3會所內的設施按承包前清單為準,當期滿后乙方要如數完好(能正常營業)歸還如有缺少損壞物品,則由乙方補全或賠償。要保證后期正常營業。

              第八條爭議解決

              8.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有會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山林經營合同 篇7

              根據《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有關規定,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審核同意,甲方(轉讓方)資源將承包期內的耕地轉包給乙方(受讓方)經營,特簽訂如下轉包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村和鑒證機關各一份。

              一、甲乙雙方姓名及住址

              二、甲方(轉讓方)現住乙方(受讓方)現住

              三、轉包期限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四、轉包土地用途

              轉包土地用途

              五、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轉包收入。

              2、有權監督乙方按約定的化妝包土地用途經營和使用土地。

              3、轉包土地后,與原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關系不變,繼續享有農資綜合直補、糧食直補等其他補貼。

              4、維護乙方的土地經營權,生產和收益自主權。

              5、轉包期滿后按約定收回所轉包的土地。

              (二)乙方權利、按合同約定向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甲方交納轉包金。

              2、轉包期內,享有按合同約定的土地經營權、生產和收益自主權。

              3、不準改變約定的轉包土地用途。不經甲方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不準擅自流轉受讓的土地。

              4、轉讓期滿后,地上附屬物及有關設施需恢復原貌,將受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交還甲方。

              六、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轉讓金額按xx元/年、xx畝計算,合計(大寫)xx元,xx¥元。

              (二)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干擾與乙方約定的'生產經營,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二)乙方不按時交納轉包金,擅自改變受讓土地用途,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轉包土地。

              (三)因國家政策法規變化而引起該合同約定事項變化,按新的政策法規執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約定的有關事項:

              甲方:乙方:x年x月x日

              山林經營合同 篇8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甲乙雙方依據《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山林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標的.:山林名稱:坐落:塊數:面積:X(畝)

              二、轉包期限轉包期限為X年,即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金額年共計金額為X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違約責任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轉包金元。

              六、在轉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轉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生效條件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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