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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經營協議書

            時間:2025-12-08 19:39:03 經營合同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十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協議書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10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十篇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________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煙酒銷售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300000元(人民幣大寫叁拾萬圓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2

              全體合伙人經協商,對共同出資養殖水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養殖經營場地及概況

              養殖經營場地: 面積:大約 畝。

              二、養殖經營場地的性質

              養殖場地為租用,租期20年,從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18日。租金:每年每畝交納承包費折黃谷800市斤,每年10月底共交納黃谷58480斤。

              三、股東姓名、出資額及股份設置

              1、養殖總資本280萬元,每出資1萬元按1股計算。

              2、股東姓名、出資額、所持股份

              股東姓名 出資額(萬元) 所持股份 股東姓名 出資額(萬元) 所持股份

              四、養殖經營:人員分工,工資計發,待遇和財務管理

              因現有政策限制,租用養殖場地由全體股東委托 作為代表,將租用養殖場地登記人為 。 作為名義上的租地人,應按全體股東的表決意志決定養殖的種類、聯營、入股、出租、轉讓等事務的具體辦理流程,不得擅自處置養殖場,否則應向全體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養殖經營總負責人為 ,養殖 主要由 負責指導、養殖其它魚類,具體負責人為 。工作范圍:負責管理好養殖場的各種投放、捕撈、售魚等工作。財務管理由 任出納, 為會計。

              工資計發: 月工資暫定為20xx元,招聘的工作人員為3名,工資暫定每月1500元。

              財務管理:

              1、出納、會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凡發生收入和支出必須堅持完善手續(總負責人簽批),做到帳、卡、據相符。

              2、投放魚苗的價格和售魚的價格應需有三位股東以上(包括總負責人)同意并簽字。其它1000元以下的`開支需有兩位股東同意并簽字。小額開支 1個月報一次帳。

              五、出資方式:

              先出資所持股份70%的股金,剩余30%在20xx年4月30日前付清。

              六、股份的轉讓和以后增股:

              1、股東若轉讓股份需經其它股東同意方能有效。

              2、若以后有新參股人員,具體事宜由股東會商量決定。

              七、終止清算:本協議在租期滿后,應予終止并按下列順序進行清算。

              1、所欠在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

              2、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3、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紅利或承擔虧損債務;

              4、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九、本協議經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未盡事宜,在實施中逐步完善。

              各股東簽字:

              持本協議股東簽字:

              年 月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3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4

              為了共同開發“美樂滋”市場,保障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義務,以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美樂滋”加盟店

              一、“美樂滋”加盟店是提供漢堡、炸雞、飲料制作及銷售的經營實體,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開發的技術、形象管理等統一系統。

              二、乙方為甲方第 47 加盟店,該加盟店地址為:(省) (市縣)(鎮

              三、乙方為甲方“奧麥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術、配方比例、商標圖案,及形象設計等無形資產都歸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資產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甲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所有的后廚設備、兒童樂園及原料由甲方統一配送,以確保品質要求,更加鞏固“奧麥客”品牌的質量,獲得更大的利潤。

              二、經營過程中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有義務相互提供貨源支持,乙方需向甲方購買的原物料,甲方應確保貨源充足及價格合理,不得惡意斷貨或限制供貨數量,抬高價格制造障礙。

              三、甲方須保證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術操作及腌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須保證乙方經營期間的可靠技術,開業培訓至可勝任為止,繼續保證今后經營中給予技術加強培訓指導。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訂貨貨款后及時配送所訂的貨物。甲方負責提供餐廳系統管理的培訓及具體操作流程管理資料。

              六、甲方須保證乙方在合同內,約定商業區的經營資格。(周邊一公里內不再開設第二家美樂滋加盟餐廳)。

              七、甲方有義務在合同簽定后積極配合乙方各項籌備工作。

              八、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提供辦理營業所需的相關的資料。

              第三條、乙方義務、責任

              一、乙方對外具有合法獨立經營資格,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上接受甲方的支持和指導,由甲方提供相應材料自行籌備辦理加盟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手續。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經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按照甲方統一的形象和經營方式規范加盟店,保護、發展“美樂滋”品牌,使用“美樂滋”為招牌設計主題字樣,不得變更“美樂滋”的商標圖案及顏色。

              三、乙方準時招收員工及管理人員到甲方直營店接受培訓。(接受培訓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保證讓全體職員按照總店標準課程培訓)。

              四、合同簽字定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費: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內收加盟費人民幣叁萬元整;餐廳面積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費伍萬元整(經營面積若與所報面積不符的,超出的面積按伍萬元加盟

              費加收)。同時支付生產區專業平面布置圖設計費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同簽定后乙方工商名稱核準之日起六個月內,將加盟店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復印件,送甲方備案。

              五、如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提供備案證件不符合實際情況,不按總店統一裝修設計廣告燈箱、餐廳門面、后廚布局,或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則取消其加盟資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須按第一條的約定的經營地區經營,任何形式的變更經營地區(包括但不限于:超出約定地區,增開經營場所,支持第三方經營等)都將被視為違反合同約定,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七、乙方應妥善保護加盟店的技術,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復制、傳播甲方技術、配方比例等相關資料,否則將被立即取消加盟資格。

              八、乙方違反合同或提出結束合同時,乙方則必須拆除所有與加盟店商標圖案相關的招牌及字樣設施,不得繼續保留,否則將被視為侵犯知訓產權。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若違約,應全額退還乙方加盟費,并賠償其籌備該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費用及其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若違約,限消加盟資格,加盟費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損失,應負責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條、簽定合同: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處簽字和帶下劃線部分外,其他內容手寫無效。

              三、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產生異議意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簽訂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時間:年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月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

              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伙負責人 統

              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根據各合伙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

              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

              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

              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

              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

              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伙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 賬戶上流轉,

              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

              并制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

              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 1、 2、3、。 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

              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

              業務獲得利益的 倍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xx(以下簡稱甲方)與xx(以下簡稱乙方)共同投資經營酒店,甲方先期投資x萬元人民幣,乙方先期投資xx元人民幣,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酒店合作經營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

              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合股以及適當的經營中的管理,協助甲方提高酒店業務發展和贏利,實現雙方在利益方面的多贏局面。

              二、甲方和乙方的初期合作為,甲方投資xx萬元人民幣,乙方投資xx萬元人民幣,就其投資比例對酒店的贏利景象年終分紅以及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利(職務)。其所有投資都將用于酒店的原始投資(房租、裝修、經營類手續辦理、進貨、員工開支等),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和他借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投資款項。乙方可在甲方實施每筆資金開支時提出監督和審查的權利,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票據和開支證明。在次期間出現因資金開支不明而發生的糾紛,按照此協議判定有過錯一方,由過錯方向另一方賠償5%的股份,以解決糾紛。

              三、甲方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最初協議雙方的共同協商后的意愿,投資xx萬元用于酒店的開發和各類費用的支出,由于甲方為擁有股份最多一方所有人,在酒店的經營管理中應享有最高發言權和決定權,但不擁有財務管理權利和財務隱私權。應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

              2.甲方在酒店的發展和經營管理過程中,應在各類事項,如采購、雇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應積極地乙方協商爭得乙方的意見。不得擅自決定各類事項的最終決定。

              3.甲方擁有酒店發展和財務的知情權和決定權,可隨時就酒店經營發展中出現的情況召開管理層會議,決議。

              4.甲方擁有酒店在酒店經營發展中需要簽署各類合同的首席權和簽名權,但必須讓乙方知情和在場。

              5.股份分紅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甲方擁有的股份分紅比例的準確數額應透明,不得在財務上進行弄虛作假的行為以提高個人的分紅數額。

              6.甲方應想乙方提供適當的職位和管理權利,遵照友善和睦的原則,共同管理共同發展。

              四、乙方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最初協議雙方的共同協商后的意愿,投資xx萬元用于酒店的開發和各類費用的支出,乙方擁有酒店的管理資格,依據本協議乙方可自愿擔任由甲方提供的酒店管理職務(職位),但不享有財務管理權和隱私權。應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

              2.乙方在酒店的發展和經營管理過程中,應在各類事項,如采購、雇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應積極地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不得擅自決定各類事項的最終決定。

              3.乙方擁有酒店發和財務管理的`知情權,有權利參與酒店的經營管理,有權利參加酒店經營中的各類會議、決議,有權利在會議決議中發表個人意見和建議,但不具備決定權。

              4.乙方不具備酒店在經營發展中簽署其他各類合同的簽名權,但有權利知情和在場。

              5.股份分紅比例按照甲方和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乙方擁有的股份分紅比例的準確數額應透明,不得在財務上進行弄虛作假的行為以提高個人的分紅數額。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繼續投資,在此協議期間內,應積極參與酒點的開發和投資。

              五、按照本協議,甲方乙方應如實履行各自的義務,投資比例有一方不符或者投資數額要求分期支付應提供相應理由,如理由不充分,將視為自動退出本合作。分期支付時,每筆金額間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星期,超過則向另一方支付金額3000元。如已經按照本協議履行各自的義務和權利,在履行的過程中出現沒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執行的情況,違約者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股份分紅比例的5%。提前退出本合作,或未到本協議期滿,自動撕毀、退出,將不享受當年分紅,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最初投資金額數目的50%。協議期限: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經過甲方乙

              方雙方協商,因酒店的經營和發展的需要,本協議期限頂為xx年,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滿。協議期滿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甲方(蓋章)

              簽字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乙方(蓋章)

              簽字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7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望謨縣金桃家電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勢經營一家家電,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伙人審定。

              第三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壹份。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 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 _____ 1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養雞場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經營一家養雞場,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養雞場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范圍包括: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遇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合伙;如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內雙方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另一方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2. 協商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3.單方退伙。一方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合伙人可以單方退伙: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單方退伙的合伙人需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合伙人退伙事宜。另一方合伙人人對單方退伙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單方退伙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伙人退伙后,另一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養雞場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 合伙人退伙后,退伙人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養雞場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出資全部轉讓的,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合伙人協商一致方可執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養雞場經營損失的債務。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本養雞場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養雞場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養雞場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養雞場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養雞場名義繼續經營原養雞場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由雙方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四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另一方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另一方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本養雞場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本養雞場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合伙人的全部損失。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并摁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互惠互利原則下共同合作經營xx省xx市xx區xx養殖合作社砂石料廠,特定以下條款供雙方只執行遵守:

              1、合作地點和期限:作期限:以年月日簽字之日起生效。

              2、出資方式:甲方以xx省xx市xx區xx養殖原有的砂石場、鏟車、房子等場所的所有東西、經營權作出資,其余的由乙方出資,乙方以新投資的機器設備出資,共同開采經營玉輝養殖料砂場。

              3、甲方對其與村委會的承包協議負責,并確保砂場經營不受外部干擾,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砂場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出資的生產設備協議到期后歸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5、利潤分配:甲方按總營業額的40%分紅,乙方按總營業余額的60%分紅,如有欠賬的收回欠款后馬上結清,賬目分紅十天結一次,如有黃金也按以上比例分配,稅收雙方

              按收入比例承擔。

              6、職責分配:甲方負責xx養殖料砂場的承包費用、開采證和營業執照的相關費用,國家的正常稅收由甲乙雙方按分紅比列分配。

              7、甲方負責聯系借用村里現有的.變壓器,費用由砂場承擔,如果以后需擴大生產,再增加安裝變壓器,甲、乙雙方按利潤分配的比例出資,合同期滿后歸甲方所有。

              8、財務管理,甲方負責收票,乙方負責出納、開票、收款,賬目當天結清,石料出售價格按市場價格定價。

              9、工作分管:甲方負責銷售,乙方也可以幫甲方搞銷售,要求每月銷售砂石料不得低于10000m3,以現金銷售為主,若有欠賬,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同意后方可銷售,欠賬不得超過一個月,彼此雙方有權在分紅款中扣回,誰欠賬誰負責,未追回的欠款如果是甲方欠銷由甲方負責,如果是乙方欠銷由乙方負責,乙方有權在甲方的分紅款中扣回屬于乙方的款項。

              10、乙方負責生產,月產量不得低于10000m3,根據市場行情,乙方還可追加投資提高生產能力,盡量滿足市場的需求。

              11、如果銷售發生滯銷,產生長期堆貨或為遠期銷量目標需要存貨時,甲乙雙方應墊付電費、柴油、修理、生產工資等費用。

              12、違約賠償:在乙方全部設備進場生產后,因甲方未處理好相關政策和人員造成停工、停產超過3天,甲方賠償乙方每天計人民幣壹仟元的損失,如果以上因素造成停產一個月以上的,甲方賠償給乙方設備拆裝費400000.00元(大寫:肆拾萬元)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由于自然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3、由于乙方違約造成停工、停產超過3天,每天同樣給甲方賠償損失人民幣壹千元,停產一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全部設備(機器故障或庫存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1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糾紛,協商未果,上訴法院。

              15、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后生效,簽字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0

              合伙人姓名:,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住址:。

              茲有、、三人,為經營而締結本協議,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勞動力優勢、貨源優勢、人際優勢、合伙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共同奮斗,共創輝煌!

              第一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二條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伙期期限:合伙關系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停止合伙經營止。

              2、合伙經營名稱:

              第三條出資

              1、合伙人(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拾伍萬元人民幣,占叁分之壹股份;

              合伙人(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拾伍萬元人民幣,占叁分之壹股份;

              合伙人(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拾伍萬元人民幣,占叁分之壹股份。

              2、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日內,按原始所占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四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1)以個人占有合伙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3)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6)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自合伙經營起建立經營賬簿,分別設立專人負責記賬、出納、簽字。

              7、主管財務的合伙人應在每月1日至15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閱。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伙期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三方商訂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股權比例承擔。

              第十條其他

              1、合伙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伙的經營狀況、資金周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2、合伙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復印件交送每個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復印件之后的一個月內沒有想合伙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3、合伙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伙負責人與主管財務的合伙人共同簽署。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三名合伙人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合伙人:合伙人:

              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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