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大學生創業亟待發力論文
為大學生自主創業提供金融信貸支持,既是開啟大學生創業的第一道大門,更是拓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創新的力量源泉。為促進大學生自主創業、有效緩解就業壓力,陜西省寶雞市近年來認真落實國家扶持大學生創業的政策,積極探索利用政府的擔保基金有效解決大學生創業貸款擔保難問題,形成了政府和銀行聯袂扶持大學生創業的新格局。

寶雞市大學生創業貸款的現狀
寶雞市大學生創業貸款通過兩條途徑發放,其一,大學生創業基金貸款。2009年,陜西省投入5000萬元設立高校畢業生創業基金,啟動了大學生創業貸款扶持工作。寶雞市人才中心以陜西省高校畢業生創業基金作擔保與中國銀行合作聯袂為自主創業大學生提供貸款扶持。其二,小額擔保貸款。寶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03年成立小額擔保貸款中心,以國家財政撥付和市財政配套提供的1.41億元(中央財政撥付7590萬元、寶雞市配套6510萬元)擔保基金作擔保與長安銀行寶雞分行、郵儲銀行寶雞分行合作為下崗失業人員、復轉軍人、農村富余人員、高校畢業生等提供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2007年,小額擔保貸款鏈條延伸到了縣區,全市12個縣區相繼成立縣級小額貸款擔保中心與當地農村信用社及郵儲銀行合作為自主創業者提供小額擔保貸款。經過多年運作,大學生創業貸款額度由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合伙經營創辦小微企業貸款額度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創業貸款期限一般為3年,經營周期較長的項目,經審批可延長至5年,創業貸款由財政提供貼息。截至2012年9月,寶雞市通過大學生創業基金貸款途徑為20名大學生提供創業貸款207萬元,通過小額擔保貸款途徑為78名大學生提供創業貸款468萬元。支持大學生創辦或合伙創辦獨立經營的各類企業150多家,帶動3000多人就業。
大學生創業貸款存在的問題
(一)涉及部門多,審批周期長,程序復雜。大學生創業貸款作為由政府提供擔保基金,財政提供貼息,商業銀行提供小額貸款,用于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一項政策性扶持和商業化運作相結合的扶持政策,目的是幫助無法從金融機構得到貸款的大學畢業生通過政策性擔保得到貸款支持,實現自主創業。按照政策規定,辦理大學生創業貸款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商業銀行、財政等多個部門,要經過申請、征信調查、項目考察、項目評審、擔保評估、項目審批、銀行審核與發放等七個步驟,審批手續也要由基層鄉鎮勞動保障所或街道社區到縣區擔保機構、再到經辦商業銀行,多頭考察,層層審定,級級留取憑證,各部門都要完成規定的程序,造成重復審核,期間還要辦理許多經濟、法律手續,任何一關通不過,貸款就難以獲批。
(二)政策性扶持與商業化運作存在矛盾,政策扶持作用難以有效發揮。大學生創業貸款采取以政府擔保為基礎,商業化審貸的模式,即在政府設立擔保基金的前提下,由經辦商業銀行向具備條件的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貸款支持,這種模式雖然可控制大學生創業貸款風險,建立可持續的創業融資扶持機制。但對于商業銀行而言,雖然國家出臺了支持大學生創業的扶持政策,但是具體如何操作,缺乏明確的規定。因此,商業銀行發放創業貸款的積極性不高,致使大學生創業貸款“開花”多“結果”少。
(三)防火墻設置過于嚴格,門檻過高。目前,國家扶持大學生創業的資金主要是小額擔保貸款和大學生創業基金,從實際看,這些資金門檻較高,限制較多。根據大學生創業貸款政策規定,要求申請人必須有實在項目、有固定的住所或經營場地、有營業執照及經營許可證、有穩定的經營和還本的能力、所投資項目要有一定的自有資金等硬件條件。很多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即便找到創業方向及合適的項目,也難以達到規定的條件,最終能貸到款的并不多。
(四)小額貸款擔保機構職能發揮不充分。各縣區財政出資建立政策性小額擔保機構時間較短,全都掛靠在政府勞動就業管理部門,人員大都是兼職,機構設置不專、人員配備不實、帶來臨時思想嚴重,怕貸、惜貸觀念嚴重,缺乏對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深入學習,致使政策不清、消極應付,畏難思想嚴重,怕承擔責任采取簡單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門檻被動防范風險,與國家為扶持大學生創業而設立政策性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的初衷相悖。
金融支持大學生創業的建議
(一)建立大學生創業貸款聯席會議制度。針對大學生創業貸款政策性扶持與商業化運作客觀上形成參與部門多,職能交叉,重復考察、審核的現狀,建議由各地金融辦、人民銀行牽頭,組織大學生創業基金、小額擔保貸款中心及相關經辦商業銀行定期召開大學生創業貸款工作協調會,分析研究解決大學生創業貸款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增強工作的前瞻性,保證政策規定與客觀現狀相適應,操作辦法與政策規定相銜接,最大限度地減少大學生創業貸款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
(二)建立科學貸款評估體系。大學生創業貸款具有積極政策扶持導向,關鍵是要把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圍內,不能因噎廢食為控制風險而不做業務。因而建立一套科學的大學生創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和貸款評價體系尤為重要,可采取聘請銀行、稅務、工商、法律、環保、質檢及創業成功人士,組成“專家評審團”參與大學生創業貸款評估,進行大學生創業貸款項目的甄別選擇、貸款償還能力評價,正確處理政策扶持與風險控制關系,簡化審批程序和周期,指導自主創業大學生合理利用貸款,奠定大學生創業貸款放得出收得回的基礎,保證國家扶持大學生創業政策的可持續性。
(三)充實發揮小額擔保機構職能作用。進一步充實完善政策性小額貸款擔保機構人員隊伍,保證縣區基層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正常業務運轉,針對小額擔保機構工作人員知識面窄、業務生疏等問題,加強對小額貸款擔保機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重點培訓相關法律法規、貨幣、信貸等金融知識,促使工作人員轉變觀念,切實改變大學生創業基金和小額擔保中心由于缺乏專業人才業務進展緩慢的不足。
(四)疏通大學生創業貸款傳導機制。一是人行分支機構要組織相關金融機構做好大學生創業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工作。二是通過貨幣政策效果考核等正向激勵機制,引導相關商業銀行在防范風險的同時,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把大學生創業貸款納入對商業銀行的業績考評,確保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扶持政策落在實處,努力改善大學生創業信貸支持乏力的不足。三是借助個人征信系統平臺,針對大學生借款人流動性高的特點,加強風險監控和違約報告機制,為經辦大學生創業貸款商業銀行全面掌握和了解借款人信用狀況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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