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技術合同范文錦集八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專利技術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專利技術合同 篇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 (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
二、實施許可的范圍、期限和方式: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事項:
四、技術服務的內容: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一次總付: 分次總付: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 時間: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甲方:乙方:日期:
專利技術合同 篇2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采取獨占/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范圍:_________。
(注:使用范圍指地域范圍、期限范圍、使用方式范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_____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于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
6.受讓方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范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本合同期滿后_________年后,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
9.后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范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秘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1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_____。
13.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轉讓方(公章):_________ 受讓方(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公章):_________ 受讓方擔保人(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利技術合同 篇3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鑒于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鑒于出讓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鑒于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制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于××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準,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1.2 “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
第二條 合同范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制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采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制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于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后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并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后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3 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準,然后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技術合同 篇4
受讓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讓與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鑒于: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專利權轉讓、技術內容、成果權益、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
1.為 (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2.發明人/設計人: 。
3.專利權人: 。
4.專利授權日: 。
5.專利號: 。
6.專利有效期限: 。
7.專利年費已交至 。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于專利權轉讓合同。
第三條 項目名稱(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名稱全稱):
第四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義務在 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五條 專利有效保證
1.乙方保證上述第五條技術內容的真實性、其轉讓的專利權的合法有效性。
2.乙方對本合同生效后專利權被撤消、宣告無效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 專利實施情況
1.乙方自行實施專利技術的情況(時間、范圍、方式):
2.乙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技術的狀況(時間、范圍、方式):
第七條 原專利實施許可的履行
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 日內通知并協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2.乙方保證已經將本專利權的轉讓告知原實施許可合同的當事人。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繼續實施本項專利的,按以下約定辦理:
第九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第十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提交時間:
2.提交地點:
3.提交方式: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署后,由 方負責在 日內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事宜。
第十二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轉讓與實施本項專利權有關的技術秘密:
1.技術秘密的內容: 。
2.技術秘密的實施要求: 。
3.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和期限: 。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專利權轉讓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權的,乙方應當 。
第十四條 乙方對本合同生效后專利權被宣告無效,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項專利權轉讓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 ;其中,技術秘密轉讓價款為
2.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賬號: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 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十六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轉讓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該項專利權后,對該項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
第十八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4.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十九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系人。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發生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二十三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方式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
2.可行性論證報告: ;
3.技術評價報告: ;
4.技術標準和規范: ;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四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
第二十五條 合同有效期限: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技術合同 篇5
轉讓方: ,住所:
受讓方: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 。
3.本合同轉讓的技術授權使用方式為獨占使用許可(或者排他使用許可、普通使用許可),受讓方可以在 年內在 地區 技術領域運用本非專利技術制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 。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 。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于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指標: 。
5.受讓方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數額為人民幣 元,應按下列日期(或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①合同生效后 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人民幣 元;②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 年內按產值(或者銷售額/利潤)的 %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 月 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范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6.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
本合同期滿后 年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
7.后續改進技術的分享,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并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并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范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9.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本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并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本非專利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秘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10.侵權風險責任的承擔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分別承擔 %。
11.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1)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應(以下三項擇一)
①提請 市專利管理機關調處(解),對調處(解)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②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③提請 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12.其他未盡事宜,可于本合同生效后由當事人雙方書面協議補充。補充協
議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3.本合同使用的有關名詞和術語
(1)非專利技術:也稱技術秘密或技術訣竅(Know-how),是指在國內外尚未公開、在國內未申請和取得專利權的制造某種產品、應用某項工藝以及產品設計、工藝流程、配方等方面的技術。
(2)技術資料——指全部與該非專利技術有關的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3)合同產品——指受讓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非專利技術制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 。
(4)技術服務——指轉讓方為受讓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5)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6)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后,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稅金后的利潤額。
(7)后續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8)獨占使用許可——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使用該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方在內的任何受讓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使用該非專利技術。
(9)排他使用許可——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使用該非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使用該非專利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受讓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該非專利技術。
(10)普通使用許可——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使用該非專利技術的同時,轉讓方保留使用該非專利技術的權利,并可以繼續許可轉讓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該非專利技術。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由轉讓方、受讓方和中介單位各執一份(當事人有擔保人的,每一擔保人可另執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 (蓋章) 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轉讓方擔保人: (蓋章)
受讓方擔保人: (蓋章)
住所: 住所: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專利技術合同 篇6
中國________(以下簡稱“接受方”)為一方,_______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
鑒于許可方是_____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持有者;
鑒于許可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將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權接受方;
鑒于接受方希望利用許可方的專利技術制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 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于_____年_____ 月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準,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__。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接受方”是指中國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省______市, 名叫______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
第二條 合同范圍
2.1 接受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二。
2.2 許可方授予接受方在中國設計制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 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接受方需要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許可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接受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許可方同意接受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采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許可方的許可制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接受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許可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許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接受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之內通知接受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接受方將通知_________銀行(此處為接受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許可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許可方應支付的預提稅和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接受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接受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許可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接受方。(注:由于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許可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有權向接受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許可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許可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許可方應將專利失效后接受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接受方,并按____%的年利率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接受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應根據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費用,以維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許可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接受方,然后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 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接受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接受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許可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8.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十四天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8.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 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9.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10.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準,然后用傳真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10.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內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接受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 還給許可方。
10.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0.4 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接受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許可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這失效時,接受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許可方支付任何費用。
10.5 本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6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0.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十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 接受方:_____________公司 b. 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專利技術合同 篇7
項目名稱:
受讓人:
(甲方)
讓與人:
(乙方)
簽訂地點: 省 市(縣)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轉讓(該項目屬 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 (地點),以 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三、*本項目技術秘密和范圍和保密期限: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范圍:
甲方:
乙方: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 后,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 標準,采用 方式驗收,由 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總額: 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 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一次總付: 元,時間:
2。分期支付: 元,時間:元,時間:
3。按利潤 %提成,期限:
4。按銷售額 %提成,期限:
5。其它方式: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九、后繼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后繼改進,是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后續改進由方完成,后繼改進成果與 方。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 進行調解。
雙方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二、*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歷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碼,第九位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
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定立的合同。本合同書適用于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采用專利技術合同本文書簽定。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密期限:
是指各方承擔技術保密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范圍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泄露技術秘密應承擔的'責任。
五、使用非專利技術的范圍:
是指使用非專利技術的地域范圍和具體方式。
研究開發計劃:
包括當事人各方實施開發項目的階段進度,各個階段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受讓人 (甲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轉讓人 (乙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中介人 單位名稱 (簽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聯系人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印花稅票粘帖處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專利技術合同 篇8
許可人: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獲國務院批準,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并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組前屬于_____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于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并愿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的_____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專利和專有技術
2.1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許可
3.1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范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5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期限
4.1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后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后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后續服務的提供
5.1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后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維護費用
對于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系費用。
第7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范圍內制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
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并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后,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制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并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滿。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
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不可抗力
12.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x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其他規定
13.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3.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_________;被許可人地址:_________。
第15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附則
16.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清單(略)
二、共有專利清單(略)
三、專有技術清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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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技術合同12-10
關于專利技術合同12-02
非專利技術合同12-15
專利技術許可合同12-03
公司專利技術合同11-29
專利技術許可合同10-16
非專利技術合同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