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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用期勞動合同

            時間:2025-11-30 06:25:22 勞動合同

            試用期勞動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試用期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試用期勞動合同

            試用期勞動合同1

              在每個勞動者成為正式職工之前都會在用人單位經歷一到六個月不等的試用期,在試用期的時候同樣也要簽訂勞動合同,而雙方也是可以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那么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提前幾天告知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吧。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提前幾天?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想要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參考以下方法: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由此上述法律經驗編輯為您整理介紹可知,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中要解除勞動合同,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相關內容鏈接:

              一、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于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是針對勞動者而言的。而在試用期內,勞動者想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則必須提起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若是大家對于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網站上的在線律師進行相關的咨詢和了解。

            試用期勞動合同2

              1、 年 月 日,你與本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

              2、 在你入職之初以及任職期間,公司已經向你公示了崗位職責、任職要求以及公司規章制度,你有義務并已承諾嚴格遵照執行。

              關于解除事由: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具體為如下情形之一:

              □ 試用期轉正評估不合格;

              □ 存在欺騙行為,未向公司如實陳述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如與第三方存在勞動/勞務關系;或對第三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或有違法犯罪記錄等;

              □ 存在欺騙行為,未如實向公司陳述個人學歷、工作經歷、工作業績及身體健康狀況等;

              □ 未按公司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相關協議,或未按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

              □ 試用期內連續或者累計請假超過 個工作日(含)的;

              □ 試用期內培訓考核不合格的;

              □ 出現其他情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可以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

              公司的決定:

              自 年月日起,公司解除與你之間的勞動合同/勞動關系。

              離職提示:

              1、 請你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交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宿舍搬離、公司物品、勞動報酬、財務關系、勞動關系解除等。

              2、 你應于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所有離職手續,逾期未辦理導致的相關責任由你本人承擔。

              3、 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解除后,你無權再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對外發表任何言論、實施任何行為。否則,公司保留向你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4、 請注意,公司規章制度及/或與你簽署的法律文件中的部分內容并不因本決定而失效,如保守商業秘密、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商譽的義務等。因此,你應當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年 月 日

              說明:1、本通知書一式二份,送達一份,存根一份。2、涂改無效。

              送達記錄:

              送達人(簽字): 受送人(簽字):

              送達時間:

            試用期勞動合同3

              用人單位(甲方)名稱:

              法人代表:

              地址:

              勞動者(乙方)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號碼:

              根據國家《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要試用的精神,在雙方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制定本試用期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為試用期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個月,

              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的聘用崗位為:( )

              在試用期內,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乙方在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月,此為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全部福利待遇。每月工資自乙方上班之日起次月( 4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順延發放。

              四、乙方報到時,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學歷證原件(學位證),職稱證原件,暫住證原件以及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甲方將復印留底、歸檔。

              五、在試用期內,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開、使用或者幫助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乙方如在報到后主動提出辭職,需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工作時間不滿一個月當月工資按1000元/月發放。超過一個月的,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天數計算。

              七、在試用期內,如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資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發放標準參照第六條。

              八、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失職,給甲方經濟利益或社會聲譽造成損害的',或因乙方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追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公司規章制度、業務技能的培訓。

              十、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工作用手提電腦及工作用移動硬盤等辦公用品。如被乙方損壞或丟失,乙方須照價賠償。

              十一、試用期滿前一周,乙方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甲方對其做出工作表現評估,合格者成為公司正式員工并辦理轉正手續,甲方將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轉正后,乙方享受正式員工待遇,并繳納社會保險。評估不合格者將予以解雇。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試用期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20日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按照按照標準出勤天數發放相應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若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不計。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 3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1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若在職期間公司所發放物品有損壞或者遺失的,按照公司購進價格進行賠付。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 ________________

              員工試用期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試用期勞動合同五、乙方在試用期內,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 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試用期勞動合同6

              甲方:北京稻葵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試用期為 個月,乙方在各方面表現優秀或對公司做出巨大貢獻可提前轉正。此合同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或所做行為給甲方造成巨大損失可依法予以終止。

              (二)合同有效期限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的崗位或部門: 。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日為五天,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四)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五)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六)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七)公司特殊或緊急任務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通知說明。

              五、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3.甲方每月15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4.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員工行為規范》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二)考勤制度等文件詳見附件,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八、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3.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

              他合法權益的,乙方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第(六)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九)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技術資料,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按價賠償。

              九、其他

              (一)甲方制定的《員工行為規范》、《考勤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北京市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普度寺后巷5號院 地址:

              郵政編碼:100006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試用期勞動合同7

              相關法律條文: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解讀】本條是關于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為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過程中,目前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包括什么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么作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問題是勞動合同立法中勞動者意見最多的問題之一。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一)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定是: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定試用期為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這加重了勞動關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德國《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能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才可以約定。意大利法律規定,一般工人的試用期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術人員為三個月,企業管理人員為六個月。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這就涉及到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

              (三)為遏制用人單位短期用工現象,不能所有勞動合同都可約定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相當多的意見建議將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修改為一年以上。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試用期勞動合同9

              使用提示:現行法定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當事人應明確選擇其中之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系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住 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xx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0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招用乙方到甲方試用工作,根據有關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協議。

              一、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試用合格者,經公司總經理同意,甲方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聘為正式員工,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

              乙方報到當日應提供區(縣)級醫院出示的體檢證明。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____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小時的工時制度,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可根據工作崗位、性質對工作時間作適當調整。

              2.在試用期內,乙方工資為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另定。

              3.在試用期內,乙方不能享受甲方的各類福利待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協議

              1.乙方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教育不改的。

              3.乙方提供虛假資料、證明,以騙取公司信任的。

              六、保守商業秘密,維護公司利益

              公司的`資源是公司的寶貴財產,任何人不得將公司的資源占為已有,未經許可,不得將公司的資源無償或有償地向他方提供。

              乙方在試用期間開發的軟件也屬于公司財產,若乙方離職,需將軟件的有關資料交回公司,包括軟件結構、流程圖、數據字典及原代碼使用說明等。

              七、協議解除

              在試用期第一個月內,雙方應在一天前以書面通知對方,或以一天薪金代替通知。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1

              引言:筆者曾經在勞動合同法一頒布就首次提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存在重大漏洞,已經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現針對勞動合同法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條款提出如下意見,供各位批評指正。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本條為預告性解除條款,也稱無過失性辭退,在符合上述三種情形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在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但第二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又排除了第(三)項的適用,即“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這似乎自相矛盾。

              我們都知道,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這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可避免的會正好遇到勞動者正處于試用期的情形,既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在試用期內理應也可解除。()如果非要把第四十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時段理解為試用期后的“正式合同期”,那么,既然“正式期”用人單位可依據第四十條第(三)項解除勞動合同,而雙方仍處于互相考察階段的“試用期”卻不能依據該項解除勞動合同,似乎不合情理,顯得本末倒置。

              同樣的問題,發生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身上。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如果勞動者處于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卻不得依據本條解除勞動合同。筆者認為,在符合法定裁員條件及程序下,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可裁減“正式”員工,卻無法裁減“試用”員工,這不得不令人感到奇怪。難道處于試用期的勞動者的權利還更大于處于“正式期”的勞動者的權利?“試用期”本來就是一個雙方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磨合期,這段時期勞動關系并不穩固,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就可離職,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解除合同。既然法律規定在“正式期”可解除合同,為何要限制試用期內勞動合同的解除?遇到這種情況,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完全可以等多幾天(畢竟試用期不長),等到試用期滿再行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裁員,同樣可達到目的,對于勞動者來說,只是結果遲幾天到來而已,法律做出這種限制意義又何在呢?(文:廣東瀚宇律師事務所李迎春律師)

            試用期勞動合同1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款項。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對乙方實行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同時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中午休息一小時除外),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2天。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五、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六、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八、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日左右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十、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試用期的工資除以實際出勤的天數發放報酬。

              十一、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二、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三、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四、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按國家規定繳納相應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五、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3

              甲方:xxxxxxxx

              乙方:xxxxxxxx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上,有效期為xx個月。

              二、試用崗位

              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xxxx工作崗位。

              三、月薪

              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xxxx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l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xx%,乙方承擔xx%;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l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xx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xx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雙方各執xx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xx乙方:xx

              電話:xx電話:xx

              日期:xx年xx月xx日日期:xx年xx月xx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

              使用提示:當事人可從下列類型中任選一種: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____。

              三、工作內容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上條所稱的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十四、其他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5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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