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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勞動合同

            時間:2025-12-22 04:50:25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勞動合同(匯編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勞動合同(匯編15篇)

            公司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下列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至______。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_____試用期從________至________開始。

              (3)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的截止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可由雙方協商變更。乙方應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可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以_____為周期的.綜合工時計算制度。第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資。

              四、解散和終止

              第五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五、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六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

            公司勞動合同2

              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

              (1) 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非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后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類型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意以上每個條件之間的先后順序關系)

              3、經濟性裁員

              (1)概要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員后重新招錄的限制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經濟性裁員的例外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方法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方法有哪些?如何處理勞動合同糾紛?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勞動合同糾紛的相關內容,請閱讀下面的文章了解。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

              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在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明確:

              ①解除勞動合同是否為合法有效,適用勞動法規是否得當,認定事實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據。

              ②將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行政處分區分開來,有些行政處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有些行政處分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③過失違紀一般不應解除勞動合同;違紀事實未查清的不能適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初次輕微違紀未進行教育的,不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規定。

              ④把握違約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界限,解除勞動合同是因為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約在先引起的,違約在先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當事人一方違約在先,另一方據此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違約條件,并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則是非法的。

              處理方式

              1、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和解。這里的用人單位包括用人單位設立的工會或者用人單位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由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門指定的調解機構,例如街道下屬的司法所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調解。

              3、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明確幾個問題:首先,案件由哪個仲裁機構或者哪級仲裁機構負責處理,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管轄問題。以南京市為例,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是在區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單位所在地的區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若用人單位是在市級或省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或者是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市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目前,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僅負責受理部分部署企業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其次,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書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寫明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相關自然信息(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聯系電話,被申請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仲裁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并提供相關可以支持自己請求的證據。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機構一份,被申請人一份。

              4、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和投訴。因目前南京市將勞動者可以主張的勞動權益依據職責劃分分別交由兩個部門(仲裁和監察)處理,導致勞動者為了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必須同時向兩個部門尋求解決和處理。因此,當勞動者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補繳社會保險時,應當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由哪個或哪級勞動監察部門處理與上述勞動仲裁機構的管轄原則相同,在此不再贅述。勞動監察部門應當自受理舉報或投訴之日起60日內處理完畢。

            公司勞動合同3

              每一份勞動合同的簽署,都不得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在雙方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署相關合同,裝飾公司勞動合同。以下為您提供一份裝飾公司勞動合同的范本,請參考。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

              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合同范本《裝飾公司勞動合同》。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

              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

            公司勞動合同4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 為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至 年 月 日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

              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

              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乙方死亡;

              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人事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試用期及試用期待遇

              1、甲方對乙方的試用期為一個月,自______至______止,試用期內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2、試用期內乙方為每月______元。

              二、聘用期限

              試用期滿后,經甲方考核符合聘用條件,甲方正式聘用乙方聘用期限自______至______止。

              三、崗位

              本合同簽訂時,雙方約定乙方在甲方的崗位為,預計為______年。

              該崗位要求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

              四、薪金

              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支付與乙方崗位相配的薪金,具體標準為:______

              五、甲方的責、權、利。

              1、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和必需的工作條件;

              2、依據按勞分配原則,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3、為乙方提供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和勞動保護;

              4、為乙方提供提升業務能力的教育培訓機會;

              5、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6、對于乙方工作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質量及管理時,有權對乙方工作行為決定進行處罰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乙方的責、權、利

              1、具有為甲方誠實、敬業工作的義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維護公司聲譽及正當利益;

              4、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

              5、享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公司的權利和就業保障權利。

              6、公司規章制度的認可條款。

              7、擁有甲方授予的職權,并承擔自身工作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8、認真履行職責,對涉及工程質量、工期、造價等較大問題變更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做出最終處理意見。

              七、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將有機會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個管理規章體系。乙方除有異議保留外,將視作無條件認可管理規章體系,雙方都有按規章執行和保障的義務。

              八、保證書條款。

              乙方將在一份保證書簽字,承擔遵守規章和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秘密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合同解除

              因乙方有如下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即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觸犯公司勞動紀律規章;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因乙方有如下非過失行為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公司無法履行。

              此時甲方須提前30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

              甲方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確需裁員的,須提前30日向乙方作書面通知。如甲方在個月重新錄用人員,乙方有優先權。

              因乙方有如下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確定的醫療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部分或全部喪失的;

              3、如為女職工時,在孕期、產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公司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年__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二條、乙方享有的工作條件與辦公設施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體健康不受損傷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與設施條件。

              3.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包括參加各種行業研討和培訓會。

              第三條、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報酬和福利

              1.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甲方員工規章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規定。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點、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根據合同簽署時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位,保證乙方的月均工作報酬不低于 元人民幣,若合同簽署后,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則乙方具體的薪酬待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職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節日、婚嫁等假期,具體標準見《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程序見《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后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改正或由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2)營私舞弊,侵占甲方財產或串通第三方,惡意泄露、出賣甲方機密等以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經濟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第六條4款,第六條7款(4)和(5)項解除勞動合同或依據第六條7款(1)項終止勞動合同;

              (2)乙方依據第六條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執行。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必須按合同約定標準結算欠發乙方的工作報酬。

              4.若由于甲方崗位需要,甲方認為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并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參見《員工學習培訓管理辦法》。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7

              甲方 :xxxxx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

              法人代表:xxxx

              乙方 :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合同期為 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 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2. 乙方在7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 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與同事或領導發生斗毆行為的;

              7. 其他任何部門經理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內容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說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品德、潛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或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作制。執行標準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5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周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在員工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四、勞動報酬

              1. 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后工資的 %;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于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由部門經理、考核部和人事部門進行,根據甲方效益和規定乙方績效來確定。

              3.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前(遇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后的

              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后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

              2.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3.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4.在甲乙雙方合作年后,甲方為乙方交納五險一金。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 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定、上司任務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弄事責任的;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4)在試用期被證明不錄用條件的;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6.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達到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型、部門人事變動、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等,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因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人事調整的;

              8.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后,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10.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7)因公司規定,員工不遵守紀律、制度等等因素的;

              七、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1.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合同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4.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范、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保密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等突發事態的發生。

              八、勞動紀律

              1. 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于乙方。

              2. 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所有規章制度,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如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九、勞動爭議處理

              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遼寧省沈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

              甲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固定聯系電話為:

              乙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固定聯系電話為:

              任何一方將有關通知、處罰、變更等文件寄到對方上述地址視為已送達。若上述地址收件人信息有變化的應當立即告知對方。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十一、其他

              1.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說明書》 、《 作為本合同》、《業績承諾書》、《保密協議》等附件。

              2.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并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3.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在合同期內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相關條款即行作廢,按照法律執行。

              5.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條件下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內容,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即刻生效。

              甲 方 :沈陽市藝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

              (公司印章) (簽字或蓋章)

              代 表 :

              日 期 :2 0 年 月 日 日 期 :2 0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為。試用期內不合格和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乙方因工負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工作時間為上午到晚上。每月休息。天。

              五、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為基礎工資銷售提成。店鋪營業額完成一萬提成為營業額的完成兩萬提成為完成萬提成為依此類推。

              六、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如毀損或遺失本店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盤點少貨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的.6折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當天班次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吊牌價的6折賠償給甲方。

              七、合同解除

              1、員工無法完成本店的工作或對本店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的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填寫離職申請。且不可在與本店產生競爭的區域從事相同工作。

              3、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專賣店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須全部清點移交本專賣店指定人員。

              八、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簽約雙方已讀懂并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9

              姓名:

              員工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誠信守法、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試用期為(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職位乙方在本合同開始生效時的工作職位為。乙方同意甲方因機構調整、勞動力優化組合、業務骨干合理使用或乙方在本職崗位不能與其他員工良好合作,影響生產經營,或乙方績效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在受聘于甲方之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政府衛生機構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并完成其本人有效證件的查核。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實行標準工時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四、工資待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元,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以此為基數計算。另外,甲方每月發放元做為乙方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報酬。

              (三)甲方每月最遲日前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乙方依照國家勞動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公開,并告知乙方。

              (二)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行為準則》,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九、合同解除

              (一)合同到期前,甲乙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二)符合發放經濟補償金條件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三)如有以下情形,乙方同意甲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須對乙方作任何賠償:

              1、在試用期間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個人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2、試用期內達不到本合同所定崗位的職位說明書所規定的工作標準或定額要求的。

              3、聘用時提供的離職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健康證、相關婚姻/生育證明是虛假的或者偽造的;

              4、應聘前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者在工作期間患傳染性疾病后不及時報告或故意隱瞞的;

              5、應聘前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應聘前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四)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則需以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五)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及時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十、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及時辦理終止合同的相關手續。

              (二)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途徑就其所知悉的所有與甲方商業活動有關的信息、商業秘密陳述或透露給第三者、傳媒或公眾,否則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制定的《員工行為準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日

            公司勞動合同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下同)和國家以及省有關勞動管理規定, (簡稱甲方)招用____(簡稱乙方),性 別__,年齡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為本單位臨時職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臨時用工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從 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為試用期。

              本合同試用期限為_月。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

              (二)乙方應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和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三、工作時間范圍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上下班時間按甲方的公司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享受勞動報酬的形式、標準: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企業職工工資政策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單位工資分配制度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___元

              (二)甲方以法定的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工資,定于每月__日發放。

              五、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 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七、終止、解除、變更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繼續招用,應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情況變化,調整生產(工作)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發生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其他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有達到培訓合同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并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九)除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的1、2、3、4、5項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十五日內作出答復,愈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二)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屬本條第(四)款的1、2、3、4、5項除外]時,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經濟補償金,但本條第

              (四)款的第6項、第(八)款計發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八、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應簽訂培訓合同。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九、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甲方以 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一年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簽署本最新終止合同的模板如下:

              1.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總額為人民幣(大寫)元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乙方妥善辦理各項工作交接手續后相應比例的'年終獎,乙方妥善辦理各項工作交接手續后,甲方將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大寫)。

              3.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四項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至。

              4.根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辦理相關的退工手續;

              5.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后3天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公司后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聲譽或利益的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所有其他要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樣本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客戶

              (簽名或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別: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

              在京暫住地:_________________

              外埠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乙方被派遣之日起生效,于本次派遣活動結束之日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安排下從事家政服務工作。

              乙方的工作方式:1.全日制家政服務;2.計時家政服務。

              乙方的服務項目: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一家庭病人護理;6.醫院病人護理;7.寵物養護;8.其他(可填寫多項)。

              第三條 【工時】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

              第四條 【知情權】

              甲方在派遣乙方工作前,應向乙方告知用戶情況和服務要求等有關內容,并征得乙方同意。

              第五條 【崗前培訓】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第六條 【勞動條件】

              甲方應與用戶協商確定保證乙方休息時間和人身安全的勞動條件,并保證用戶尊重乙方的人格尊嚴及勞動。

              第七條 【工資標準】

              乙方的工資標準:

              1.乙方工資標準為_元/月或_元/小時;

              2.乙方工資標準由甲方、乙方與用戶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時服務的,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3.甲乙雙方就工資標準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 【工資支付方式、時間】

              乙方的工資支付方式為:

              1.甲方每月_日前以貨幣形式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2.甲方委托用戶每月_日前以貨幣形式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3.甲方委托用戶在乙方完成當次工作后,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4.其他方式。

              第九條 【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和醫療社會保險。

              第十條 【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損害賠償】

              因乙方擅自離職或服務事故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的,按國家和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解除合同的賠償】

              甲方出資培訓或出資招收的乙方,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合同未盡事宜的處理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13

              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

              中國青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性別:

              委托代理人:文化程度:

              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

              甲方地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有限期限為年,即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3、其中試用期自年日起,至日止。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聘用乙方,任公司規范、規程、流程等),督促乙方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并進行考核。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及發放形式,對乙方實施獎勵、處分。

              3、根據工作需要,變動乙方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4、對乙方進行人事管理,乙方須遵守甲方各項人事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

              5、甲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義務

              1、甲方聘用乙方后,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的社會保險金繳納等事項。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勞保和福利。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保用品。

              5、為乙方提高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創造條件。

              6、甲方依法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權利

              1、享有按時領取報酬和享受勞保福利的權利。

              2、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3、享有參加技術培訓、參加工會活動、參與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等權利。

              4、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

              5、乙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義務

              1、遵守職業道德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管理,恪守職責,積極敬業,做好本職工作。

              2、誠實守信,維護公司利益,愛護公司財產,損壞或丟失公司財產要賠償。

              3、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謀取私利。

              4、在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均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5、乙方依法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

              1、凡乙方執行甲方的任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創意文案,申請專利和著作版權的權利屬于甲乙雙方共同所有,單方要發表發布或單獨使用均要得到另一方認可方能生效。

              2、乙方在離開甲方后一年之內不得從事與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涉及相關的項目,否則應按反不正當競爭法承擔相應法律責征。

              3、乙方離開甲方后,乙方應保守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內部的各種秘密,維護甲方商譽。

              4、乙方從事策劃、銷售、市場或管理等關鍵崗位工作時,須根據甲方規定,簽訂保密協議,不得攜帶、傳播與甲方項目相關的創意文案的作品,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執行標準工作制(特殊崗位例外)。乙方作為甲方職工每天工作作小時。遇有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時,甲方與乙方協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但甲方應提供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二)休假

              2、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休息及休假。具體內容參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

              (三)勞動條件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條件和必備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應建立安全項目操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傷亡事故處理制度。

              3、甲方定期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結合本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在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時,甲方應于每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以前,以現金或儲值卡等的形式根據對向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資。如甲方統一調整發薪時間,則相應按照新規定執行。

              2、甲方可以根據其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乙方取得勞動報酬后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中個人繳納部分。

              4、員工每月薪酬的異議期為發放日起30日內。過期視為無異議。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按時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基金,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各類社會保險手續按有關規定轉移。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相關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和保險福利按照國家和北京市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青島市標準執行。

              4、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青島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1、乙方在聘任期內,應服從甲方勞動紀律規定及工作崗位要求,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質、保量完成當月(年)工作任務;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如本合同條款與甲方新規章制度相抵觸,乙方同意服從國家新規定和甲方新規章制度。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經濟制裁等處罰,情節嚴重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變更

              1、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以下錄用條件中任何一項的:

              ①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離職材料、教育學歷、個人簡歷、婚姻狀況及生育狀況、體檢證明等)中有虛假的。

              ②乙方出現任何影響工作的病癥(精神病、傳染病等),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③乙方如有吸毒、斗毆等各種劣跡的。

              ④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工作任務的。 ⑤乙方未能達到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崗位標準的。

              ⑥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及崗位考核項目中所涉及的嚴重違紀項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即出現甲方規章制度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或有違法亂紀行為;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或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的。

              (5)損害甲方企業形象和名譽的,即由于個人原因果計被客戶投訴達三次的。

              (6)偷竊甲方或他人財務的。

              5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14

              按照《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合同制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規定試用期,其期限的長短由企業根據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試用期內,如果發現職工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如身體條件、受教育程度、實際工作能力不符合錄用條件,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保證職工隊伍的素質,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是職工在集體勞動中必須遵守的準則和規范。職工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行為主要包括: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職工有上述行為時,企業應當及時進行教育,或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給予應有的行政處分。如果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以后,職工仍然不改正錯誤的,企業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必先辦理辭退手續,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主要指: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遭受損失;濫用職權,違反政策,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截留上繳利潤損公肥私,使企業在經濟上遭受重大損失;貪污、盜竊,使企業遭受重大損失,尚不構成犯罪。職工有上述行為之一的,企業有權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也不必先辦理辭退手續,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者違反國家法律,構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上述四種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屬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企業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也不需要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2.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國營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的規定,勞動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一般給予3個月到1年的醫療期限。在本單位工作滿20年以上的,醫療期可以根據不同病情適當延長,對于醫療期滿以后,仍然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在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當事人雙方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某些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至才可,如果雙方當事人就變更勞動合同不能達成協議,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這一規定明確了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的這一規定,在《勞動法》規定四種情形的基礎上,增加了兩種情形。根據該條的規定,勞動者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其勞動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勞動者。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是指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提出的具體要求和標準。工作崗位不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錄用條件和標準也不同。為了考察招用的勞動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條件和標準,用人單位一般都規定了長短不等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如果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和標準,雙方將繼續履行所訂立的合同;如果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和標準,或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合同中規定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就可依據規定解除與該勞動者所訂立的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為規范生產經營的過程、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而制定的內部規定。用人單位要保證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必須有相應的規則對勞動過程進行管理,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中的行為進行管理,對用人單位的各項活動進行管理,規章制度就是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為這種管理而制定的。但是,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單位隨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約束力,而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相沖突的規章制度則不具有約束力。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能僅僅根據勞動者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就作出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決定,而是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嚴重到一定程度、情節嚴重時,用人單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這里的“重大損害”一般由用人單位的內部規章規定,因為企業類型各有不同,對重大損害的界定也千差萬別,故對此沒有統一的標準。用人單位在依據這一條作出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決定時,必須同時掌握兩個標準:一是勞動者的“失職”、“營私舞弊”必須是嚴重的;二是勞動者的`行為必須對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對勞動者不嚴重的失職行為或者未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用人單位不能依據該規定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這里所講的實際上就是“腳踩兩只船”的行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同時,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領取其他用人單位的工資,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構成嚴重影響時,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這種情形,同樣可能發生在勞動者身上,當勞動者有這種情形時,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已經不能再從事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其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即使勞動者被人民檢察院免予起訴或者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處分,但因其行為性質的嚴重性已經超過了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三項情形,故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推薦專題:

              用人單位隨時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條件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試用期是勞動者考察用人單位是否適合自己,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的期限。試用期內,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適用該款要注意兩點:

              (一)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用人單位招錄職工,應當對崗位有知識文化、技術水平、身體狀況、思想品質的具體要求,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評價,并有客觀記錄,對不符合錄用條件有可靠的證據。

              (二)必須實在試用期內

              解除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合同,必須是在試用期內,試用期滿,無論是否辦理轉正手續,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不能再以此解除合同。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適用這一項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規章制度的內容和訂立程序合法;

              規章制度的內容必須是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中經過全體職工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且經過公示。

              (二)達到嚴重程度

              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客觀存在,并且是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何為“嚴重”,一般應根據勞動法規所規定的限度和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規定的具體界限為準。

              (三)程序合法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處理是按照本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辦理的,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沒有按照崗位職責履行自己的義務,違反其忠于職守、維護和增進用人單位利益的義務,有未盡職責的嚴重過失行為或者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使用人單位有形財產、無形財產遭受重大損害,但不夠刑罰處罰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職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負責而經常產生廢品、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或能源等。勞動者的行為符合此種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現行法律法規并不禁止雙重勞動關系,但作為勞動者而言,完成本職工作,是其應盡的義務。從事兼職工作,在時間上、精力上必然會影響本職工作。作為用人單位來講,對一個不能全心全意為本單位工作并嚴重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人員,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解除傷殘勞動關系職工合同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如果影響輕微,不能以此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屬于無效或部分無效勞動合同。

              所謂“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當事人虛假的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的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做出錯誤意思表示,并基于這種錯誤的認識而簽訂了勞動合同。

              “脅迫”是指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做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行為,并簽訂了勞動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為人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或緊迫需要,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迫使對方違背自己的真實意愿而訂立的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任何一方利用任何一種行為手段而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均違反了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則,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因此當然允許利益受損者解除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系。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是指:

              (一)被人民檢察院免予起訴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

              (三)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三十二條免予刑事處分的。

              勞動者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緩刑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在下列1、2項中選擇)

              第一條1、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結束止。

              2、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日止。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動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經雙方同意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乙方工作地點在 本工程施工現場

              三、勞動報酬

              第三條 乙方工資按下列l或2項中選擇

              1、乙方崗位工資 元/元/小時。

              2、乙方實行計件超產工資,基本工資按國家規定月標準工作時間每月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訂的制度和責任制協議執行。

              第四條 甲方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予以記錄,次月月初在工作場所予以公示。乙方應對公示內容予以核對。若有疑義,應與記工員協商解決。公示后的記工考勤記錄,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

              第五條 乙方提供正常生產勞動,其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支付工資時間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 工資由甲方通過銀行或現金直接向乙方發放,乙方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并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根據建筑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并報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規定如下:

              乙方保險和福利,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十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對可能產生職業病的作業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

              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二) 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三)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四) 乙方有偷竊、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 乙方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 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約定的工作后,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一)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

              方承擔法律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 本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終止手續由甲方辦理,因未及時辦理手續給乙方造成

              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 乙方擅自離職,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損失

              大小予以賠償,生產經營直接損失存在但難以計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個月乙方本人工資的標準支付賠償金。本人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生產經營正常情況下的實得平均工資予以確定。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抵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訂立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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