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割離婚協議4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分割離婚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分割離婚協議1
協議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協議人: ,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協議人 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年 月 日生育兒子 。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愿離婚。
二、兒子方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 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坐落在 路 小區 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 萬元,現協商歸女方 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 現金 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 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房屋分割離婚協議2
一、夫妻離婚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必須確認在訴訟中爭議的房產系夫妻共同財產,而非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確定這個前提后,按照以下原則從法律上進行分割:
(一)首先考慮夫妻雙方對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是否有約定,或是雙方在離婚協議中對房產的分割是否有明確的約定,如果存在這一前提,法院會優先尊重雙方的約定;
(二)未達成約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或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具體有: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4、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當的,人民法院不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簽房屋分割協議要注意什么
1、婚前購買的商品房,此處商品房指已經在婚前付清購房款,該房屋屬于婚前購買房屋的一方所有;
2、對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的處理:
(1)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2)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3、使用權性質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4、婚前以一方名義購買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貸款的,在離婚時已經取得房屋完全產權的:
(1)婚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買賣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當事人,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方承擔;
(2) 婚前由一方名義支付的首期屬于支付方個人財產;
(3)該房屋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5、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的,法院不對房屋的所有權作出判決,只能判決房屋由誰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權后另行起訴,解決最終的所有權歸屬問題。
6、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處理為:
(1)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房屋分割離婚協議3
協議人:方xx,男,××年×月×日出生,住××市××× 路×××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
協議人:王xx,女,××年×月×日出生,住××市××× 路×××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
協議人方某王某雙方于××年×月×日在××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兒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愿離婚。
二、兒子方××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坐落在××路××小區××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8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方某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協議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分割離婚協議4
男方: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女,漢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_年_____月認識,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婚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一兒子,名____________。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____________由男方撫養,隨同男方生活,撫養費由男方全部負責。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女方可探望男方撫養的孩子。(女方每月可探望兒子一次或帶兒子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男方,男方應保證女方每月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樓房一套,登記在女方名下;離婚后,該套房屋歸女方所有。
(2)債權與債務:無
(3)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歸各自所有。
四、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一次性支付另一方賠償金20萬元人民幣。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六、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各級人民法院起訴。
立協議人: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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