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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協議

            時間:2025-11-27 13:19:09 離婚協議書

            2021年離婚協議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1年離婚協議,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1年離婚協議

            2021年離婚協議1

              離婚協議后未辦理離婚手續,該協議是否有效?

              20xx年初,長洲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該案中劉某起訴要求與其妻龐某離婚,請求法院確認雙方達成的有關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和賠償的協議及龐某向劉某作出的承諾有效,并要求龐某按約定履行。

              法院經審理查明,劉某和龐某于20xx年相識后,經自由戀愛登記結婚。數年后生育了一個女兒。婚后雙方感情良好,但自從劉某20xx年下崗后,雙方因生活瑣事經常爭吵。20xx年,劉某懷疑龐某與他人發生婚外情,于是龐某寫下一份承諾書,表示若以后離婚,愿意放棄一切夫妻共有財產和女兒的撫養權,全部共同財產歸劉某所有。之后雙方因感情無法再維系,協議離婚,協議上除了龐某在承諾書中承諾的條件,還增加了龐某須補償劉某十萬元的條款。后雙方沒有依據承諾書和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劉某因此訴至法院并提出上述訴訟請求。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長洲區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除了婚姻關系,對女兒的撫養權進行了確定,并合理分割了夫妻共同財產。

              評析:關于本案中雙方簽訂的承諾書及協議書是否有效,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可參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關于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離婚時所簽訂的'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條款的效力問題的規定。根據該條款,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但有一點必須注意,離婚協議是以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完離婚登記為生效條件的,即以當事人雙方實際解除夫妻關系為生效條件。因本案的劉某和龐某并未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所以該協議并沒有生效,對原、被告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2021年離婚協議2

              (一)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當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的,僅限于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當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中的男女雙方。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男女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其間發生的有關身份關系的糾紛,以及涉及子女、財產問題的`爭議,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獨立自主地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癡呆癥患者,不適用協議離婚手續,只能適用訴訟手續處理離婚問題,以維護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愿 “雙方自愿”是協議離婚的基本條件,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有一致的離婚意愿。這一意愿必須是真實而非虛假的;必須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對方或第三方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而形成的;必須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對于一方要求離婚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只能通過訴訟離婚解決爭議。

              (三)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條件。如果婚姻關系當事人不能對離婚后的子女和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話,則不能通過婚姻登記手續離婚,而只能通過訴訟手續離婚。

              1.對子女問題有適當處理,是指對雙方離婚后有關子女撫養、教育、探望等問題,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下作了合理的、妥當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撫養,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如何給付等等。由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協議中還可以約定不直接撫育方對子女探望權利行使的內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時間等。

              2.對財產問題有適當處理,主要包括:

              (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合理分割,對給予生活困難的另一方以經濟幫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實解決好雙方離婚后的住房問題;

              (2)在不侵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對共同債務的清償作出負責的處理。

            2021年離婚協議3

              【解答】律師告訴他,當事人雙方自愿離婚并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時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屬于民事合同。根據法律的規定,民事行為具備主體合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這三個要件,即依法成立生效,對合同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五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民事合同時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實,在一年內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該合同。由此可見,如當事人協議離婚后,一方以訂立協議時意思表示不真實,可在一年之內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對財產進行重新分割。但是,根據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分配原則,提出請求的當事人此時應負舉證責任,必須拿出充分證據證明離婚分割財產時因有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行為,使自己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了協議,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否則,其訴訟請求只會被法院依法駁回。

              【案例】 周先生與前妻因感情不和,今年初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屬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和財產全部歸女方所有,男方除個人生活用品外,其余財產一律不要。但離婚后不久,周先生開始感受到居無定所帶來的不便,他對離婚時做出的放棄財產的決定十分后悔。于是,咨詢律師,“離婚時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還能改變嗎?子女扶養關系變更或者增減子女扶養費、經濟幫助金額可以嗎?” 領取離婚證后,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以正當理由要求變更子女扶養關系或者增減子女扶養費、經濟幫助金額的,可向原受理離婚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協議,填寫自愿離婚變更協議書。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屬實的,應當準予變更,并在自愿離婚變更協議書上加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專用蓋。協議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變更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當事人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回體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消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根據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你因協議離婚中的財產分割問題反悔,是可以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變更或者撤消該財產分割協議的。但如果想最終達到撤消當時簽訂的離婚協議的目的,你必須提供證據證實在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時對方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否則人民法院是不可能支持你的訴訟請求的。

            2021年離婚協議4

              一、離婚登記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二、離婚登記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l、本人戶口簿、身份證、通行證、或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離婚登記的程序:

              l、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當事人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登記。

            2021年離婚協議5

              一、離婚協議簽訂后,協議離婚未成的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律師提示:1、上述規定是指男女雙方以離婚為條件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但是協議離婚未成,并且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就該財產分割協議反悔的情形,人民法院才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

              2、男女雙方協議離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離婚的方式

              1、協議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己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三、協議離婚的,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四、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021年離婚協議6

              xxx初,長洲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該案中劉某起訴要求與其妻龐某離婚,請求法院確認雙方達成的有關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和賠償的協議及龐某向劉某作出的承諾有效,并要求龐某按約定履行。

              法院經審理查明,劉某和龐某于xxx年相識后,經自由戀愛登記結婚。數年后生育了一個女兒。婚后雙方感情良好,但自從劉某新消息年下崗后,雙方因生活瑣事經常爭吵。

              xxx年,劉某懷疑龐某與他人發生婚外情,于是龐某寫下一份承諾書,表示若以后離婚,愿意放棄一切夫妻共有財產和女兒的撫養權,全部共同財產歸劉某所有。之后雙方因感情無法再維系,協議離婚,協議上除了龐某在承諾書中承諾的條件,還增加了龐某須補償劉某十萬元的條款。

              后雙方沒有依據承諾書和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劉某因此訴至法院并提出上述訴訟請求。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長洲區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除了婚姻關系,對女兒的撫養權進行了確定,并合理分割了夫妻共同財產。

              評析:關于本案中雙方簽訂的承諾書及協議書是否有效,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可參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關于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離婚時所簽訂的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條款的'效力問題的規定。根據該條款,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

              但有一點必須注意,離婚協議是以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完離婚登記為生效條件的,即以當事人雙方實際解除夫妻關系為生效條件。因本案的劉某和龐某并未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所以該協議并沒有生效,對

            2021年離婚協議7

              協議離婚之協議離婚的程序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當事人辦理協議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如果戶口已遷入新地址,到新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戶口不在北京的當事人,如果采取協議離婚方式,只能到其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5、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2021年離婚協議8

              男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區 街道(身份證地址)。

              女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區 街道。

              男女雙方于 年 月 日登記結婚,于 年 月 日生兒子。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自愿離婚。

              二、 兒子由男方監護撫養,女方支付撫養費 元/月,一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上述款項包括學費、生活費、女方應付至兒子大學畢業。(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每年適當遞增位 %),但如遇兒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需較大開支,由雙方各半承擔;

              三、 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 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于女方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當日付清。

              2、 車輛歸男方所有;

              3、現有家具、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 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四、 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對方無涉。

              五、 女方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 次,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六、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2021年離婚協議9

              離婚協議的內容有哪些?離婚協議怎么寫?

              離婚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離婚協議包含以下內容:第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只有自愿離婚的協議才有效;第二,子女監護權的約定,雙方必須就子女的監護權達成一致意見,愿意上子女跟誰最有利于成長就跟誰;第三,女子撫養費的約定,雙方必須就子女生活費達成協議,上學、生病就醫等的費用原則上憑票均攤;第四財產分割,包括房產、存款等的分割;第五,債權債務的處理;第六,其它事項。離婚協議的內容大體上就是以上這幾項,如果雙方覺得有必要,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內容。當然,這些內容不是固定的,比如雙方沒有女子,也就不存在第二三項的內容,這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知道了離婚協議的內容,離婚協議怎么寫呢?

              一是男女雙方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單位、住址等信息要寫完整;

              二是要寫明男方與女方是自愿離婚;

              三是就子女的撫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寫清楚;

              四是其它事項的處理。

              五是男女雙方簽字。

              以上就是法律知識對離婚協議的內容有哪些、離婚協議怎么寫的詳細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21年離婚協議10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通知單》,并提供有關法律咨詢服務。

            2021年離婚協議11

              協議人:xxx, 男,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號。

              協議人:xxx, 女,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號。

              協議人xxx、xxx雙方于xx年xx月xx日在xx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x年xx月xx日生育兒子xxx。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愿離婚。

              二、兒子方xx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xx路xx小區xx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xx萬元,現協商歸女方xxx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xxx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xxxx年xx月xx日

            2021年離婚協議12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即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021年離婚協議13

              (一)協議離婚的概念和條件

              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根據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并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1)一方當事人請求登記離婚的;(2)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但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債務清償未達成協議的;(3)雙方或一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4)雙方當事人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 需要注意的是,對離婚協議的效力,《婚姻法解釋(二)》第8條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為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有權就“因履行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也應當受理。男女雙方當事人協議離婚后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訴至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同樣也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二)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和程序

              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具體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協議離婚在具體程序中必須經過申請、審查、登記三個環節。

              1.申請。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上述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于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如果當事人未達成離婚協議、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離婚登記的撤銷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解除婚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 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2021年離婚協議14

              1、當事人對離婚反悔的

              即又不同意離婚,要求恢復婚姻的,根據規定這種情況法院不受理,要求當事人到原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解決。因為離婚證對男女雙方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要求恢復婚姻的,要按照登記程序辦理。一方反悔的,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婚姻登記機關沒有發現,受欺詐或脅迫等情形的應駁回當事人的請求。即這種情況不能反悔的,因為離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2、當事人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

              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離婚協議對男女雙方發生效力,但如果一方在離婚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反悔的,可以訴訟至人民法院要求變更或撤銷。人民法院審理后如果發現沒有受欺詐或脅迫等情形的'應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這里一年是除斥期,超過一年的法院也不予以受理。

              3、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問題反悔的

              請求變更或撤銷子女撫養協議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如果發現沒有受欺詐或脅迫等情形,或者不具有變更子女撫養的正當理由的的應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021年離婚協議15

              男方:_________(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

              女方:_________(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系電話)

              雙方經過充分考慮、協商,現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如下(簡述雙方離婚的原因):

              一、雙方在感情上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因此,雙方均同意解除婚姻關系(雙方是否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

              二、明確子女的撫養歸屬權及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的負擔,并寫明給付上述費用的具體時間、方式。在撫養費條款之后,還應當就非直接撫養一方對子女的探望權作出時間、地點等明確具體的約定_________。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_________(含房產、物業、電器、家具、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現金存款、有價證券、股權等)。

              四、對債權債務的'處理_________(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的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的具體處理)。

              男方(簽字):_________女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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