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畢業論文
接地氣的大學生活即將結束,大學畢業前都要通過最后的畢業論文,畢業論文是一種有準備、有計劃的檢驗大學學習成果的形式,怎樣寫畢業論文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畢業論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畢業論文 篇1
摘要:
土地是農業發展的根本,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美、日、韓、加拿大、新加坡等國家在土地管理中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突出法制建設,加強規劃控制、運用市場機制等措施,為我國的土地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經驗借鑒。我國應在科學規劃,完善法律法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引入市場機制等方面下大氣力,扎實推進土地管理各項工作的有效實施。
關鍵詞:
土地管理;國外經驗;策略選擇
一、國外土地管理的成功經驗分析
1、法制健全。為了規范土地管理,明確土地的取得、使用、保有、保護和處分的具體規定與程序,很多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都制定有相關的法律。如美國擁有一整套比較健全的有極強約束力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從聯邦政府到州、郡、市都有相配套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且下級不得與上級法律相沖突。土地資源的權益、地籍管理、保護、規劃、開發利用、復墾、征用、地役權、執法力量及地產交易、捐贈、繼承和管理、仲裁等均有法可依[1]。美國制定的《聯邦土地政策和管理法》是土地管理的基本準則;日本規范土地的法律主要為《國有財產法》;韓國為了有效地管理國有土地,1950年首次制定了國有財產法,1976年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情況,全面修訂了國有財產法,要求利用國有土地引導私人土地開發,穩定土地市場,及時靈活地提供國民生活所需的公共用地;新加坡政府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土地管理體系和約束程序,以保障土地出讓合法合理。此外,在專業法津方面,道路法、河流法、森林法、水資源法、海洋法、礦產法、能源法等都是與國有土地管理相關的法律,在制定與執行的過程中要確保互相之間不能沖突。在綜合法方面,財政法、會計法等也都與國有土以地管理密切相關。
2、規劃合理。加拿大、韓國以及日本等國家在土地管理過程中都十分重視土地的規劃管理。加拿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規劃進行管理,大體分為省級、地區級和市級規劃。省級規劃是一種政策性和戰略性文件,主要是劃分城市和農村地區的界線,強調保護農業用地,增強土地管理的經濟社會服務功能等等;地區級規劃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省政府批準,是政策性文件。主要目的是省級政策宣言變成自己的行動綱領,以指導地方政府以下幾項工作;市級規劃,又稱《土地分區管理法》,是法律條文,非常詳細和具體,具有強制性。主要內容包括:用途(住宅、商業和工業)、密度、建筑體積等[2]。韓國從1977年開始引人并實施國有財產管理計劃,定下了盡可能限制出售國有財產、側重保存的政策基調。國有土地管理計劃在一個會計年度來說,是管理和處理國有土地的預定準則。日本高度重視國土綜合開發規劃,在20世紀50年代經過戰后恢復階段后,自20世紀60年代初以來,先后進行了五次全國國土綜合開發規劃,為保障國土開發工作的順利開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日本的土地利用規劃就其類型而言可分為國土綜合開發規劃、國土利用規劃、土地利用基本規劃及部門土地利用規劃,各個不同層次規劃之間的相互協調,有效促進了國土資源的綜合利用。
3、市場運作。美國有發達的房地產交易市場,這有利于提高城市土地的利用效率;日本的土地市場管理:第一是土地供應與總量控制。日本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合理開發地下空間,有效擴展城市容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大力開發地下交通,發展地鐵體系,努力擴展土地經濟供給能力。同時,為了緩和土地供需矛盾,日本鼓勵建設高層公共住宅;第二是土地交易管理。日本政府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建立了一整套的以限制土地交易為主要目的的土地交易管理制度。在該制度體系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交易審批制度,用以直接控制某些地區的地價水平及土地使用目的。日本的都、道、府、縣各地方政府在自己的行政區范圍內確定“限制區域”,其時效一般為5年,限制區域確定后,在這個區域內的土地交易如果面積超過一定的標準,就必須得到地方政府的批準。土地交易雙方正式簽訂交易合同以前,必須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政府對土地交易主要是從土地交易價格和土地使用目的兩個方面進行審查。交易價格審查以交易土地附近的地價水平及政府確定的限制價格為依據。
4、政府調控。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土地管理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90%以上的國家都會在中央設立專門負責國有土地管理的機構;二是橫向管理普遍采取1+N模式,不僅有一個主導的國有土地管理機構,還有多個相關的法定管理機構;三是縱向管理體制多為垂直模式[3]。如新加坡土地管理局作為全國最大的公有土地管理者和持有者,負責監督其他國有土地管理與執法部門的活動;財務省是日本最主要的國有土地管理機構,但根據日本法律規定,農林水產省、國土交通省和法務省也具有相應國有土地管理職能;為協調中央與方政府間的關系和部門間的關系,加拿大組建了許多專門的政府協調機構,如加拿大土地利用委員會、聯邦政府土地利用委員會、加拿大海洋事務機構委員會等。美國內政部代表美國聯邦政府管理土地,下設土地管理局、礦產管理局、復墾局、地質調查局、地表采礦辦公室、國家公園管理局、魚類和野生動物管理局、印第安人事務局等,并在美國各地設立了13個區域性辦公室、58個地區性辦公室、143個資源區辦公室作為土地管理派出機構[4]。
二、對我國的啟示
1、完善法律法規。為建立完善的國土規劃利用體系,應進一步通過立法,鞏固和保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國土規劃體系中的龍頭地位和具體實施。一要加強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建設。目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等每一項規劃,在規劃的要求、程度、程序上都有法律規定,但尚缺乏一個能將上述規劃之間的銜接加以明確化的法律。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將規劃管理體制法制化,確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國土資源合理配置和經濟可持續發展中的引導作用。為保障規劃的實施,財政部門應在金融、稅收方面給予積極穩妥的優惠政策,以保障地方建設的順利開展。有效利用民間力量,并保證公共投資適當分配。政府部門與民間部門密切合作,共同進行地方建設,要增加居民及民間團體參與決策的機會和渠道,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的群眾參與與監督機制。
2、制定長遠規劃。在我國,由于城市規劃的編制和審批早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當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與布局不一致時,它們之間的銜接難度就會很大。因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明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各級專門規劃之間的關系,明確各級專門、專項規劃應該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內布局,使城市規劃在不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所確定的城市用地控制區的前提下合理確定各類用地的發展規模。為了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同時不斷探索適合本國國情的國土規劃理論和方法,以增加規劃的彈性,中國的國土規劃在理論和方法上應不斷創新,建立符合不同層次需要的國土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國土規劃的編制方法還應側重于公眾參與的方法,采取開放、包容和交互的方式將公民的意識納入規劃的過程;同時增加公告和聽證程序,提高國土規劃的社會可接受性。中國的國土規劃體系應由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類專項規劃構成[5]。不同規劃類型根據其目的,再按行政區域分為全國規劃和區域規劃;目前尚缺乏對土地利用規劃具有指導意義的`國土規劃。國土規劃不僅應平衡資源環境供給和社會發展需要的矛盾,為經濟發展提供資源保障,而且應以各單項規劃為基礎,從土地、礦產、水資源的耦合機制出發,在更高層次和更遠的時間上檢討、協調并提出綜合開發與整治方案。
3、引入市場機制。根據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目前我國土地市場的六項基本制度正在積極建立與完善,即:城市建設用地統一供應制度,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土地使用權入市交易制度,基準地價更新和公布制度,土地登記公開查詢制度和集體決策內部會審制度[6]。我國目前的土地需求量持續增長,地價也在快速上漲。但我們要看到日本土地市場在高速增長后正經歷著長時期的持續下跌,因此,我們要引以為誡,不斷建立與健全土地市場制度,繼續推進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要加強土地市場建設,促進市場穩定發展。同時,要建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制度,有效利用土地稅收、國家財政政策等對土地交易與地價市場進行干預,積極穩妥地促進土地市場的穩步規范發展。
4、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目前中國許多城鄉的布局和結構不夠合理,城市土地集約化利用程度不是很高,城市擴張占用耕地的現象尤為突出。中國應借鑒他國集約利用土地的經驗,以都市圈的緊湊型發展來帶動中國整個的城市化進程,既有利于控制目前中小城市過度擴張浪費土地資源的現象,又有利于提高大都市圈土地的承載力和區域協調能力,避免重復建設、促進資源共享、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除此之外,還要及時開展農村居民點合并,整頓因人口轉移而閑置的土地,恢復耕作或轉作城市用地,及時調整農村占地結構減少不必要的雙重占地問題,合理調整村鎮結構,改變分散布局多占耕地的局面。針對中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應建立更為具體和更加完善的耕地保護機制,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加強耕地資源保護和自然環境保護;加強對土地市場的管理;強化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作用,逐步建立起耕地異地占補平衡及相應的補償機制;逐步調整稅制,逐步建立一個長效的、理性的地方政府負債機制,減輕“以地取財”違法圈占耕地的短期行為;通過立法和政策引導,促進農地權利流轉和農業規模化經營,提高農地的產出效益;加強對農民的經濟補貼力度,通過發揮農民種田的積極性來有效保護土地等等。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國應該借鑒他國土地管理的優勢,建立健全完善的土地法律體系;采用先進的信息管理技術實行實時地籍管理;加快國有土地交易市場的建設,加強國有土地交易的管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解決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問題,提高土地管理效率;這對于充分發揮土地資源的優勢,高效地實行土地管理,將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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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劉麗.世界主要國家國有土地管理概述[J].國土資源情報,2008,(1).P2-7.
[4]孫利.中美土地管理機構及職能的對比分析[J].國土資源導刊,2007,(1).P58-60.
[5]孫強等.日本耕地保護與土地管理的歷史經驗及其對中國的啟示[J].北京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8,(2).P249-256.
[6]靳鳳梅.日本土地管理經驗對我們的啟示[J].時代經貿,2008,(6).P71.
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畢業論文 篇2
摘要:
我國人口眾多,自然資源人均占有量大多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生態環境承載能力薄弱,目前,我國又處在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的關鍵時期,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和國際化步伐不斷加快,資源消耗量急劇增長,土地、淡水、能源、礦產等自然資源狀況和環境狀況不容樂觀,而國土資源部門就是主要負責土地、礦產、海洋等自然資源的管理工作,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節約友好型社會的新形勢下,其地位及作用尤為重要,本文就將對國土資源管理方面予以簡單的闡述。
關鍵詞:
國土資源;管理
在現階段我國國土資源管理的工作中,存在著違法用地占地等行為,這對我國今后的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對此,我國國土資源部應加大執法力度,對此類問題嚴格查處,以保障我國國土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而為了使我國的國土資源進行合理利用,就要制定相關的國土資源規劃,并進行管理。此外,還要加強對我國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從而能夠確保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1、國土資源管理的含義
所謂土地資源管理,就是指國家在一定的環境條件下,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技術方法,為提高土地利用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維護在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調整土地關系,監督土地利用,而進行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等綜合性活動。
2、做好國土資源管理的具體措的施
2.1建立健全國土資源管理制度
要充分發揮規劃對建設用地的統籌和管控作用,切實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協調和銜接,以確保各類建設用地規模與布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要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調控和引導,按照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統籌安排土地利用計劃,在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基礎上,重點保障新增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用地需要,不得安排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行業用地,既要保障經濟發展,又要促進發展方式轉變;要依法、及時做好擴大內需建設項目用地的'報批和供應,要加強建設項目用地前期工作和建設項目用地報批,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提前介入,加強對各行業部門和建設單位編報建設項目預審材料的指導;要切實做好重點建設項目用地的供應和保障服務工作,要加大對保障性住房、農村民生工程、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自主創新、產業結構調整和災后重建等建設用地供應的保障力度,加快供地,盡快使重點建設項目落實到具體地塊;要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建立內部會審、集體決策等制度,對土地審批、采礦權登記等重大許可事項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應、耕地開發管理等重大決策,實行有關科室集體會審、領導班子科學決策,進而有效地防止各種行為發生,保證重大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要多方盤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對過去供應的土地,應加大檢查的力度,隨時掌握其利用情況,對閑置和空閑的存量土地,政府通過公開收購、儲備、拍賣得以盤活,使政府收益逐年增加。
2.2健全國土資源法律體系,切實做到有法可依
土地法作為土地行政管理、經濟管理、土地規劃與利用管理以及相應管理機構設置的法律依據,應賦予集體土地獨立的和完整的法律地位,明確界定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征收集體土地的法律適用條件,充分體現國家對集體土地所有權保護的憲法精神土地管理法應規定土地管理的對象、管理機構設置、管理職能、管理手段法律懲罰等事宜,其中還應特別關注政府對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進行管理時的管理職能、管理性質和管理手段的不同,土地規劃法應規定土地規劃編制的程序、法律地位與效力、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與違法懲罰的機構和程序等,從多個層面和不同方面對地方政府的土地權力予以制約,通過完善法律,促進監督機制中的責任追究機制的完善,而在監督法律方面,我們還要加快制定《監督法》,明確各監督機構的法律地位、職責,規范監督主體的行為,使監督機關和人員能按章辦事,名正言順地實施監督,同時,還要有效完善土地執法的協作機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重大案件專項報告制度,對于頂風違法違紀的案件,一定要嚴肅處理,決不手軟。
2.3加強地質工作
要把強化行業管理作為地質工作管理的把手,更多地從準入門檻和技術標準入手,促進地勘單位的改革和發展;要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克服掌控資源、追求利益的沖動,把職責重點回歸到公共管理和為國家的資源戰略利益服務上來;要體諒地勘單位的困難,減少政策傷害,進一步落實《決定》中提出的關于加強地質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
2.4確立合理的征地補償機制
現有的土地補償制度限制了土地市場正常發展,造成了土地市場上的利益分配畸形,所以對我國目前的土地供給制度進行改革勢在必行,我們應該實行國家管理下的征地與土地市場供給并行的土地供給制度,對于符合征地要求的可以由國家進行征地,比如為了絕對公共利益需要征地,這樣可以確保國家建設的順利進行,而對于不符合征地要求的,可采用土地市場的方式來實現,對于前者,征地權要收歸中央,嚴格控制征地范圍,確保征地權不被濫用,征地的補償標準要參照土地的市場價格,以確保農民的利益不受損失,而前者與后者的不同就是前者具有強制性,來保證國家建設的順利開展,而對于后者,則應該在完善土地產權和農村集體土地管理的基礎上由市場來配置,國家實行嚴格管理,確保土地的使用符合國家總體規劃,保護耕地。
2.5對國土管理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做好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為了使我市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高效、順利的進行,就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搞好國土資源管理人員的學習培訓,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培訓內容,掌握建庫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政策性和技術性問題,確保數據庫建設的各項要求落實到位,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建設各項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學習,提高工作效率,各級要進一步加強學習,牢固樹立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質量,更好地服務雙保工作,同時還要注意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風氣,提高研究新情況,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要堅持依法行政,發揚改革創新精神,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嚴格依法行政,主動思考,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樹立國土資源系統良好形象,而在礦產資源管理工作中,要按照以下要求嚴格執行:嚴格監管,規范秩序,要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加大基層動態巡查監管力度,做到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要建立起反應迅速、長期穩固的聯合執法機制,與公安、安監等部門密切配合,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優化配置,集約開發,要認真做好采礦權年度投放計劃編報工作,嚴格控制礦權投放量和礦山規模標準,確保礦權總量不增加,還要推進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積極引導和鼓勵礦山企業加大科技投入,要完善機制,科學管理。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國土資源管理全局,實現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要重視和支持國土資源管理,推進國土資源嚴格保護和集約利用,此外,還要認真強化政府職能,把國土資源管理當作頭等大事認真落實,保障我國國土資源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參考文獻:
[1]王娜,許傳剛.論土地資源管理[J].遼寧經濟,2009,(1).
[2]鄭子敬.完善國土資源管理體制當議.中國國土資源經濟,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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