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的生成過程分析論文
一、從倫理、道德到德性

王安石在《虔州學記》中說:“先王之道德,出于性命之理。”在這里,這種“道德”所體現的“理”,是人之理,也就是倫理道德。而“性命之理”,既具有整體性,又賦有個體性,它彰顯了一種倫理價值。因而可以說,道德是倫理的具化,而倫理是道德上的本質屬性。由此看來,倫理是道德形成和發展的前提和依據,倫理既是道德的本質,又是道德的根本原則;而道德是倫理的表征和價值旨趣。然而倫理和道德的具體內容都是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而不斷發展的。倫理對道德有統攝和指導的作用,同樣道德對倫理也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倫理與道德是共生的,二者相互影響、相互促進。從倫理學意義上來看,德性是指人的道德品質。德性是一種道德力量。而廣義上的德性是智慧和道德的統一。英國倫理學家亨利·西季威克說:“能被看作內在而確定的并且不會變的過分的僅有德性就是智慧、普遍仁愛、公正這樣一些品質。”
二、德性與實踐理性
德性具有選擇性,是人們自主選擇的活動。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言:“而德性則是某種選擇,至少離不開選擇。”在這里,德性是愿意為善,并有能力知善和行善。德性活動主要是通過對對象的善惡評價和選擇使人形成正義感。實際上即是一種價值取向,它通過德性所孕育的善的價值觀進行。康德認為,“人道德行為的善惡不在于他的教育程度,不在于他對知識的見解,而關鍵在于理性本身,在于實踐理性”。實踐是人在意志的控制和約束下所產生的一種行為,而道德是由理性決定的但不受一己私欲等影響因素的行為活動。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意志”在道德實踐理性中起著重要作用。西季威克在考察動機中的意向因素時發現:“在大多數情況下,被我們視為德性表現的是產生某些外在效果的意志。”
三、德性與行為
意志是一種理論轉化為實踐的力量。作為德性的意志,就是實踐理性本身。人們需要通過行動體現道德,沒有意志的作用,就不可能把認識轉化為行動。理性永存于意志之中,德性是按照道德理性來約束欲望的一種意志力。理性自身就有實踐的能力,它構成意志的決定因素,因此意志就成為促使人們在選擇時不完全受一己私欲的影響,選擇那些正當和善的行為。在德性層面上的意志力,不是我們通常所認為的理性認知能力,而是能夠促成理性行為的一種道德力量。理性讓我們區分前因后果,意志讓我們懂得什么是善惡。按照康德的觀點,對于有限理性的人來說,他的行為受到種種欲望、愛好、沖動的誘惑,德性必然以一種絕對命令的形式,強制人們去肩負起道德義務。這種道德的強制,必須由一種堅強的道德意志來完成。道德意志就是人在理性指導下,使自己的行為遵循道德規范,完成一定道德目標的能力。德性的意志力,無非就是人的品格力量的體現。意志不外乎是德性的顯現。除了德性的力量外,沒有別的東西能節制我們身上的欲望。意志只有與德性結合才是善的。
四、德性生成于德性的實現活動
在亞里士多德那里,德性首先是一個習慣養成的問題。德性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運用自己的智慧逐漸發現和積聚下來的一種行為方式。因此,德性首先是一個實踐性的品質。從亞里士多德到麥金太爾,他們都主張把德性運用到實踐中。他認為,最高善就是最完滿的德性實現活動。麥金太爾在亞里士多德的基礎上把個人的實踐領域擴大到整個社會的交往領域。他所理解的“實踐”就是,“通過任何一種連貫的、復雜的、有著社會穩定性的人類協作活動方式,在力圖達到那些卓越的標準的過程中,這種活動方式的內在利益就可獲得”。因此,德性生成于人的實現活動,人們要想培育德性這種品質,首先必須明確什么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緊接著,人們在踐行德性的過程中就會遵從這個價值準則。可以說,人在實踐活動中彰顯了德性品質,同時又在實踐活動實現了德性的終極目標。德性作為一種道德修養,它是人們知、情、意、行的統一,是人的內心指向與價值追求在實踐活動中的表征。德性有多種多樣的表現形式,但作為實踐活動中的人而言,德性統一于人的實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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