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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買賣合同

            時間:2025-10-27 05:31:15 買賣合同 我要投稿

            煤炭買賣合同大全[1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煤炭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煤炭買賣合同大全[15篇]

            煤炭買賣合同1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

              1、甲方送貨到濮陽火車站

              2、乙方從濮陽火車站提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驗收標準:

              2、質量驗收地點:

              3、質量驗收方法:

              4、質量驗收時間:

              5、質量異議期間:

              6、數量驗收標準:

              7、數量驗收地點:

              8、數量驗收方法:

              9、數量驗收時間

              10、數量異議期間:

              四、煤炭價格及執行期:

              1、每噸______元(包括貨款、運雜費),執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變動價格需在發貨_____日前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一致后才可發貨。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甲方發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以運輸部門的憑證為準)乙方付清全部貨款、運雜費

              2、乙方如果對貨物數量、質量有異議,也應在貨到濮陽火車站的'當天支付全部貨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貨款在3天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發貨和乙方逾期付款,均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對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貨物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逾期提貨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煤炭買賣合同2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買受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煤炭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資料

              1.收貨人名稱:______________

              2.發站: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

              3.煤種: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_____,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5.交(提)貨時間:______________,數量(萬噸):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標準

              1.Mar:

              2.灰分Aar:

              3.硫:

              4.揮發分Var:

              5.低位發熱量:

              第三條交貨方式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風險承擔

              甲方知悉本合同項下貨物的最終使用方為公司,甲方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該批煤炭的所有權歸乙方,該批煤炭的相關風險至最終使用方公司接受前,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價格調整

              1.質量調整價按照如下的方法進行:

              (1)當熱值Qnet.ar在Kcal/kg-Kcal/kg區間,熱值變化時按比例計算加價和減價,即結算價格=基本價格×(裝船檢驗報告熱值/基準熱值)。

              (2)當熱值高于Kcal/kg以上不再考核。

              (3)當熱值低于kcal/kg時,買方拒收或價格另行商議。硫份St,ar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每超%,減價元/噸。

              2.最終使用方公司因市場價格變動向乙方提出價格上下浮動要求的,則本合同的價格即自動調整,且調整的比例與最終使用方公司提出的浮動幅度一致。

              第六條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由乙方委托煤炭檢驗行按國標進行進港到車檢驗,并以此質檢結果作為按質計價的依據。

              2.數量以進港軌道衡計量結果作為交貨數量的.結算依據。

              第七條費用及其結算

              1.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先支付噸標的的車皮費用和噸煤炭總貨款的%作為定金,煤炭上車板后,乙方再支付實際裝車煤炭貨款的%;貨到指定目的站,檢驗質量達標后,乙方再支付余下的%貨款。

              2.甲方提供全額增值稅一票結算。付款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視為乙方單方違約;乙方未按合同付款約定付款,視為乙方單方違約。乙方單方違約,乙方應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2.甲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規定時間內提供合同數量的),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已付貨款,并保留索賠權利。

              3.甲方逾期交貨、拒絕交貨、交貨不足、貨物質量有瑕疵或其他違約行為,而導致最終使用方公司向乙方索賠的,則甲方除須無條件承擔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外,還須承擔乙方處理最終使用方公司的索賠及乙方向甲方進行索賠而按照國家有關機關的收費標準支付的訴訟費和律師費等費用。

              第九條保密條款

              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雇員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未按照計劃發貨的,乙方有權選擇拒收,或者雙方協商后折價收貨。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條變更與補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煤炭買賣合同3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訂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根據甲方經營運作的實際情況及國家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相關要求,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年甲方同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數量,具體供貨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執行。

              其中丙方接卸甲方和乙方煤炭的數量,根據鐵路大票及發票清單上的發貨人名稱,分別由甲方和乙方各自開票辦理結算業務。

              甲乙雙方均同意丙方將甲乙雙方的貨款全部打到甲乙雙方指定賬戶(收款單位:結算專戶;賬號:;開戶行:)。

              2、乙方辦理結算部分量的.合同條款按年甲方與丙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條款執行。

              3、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丙方:

              代表

            煤炭買賣合同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友好合作,共同發展,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煤炭供求居間信息勞務合同。

              1、由乙方安排甲方與丙方簽訂月供應電煤_______萬噸,價格比電廠正常接收價每噸低_______元結算煤炭價格。

              2、乙方促成甲、丙煤炭交易合同簽訂實施后,甲方自愿支付乙方相應的信息勞務服務費用。

              3、費用支付數量以甲、丙雙方的實際交易量(噸位)結算信息勞務費用,每噸結算_______元,交易多少噸,提取多少信息勞務費用,勞務費用不含稅,稅費由甲方代繳。

              4、信息勞務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必須實事求是地根據實際交易數量支付乙方信息勞務費用,如果因故意少報交易數量而少支付勞務費用,一經發現后,甲方按少支付費用的10倍進行懲罰性支付給乙方勞務費用。

              5、在甲方與丙方交易期間,每月每年內只要甲、丙雙方有煤炭交易,甲方必須按照每噸_______元的信息勞務費支付給乙方,信息勞務費,直至甲、丙雙方的煤炭供需交易結束為止。

              6、甲、丙雙方履行煤炭購銷合同期間,乙方要認真做好雙方的'信息溝通和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7、每月的1日和16日甲方為乙方結算支付上(半)月的信息勞務費用,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每遲支付一天支付滯納金3%,每遲半月支付滯納金為信息勞務費用總額的50%,每半月累計計算一次支付總額。

              8、信息勞務費用甲方以現金或匯款的方式支付給乙方,結算時間以匯款到賬時間計算,匯款賬號: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果,提交煤炭交易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10、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有效):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

              法律公證處蓋章:_______

              (加蓋私章)_______

              乙方(蓋章有效):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

              (加蓋私章)_______

              法律公證處蓋章:_______

              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名稱發站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噸)全年合計

              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買受人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注:除國家另有規定處,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出賣人名稱(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賬 號:

              納稅人登記號:

              郵政編號:

              買受人名稱(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賬 號:

              納稅人登記號:

              郵政編碼:

              監制部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煤炭買賣合同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

              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

              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買賣合同7

              甲方(賣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買方):法定代表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簽訂下列合同: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煤種:________。價格:_____元。交(提)貨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_日。數量:________。

              二、質量指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______。到站:______,收貨人:買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________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____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______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

              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8

              出賣人:

              合同編號:

              合同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出賣人供應的煤炭要達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發熱量(Qnet,ar,)≥20xx.908兆焦/千克,Vdaf≥18%,Mt≤6%,St,d≤2.5%,標稱最大粒度≤50mm。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 散裝,敞車火車運輸。交貨地點: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數量驗收以收貨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為準,單車礦發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2、質量由收貨人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以此化驗結果為依據。出賣人同意所供煤炭到達交貨地點后,由收貨人接卸、采樣、制樣、化驗并出具化驗結果,出賣人認可此方式下收貨人所化驗煤樣即為出賣人所供煤炭的煤樣。

              3、Qnet,ar<18.817兆焦/千克,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若未達到質量要求的煤炭買受人已經接收,執行本合同相應計價條款。

              4、煤炭分層裝車質量差值Qnet,ar≥1 MJ/Kg,按摻雜、使假處理,即按最低質量數據作為該批次煤炭的結算依據。

              5、出賣人須在該批供煤到廠之日起10日內向收貨人進行該批電煤質量查詢,10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也視為知道檢驗結果。出賣人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結果 5 日內書面向買受人提出復核,否則視為出賣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若出賣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收貨人查詢,也未提出書面復核檢驗申請,則視為出賣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

              復核檢驗由買受人執行;出賣人在提交復核檢驗申請后 5 日內須向買受人查詢復核檢驗結果,5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如果出賣人對復核檢驗結果仍有異議,則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5 日內向買受人書面提出,否則視為接受復核檢驗結果。針對雙方的煤質爭議,出賣人應與買受人共同將留存備份的煤樣提交雙方認可的國家授權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化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即化驗結果在國家允許的誤差范圍內由出賣人承擔,否則由買受人承擔)。

              五、煤炭單價及執行期限:

              1、按熱值計價。對應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為:Qnet,ar≥20xx.908兆焦/千克(5000大卡),每0.418 MJ/㎏的到廠含稅基準價格為 元/噸( 元/100大卡.噸)

              2、執行期限為20xx12年4月5日至20xx12年4月30日。

              六、計價標準(以下計價價格均為到廠含稅價):

              1、熱值浮動價格:以相應的基準價格(單位:元/100大卡.噸)為基礎隨到廠驗收熱值升降而上下浮動,詳見下表:

              1、出賣人當月供應的煤炭,按買受人驗收熱值加權平均結算。當月買受人收到的所有貨物應支付的貨款均在次月末前,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

              2、結算數量為收貨人到廠驗收數量,單車礦發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3、二票制結算。

              八、違約責任及免責:

              1、發生違約的,違約方應按違約所涉煤炭數量,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摻雜、使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同時對出賣人給予書面警告一次;若發生第二次摻雜、使假現象,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根據出賣人摻雜、使假涉及的煤炭數量和原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的煤炭數量向出賣人追究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拒收條件及處理辦法:

              (1)出賣人需委托交付的,應當提前向買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運授權委托書和代運企業(公司)的相應資質,并得到買受人的認可,否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來自非合同約定的礦點、發站或非合同煤種品種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3)買受人最低接收的煤炭Qnet,ar標準為20xx.908MJ/㎏(5000大卡),出賣人供應的煤炭Qnet,ar<20xx.908MJ/㎏(5000大卡)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4)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標稱最大粒度>50mm,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組織煤炭均衡發運。買受人可以根據生產需要提前3日告知出賣人調整計劃發運時間和數量,并不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章處買、賣雙方的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發送往來函件,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對方,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3日視為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

              雙方應確保本合同聯系方式保持暢通、有效,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聯系方式所發出的信息均視為可送達的,因合同一方原因(如手機損壞、欠費等)導致未能及時準確接收到對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合同一方或雙方需要變更聯系方式,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5、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20xx12年4月1日至20xx12年4月30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9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

              __注:以下內容均來舉例說明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港口)、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港口平倉交貨。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質量以上海港sgs檢驗結果為準。數量以大連港磅秤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4500千卡/kg平倉含稅價472元/噸;一票制結算,賣方開具13%的增值稅發票。

              五、貨款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平倉前付貨款80%(電匯),余款在檢驗結果出來后,買方收到增值稅發票后3日內付清。

              六、違約責任:

              1、結算時在基準熱值50kcal/kg范圍內不做獎罰,若超出50kcal/kg范圍煤價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噸。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雙方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買方:江蘇利港電力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利電〈20 〉燃 號

              賣方:

              簽訂地點:江蘇 江陰 利港

              簽訂時間:20xx年xx月xx日

            煤炭買賣合同10

              出賣人:______

              買受人:______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合同執行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交(提)貨方式:

              四、運費及其它費用負擔:

              交貨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出賣人承擔,交貨后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運費按市場價格執行,由出賣人代墊代收;

              五、煤炭單價:

              六、計價標準:

              以公司驗收結果(含過磅單、檢驗單、質量加、減)為準。

              1、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2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31元/噸(現匯價)、0.134元/噸(承兌價)

              2、45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8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7元/噸(現匯價)、0.130元/噸(承兌價)

              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500千卡/千克,計價標準為:每1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0.122元/噸(現匯價)、0.125元/噸(承兌價)

              4、收到基低位發熱量4000千卡/千克,買受方有權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稅到站價為基準,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稅到站價降低0、2元/噸結算;

              5、全硫以1%為基準: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全硫1.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噸(不足0.10%按0.10%計算);

              6、揮發份20%—24.99%扣2元/噸;10%—20%買受人有權拒收,買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噸;揮發份10.00%,買受人拒收;8,結算重量進行折噸計算;

              8、煤炭出現摻雜使假現象,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結算處理。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處理:

              1、質量以貨物到港建堆采樣并以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作為結算依據。若出現質量異議,煤樣送至買受人、出賣人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仲裁數據作為最終結算數據。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檢驗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

              2、數量:以公司汽車衡計量為準,雙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現重量異議,買受人電告出賣人,出賣人24小時內作出明確答復,72小時內處理完畢,否則表示出賣人認可計量結果,買受方將根據情況對貨物進行處理。出賣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執行,買受人按照合同簽訂的數量進行考核:90%合同兌現率120%不考核,合同兌現率90%,按照合同簽訂數量為基準減去實際到貨重量,不足的數量扣20元120%,按照實際到貨重量扣10元/噸。

              八、結算依據及付款:

              貨物平倉后,買受人憑秦皇島港SGS出具的檢驗證書原件和裝船港口、商檢、船運方共同出具的水檢尺計量單原件及貨物所有權轉移證書,加上出賣人開具預結70%煤款的增值稅發票付款,剩余款由買受人憑質檢中心出具的`質檢單和公司汽車衡計量單、出賣人開具煤炭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不超過80元/噸)進行兩票結算后付清;運輸發票由煤炭承運人對公司開具,進項稅抵扣方為買受人;南非進口煤炭運輸船離開國際港口前三天定價(鎖定當天匯率),根據秦皇島當日掛牌價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聯運的費用根據當時市場價格計算,兩個價格相加為最終付款價格,(電煤的卡數測試進口目的港的CIQ質檢結果為準)每船一定價,確保雙方利益。

              九、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規定,由違約方承擔責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變更及解除:

              合同如需變更、解除以買受方書面通知為準,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煤炭買賣合同11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煤炭供需交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1.煤炭供需交易數量:

              1.1煤炭供需交易數量噸,此數量為意向數量,以實際發運數量為準。

              1.2品種、質量、數量具體情況如下:

              表1煤炭產品質量規格表

              品種名稱

              品質規格

              數量

              全水

              灰分

              揮發分

              全硫

              發熱量

              1.3供需交易數量根據運輸情況,由甲、乙雙方按月共同協商確定,最終以實際發運數量為準。

              1.4原則上甲、乙雙方按各品種的合同數量均衡兌現,沒有約定合同數量的煤種,作為合同補充煤種,并同意將補充煤種作為同一合同的有效品種,計入總兌現率。

              2.煤質獎罰

              2.1精塊系列煤質無獎罰。

              2.2混煤系列以表1各品種的“發熱量”為基準,實際交貨熱值每增加1/,價格增加元/噸,每降低1/,價格降低元/噸。若實際交貨熱值低于基準熱值200/以上,則超過200/以上部分,每降低1/,價格降低元/噸。

              以各品種的“硫分”范圍為基準,實際交貨硫分符合規定范圍,價格不作調整,每超出范圍高限0.01%,價格降低元/噸;每低于范圍低限0.01%,價格增加元/噸。

              2.3特低灰煤

              全水:大于16.0%,每增加0.1%,價格降低

              元/噸;15.0%~16.0%,價格不做調整;小于15.0%,每降低0.1%,價格增加元/噸。

              灰分:大于6.50%,每增加0.01%,價格降低元/噸;5.00%~6.50%,價格不做調整;小于5.00%,每降低0.01%,價格增加元/噸。

              全硫:大于0.50%,每增加0.01%,價格降低元/噸;0.30%~0.50%,價格不做調整;低于0.30%,每降低0.01%,價格增加元/噸。

              如出現大的質量偏差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價格:

              3.1合同價格:一票含稅到站價,執行市場當期現貨掛牌價格。

              3.2當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調整合同價格并重新洽談合同。調整后的價格以《價格確認函》的方式確認。

              3.3為便于操作,雙方同意將《價格確認函》傳真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價格確認函》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后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并作為本批煤炭的結算依據。如雙方無法在價格上達成共識,則停止合同的執行。

              4.交貨地點、方式及所有權的轉移:

              4.1交貨地點:

              4.2交貨方式:到站交貨。

              4.3乙方收貨人:

              4.4甲方將貨物運至雙方約定交貨地點,貨物的所有權及貨物損毀滅失風險同時轉移給乙方。

              5.數量、質量的確認

              5.1數量確認:煤炭數量以運票為準,如發生嚴重虧噸,雙方需共同進行現場校驗,以雙方認可數量為準,乙方應及時準確提供到站相關信息。

              5.2質量驗收:

              5.2.1甲方裝車檢驗結果做為結算依據。

              5.2.2乙方有到現場監督的權利,但不能影響和干預質量檢測單位采、制、化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獨立進行。

              5.2.3甲方應在裝車后3日內將檢驗結果傳至乙方。

              考慮到單批次化驗偏差的偶然性,甲、乙雙方以結算周期平均質量進行比對,如熱值偏差在±100/以內,則按合同確定的化驗方結果正常結算,如偏差超出±100/,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5.2.4乙方如對單批次煤炭的檢驗結果存有異議,且該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偏差±150/以上,可在煤炭到廠后5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視為對質量檢驗結果無異議。

              甲、乙雙方或協商解決,或在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的情況下,有甲、乙雙方認可的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重新采樣復檢。

              復檢結果作為甲、乙雙方最終結算依據,復檢費用由與最終檢驗結果偏差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檢驗機構收費標準承擔。若偏差相同,則復檢費用由提議方承擔。

              6.結算及付款

              6.1以每一批次合同收貨量進行結算。

              6.2付款方式:雙方自行約定.

              6.3煤炭到乙方場地后經雙方化驗完畢,乙方即根據數量、質量開具結算單給甲方。乙方收到甲方如下資料后可在工作日付款。

              6.3.1《結算證明函》

              6.3.2。

              7.違約責任

              7.1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超過付款期限30日內仍未完成全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如果因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的執行,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8.不可抗力

              8.1如在甲、乙雙方履行合同期間及區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雙方毋須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負責。

              8.2發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應第一時間將詳情通知對方,并有義務盡量將損失降至最低。

              8.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雙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雙方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原則協商確定。

              9.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可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加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1.保密義務

              本合同中涉及的煤種質量指標、煤炭供應數量及價格均為甲、乙雙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兩年內,除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規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內容。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泄密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2.其他的約定事項

              12.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書面修改意見,對此雙方應本著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在雙方未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及制作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有效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見不視為成立。

              12.2一旦甲、乙雙方就修改意見達成一致,應以補充協議形式經雙方加蓋合同印章確認,視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煤炭買賣合同12

              甲方(賣方)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地址: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賬號:_______賬號:_______

              稅號:_______稅號:_______

              簽約日期: 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

            煤炭買賣合同1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包頭市

              一、煤種、價格、交(提)貨時間、數量:

              簽訂時間:

              二、質量指針:

              三、運輸方式:

              鐵路運輸。發站:包頭。到站:柳村南,

              收貨人:買方車板前的費用含煤價為煤炭銷售價,由賣方正式報排產車皮計劃。

              四、煤炭價格:

              車板交貨價格:每噸5500卡695+10元含鐵路運費。

              五、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發站車板交貨。

              六、驗收結算標準:

              煤炭數量以發站鐵路部門軌道衡計量磅單為準。煤炭品質在發貨站臺,賣方提供化驗單,雙方共同抽樣化驗。以國家質檢部門化驗為準。低位發熱量每低壹卡扣0.1元。簽訂合同后,買方確認當月火車運輸計劃下達后,到賣方指定銀行開戶,并存入貨款,由賣方驗資后裝車。

              七、結算方式:

              憑鐵路大票按實際噸位一列一結算,貨款兩票結算,煤炭底價,中間差價,煤炭增值稅發票。及火車運輸發票、此合同為跨年合同,2加12個月,總量240萬噸。如有市場價格浮動,參照秦皇島當月實際交易價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動

              八、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如出現計量、化驗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保密原則: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關合同內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條款所列供貨數量為固定數量,實際供貨數量由甲乙雙方在月初時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炭買賣合同14

              賣方: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1、合同量及煤種

              合同量為20萬噸,煤種為煙混煤。

              2、價格

              按上表質量標準,出礦含稅車板價為480元/噸。賣方墊付運雜費,買方承擔。

              發熱量以20xxcal/g為基準,每升、降100cal/g,價格相應增、減6元/噸(含稅)。

              3、礦區鐵路專用線費用:6.1元/噸(含稅)。

              4、交貨方式及地點:火車散裝,礦區專用線車板交貨。

              5、計劃發運

              無論市場情況如何變化,均應依雙方商定的分月供貨計劃均衡發運。如由于雙方生產等原因出現異常情況而導致不能正常均衡發運和接卸,應提前與對方協商。

              6、計量、質檢方式

              (1)以賣方計量數據為結算依據,買方進行復檢。

              (2)以賣方質量數據為結算依據,買方進行復檢。

              7、結算方式

              執行二票結算,款到發貨。以賣方的計量、計質數據進行開票結算,買賣雙方按季度核對結算數據,差異部分,雙方協商解決。

              8、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9、其他約定事項

              (1)價格、數量及質量等條款在執行期內雙方均可根據市場或生產情況提出修訂意見,雙方協商解決,如無異議,合同則繼續執行。

              (2)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否則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10、賣方統一收款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證: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11、買方結算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12、爭議的解決

              因對本合同條款解釋不一致、違約、終止而引起的'爭議、糾份或索賠應能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紅山區人民法院起訴。爭議解決期間除涉及爭議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條款。

              賣方代表:____________(蓋章)

              買方代表:____________(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煤炭買賣合同15

              出賣人: 合同編號: 合同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出賣人供應的煤炭要達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發熱量(e,a,)a;ge;20.908兆焦千克,dafa;ge;18%,6%,,d

              2.5%,標稱最大粒度50。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 散裝,敞車火車運輸。交貨地點: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數量驗收以收貨人軌道衡過磅計量為準,單車礦發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

              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2、質量由收貨人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以此化驗結果為依據。出賣人同意所供煤炭到達交貨地點后,由收貨人接卸、采樣、制樣、化驗并出具化驗結果,出賣人認可此方式下收貨人所化驗煤樣即為出賣人所供煤炭的煤樣。

              3、e,a1

              8.817兆焦千克,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若未達到質量要求的煤炭買受人已經接收,執行本合同相應計價條款。

              4、煤炭分層裝車質量差值e,aa;ge;1 g,按摻雜、使假處理,即按最低質量數據作為該批次煤炭的結算依據。

              5、出賣人須在該批供煤到廠之日起____日內向收貨人進行該批電煤質量查詢,____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也視為知道檢驗結果。出賣人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結果 XXX內書面向買受人提出復核,否則視為出賣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若出賣人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向收貨人查詢,也未提出書面復核檢驗申請,則視為出賣人認可買受人的檢驗結果。

              復核檢驗由買受人執行;出賣人在提交復核檢驗申請后 XXX內須向買受人查詢復核檢驗結果,____日到期后,出賣人不來查詢的,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如果出賣人對復核檢驗結果仍有異議,則須在知道或者視為知道復核檢驗結果XXX內向買受人書面提出,否則視為接受復核檢驗結果。針對雙方的煤質爭議,出賣人應與買受人共同將留存備份的煤樣提交雙方認可的國家授權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化驗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即化驗結果在國家允許的誤差范圍內由出賣人承擔,否則由買受人承擔)。

              五、煤炭單價及執行期限:

              1、按熱值計價。對應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為:e,aa;ge;20.908兆焦千克(5000大卡),每0.418 ㎏的到廠含稅基準價格為 元噸( 元100大卡.噸)

              2、執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計價標準(以下計價價格均為到廠含稅價):

              1、熱值浮動價格:以相應的基準價格(單位:元100大卡.噸)為基礎隨到廠驗收熱值升降而上下浮動,詳見下表:

              1、出賣人當月供應的煤炭,按買受人驗收熱值加權平均結算。當月買受人收到的所有貨物應支付的貨款均在次月末前,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

              2、結算數量為收貨人到廠驗收數量,單車礦發量(鐵路貨票丙聯的貨物重量)

              1.2%以內的運輸損耗由買受人承擔,超出部分由出賣人承擔。

              3、二票制結算。

              八、違約責任及免責:

              1、發生違約的,違約方應按違約所涉煤炭數量,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摻雜、使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同時對出賣人給予書面警告一次;若發生

              第二次摻雜、使假現象,買受人有權終止合同,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根據出賣人摻雜、使假涉及的煤炭數量和原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的煤炭數量向出賣人追究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拒收條件及處理辦法:

              (1)出賣人需委托交付的,應當提前向買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運授權委托書和代運企業(公司)的相應資質,并得到買受人的認可,否則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供應的煤炭來自非合同約定的礦點、發站或非合同煤種品種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3)買受人最低接收的煤炭e,a標準為20.908㎏(5000大卡),出賣人供應的煤炭e,a20.908㎏(5000大卡)時,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4)出賣人供應的煤炭標稱最大粒度a;50,買受人有權拒收,相應的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并有權追究出賣人延遲交付的違約責任。

              2、出賣人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組織煤炭均衡發運。買受人可以根據生產需要提前____日告知出賣人調整計劃發運時間和數量,并不承擔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特別聲明:

              本合同簽章處買、賣雙方的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發送往來函件,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對方,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________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____日視為送達日;在____市以外的,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____日視為送達日。

              雙方應確保本合同聯系方式保持暢通、有效,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聯系方式所發出的信息均視為可送達的,因合同一方原因(如手機損壞、欠費等)導致未能及時準確接收到對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合同一方或雙方需要變更聯系方式,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5、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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