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買賣合同【精華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貨物買賣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貨物買賣合同1
合同號:____
地點:____ 日 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買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責。
第八條 程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計__。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金額為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超過船舷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超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至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靡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買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航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后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驗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序,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都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后者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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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鑒:
本合同由雙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上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3)
買方: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 簽名:____
貨物買賣合同2
買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
第二條產地:
第三條數量:
第四條商標:
第五條價格:
第六條包裝:
第七條付款條件:買方于簽訂合同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_____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
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計算為限。
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_____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總金額%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載重噸船來說,每天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_____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_____費用敗訴一方承擔,_____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_____期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市用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簽約日期:
貨物買賣合同3
甲方(賣方):
電話:
地址:
乙方(買方):
電話:
地址:
事由原山林權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將林權經營山林賣給____(以下簡稱乙方),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甲方將林權證上的現有山林以萬元的價格出賣給乙方。(除杉樹)
二、在砍伐時的手續及造林等歸方負責,方不承擔因此帶來的損失和麻煩。
三、方在方指定范圍內遇到山林界址糾紛由方出面承擔全部責任,超出指定范圍內的'由方自行承擔。
四、在砍伐期間方盡可能提供住宿等給方工人,但生活及日用品由方工人自行承擔。
五、方預付____萬元定金開工,余下____萬元山林費在方施工一半以后需一次性結給方。
六、工人在山上工作時如有工傷等,方概不負責,一切由方承擔。
七、山上下來運材需經過他人的山、田等運路由方出面調停。
八、自購買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完成砍伐,逾期方可自行處理。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應,經同雙方認可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 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名稱:____________
品種: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
質量: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按照標準執行。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
二、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數量:____________
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
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三、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四、交貨方式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
保險:_______________
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
驗收標準:____________
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______
驗收如發生爭議,由檢驗機構按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六、價格與貨款支付
單價:_________人民幣
總價:_________人民幣
貨款支付: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
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
七、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八、聲明及保證
甲方:
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其他約定:
十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去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其他:_______________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系方式:
甲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乙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雙方通過上述聯系方式之任何一種,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上述郵寄送達地址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五、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位于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5
合同編號:7812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訂立下列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數量、價格
品名及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第二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保險:由買方按發票金額100%投保。
第四條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轉讓和分割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前開到賣方。信用證有效期限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到期。
第九條裝運單據:買方應提供下列單據。
1、已裝船清潔提單;
2、發票;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十條裝運條件:
1、裝運船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一條索賠:賣方同意受理因貨物的質量、數量和(或)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的異議索賠,但賣方僅負責賠償由于制造工藝不良或材質不佳所造成的質量不符部分。有關安裝不當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賠或損失,賣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賠異議必須提供有聲譽的、并經賣方認可的公證機構的檢驗報告。有關質量方面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個月內提出,有關數量和(或)規格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0天內提出。一切損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屬于船方或保險公司責任范圍內者,賣方概不受理。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信用證開出,或者開來的信用證不符合合同規定,而在接到賣方通知后,不能按期辦妥修正,賣方可以撤銷合同或延期交貨,并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有權機構所出具的證明。
第十三條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四條其他: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需雙方商定達成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后,方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前,無權將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6
合同號:______
日期:_______
地點: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地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盡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嘜na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計_______。中國銀行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賣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過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裝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后_____天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3條和第14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規格、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4)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如果上述任何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后者為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鑒: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用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貨物買賣合同7
仲裁作為解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爭議的一種手段是當事人及代理律師要經常采用的,相對于一國之內的訴訟與仲裁,怎樣正確的處理這類問題,是比較復雜的。這幾年我們代理了一些國際貨物買賣爭議仲裁案件,下面通過幾個案例談一點體會,供同行商榷。
一、國際貿易中有關仲裁的約定及其效力問題
為什么很多人約定通過仲裁來解決國際貿易糾紛?簡單的說,就是用訴訟的方式會遇到很多程序上的障礙,并且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仲裁方式已為大多數國家和當事人所接受,成為一種比較好的解決爭議的方式,特別是在簽訂《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亦稱1958年《紐約公約》)的成員國之間,可以說有了一定的法律保障。我國也是該《公約》的成員國之一,如果雙方所在國都是成員國,那么仲裁裁決將會得到承認和執行,我們曾參與的陜西某進出口公司訴香港某公司貨款糾紛案,因為雙方所在國都是《公約》成員國(地區),勝訴方陜西某進出口公司就在香港申請承認及執行,并得到了全部執行。如果當事人所在國不是該《公約》成員國,那么仲裁裁決被承認及執行就會變得困難,對方所在國法院很可能以不是該《公約》的成員國為理由,對該裁決不予承認與執行。因此國際貨物買賣的當事人是否選擇仲裁方式,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就是所在國是否參加了該《公約》。
在確定選擇仲裁方式后,下一個要解決的問題就是仲裁協議的效力問題。仲裁協議的含混不清,不但會導致協議的無效,而且會造成該爭議投訴無門,形成訴累的情況。曾經有一個爭議案,就是因為仲裁協議不確定,導致法院不受理,仲裁又無門,最后只有走向法院申請裁定仲裁協議無效的路子。因此,在訂立仲裁協議時一定要注意仲裁協議的明確和有效。對我國的當事人來說,在簽訂合同時一般應明確確定仲裁地點、機構、程序和裁決的效力。
關于仲裁機構,應盡量爭取選擇在中國的仲裁機構仲裁,這樣可以節省許多費用,減少仲裁成本。如對方堅持選擇國外或其它的仲裁機構,那么我國的當事人可以考慮選擇較近的仲裁機構,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二、法律適用問題
如果雙方當事人營業地所在國(地區)為《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亦稱《1980年維也納公約》的締約國,在雙方沒有明確表示不適用的情況下,則有關合同的訂立及權利義務須適用該《公約》。此外,當事人還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一般人都愿意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律,但大多數人并不了解其它國家的法律規定,所以當事人盡可能爭取選擇自己國家的法律。我國的當事人在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時,也應盡量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適用中國法律。這樣就可以預測行為所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和仲裁所可能做出的裁決。
對于沒有選擇法律適用的情況,仲裁機構按照最密切聯系原則確定所應適用的法律,正常情況下是指仲裁機構所在地、合同簽訂地、履行地、賣方當事人營業所所在地的法律等。我們代理的幾個案子,仲裁機構有的選擇了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有的選擇了賣方當事人營業所所在地法律。如韓國某公司訴我國某進出口公司貨物買賣糾紛仲裁案,我國的當事人不具有外貿經營權,是否導致該合同無效?就面臨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來解決的問題。最后,仲裁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就選擇了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即適用了中國的法律,裁決該合同無效。
三、申請仲裁的時效問題
時效問題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聯合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時效公約》規定,提起仲裁和訴訟的時效為四年。但參加這個《公約》的國家有限,我國亦沒有參加這個《公約》。對參加該《公約》國家的當事人而言時效當然為四年,但問題是如果有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所在國不是締約國月p么時效問題就要看沖突規范所指向的`準據法的規定。如某韓國公司在韓國商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被申請人是某中國公司。這家中國公司提出由于對方當事人未在四年的期間內主張過權利,所以該案已過時效。但韓國的仲裁機構則認為該爭議未過時效,原因是該爭議根據沖突規范應適用韓國實體法律,而韓國法律規定的時效為五年,最后該仲裁機構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并做出裁決。
我國《合同法》規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因此,我國的當事人要時刻注意時效問題,應當即時行駛自己申請仲裁的權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引起時效中斷的法律行為,也應注意保存證據。
四、仲裁裁決的承認及執行問題
仲裁裁決得到承認及執行才是申請仲裁的當事人最終追求的結果。但是執行難是我們所常遇到的。國際貨物買賣爭議貿易仲裁裁決的承認及執行因為涉及到外國的執行機構,所以難上加難。難歸難,但井不是說沒有解決辦法。針對不同的情況要采取不同的對策。如果雙方當事人所在國都是《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締約國,那么仲裁裁決的執行就相對容易了,只需要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國的管轄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就可以了。在第一個問題中我們曾經提到的案例就是一個典型的被承認和執行的案例。還有一個成功執行的案例是韓國某公司訴中國陜西某進出口公司仲裁案,該案在韓國仲裁委員會仲裁后,韓國公司即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最后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承認及執行的裁定,予以執行。因為韓國和中國都參加了《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如果被申請人所在國沒有參加該《公約》,那么承認及執行就要根據兩國之間的司法協助條約或根據互惠原則,由當事人向被申請人所在國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最后如果是由我國仲裁機構做出的裁決,被申請人有住所或財產在我國境內,當事人可直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
貨物買賣合同8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9
買方:____
地址:
郵編:____
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職務:____
賣方:____
地址:
郵編:____
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職務: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____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____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銀行開立由____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該信用證在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____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____.裝運后即刻發給____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____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____除外)一份寄給____,兩份寄目的港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____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____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____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____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____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____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____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 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____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____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____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____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____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____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____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____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____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____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____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____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____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____,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____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____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____上述索賠書后一個 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____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____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____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簽名:____
簽名:____
署 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買賣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時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產品名稱、數量、金額等產品名稱:桂圓類型____________單位/規格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公斤”)競買成交單價___________(“元/公斤”)總金額_______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要求:本合同銷售的產品是桂圓,并有相關質量檢驗證明。
第三條付款時間:買方在競買后第2日11:30前在買方交易賬戶中備齊全額貨款,由相關銀行代為凍結。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
1、買方到賣方發貨地點自提
2、或由賣方代為發運,運費由買方承擔。
第五條白提須知:
1、買方選擇到發貨地點自提的,需在配對成功后7個自然日內(不含配對成功當日)到發貨地點提取貨物,買方逾期不辦理提貨于續視為委托賣方代保管賣方將收取買方0.05元/公斤/天的倉儲費用。
2、自然人買方提貨時,需攜帶提貨人的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法人買方提貨時,需攜帶加蓋交易商公章的提貨委托函、提貨人的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3、貨物裝車時買方需在現場監督驗貨,如對裝車貨物有異議,賣方負責當場調換。貨物裝車完畢并離開發貨地點后,買方對貨物提出的任何異議賣方概不負責。
第六條代運須知:
1、買方選擇由賣方代為發運的,賣方在買方付款后2個自然日內安排貨物出庫。
2、買方收貨時如發現包裝或其它異常,需當面和送貨人員核實并拍照取證確認取證后,由送貨人員當場致電賣方統一客服電話聯系解決,賣方確認后在2個自然日內安排換貨服務。買方驗收確認簽字且送貨人員離開后,買方對貨物提出的任何異議賣方概不負責。
3、逾期未完成交收的.,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七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按±0.3%執行。
第八條本合同內體現價格為現金含稅價,包含標準包裝費(特殊包裝除外)。
第九條
開票信息:若買方收貨無異議,或爭議得到解決,賣方收到買方全額貨款后,應在成交確認后第10個工作日前(含第10工作日當天)將相應發票交給買方(買方無需發票除外,發票運費由買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處理:買賣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買賣雙方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方式:乙方原件1份,確認簽字蓋章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甲方確認簽字蓋章回復后即銷售合同生效(合同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交易代碼__________________交易代碼__________________
交收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交收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期: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期: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11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貨物名稱:
買方:
賣方:
簽署日期:
合同書
(買方)(項目名稱)中所需(貨物名稱)經(招標人)以號招標文件在國內(公開/邀請)招標。經評標委員會評定(賣方)為中標人。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應該認為是一個整體,彼此相互解釋,相互補充。組成合同的多個文件的優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本合同書
.中標通知書
.協議
.投標文件(含澄清文件)
.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補充通知)
2、貨物和數量本合同貨物:
數量:
3、合同總價本合同總價為_____元人民幣。
分項價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為:
5、本合同貨物的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全權代表簽署、加蓋單位印章并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買方:賣方:
名稱:(印章)名稱:(印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組織機構代碼:
開戶銀行:
賬號:
開戶行號:
賬號:
合同一般條款
1、定義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約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包括工具、手冊等其它相關資料。“服務”系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及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服務。
“買方”系指與中標人簽屬供貨合同的單位(含最終用戶)。
“賣方”系指根據合同約定提供貨物及相關服務的中標人。
“現場”系指合同約定貨物將要運至和安裝的地點。
“驗收”系指合同雙方依據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范和合同約定,確認合同項下的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活動。
2、技術規范
提交貨物的技術規范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技術規范附件(如果有的話)及其投標文件的技術規范偏差表(如果被買方接受的話)相一致。若技術規范中無相應說明,則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標準及規范為準。
3、知識產權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等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賣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費用和經濟賠償。
4、包裝要求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采用本行業通用的方式進行包裝,且該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包裝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粗暴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裝運標志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下列標記:
收貨人:
合同號:
裝運標志:
收貨人代號:
目的地:
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毛重/凈重:
尺寸(長__寬__高以厘米計):
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心”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志。
6、交貨方式
交貨方式一般為下列其中一種,具體在合同特殊條款中規定。
現場交貨: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所有貨物運抵現場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工廠交貨:由賣方負責代辦運輸和保險事宜。運輸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運輸部門出具收據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買方自提貨物:由買方在合同規定地點自行辦理提貨。提單日期為交貨日期。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天以前以電報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箱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交貨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一式6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包裝箱件數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__寬__高)、貨物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運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超運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負責。
7、裝運通知
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的貨物,賣方通知買方貨物已備妥待運輸后24小時之內,應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體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裝運日期,以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
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8、保險
如果貨物是按現場交貨方式或工廠交貨方式報價的,由賣方按照發票金額的110%辦理“一切險”;如果貨物是按買方自提貨物方式報價的,其保險由買方辦理。
9、付款條件
付款條件見第二冊第七章“合同特殊條款”。
10、技術資料
合同項下技術資料(除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外)將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目錄索引、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一起發運。
如果買方確認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完整或在運輸過程中丟失,賣方將在收到買方通知后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寄給買方。
11、質量保證
賣方須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范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技術規范等的要求。
賣方須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須具有符合質量要求和產品說明書的性能。在貨物質量保證期之內,賣方須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根據買方按檢驗標準自己檢驗結果或委托有資質的相關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發現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在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賣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內應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由此引發的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除“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外,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通過最終驗收起12個月。
12、檢驗和驗收
在交貨前,中標人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文件。該文件將作為申請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
貨物運抵現場后,買方應在日內組織驗收,并制作驗收備忘錄,簽署驗收意見并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買方有在貨物制造過程中派員監造的權利,賣方有義務為買方監造人員行使該權利提供方便。
制造廠對所供貨物進行機械運轉試驗和性能試驗時,中標人必須提前通知買方。
13、索賠
如果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等與合同不符,或在第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有權根據有資質的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索賠(但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除外)。
在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在法定的退貨期內,賣方應按合同規定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如已超過退貨期,但賣方同意退貨,可比照上述辦法辦理,或由雙方協商處理。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或由有權的部門評估,以降低后的價格或評估價格為準。
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合同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保函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4、遲延交貨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格”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如果賣方無正當理由遲延交貨,買方有權提出違約損失賠償或解除合同。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預期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收到賣方通知后,認為其理由正當的,可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違約賠償
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可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計收。但違約金的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沒有提供服務的合同價的5%.一周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周計算。如果達到限額,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
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不可抗力所影響的時間。
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后盡快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另一方。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內容有變更必要的,雙方應通過協商在日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終止。
17、稅費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18、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可通過合同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自協商開始之起15日內得不到解決,雙方應將爭議提交同級政府采購辦公室調解。調解不成的,可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當事人一方在規定時間內不履行仲裁機構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仲裁費用和訴訟費用除仲裁機構或法院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9、違約解除合同
在賣方違約的情況下,買方經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關審批后,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同時保留向賣方追訴的權利。
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全部或部分貨物的;
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主要義務的;
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腐敗行為”和“欺詐行為”定義如下:
“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買方在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中的行為。
“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以謊報事實的方法,損害買方的利益的行為。
在買方根據上述第條規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的方式,購買與未交付的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經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后,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不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21、轉讓和分包
政府采購合同不能轉讓。
經買方和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事先書面同意賣方可以將合同項下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分包的人與賣方共同對買方連帶承擔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2、合同修改
買方和賣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但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須對合同條款進行改動時,當事人雙方須共同簽署書面文件,做為合同的補充,并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23、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而另一方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并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24、計量單位
除技術規范中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25、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6、履約保證金
賣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天內,按約定的方式向買方提交合同總價(不超過5%)的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用于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履約保證金應使用本合同貨幣,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買方可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買方可接受的格式。
.支票、匯票或現金。
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質量保證期結束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約保證金退還賣方。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內容的確定應以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為基礎,不得違背其實質性內容。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買方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合同將在雙方簽字蓋章并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后開始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和各執份。
買方:賣方:
名稱:(印章)名稱:(印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第
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1.全套清潔提貨單;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3.原產地證明書;4.裝箱單;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年月日
貨物買賣合同13
甲方(賣方):
簽訂地點:
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摩托車一事,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摩托車型號、單介、數量: 摩托車品牌: 型號: 顏色: 數量: 車駕號: 發動機號: 單價: 二、交車方式及驗收標準
1、甲方負責三包,具體按《摩托車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實施細則》執行。
2、乙方收到摩托車當場驗收,若有質量問題,立即通告甲方,否則視為貨物符合質量標準并已驗收。 三、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同意收到甲方貨品后,首付款 結清: A:于 B:于年每月固定償還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結算清。
2、乙方不能按上述方式付清貨款,該貨物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采取任何方式收回貨物。 四、違約責任 乙方保證提供的身份證、駕駛證、住址、電話等個人資料真實有效,否則自愿承擔法律責任。
1、乙方不能按第三款規定向甲方按時支付貨款的,則乙方除向甲方清還所有欠款,應向甲方甲方支付滯納金,其標準為每逾期____日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一計時。
2、如在規定還款時間內,如乙方未即時還款的由甲方收回乙方車輛,且由乙方承擔往返路收回車費用,如甲方收回摩托車之日起一個月內乙方仍舊沒有付款的,甲方有權將摩托車拍賣,拍賣得收入歸甲方所有。
3、如摩托車損壞的,乙方同意用家庭中任意財產賠償歸還甲方,其中車款未付清尾款,乙方所購買的`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4、如果乙方拖欠欠款,甲方每次到家索要拖欠欠款,按每次補償甲方。 五、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能,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之有管轄權的法律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經雙方簽字蓋章或手印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授權代表: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家庭擔保人簽字:
貨物買賣合同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協議約定的貨物等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產品質量按照以下項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
2、按照樣本,且樣本作為本協議附件。
樣本封存:
樣本保管方式:雙方確定按照標準執行。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4、保險: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轉移: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
2、驗收方式: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檢驗機構按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
2、總價:
3、貨款支付:
4、貨款支付時間:
5、貨款支付方式:
6、運費、搬運費用及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第八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支付的款項。
2、甲方交貨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貨物,應按質論價;如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任意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元,或按照貨款總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處理。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5
甲方:東莞市正同實業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DG20130002A 乙方:杭州新東林食品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 20xx-3-11 根據供需雙方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制定以下購銷合同內容:
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此合同內容和條款經雙方簽定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 生產要求:1.材料為身,底,蓋,內蓋全部為0.23MM馬口鐵;尺寸按照乙方要求的50*50*128MM制作。2.印刷為:罐身,外面白磁+4色+2專+光油(含激凸);外蓋,外面白磁+1色+光油(含激凸);底部分:外面白磁+光油;內蓋部分:雙面光油(含激凸); 3.大貨松緊度保持一致。4.表面光滑,不可有劃痕,刮花,污漬,生銹,凹凸不平等質量問題。5.所有產品的細節處需與確認的樣板保持一致。
二、 質量要求:甲方應嚴格控制產品質量,質量標準參考行業生產標準和客戶確認樣.
三、 包裝要求:每個罐子入膠袋,平卡分層,再入B=B外箱。100個/每外箱;
四、 付款:確認合同后,乙方支付模具費13500元和樣板費2500元,確認樣品后支付大貨(正方罐含內蓋)款30%作為定金,退回部分樣板費1000元(可從定金中扣除),大貨(正方罐含內蓋)出貨前支付余款。
五、 樣板確認以雙方郵件為準:甲方: 乙方:
六、 貨款收取:乙方將貨款直接銀行轉賬至甲方以下指定公司公帳帳號;甲方帳號如下:
開戶行:東莞農村商業銀行塘廈支行營業部 公司名稱:東莞市正同實業有限公司 稅務識別號:441900692431361 基本帳號:190010190010031525
七, 交期:模具和樣板的交期為在收到模具費及樣板費日起15天內交樣板,剩余訂單交期為收到30%訂金和樣品確認后 16 天內貨送工廠,由于甲方交貨延期或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八, 此報價為含稅17%的增值稅,所有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 保密要求:甲乙雙方不得向任何其它公司或個人提及此合同涉及的相關內容。甲方擁有對印刷品的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將設計內容轉讓或泄露給第三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知識產權問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 合同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定日起生效,如任何一方要求修改,須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另一方,雙方書面同意后,修改才能生效,合同簽訂后不得隨意取消. 經雙方約定,若乙方單方面取消訂單,則需支付甲方為訂單已支付的全部相關費用
十一. 執行合同若發生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有關規定進行解決。
十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今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三.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 合同于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 6月 30日
十五. 樣板收貨地址:上海市普陀區中江路106號201室;正貨收貨地址:杭州市臨安市龍崗鎮龍都街888號
請甲方簽字蓋章確認請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簽字&蓋章處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處: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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