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聘用合同(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師聘用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教師聘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聘用合同,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1、 聘用時間:__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 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 乙方一旦受聘,需提供下列材料:____________兩寸彩照兩張、身份證、學歷證及能證明自己資格的各種證書及復印件一封。
3、 聘用期間,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安排,(包括排課、編印資料、后勤值日、教育教學活動等,積極工作,認真做好備課、輔導、批改作業、檢查測試、教學分析與研究,定期向學校反映學生學習情況,嚴禁從事影響正常教學的事。
4、 甲方在聘用期間,如有違法違紀,違反本學校制度,教學質量差,未完成或不服從安排相關的.工作,甲方可隨時解聘辭退。同時乙方要賠償甲方相關損失。
5、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合同當年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底薪800元,并可享受學校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6、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7、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
8、 乙方合同期未滿,不論何種原因離開本校,(除國家招聘外)否則賠償甲方_______至_______元中止合同費;合同期滿,提前兩個星期安排工作交接手續,未安排好交接的,須扣除當月工資。
9、 甲方原則上不提供住宿。
10、遵紀守法,遵守秩序:____________注意安全,個人安全自行負責;遵守學校有關教學、考勤、考紀、財務、作息、值日等制度。
11、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于次月_______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期,甲方得提前或推后1日或數日發放。
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13、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14、其它未盡事宜,視情況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希共同遵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2
聘用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有效提高管店中學第三、第四畫室學生美術專業成績,甲方愿意短期聘用(約56天)乙方兩位承擔第三、第四畫室教學任務,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二人承擔第三、第四畫室的教學任務,乙方應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和課程安排。
第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住宿,不提供飲食。
第三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間,甲方付給乙方每人每天300元工資(工資以天計算,每天三個時段,上午、下午和晚上。)
第四條:乙方遵從甲方課程安排。教學時間:__年__月為____天,11月不少于24天,不多于28天,12月份1至__號共__天。時間段可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必須保證教學時間段。
第五條:若乙方單方違約,不完成教學時間和教學任務,乙方自愿退還在管店中學所領的所有款項。
第六條:經雙方商定,乙方力求第三畫室學生在安徽省美術專業課考試中270分及以上不少于__人,第四畫室不少于16人。
第七條:甲方承諾,第三、第四畫室學生在安徽省美術專業課考試中,在指標(第三畫室__人,第四畫室16人)的基礎上,每超過一人,再補工資20元/天,但以400元/天封頂(包括基本工資300元/天)。
第八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交通安全、醫療等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解除。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對教學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一)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二)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三)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四)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五)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六)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八)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九)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于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十)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三、工作時間和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適用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不含午休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后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工資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個人賬戶或以其他雙方認為適當的方式支付。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大寫: );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大寫: )。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依法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和諧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一年內,如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得從事與甲方同樣的業務或受雇于甲方的競爭單位;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復制、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秘密。無論本合同基于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秘密;
(十)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或法律規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并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 個工作日或者1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 個工作日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的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依法支付給乙方工資。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可以不支付除工資以外其他形式的報酬。
七、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九)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除合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給乙方一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在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從甲方獲得的總收入的平均數);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八、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與今后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文件,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后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后最遲 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后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系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三十三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章頁)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教師聘用合同4
根據高縣教育局有關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高縣沙河實驗小學校教師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和校行政研究決定,特聘用該同志擔任我校級班等科教學,并兼任工作。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應履行的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團結其他教師一道工作。發揚“團結、拼搏、創新”的沙小精神,樹立良好“教風”。
2、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推行素質教育,努力鉆研課改理論,用《課標》新理念指導教學,改進教法,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3、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所任科教學成績各項指標均在鎮平均線以上;能正確地使用學校現有教學設備組織教學;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不斷撰寫論文投稿或參評,每期交論文或經驗文章一篇以上。按照實驗小學的要求,積極投身教育科研,走“科研興校”之路。
4、貫徹國家“體、衛條例”;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和所管財產安全。
5、能履行小學 級教師職責,“四率”指標達到目標管理要求。并認真履行兼職職責。
二、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甲方按縣教育局所撥經費,發給乙方應享受的工資和補貼。
2、甲方應在本學年(期)末,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考核評估,按考核結果和有關規定,乙方享受相應的有關政治、經濟、福利待遇。
3、甲方根據《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規定,努力保證乙方應享受的合法權利。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聘任期內,違反合同規定,符合解聘條件之一的,甲方可對乙方解聘。解聘要提前一月通知乙方。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可提出申訴或辭職,辭職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
四、其他事項:
1、如因單位領導人事變動,本合同繼續有效。如確因工作需要在本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應按新崗位履行職責。
2、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 受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用人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限本聘用合同期限為 自 年 月至 年 月。
第二條 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為 我園 班的帶班幼兒教師,在聘用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二)負責本班的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計劃,并認真執行。
(三)服從園長安排,發揮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本園教師團結合作,確實作好本班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工作。
(四)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內的健康與安全及輔導幼兒的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五)嚴格執行幼兒園的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并用,確保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及游戲時間。
(六)做好家訪工作,利用業余時間到幼兒家中進行家訪,了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
教師聘用合同5
甲方(用人學校):南安市洪瀨第二小學
乙方(應聘教師):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代課教師。為了切實維護雙方的權益,認真履行雙方的義務,按照雙方自愿的原則,經過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的申請,聘用乙方為代課教師。
二、聘用期限: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三、工資福利待遇 :
1、 月基本工資: 元。
2、 校內政治待遇、經濟待遇及福利與校內公辦教師一視同仁。
3、享有法定的有薪假期。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2. 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 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4. 學校在今后聘請代課教師時應將乙方作為優先考慮對象。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聘乙方;
(1) 乙方違法、違紀、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 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 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4) 乙方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5) 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刻苦鉆研教育教學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養;
2.乙方提供的學歷證書、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努力教書育人,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 熱愛教育事業,嚴格遵守《師德規范》,遵紀守法,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4. 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5. 積極投入教育改革,參與教育實驗工作;教育質量教好,深受廣大師生及家長的好評;
6.學校要求對外保密的材料、事情要做好保密工作;
7.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為了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乙方須在正式同甲方解除聘用關系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發乙方的當月工資及績效獎金。合同期未滿,乙方因特殊原因需中止合同不再受聘,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二Oxx年x月xx日
教師聘用合同6
聘用單位:
受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一年內,如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得從事與甲方同樣的業務或受雇于甲方的競爭單位;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每周平均工作40個小時,每天平均工作8小時,講課時間每天平均不少于4小時,講課時間超出4小時的,按小時工資80元計算。
(十)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元/月。每月日為當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基本工資和獎金,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月。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并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1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十九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按月支付給乙方工資。滿一個月的按月支付;不滿一個月的,不足15天的,按半個月工資支付,超過15天不足一個月的,按1個月支付。
第二十條 為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可以不支付除工資以外其他形式的報酬。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給乙方一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在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從學校獲得的總收入的平均數),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平均月工資的3倍。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與今后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七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教師聘用合同7
聘用單位:(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 (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 部 科教師。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滿,如乙方要續簽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并辦理續簽手續;如乙方不再續簽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提出辭職并保證按質按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二、受聘人員應履行如下義務:
1、遵紀守法,遵守聘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習業務,鉆研技術,努力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任務。
3、若因學校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崗位,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如不服從可以申請辭職并按違約處理。
4、因行業特殊,受聘人員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
三、甲方每月15日支付給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按《僑星學校工資制度》發放。寒暑假工資為月工資1000元(實習生除外)。
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元/月)+課時津貼+績效工資+其它津貼。 說明:基本工資含五險一金。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所規定條件的;
2、乙方違法違紀或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4、因招錄被錄用為國家干部的。
五、甲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六、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交納誠信保證金 元,其款項在工資中分期扣除。同時必須上交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合同期滿誠信保證金退還乙方。
七、甲方和乙方都應遵守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遇特殊情況,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乙方如果違約,誠信保證金、所有獎金學校扣留,如因客觀原因要離校,能提前三個月提出辭職且能在本校完成勞動合同一年以上的,誠信保證金和其他獎金按完成合同時間比例退還乙方。
1、乙方未經聘用單位同意而于學期中途辭職,扣一個月工資。
2、乙方失職造成安全事故,要賠償損失。
八、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十一、本合同最終解釋權屬甲方。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教師聘用合同8
聘用單位:
受聘人:
深圳市教育局制
說 明
1. 本合同系我市民辦中小學、學前教育機構聘用教師,與受聘人在確定聘用關系簽訂聘用合同時使用的參考范本。
2. 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聘用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附頁增加有關條款,但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另附頁增加的有關條款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方有效。
3. 書寫時一律用鋼筆或者簽字筆,并使用碳素或藍黑墨水,字跡要端正、清楚。
4. 本合同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和阿拉伯數字;書寫工作報酬等金額,一律用大寫。
5. 本合同所列項目無書寫內容時,可寫“無”或劃上斜杠(/)。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名稱: 姓名:
單位地址: 身份證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號: 教師資格種類: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號: 學歷: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 種:
1.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志是: 。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布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為?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每滿一個學期可以享受一個寒假或者暑假的帶薪假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的時間大于三分之二學期的,按滿一個學期計算。
寒暑假工資包括: (寒暑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或行業最低工資標準)。
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須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該寒假或者暑假工資;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后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可另加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教師聘用合同9
聘任方: (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
本崗位首次聘期為三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學校) 從事 (崗位)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 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依法執教,為人師表。
2、 認真履行教師的職責和義務,堅持教書育人,言傳身教。
3、 認真完成學校所分擔的教育教學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務。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3、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4.依法維護乙方的各項合法權利。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獲得相應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
2.若甲方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申訴。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4.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本崗位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考核及管理。
第三條 考核與續聘
1.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本合同期滿后進行聘期考核。考核時,乙方須向甲方匯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填寫相關考核表。
2.對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聘期考核合格者,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續聘合同。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乙方在聘期內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可視其情節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解聘,終止本合同。
2.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對乙方解除聘約后,允許乙方有1-3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乙方除享受基本工資外,不享受甲方其它的福利待遇和津貼。
3.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辭聘。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5.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范,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6.本合同聘期到期時,如甲方沒有續聘乙方,則本合同自動中止。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聘期內若享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違反規定擅自解除合同時還應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訓費用。
第六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所在學校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3.本合同中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其他說明
按(遼中政發〔20xx〕16號)規定:
1.男57周歲(1957年8月1日以前出生),女52周歲以上(1962年8月1日以前出生),不參加此次競聘,由校長安排相關工作。
2.競聘前連續病休半年(含半年)以上人員(按遼中委辦發〔20xx〕19號文件要求經教育局備案的),經學校公示無異議的,不參加競聘,病休結束后由學校另行安排工作,如學校出現空崗情況,參加競聘。
第八條.雙方議定其他事項
(乙方簽寫):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10
甲方:xx幼兒園
乙方:自愿應聘擔任幼兒教師工作的臨時工
xx幼兒教師實行招聘制,招聘實行一學期一聘。聘用條件為:
(1)熱愛幼教事業,對幼教事業具有崇高的敬業精神;
(2)有一定的幼教工作經驗;
(3)取得縣職高“幼教”專業畢業證書以上學歷,或獲得縣教育局頒發的“六會”證書,或幼教專文考合格以上;
(4)服從領導安排,能完成幼兒園長布置的各項保育教育任務。
乙方自愿應聘到甲方幼兒園擔任教師工作,經甲、已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甲方向乙方提供辦公設備、教材及其他設施、器材。
2、關于乙方的待遇問題:
(1)甲方每月向乙方發放750元的工資,每學期按5個月計發。
(2)學期末,甲方從德、能、勤、績等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績”的考核來自每學月的目標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發給一定的學期工作考核獎(標準為:800—1000元)。如果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次扣掉安全獎200。00元。如果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扣掉全期所有獎,并且追究相關責任。
具體項目是:
①保教人數獎。目標為:全學期,幼兒在園人數若達到160人以上,幼兒教師人均獎100元;幼兒在園基數為160人,若每增加1人,人均又獎勵5元。
②安全管理獎200元。目標為:全學期,乙方無安全責任事故,否則“一票否決”。
③師德師風獎200元。目標為:全學期,乙方職業道德表現好,工作態度端正,服從領導,服從分工,不講價錢,不攀比待遇。若乙方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分工,則一次扣100元。
④出勤獎100元。目標為:出滿勤。若乙方遲到一次扣5元,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礦工一天扣40元。
⑤質量獎300元。學期末,甲方組織人員對乙方的保育教育質量進行考核,評出一、二、三等,按等級計獎。
(3)每學期班級管理好,班級文化建設優良獎200。00元。根據考核獎勵。。
(4)認真組織好學生的午餐,期末視其情況給予一定的午餐組織費。
以上待遇包含了養老、醫療、社會綜合保險等待遇。
3、對聘用的乙方在工作中不服從安排、調配,甲方將終止其合同,立即辭退。
4、對幼兒家長不禮貌,與家長發生不該發生的爭吵,影響學校和幼兒園聲譽的,甲方將終止合同。
5、由于乙方不負責任,所帶(教)班級幼兒在園期間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甲方將終止合同,并追究法律、經濟責任。
6、如乙方生病時間較長,不能擔任保育教育工作的',甲方將終止合同。
7、在幼兒教師體檢中,如果乙方有傳染病,甲方立即終止合同。
8、生病產生的醫藥費用,有乙方自理。有病、有事請假,按幼兒園管理制度執行。
9、若乙方在聘用期間自己提出終止合同的,學校不再發給乙方其它任何費用。
二、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認真學習有關幼兒教育的教育理論、保育教育業務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2、必須按照《幼兒園管理規程》和《幼兒園管理條例》開展保育教育活動。
3、認真履行幼兒教師職責,時時處處為家長著想,為幼兒著想,做到一切為了幼兒,為了一切幼兒,為了幼兒的一切。
4、廣泛宣傳xx中心幼兒園的辦園條件(優越性)、辦園宗旨、保育教育質量,積極動員幼兒入園,千方百計完成入園率。
5、乙方的勞動時間為一周五天工作制。若乙方擔任值周工作,則每天8:00前到達幼兒園,開展幼兒的晨檢接待、到掃環境衛生等。每日下午放學,待幼兒家長接完孩子后,方可離園。
6、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一切規章制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可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申請,待甲方批準以后,方可離崗。
7、乙方向甲方保證:隨著生源減少,公辦教師的進入,若以后落聘,要與學校友好相處,不說有損學校的話,不做有損學校的事。
三、聘期:一學期一聘,本學期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教師聘用合同11
甲方:聘用單位 (章)
法人代表(負責人):
乙方:受聘教師(簽字)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期限為一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教師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并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匯報;
2、服從園長及教研組長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本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并用,確保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及游戲時間;
4、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5、做好家訪工作,保持經常與家長聯系,落實與家長雙向溝通;
6、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二、乙方任職期間,甲方對乙方在業務水平方面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
三、甲方在乙方聘任期間,會按時間規定發放工資,但如乙方提前毀約,甲方會對乙方一個月工資進行扣除。
※本聘約從簽訂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12
甲方:
乙方(應聘教師):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代課教師。為了切實維護雙方的權益,認真履行雙方的義務,按照雙方自愿的原則,經過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的申請,聘用乙方為代課教師。
二、聘用期限: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月10日止。
三、工資福利待遇:
1、每月工資:700元,每月班費100元。
2、享有法定的假期。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學校在今后聘請代課教師時應將乙方作為優先考慮對象。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聘乙方;
(1)乙方違法、違紀、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刻苦鉆研教育教學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養;
2、乙方必須自覺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嚴格遵守《師德規范》,遵紀守法,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4、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5、在校期間乙方必須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發生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6、為了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乙方須在正式同甲方解除聘用關系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發乙方的當月工資。合同期未滿,乙方因特殊原因需中止合同不再受聘,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甲】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乙方(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教師聘用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名稱)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教師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聘用崗位、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專業等,聘用乙方為編外合同教師(英語)。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根據自己的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同時乙方的工資等待遇也可做相應調整,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及待遇調整,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無權獲得相應經濟補償金。
第二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試用期一個月
本合同期滿終止后,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章、受聘人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受聘人員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二)享有與編內聘用教師同等的評優評先、進修培訓的權利。
(三)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受聘人員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對其輔導的學生應盡到嚴格管理的義務,對學生的違規違紀行為應及時制止;如因乙方未盡管理義務,導致學生在校期間傷亡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五)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聘用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聘用單位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服從甲方正常的教學制度安排,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并保證教學安全;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教學服務。
(二)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乙方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校規、校紀,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三)甲方有權視乙方的教學能力根據本合同第一條的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四)甲方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五)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采取強制措施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甲方有權辦理涉及社會保險賬戶暫停結算、封存手續。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聘用單位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和工作需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教學條件。
(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七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___月。每月_________日為上個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每年發放___________月。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后一個月的工資。其他獎金、津貼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九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采取強制措施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或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教師法、學校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在工作中嚴重失職或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八)其他嚴重失職行為。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能勝任的。
(三)甲方超編、撤并等客觀原因裁減人員的。
(四)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一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二)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解聘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但在甲方沒找到合適人員接替到乙方前,乙方應當繼續履行聘用合同,做好本職工作。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報考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被錄用或報考普通高等院校被錄取。
(三)依法服兵役的。
第十三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擅自離職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萬元,并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乙方的基本工資標準計算________月。
(一)甲方未依法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
(二)甲方非因法定或約定的情形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第十五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一)及時向甲方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二)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保管的甲方全部財產。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自行負責。
2、代課工資每年發放________月
第六章、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并報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之日起生效。
第八章、特別條:款
第二十一條: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之前,乙方已詳細閱讀并充分知悉本合同內容,自愿按本合同內容簽訂。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教育主管部門留存。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章、)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教師聘用合同14
甲方:xx附屬幼兒園
乙方:自愿應聘擔任幼兒教師工作的臨時工
聘用條件為:
(1)熱愛幼教事業,對幼教事業具有崇高的敬業精神;
(2)有一定的幼教工作經驗;
(3)取得縣職高“幼教”專業畢業證書以上學歷;
(4)服從領導安排,能完成幼兒園布置的各項保育教育任務。
乙方自愿應聘到甲方幼兒園擔任教師工作經甲、已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甲方向乙方提供辦公設備、教材及其他設施、器材。
2、關于乙方的`待遇問題:
(1)甲方每月向乙方發放360元的工資,每學期按5個月計發。
(2)學期末甲方從德、能、勤、績等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發給一定的學期工作考核獎標準為800—1000元。如果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次扣掉考核獎200.00元。如果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扣掉全期所有獎并且追究相關責任。
(3)對聘用的乙方在工作中不服從安排、調配甲方將終止其合同立即辭退。
(4)對幼兒家長不禮貌與家長發生不該發生的爭吵影響學校和幼兒園聲譽的甲方將終止合同。
(5)由于乙方不負責任所帶教班級幼兒在園期間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甲方將終止合同并追究法律、經濟責任。
(6)如乙方生病時間較長不能擔任保育教育工作的甲方將終止合同。
(7)在幼兒教師體檢中如果乙方有傳染病甲方立即終止合同。
(8)生病產生的醫藥費用有乙方自理。有病、有事請假按幼兒園管理制度執行。
(9)若乙方在聘用期間自己提出終止合同的學校不再發給乙方其它任何費用。
(10)甲方不給乙方辦理任何養老、醫療、社會綜合保險等待遇。
二、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認真學習有關幼兒教育的教育理論、保育教育業務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2、必須按照《幼兒園管理規程》的規章制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可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申請,待甲方批準以后,方可離崗。
3、認真履行幼兒教師職責時時處處為家長著想為幼兒著想做到一切為了幼兒為了一切幼兒為了幼兒的一切。
4、廣泛宣傳xx中心幼兒園的辦園條件優越性、辦園宗旨、保育教育質量積極動員幼兒入園千方百計完成入園率。
5、乙方向甲方保證:隨著生源減少,公辦教師的進入,若以后落聘,要與學校友好相處,不說有損學校的話,不做有損學校的事。
三、聘期:一學期一聘,本學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交鎮教辦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鄒城市大束鎮灰埠小學附屬幼兒園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教師聘用合同15
聘用單位:______
受聘人員: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聘用單位因工作需要,聘用 同志為代課(聘用)教師,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受聘人員應履行如下義務:
1、遵紀守法,遵守聘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習業務,鉆研技術,努力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任務。
三、受聘人員享受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學習、民主管理、政治榮譽等權利。
勞動報酬:聘用期間月工資和各種補貼共 元(大寫: 佰 拾 元整)。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所規定的條件的;
2、受聘人員違法違紀或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4、因招錄被錄用為國家干部的;
5、因超編被教育行政部門辭退的;
6、受聘人員年滿60周歲的。
五、聘用單位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受聘人員有權利解除合同。
六、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都應遵守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七、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和鑒證部門(興賓區教育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三方蓋章合同方能生效,并受到法律保護。
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立,從訂立之日起生效。
聘用單位(蓋章): 受聘人員(簽章): 鑒證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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