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聘用合同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職工聘用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職工聘用合同1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經營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戶籍類型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二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____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九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工聘用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每平米______元,完工后甲乙雙方驗收后以實數結算。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______法院進行仲裁。
9、在施工期間安全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職工聘用合同3
具體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受聘崗位:醫生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月。聘期滿前____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后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工資為:醫生_______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為:醫生_______元。
3、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4、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5、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于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信息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并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后____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注冊和登記手續,利于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____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____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系及其他關系,并保證這些關系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后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愿為乙方提供擔保,并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于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愿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簽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
(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身份證復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并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并蓋章后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復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其余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為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醫院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聘用合同4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緊急聯系人和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的訂立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并同時保證其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所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畢業證以及體格檢查表等)均真實、有效。
第二條、錄用條件
1、年滿18周歲以上的公民;
2、身體健康,無任何不良愛好;
3、具有應聘崗位所必備的相關技術職稱和職業技能。
第三條聘用崗位和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的崗位為:____________行政崗位,教學崗位,教學兼行政崗位。
2、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續簽合同的無試用期限)
第四條聘用崗位的基本職責和待遇
(一)基本職責
1、行政人員基本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董事會和校務委員會的決定,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能夠熟練掌握業務技能,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服從安排,為全校師生提供優質服務和后勤保障。
(3)工作積極主動、明確職責、愛崗敬業,按崗位工作細則積極完成各項工作。
(4)做到以人為本,服務周到、熱情、禮貌、謙虛、和藹,舉止文明,接待來訪要耐心,聽取意見要虛心,對待同事要誠心。
(5)對緊急事項和重大問題須及時處理,并及時呈報主管領導。
(6)積極參加學校和各部門組織的活動,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教師基本職責
(1)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加知識積累,豐富實踐經驗,提高教學水平,幫助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
(2)按照學校相關規范要求承擔學校分配的備課、授課、輔導答疑、作業批改等教學各環節的工作任務,認真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
(3)按照學校要求承擔教學研究等方面的任務。
(4)參與教學管理、教學輔助、教學培訓、課程建設、學生管理以及校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乙方認可甲方的《員工守則》和其他規章制度,愿意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并有責任履行全職工作。甲方根據學校情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同乙方協商后,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和工作內容。
(二)工資待遇
根據乙方的受聘崗位,勞動報酬按甲方相應的工資方案執行。
工資和福利構成如下:
A、基本工資。
B、職務津貼/標準課酬(標準課時由教務處根據具體確定)。
C、各種津貼。
D、獎金(按學校公布的規定)
E、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長沙市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代為扣繳。若因乙方提供的身份信息不準確而致使社保部門拒賠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聘用崗位,為乙方安排工作和分配任務;
2、用不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和檢查督促乙方崗位工作的執行情況,如發現甲方的規章制度有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內容,經討論后修改;
3、在乙方正常執行崗位工作并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的前提下,甲方按有關規定并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及時發放本合同約定給予乙方的報酬;
4、如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任務的,甲方應同乙方協商后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再實施具體調整意見。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接受甲方對自己實施的崗位工作執行情況和有關規章制度遵守情況的檢查和督促;
3、及時并保質保量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4、若乙方要調整自己的工作崗位或任務,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甲方同意并做好具體調整之前,仍按原來安排的崗位執行工作任務;
5、培訓約定。(按學校關于培訓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變更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變更合同約定的有關內容,但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發生了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甲方或乙方的情況或甲乙雙方的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隨時解除。
2、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工作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瀆職,出現重大差錯、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的;
(4)利用職位和工作之便,營私舞弊、損公肥私,給甲方造成利益損失的;
(5)乙方因工作能力而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崗位職責,又不服從甲方新的工作安排的;
(6)乙方入職時隱瞞自身病史,身體狀況較差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崗位職責。
乙方確認甲方在招聘時已向乙方詳細說明錄用及不合格條件,乙方確認出現以下行為之一就視為不合格或視為不勝任其工作:
A、試用期內被記小過或三級教學事故一次以上;
B、經調整崗位或經再培訓無效;
C、發現提供假身份證、學歷或被發現未滿18周歲者;
D、文化水平未達到本科及以上;
E、不具有相應職位所需最基本的技能及經驗者;
F、與其他公司存在雇傭關系或存在競業限制協議者;
D、所教班級半數以上學生聯名要求學校更換者。
3、甲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以暴力或其他非法行為威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2)甲方未按乙方工作績效和合同約定辦法支付足額薪水和其他待遇給乙方,乙方給甲方書面反映后甲方不作任何說明,又未征得乙方書面諒解的;
(3)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經乙方書面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1)甲方因發展策略調整等客觀原因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被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二)解除”第4款第(2)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由甲方出資為乙方進修培訓的,按學校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乙方正在接受審計或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3)在一個學年中,甲方暫無合適人員接替工作的。
(三)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方無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期內,甲方改變了對乙方的聘用方式,本合同無需繼續執行的;
3、因國家政策改變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或無需繼續執行的。
第七條其他重要事項約定
(一)關于甲方規章制度的約定: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中和乙方有關的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的約束力。
(二)本合同不因甲方名稱或者或者股東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
(三)本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合同被解除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移交乙方的人事檔案和社會保險。
(四)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由甲方交給乙方使用或保管的技術資料、工具等物品如數交還甲方,乙方人事關系和戶口在甲方的,乙方必須保證在規定期限內轉出。
(五)乙方保證未與其他企業簽訂有未到期的勞動合同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保證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無保密和競業限制的約定,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保證在入職時提供的體格檢查表是真實的,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如實告知了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
第八條特別約定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長沙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于標準的部分;
2、甲方未按約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長沙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乙方;
3、甲方在乙方無過錯的情況下,甲方因客觀原因提前解聘乙方,并且未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的,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4、在甲方出現第六條“(二)解除”第3款過錯,導致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離職,且已書面通知甲方的,甲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5、在乙方出現第六條“(二)解除”第2款2、3、4、5、6項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不補償乙方任何費用,不負責乙方的任何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賠償下列損失:
1、甲方招聘錄用乙方所產生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及培訓期間乙方未參加甲方工作但甲方支付的基本工資和其他支出;
3、對甲方造成的各種直接經濟損失;
4、在下列情況下,甲方除有權扣除乙方一個月工資外,還可以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1)未經甲方書面批準,離職手續未辦理完畢而擅自離職的;
(2)離職之前工作極不負責,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3)學年中乙方堅持解除合同,應支付甲方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的賠償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劃分及處理辦法約定
(一)原則性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因一方的過錯導致合同條款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則由有過錯一方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對方賠償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如因雙方的過錯導致合同條款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損失的,則由雙方按過錯的大小分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二)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責事由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凡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國家政策和法規改變或其他當事方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的,當事方可免除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當事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三)違約行為處理方法對本合同的違約行為,凡在本合同書及其附件中有明確約定的,按約定處理;約定不明確的,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則訴請司法部門裁決。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蓋章)(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職工聘用合同5
甲方:街道辦事處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社區工作者是參與社區工作的基本力量,經過公開選拔程序,招聘一批熱愛社區的優秀人才充實社區工作者隊伍,是社區建設和發展的需要,本著雙方自愿,雙向選擇的原則,擬定如下聘用合同:
一、 時限:
本合同以一年期限,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到期后,根據工作表現和工作需要,由居委會提出意見,報辦事處審批,再簽合同。
二、 待遇:
1、乙方在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上與社區居委會委員享受同等待遇,從上崗之日起計算社會保障金,直至雙方解除合同。
2、乙方在工作上與社區居委會委員行使同等權義和義務。
3、乙方為適應新時期社區工作需要,抽調到辦事處掛職鍛煉,掛 職期間除財政發放的補貼外,不再享受社區居委會自行發放的補貼,由辦事處另行補貼。
三、 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參與社區各項事務活動的權力,包括:政治學習和討 論社區建設和發展的重要會議,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2、乙方要嚴格遵守法律和社區的各項規章制度,模范遵守工作紀 律和勞動紀律。
3、乙方要加強自身的.業務學習,提高工作技能和獨立工作的能力,
對自己分管的工作負責,努力完成辦事處和居委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四、 履行責任:
1、 乙方在應聘期內,要根據自己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要求,服 從組織安排和調配,不得自行其事。
2、 乙方在應聘期內,若嚴重違反居委會規章制度,給居委會及工 作造成負面影響,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經濟或紀律處理。
3、 乙方不思進取,對自己分管工作不能勝任或造成嚴重失職,甲 方可隨時解聘,涉及違紀違法的移交有關機關處理。
4、 按照社區換屆選舉工作、時間要求,產生新班子,再作新一輪 議定。
五、其他:
1、辦事處社會事務辦負責乙方履職監督。
2、乙方主動提出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3、未盡事宜,雙方可再行協商。
六、本協議一式叁份,居委會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共陸條,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街道辦事處乙 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聘用合同6
甲方(聘用單位):
負責人:
乙方(受聘教職工):
身份證號: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根據現行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試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再簽訂正式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工資待遇:
(一)、副園長 元/月,教師 元/月,后勤 元/月。
(二)、保險: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元/年、醫療保險按新農合或居保參保,工作期滿一年后,憑發票給與補助(購買養老保險金額不足 元的按實際金額補助);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按國家政策辦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當月10日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報酬。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修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指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教育事業,刻苦專研教學業務,積極投入教育改革,參與教育實驗工作。
5、乙方為本人工作崗位的第一責任人,因本人直接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若須中途終止合同的,則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從提交書面合同當日起,滿30天后方可辭職,終止合同。
四、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因政策、自然因素造成幼兒園不能辦學的,合同自動終止,雙方無爭議。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未與甲方協商,不得隨意辭職外流、離崗等,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扣除乙方10日的工資。
(三)、聘用合同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序變更合同。
(四)、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五、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負責人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聘用合同7
編號: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上海市金山區第一實驗小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何園英
地址:上海市金山區朱涇鎮浦源路118號郵政編碼:20xx99
聯系電話:021—57320624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滬府發[20xx]4號文件《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金教人[20xx]174號文件《關于印發〈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金山區第一實驗小學聘用合同制實施方案》,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崗位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二、聘用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崗位工作.
(二)在聘用期限之內,甲方可以根據具體工作變化的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甲方的崗位調整.
(三)在聘用期限之內,乙方因自身的原因向甲方提出調整工作崗位要求的,甲方在不影響他人崗位工作安排的情況下,可予以適當調整.
三、崗位職責
(一)甲方應該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崗位工作量與崗位職責要求,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服從甲方的崗位工作安排,并按照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崗位工作量與崗位職責要求等,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并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崗位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二)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三)甲方根據市、區考核規定,每學期認真組織對乙方的工作考核,考核結果既是對乙方進行獎懲的依據,同時又是續聘的依據.乙方應及時按規定要求提供工作考核所需材料等;乙方如不能提供工作考核所需材料的,甲方可視作乙方該項工作未開展.
五、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規定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六、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五)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假期等.
(六)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由甲方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八、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上述(二)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上述(二)規定者除外);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六)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限未滿,除符合上述(五)的情況外,如無其他特殊原因,不得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根據甲方工作的特點,如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必須以每年教育局規定的人事招聘預測上報日為準,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甲方應當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天內予以答復;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由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就業或者接收安置單位重新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的.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符合規定的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九、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5.甲乙雙方實際不履行聘用合同滿三個月,又不屬于本規定中止情形的,聘用合同可以終止.
(二)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
十、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
十一、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甲方或乙方違反聘用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應當按照單位聘用合同實施方案內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甲乙雙方都違反聘用合同約定,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甲方違反合同約定而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聘用期內因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而使甲方需另聘教師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賠償培訓費.標準為:每少服務一年支付賠償金為年所有工資的十二分之一.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4.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條款
1.享受市、區、校骨干教師待遇的,須在甲方服務三年,如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須支付賠償金伍仟元整.
2.由甲方引進的新教師,合同簽訂的期限為陸年.提前解約的,須付賠償金伍仟元整.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十三、附則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職工聘用合同8
聘用單位: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類別(原聘人員續簽口, 新聘人員合同簽訂口)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 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能力、任職條件,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薪酬待遇按調整后崗位工資標準發放。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新聘人員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乙方工作時間為:在合同期內以完成甲乙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為準,在工作時間內從事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之外的事不產生加班費用或其他補貼。
三、 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甲方享有法律賦予民辦非企業單位的一切合法權利,同時也必須履行相關法律所要求的一切義務。
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六條 乙方享有法律賦予民辦非企業單位職工的一切合法權利,同時也必須履行相關法律所要求的一切義務。
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布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信息;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之間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權益;在合同期內不得從事有償家政服務或在學校周邊的家教服務點工作或協助其招生。不準和校外業務人員串通合謀學校集體利益等。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全額工資的90%,但不得低于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后乙方填寫轉正申請表待甲方審批通過正式聘用后發放全額工資。每月15日前為上月工資的發放日,除遇節假日外。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考核工資及其他,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九條 在合同期間內經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績效,可以調整乙方的考核量化工資及其他補貼。 第十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及因公負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合同期內學生寒假或暑假休假期間只享受每天拾元的生活補助。
合同期限屆滿后甲乙雙方不再簽訂合同書者,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和執行,合同期屆滿后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假期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
第十六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對學校造成重大損失或傷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滿因各種原因不再續聘乙方的;
(二)甲方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合同期滿不再與甲方續簽合同的。
第二十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不可享受經濟補償,為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從乙方勞動報酬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過當月工資的50%。離職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員續接工作為準但不得超過三十天,強行離職者視自愿放棄各項報酬。
第二十二條 乙方離職應填寫離職申請表,結算工資后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得追究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解除合同情形的相關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符合第十七條解除合同的情況甲方有權視事件或影響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經濟責任,甲方無需給予乙方任何經濟方面的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與今后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七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聘用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甲方給乙方的薪資待遇:試用期______個月,工資是______元/月+加班費______元/月+出車補貼______元/月+福利______元/月,試用期______個月過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間的報酬構成為:底薪______元/月+加班費______元/月+出車補貼______元/月+福利______元/月。發薪日應在每月______日支付。甲方承擔乙方醫保、社保單位部分(具體操作:為乙方本人去辦理,由單位報銷單位應承擔部分)。甲方為乙方承擔工傷保險。
五、甲方車輛的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甲方來承擔。
六、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準時上下班,準時出車,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保證一天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
七、乙方必須持有效駕駛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精通駕駛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駕駛任務,并努力做到盡量節約油耗,降低車輛維修保養成本。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工作時間如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引起的責任,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文明行車,不酒駕,不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超載車、不疲勞駕駛。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因乙方責任導致車輛碰撞及交通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
九、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其他駕駛員。非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使用車輛,如因此造成車輛損壞、丟失和出現交通事故,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工作時間內,乙方不得擅自離開或為他人開車,甲方也不得無故辭退乙方。
十、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崗位的。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租賃方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利益,泄露單位秘密,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7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連續請假超過31天。
(5)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職工聘用合同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新技術研究所對職工實行聘用制,采用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方針。為此,新技術研究所(以下簡稱甲方)和 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為
試用期為三個月。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2. 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以上的平均實得工資,做為辭退補償金。
二、工作任務: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證券崗位工作。
2.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3.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工作條件:
1.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的工作條件,否則,乙方有權要求改善其工作條件或終止合同。
四、工作時間:
1.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過六天,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
2.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元旦、春節等有薪假日。
3. 乙方每年累計曠工兩周以上,則視為自動離職,合同自動解除。
五、勞動報酬:
按甲方所規定的工資標準和考核辦法確定乙方的勞動所得,每月以現金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變更、續訂和解除:
1. 勞動合同期滿前,一方不再續訂合同,應提前一個月(30天)通知對方,到期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都同意續訂合同,應辦理續訂合同手續。
2. 在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故不能或不愿繼續為甲方工作,有權向甲方提出辭職,但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遞交辭職申請書,甲方應準予辭職。經甲方培訓過的職工,辭職時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用,擅自離職者,應按甲方核算規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 因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嚴重違反合同條款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乙方。
4. 凡因甲方原因提出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訂合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標準發給乙方補償金。乙方提出辭職或受到開除處分不享受補償金,但因甲方嚴重違反勞動合同,侵犯乙方合法權益,乙方辭職時,甲方須按規定支付補償金。
5.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由于政策調整及其它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6. 乙方被甲方開除或由于觸犯刑律被勞動教養或判刑,勞動合同即自行解除。
職工聘用合同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自日至日止。
二、合同期間:雙方必須執行國家教委正式頒布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管理條例》,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合同期間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 負責乙方的業務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適宜的工作環境,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2、 根據工作需要和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與安排,并對其思想、工作等表現,實施考核和獎勵。
3、 聘用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但有類似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可解聘,并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①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造成影響或嚴重后果的; ②挪用幼兒園經費的,造成后果的;
③教育、教學管理、后勤服務失職,造成后果的; ④不服從工作安排,鬧情緒的。
4、聘用期滿,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身體狀況,考慮是否繼續聘用。
5、甲方發放工資時,當月的工資在下個月的20日發放。(即,第一個月的20天的工資,在放假時一次結清。)
乙方:
1、 享有所在崗位同職人員的同等政治、工作和生活待遇,享有國家法律、《教師法》保護和本合同明確的一切權益。
2、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3、 積極履行保教義務,廉潔奉公,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4、 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要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辭職,如中途辭職,不再聘用。
四、乙方的工作任務及要求協定如下:
1、 任務:依據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
2、 乙方必須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幼兒教育事業,愛護尊重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學歷和專業水平,品行良好,為人師表,樂于奉獻,忠于職守,身體健康。
3、 甲方根據工作量化標準,對乙方每學期進行績效考核,一個學年度綜合,采取末位淘汰制。
4、 所有聘用人員一律實行月薪制, 工資實行實干實發制。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園董事會的補充決定或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職工聘用合同12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
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 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 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 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 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 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
為每年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按照雙方當事約定的方式。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職工聘用合同13
甲方:
乙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特殊情況另行協商)
第二條職務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教師職務年級_______________科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對受聘人員有統一調度管理權。
(二)對乙方不服從管理,違反相關規定的有處置權。
(三)對甲方規定的招生實習期乙方表現消極違反紀律不服管理的,甲方有權解聘。
(四)在受聘期間確保乙方的人身財產安全。
(五)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工資、獎金。
(六)乙方上崗前有責任,義務對其進行崗前培訓。
第五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享受協議規定的待遇。
(二)對內部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行為有舉報權。(公司將為舉報人保密并視情給予相應獎勵。)
(三)對教學管理的不科學不合理制度、措施,有建言權。
(四)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協議的相關規定。
(五)完成甲方安排的招生和上課任務,嚴格執行班主任責任制,確保所帶班級學生人身安全。
(六)主動及時如實以收據形式向總部上報所帶班級級學生人數及情況。
(七)積極主動的參與輔招生、管理、授課,服從負責人的統一安排,管理。
(八)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保密規定,不向任何無關人員透露有關信息。
(九)違反甲方規定的相關制度,造成后果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自負。
(十)乙方在上崗前有義務認真接受甲方提供的任何相關培訓。
第六條勞動待遇
(一) 提供住宿,學習用品,個人生活用品自行解決(乙方在不熟悉情況下可以請求甲方幫忙解決)。
(二)基本工資月底薪1000元+獎金,獎金額至少為200元上不封頂(乙方必須完成甲方規定的相關任務在甲方確認達到所要求的任務后,酌情給予相應獎勵;若乙方未完成甲方規定的有關任務,工作期間不服從管理,違反甲方的'相關規定甚至觸犯國家法律,甲方有權拒絕給予獎勵和支付基本工資)。
(三)基本工資在招生結束后每隔十天發放200元,其余待教學活動結束后結算支付。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權擅自辭退乙方(若乙方沒有違反甲方的有規定和國家法律),否則應發給乙方基本工資500元并報銷車費。
(二)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前一個星期內沒有以任何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對乙方不發任何勞動報酬,對中途違約的,乙方無條件支付甲方違約金500元。
(三)乙方違反管理制度或相關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按規定提出賠償。
(四)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造成的事故,責任全在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嚴重違反規定甚至觸犯國家法律的甲方將依法把責任人扭送公安機關。協議最終解釋權歸驕子教育培訓中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職工聘用合同14
為了進一步深化我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保障教職工和學科合法權益,增強教職工教書育人的自覺性,達到提高教職工素質和學校辦學效益,建設一支適應教育現代化需要的高素質教師的目的,根據《南京市教育系統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范圍、對象
本校在編的教師、職員和工人(含原有的國家正式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工人和新進入的教職工)。
二、聘用合同的簽訂
1、聘用的原則
⑴全員聘用合同的簽訂,堅持合同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通過簽訂聘用合同,以法律形式確定聘用關系,明確合同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⑵依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標準核定編制、設置崗位,遵循科學定員、平等公開、競爭擇優、合理流動的原則。
2、合同的簽訂
⑴聘用合同書由南京市人事局統一印制。
⑵由學校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與教職工以聘用合同書的形式簽訂聘用合同。
⑶以上級關于核定編制標準文件為依據、考慮教職工進修、開設選修課和活動課的需要、女教職工產假等因素,適當放寬編制數,但從嚴把握。
⑷經上級任命的校級行政干部,其任命書視為簽訂了聘用合同。
⑸由上級任命或選舉產生的中國共產黨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和工會主席,其任命書和選舉結果批準文件視為簽訂了聘用合同。
⑹以上⑷⑸款的人員,任職期滿后不再擔任原職務,又繼續在本單位工作的仍應簽訂聘用合同。
⑺其他人員均應與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簽訂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⑴合同期限
⑵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
⑶工作紀律
⑷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⑸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⑹違約責任。
聘用合同書除上述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它內容。
4、聘用合同的期限
聘用合同的期限根據合同雙方的意愿,由學校和受聘人協商確定,一般短期合同1—5年,中期合同6—10年,長期合同10年以上。
⑴凡在我校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的教職工,經雙方同意可以簽訂長期合同,但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退休時間。
⑵凡被評為市級以上(含市級)先進教育工作者、勞動模范和特級教師、區級以上先進教育工作者、學科帶頭人和優秀青年教師、優秀班主任,簽訂合同期限為十年。(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退休時間)
⑶學校對從師范學院(大學)畢業生中聘用的新教師按國家規定的見習期限和服務期限確定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對從企業、社會待業人員及其它學校畢業 生中聘用的新教職工約定試用期為六個月。從外校新調入的新教職工試用期也為六個月。經試用考核合格者,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聘用。
⑷以上3項條款外,簽訂合同期限為五年(不含見習期),因學校需要或教職工本人師德修養、工作情況、身體健康等原因,不屬⑴⑵⑶條款的經雙方同意,也可以簽訂長于或短于五年的合同。
⑸聘用合同制干部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短于原合同的期限。
5、簽訂聘用合同的程序
⑴學校先制定實施方案(初稿),交教代會審議通過并報區教育局批準。
⑵在簽訂聘用合同的基礎上,學校與教職工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崗位聘任合同,并作為聘用合同的附件。
⑶全員聘用合同須經區人事局鑒證。
⑷首次簽訂合同定在99年8月下旬。
6、聘用合同簽訂后,不因聘用單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變更而終止或解除。
7、學校與下列人員可緩簽聘用合同:
⑴個人行為能力受限制的教職工;
⑵因某種原因,在冊不在崗的教職工;
⑶其它特殊原因,暫時不能勝任有關教育教學工作的教職工。除第一款所列對象外,緩簽聘用合同的時間一般為半年到一年。
8、不愿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的教職工,又不屬于緩簽范圍的限期3個月,由本人提出申請并聯系接收單位,經學校同意,報區教育局批準辦理調離手續,逾期未能調離,或學校不同意調離,仍拒絕簽訂聘用合同的,報區教育局作自動離職處理。其中,在服務期內的大中專畢業生和新調入與學校簽了服務期協議的教職工,本人要求流動還應繳納相應的違約金。
9、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后,教職工的工時制度、法定假期、女工保護待遇,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公傷殘和患病及退離休等福利待遇,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因特殊原因使原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合同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受聘人被開除、辭退或本人自動離職后,聘用合同即自動解除。
4、受聘人有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⑵符合國家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暫行規定》之辭退條件的;
⑶未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經教育教學工作造成較大損失的;
⑷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⑸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較壞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⑺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對合同變更達成協議的;
⑻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工作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較大損失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⑴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愿從事學校為其安排的適當工作;
⑵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受聘人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受聘人有下列情況之一,學校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⑴聘用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4、5條規定的;
⑵受聘人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⑶受聘人患病或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⑷受聘女教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⑸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受聘人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學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或聘用合同規定,不按規定支付工作報酬,侵害受聘人合法權益的;
⑶受聘人經學校同意應征入伍的;
⑷經學校同意,受聘人自費升學、出國留學、出國定居、調動、辭職的。
8、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除特殊情況外,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學校。
四、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1、經浦口區人事局鑒證的合同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付一定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違約金的數額由合同雙方自行約定。合同未約定的按違約金=受聘期間月平均基本工資×20%×違約月數計算。
2、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受聘人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除符合本意見第三項第7條2、3款所列條件者外,執行以下規定:
⑴在國家規定的服務期內的受聘大中專畢業生,按有關文件規定支付畢業生培養費;
⑵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出資進行培訓(含公費派遣出國、出境進修培訓)在規定(或約定)的服務期內的,受聘人應按規定(或約定)償還進修培訓費;
⑶由外縣、外單位調入本校的教職工,凡與學校簽訂了服務期協議而未允許在學校內部提前退崗休養(工齡、教齡連續計算),待達到法定服務期之前,受聘人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教職工下崗后的管理
1、已簽訂聘用合同但因實行雙向選擇競爭上崗未被聘用上崗的,學校可通過崗位培訓、換崗、試聘等方式妥善安置,崗位培訓、試聘期間的待遇不低于待聘人員的待遇。上述人員也可進入人才市場,由人才服務機構代為推薦到其它單位工作(區教育局按規定為其辦理調動手續)。對不服從學校安置又未能推薦到其它單位工作的教職工,作學校內部待聘處理。
2、學校內部待聘的教職工不再保留原崗位待遇,不享有30%活工資、職務崗位津貼及學校發放的獎金補貼。待聘時間為一年。內部待聘期滿仍未能上崗的,作待崗人員處理。待崗人員由學校發放生活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執行浦口區職工最低生活補貼標準,教齡不再連續計算。在待崗待聘期間,除參加校外培訓教職工外,都要服從學校管理,到校報到參加學習或做臨時性的工作。
3、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且連續工齡二十年以上因體弱多病等原因難以堅持工作的教職工,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同意,經區教育局批準,到退休年齡再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提前退崗休養期間的待遇,參照退休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退養期間,不允許從事第二職業,不允許搞有償家教,一旦發現即按待崗人員處理。
六、組織管理及爭議處理
1、全員聘用合同簽訂后(含續訂和變更聘用合同),須經區教育局審核,報區人事局鑒證后生效。
2、學校成立由教工、行政、工會代表組成的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按國家、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行使人事爭議調解職能。學校與受聘人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在人事爭議發生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調解小組提出調解請求。如能夠協商解決,并形成調解協議,雙方均按協議履行。如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相關問題
1、本實施方案在實施過程中若與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均以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2、本方案已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報區教育局批準后組織實施。
3、本方案由江蘇省浦江高級中學校長室負責解釋。
職工聘用合同15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注冊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固定期限的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地處 市 區(縣) [社區(村)、廠(公司、門店)]的 部門 崗位工作(工作任務和職責見崗位職責)。
第三條 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 參與制定公司營銷戰略
(2) 負責市場部管理工作
(3) 負責重大營銷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4) 管理、協調市場部和公司其他各職能部門的關系
(5) 堅決執行總經理安排的各種工作任務
(6) 在任務期內按質按量完成分管部門工作任務,監督所管轄部門的工作情況,將各部門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四條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第五條 在聘期內,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工作內容時,按照合理、誠信、協商的原則,可依法變更乙方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但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工作制的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第七條 甲方依據國家和我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東營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并按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的方式核發乙方工資: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第九條 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足額支付 (當月/上月)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服務期和競業限制
第十一條 如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乙方若違反《培訓服務協議》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已支出的全部培訓費用(具體數額以支出的與培訓有關的費用為準),對已履行部分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執行雙方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
第十二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乙方負有保密義務。雙方可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限制期內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但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簽訂服務期協議的`,依照服務期協議的約定執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 連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或未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未依法(含繳費基數低于法定標準)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屢教不改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裁員: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乙方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但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與其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續延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乙方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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