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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公租房公示名單
銀川公租房公示名單將在銀川市住建局網站上予以公示。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關于申請銀川公租房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申請條件
1、市轄三區具有城鎮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或單身人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戶籍滿兩年;
(二)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十五平方米。
申請人未婚的,應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者其父母住房建筑面積低于六十平方米。
2、來銀務工、創業人員家庭或年滿十八周歲的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或申請人家庭在本市范圍內無住房;
(二)申請人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兩年以上或累計繳納社會保險三年以上;
(三)申請人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依法登記注冊。
3、本市引進的人才在本市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模、英模和榮立三等功及以上或因公致殘的轉業、退伍軍人等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請材料
(一)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計劃生育、婚姻關系證明;
(二)工資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三)住房情況證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或居住證申領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并提供上述申請材料;
(二)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社區公示,公示時間為十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轉轄區民政部門審核;
(三)民政部門在五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核意見,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四)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有關申請材料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符合條件的,在報紙等媒介公示,公示時間為十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發給《銀川市住房保障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
(二)已享受其它住房保障且未退出的。
租賃期限:
銀川市公租房首次承租期一般不超過三年,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向銀川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續租。
溫馨提示:
銀川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續租條件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準予續租,并簽訂續租合同;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家庭或個人,因傷殘、重大疾病等需要調換住房的,可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請,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據房源情況審核同意后給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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