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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識大全

            我國農村土地確權新政

            時間:2024-03-11 22:40:57 龍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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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我國農村土地確權新政

              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關于我國土地的確權問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4我國農村土地確權新政

              2017農村土地確權新政

              土地確權“總體上要確地到戶”

              對土地等資源性資產,要重點抓緊抓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對非經營性資產,重點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的集體統一運營管理有效機制;對經營性資產,重點是明晰產權歸屬,將資產折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

              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至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一直備受矚目。

              文件再次強調三個前提: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

              分類實施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

              落實集體所有權,就是落實“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屬于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的法律規定,明確界定農民的集體成員權,明晰集體土地產權歸屬,實現集體產權主體清晰。

              穩定農戶承包權,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將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落實到本集體 組織的每個農戶。

              放活土地經營權,就是允許承包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依法自愿配置給有經營意愿和經營能力的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這8種情況宅基地將被回收

              1、長期荒廢、沒有建筑物的宅基地

              由于現在糧食作物價格不理想,種地已經不賺錢了,所以,很多農民選擇了進城務工,有些已經在城里安家落戶,家里破舊的房子坍塌了也沒有休整,導致宅基地長期荒廢,對于這種宅基地,國家會給予一定補償進行回收。

              2、一戶多宅

              “一戶一宅”是農村土地確權的基本政策,所以對于一戶多宅的農民,多余的宅基地會強制性進行回收。

              回收的宅基地待重新規劃時,經村集體討論,會選擇重新分配。

              3、違章占據耕地的住房

              近幾年農村的“路路通”使得各個村莊都修了水泥路,導致很多住戶不愿意再在胡同里居住,有條件的都在田間地頭靠近水泥路的地方蓋上了新房,對于這些占據耕地的建筑物,原則上不予確權。

              4、取得城市戶口的居民繼承的宅基地

              宅基地原則上屬于村集體所有,并不是個人財產,個人只有使用權,對于已經取得城市戶口的居民,無權繼承農村的宅基地,只能繼承宅基地上面的建筑物。

              5、政府征用土地

              對于政府因為修建公用設施而需要占用個人宅基地,經雙方友好協商,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政府有權收回農戶的宅基地使用權。

              6、五保戶留下的宅基地

              這種宅基地由于沒有合法的繼承人,五保戶去世后,由村集體收回,待重新規劃時,重新分配使用權。

              7、宅基地面積超出標準

              每個地方對每戶的宅基地使用面積都有著一定的標準,對于超出當地規定的使用面積,即使有建筑物,在對建筑物進行合理賠償的基礎上,國家有權對超出的面積進行回收。

              8、違法購買的宅基地

              宅基地不是私有財產,不得進行買賣,即使擁有合法的手續,也不得出售宅基地。

              對于違反規定,私自交易的宅基地,有權進行回收。

              農村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通知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規范開展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對于依法保護農民財產權益、夯實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礎、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各地攻堅克難、穩步推進,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一些地方仍存在工作底數不清、數據匯交不到位、頒證不到戶、成果更新不及時等問題。為持續推進全國農村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進房地一體宅基地地籍調查

              (一)各地要在已有工作基礎上,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統一組織開展地籍調查,查清宅基地及房屋的坐落、界址、面積、權屬等,滿足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需要。僅完成宅基地調查的,補充開展房屋調查;宅基地和房屋均未調查的,開展房地一體地籍調查;已完成房地一體地籍調查未登記的,核實已有成果,做好完善更新。

              (二)要按照《地籍調查規程》《農村地籍和房屋調查技術方案(試行)》《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指南》等技術標準,規范開展權屬調查和不動產測繪。對于權屬來源不明確或實地界址不清晰的,要認真履行四鄰指界程序并由權利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確認。因地制宜,選取合適的不動產測繪技術方法。有條件的或靠近城鎮的,可采用解析法;不具備采用解析法條件的,可利用現勢性較強的航空或高分辨率衛星影像數據編制工作底圖,靈活采用圖解法或部分解析法;暫不具備解析法和圖解法條件的,可利用“國土調查云”等軟件結合勘丈法進行不動產測繪。

              (三)各地要充分利用地籍調查和確權登記等已有工作成果,全面掌握已調查登記、已調查未登記、已登記發證、已登記未發證宅基地的宗數和面積等情況,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夯實確權登記工作基礎。

              二、抓緊完成已有成果清理整合和入庫匯交

              (四)各地要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84號)以及《不動產登記數據庫標準》《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技術規范》《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成果匯交規范》等要求,抓緊完成已有數字化登記成果整合入庫,以縣(市、區)為單位,2023年底前匯交至國家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以下簡稱“國家級信息平臺”)。已調查未登記的,先將不動產單元空間數據等地籍調查成果以單獨圖層形式匯交至國家級信息平臺,登記完成后再更新匯交。

              (五)對尚未數字化的紙質登記資料,要抓緊數字化建庫,編制不動產單元代碼,錄入權利人、權利類型、面積、登記時間、證書號等登記簿信息,做到應填必填;對缺少空間信息的,可利用航空或高分辨率衛星影像圖完成圖形矢量化,也可利用“國土調查云”等軟件補充空間位置信息,先匯交入庫,再逐步更新提升。

              三、規范有序推進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

              (六)對權屬合法、登記要件齊全的宅基地及房屋均未登記的,要盡快辦理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宅基地已登記、房屋未登記的,根據群眾需求及時辦理房地一體登記,換發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書;已登記的宅基地及房屋自然狀況和權利狀況發生變化的,依法辦理相關登記。

              (七)對“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標、非本集體成員占用宅基地、沒有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以及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沒有符合規劃或建設相關材料等情形,各地可依據《國土資源部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財政部 農業部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11〕178號)、《國土資源部 財政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農業部 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01號)、《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84號)等政策文件以及地方細化完善的政策要求辦理登記。

              (八)對納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住宅類房屋專項整治問題臺賬的房屋及用地,做好問題處置與登記工作銜接,根據處置結果依法辦理登記。對違反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建房、城鎮居民非法購買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嚴禁通過不動產登記將違法用地或違法建設合法化。

              (九)各地要采取向鄉鎮、村延伸登記服務,以及網絡視頻確認、特殊困難群體上門服務等方式,方便群眾辦事。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主體作用,統一組織群眾申請,做到登記業務批量辦理。落實相關費用減免政策,除收取不動產權屬證書工本費外,不得違規向群眾收取登記費等,確保不增加群眾負擔。要及時將證書發放到群眾手中,建立領證臺賬,留存領證簽字表、郵寄憑單等。

              四、做好登記成果日常更新和工作銜接

              (十)各地要將農村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系統辦理,建立城鄉一體的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做好日常登記與成果更新,健全登記成果共享應用機制,服務于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十一)要做好與宅基地管理、農房建設等工作銜接,加強與宅基地審批及其他部門協同聯動和信息共享,對經批準新建農村村民住宅或者宅基地征收、流轉、退出,以及其他導致宅基地及房屋自然狀況、權利狀況發生變化的,及時辦理登記,登記結果實時上傳國家級信息平臺。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以“登記成果匯交國家級信息平臺、頒證到戶、規范登記、日常更新”為標準,強化登記、頒證、匯交、更新的全流程統籌與協同,堅持因地制宜、需求導向、先易后難,分類推進工作,不搞“一刀切”。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計劃,加強組織調度、定期檢查,完成一個縣(市、區)、銷號一個。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積極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加強部門溝通協作,落實人員,爭取經費。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要與試點工作做好銜接,加快推進,按時完成任務。部將實行“分片包干”,指導各地規范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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