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期酒駕處罰規定
我們都知道酒后駕駛是違反交通法的,這是需要作出相應的處罰,那么要是實習期酒后駕駛會怎么處罰呢?下面一起來看看實習期酒駕處罰規定吧!

實習期酒駕怎么處罰?
駕駛人實習期酒后駕駛將直接被注銷駕駛資格,并罰款1000到2000.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9號》
第七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
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2017c1駕駛證實習期扣分規定:
1、一年內如果扣分比較少,則到了下個周期,自動清零,重新從12分算起。
通常周期內扣滿12分的駕駛員要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學習活動,有的地區對于本周期內扣分達到9分以上也要參加學習。
對于違法情況特別嚴重的,往往給予暫扣駕照或者吊銷駕照處理。
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
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3、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周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
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 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周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4、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周期一般為12個月,總分為12分,根據違法情節依次可扣12分、6分、3分、2分、1分,在實際工作中也遇到被扣0.5分的。
5、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并高考狀元多少分一(一個記分周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后考試)合格后,方能將分數清零。
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6、從2012年7月起,未申領機動車環保標志的車輛禁止上路。
機動車“黃綠標”需粘貼于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方,便于查驗,禁止轉讓、轉借、涂改、偽造。
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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