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異議申請書(通用36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申請書頻頻出現,申請書是我們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相信大家又在為寫申請書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執行異議申請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執行異議申請書 1
申請人:
請求事項:
__公證文書強制執行案件中,貴院經過審查___公證文書,裁定強制執行,現已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標的__,系申請人享有擔保物權之財產,該執行行為剝奪了申請人對被執行人債權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終止執行該標的。
事實和理由:
事實:
理由:貴院執行案涉標的將導致申請人在實體上喪失對執行標的的.優先受償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所有權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執行標的轉讓、交付的實體權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的規定,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規定向法院提出異議。請求貴院依據法律做出裁定,終止執行案涉標的。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
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2
異議申請人:男,__年__月__日出生
住所地:
聯系電話:
郵編:
申請事項:請求貴院依法解除車的扣押,將其直接返還給申請人。
事實與理由:
__年底,異議申請人獲知其個人財產車,在被執行人涉及的強制執行案中被當作執行財產予以扣押。經多次協商未果,無奈之下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
異議申請人認為上述扣押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存在明顯錯誤,理由如下:
1、該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已表明,其歸屬于異議申請人所有,而并非被執行人個人財產;
2、異議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并不認識,且沒有任何利害關系或經濟糾紛,被執行人對該車輛不享有任何權利。
綜上所述,異議申請人是該車輛的'所有權人,作為該執行案件的案外人其合法權益不應受到任何侵犯。申請執行人應當通過合法途徑主張債權,而不是將該車輛作為被執行人財產申請法院予以扣押。由于該扣押行為沒有法律依據且明顯錯誤,現異議申請人依照執行程序相關規定,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貴院依法解除對該車輛的扣押,并要求將其直接返還給異議申請人,以切實維護申請異議人的合法權益。核準為盼!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代理人:
日期:
執行異議申請書 3
異議人:__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
異議人收到貴院(__)臨蘭執字第3812號執行裁定書和_0號協助執行通知書,異議人對此通知書提出異議。
異議請求:
依法撤銷號協助執行通知書。
事實與理由:
貴院要求我公司協助凍結被執行人劉工資款45萬元,我公司無法執行。經查被執行人劉早已從我處離職,現并非我公司員工,我公司已不再向其支付工資,雙方也無其他到期債權,因此我公司無法凍結被執行人工資款,協助執行通知書錯誤。請求依法撤銷號協助執行通知書。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4
申請人:___,女,漢族
住:_____
手機:________
一案,現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__)一中執字第___ 號裁定書追加申請人為執行第三人,申請人認為該裁定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___ 裁定中止執行___ 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一、股東的不同行為,法律責任承擔也不同。
申請人被騙做了的股東及法定代表人,對公司的經營狀況全不知曉。不可能存在抽逃資金的行為及可能。即使中康公司存在抽逃出資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的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抽逃出資的股東、攜主抽逃出資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承擔不同的責任。申請人的行為未經法院審判,如何能夠確定責任的承擔。
二、瑕疵股權轉讓后責任承擔問題。
根據____所主張,申請人存在抽逃資金問題,而公司變更后新的股東對此也是明知。若新股東明知或者應當知道股權存在瑕疵而受讓,即使新股東向原股東支付了相應轉讓價款,新股東的出資補足責任也不能免除,新股東仍應當與原股東對公司或公司債權人在瑕疵出資范圍內共同承擔連帶責任。相明本人不僅作 為債務人也應該作為擔保公司的股東承擔責任。
綜上,申請人認為本案的法律關系、法律事實復雜,并非可以簡單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0條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5
異議人:________,男,漢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在申請執行人肖___與被執行人王___就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當作被執行人王___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裁定中止執行被執行人王___的個人財產。
事實與理由:
____年__月__日,異議人自主老宅(含宅基地和房屋)由政府拆遷并負責安置。肖___(申請執行人)與黃學軍(被執行人,黃樹科之子)原為夫妻。恰逢拆遷之際,肖___因婚姻關系而享有一個自建房安置指標。
____年__月__日,異議人與妻子王___一次性繳納建房資金230311.93元,隨后又全額墊資234523.94元用于購買家具和裝修房屋(詳見民事起訴狀)。
____年__月__日,肖___在不支付一分錢的情況下,就拎包入住搬進了新房。肖___與黃學軍離婚后,以黃學軍、王___為被告提起“分家析產”訴訟。
____年__月__日,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定:新橋沁園安置小區歸肖___使用,王___應向肖___支付房屋折價款165240元。
異議人就該生效的判決執行事宜提出異議,懇請法院裁定中止該判決的執行。理由如下:
一、異議人黃樹科和妻子王___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肖___支付建房款和裝修費用,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糾紛。中止執行是債務抵銷、保護異議人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
二、執行申請人無正當工作、無收入來源,為避免因執行申請人揮霍無度而無法追回被執行的款項,中止執行是化解雙方矛盾的。
三、生效判決客觀上存在超出訴訟請求進行判決的情形,業已進入再審申訴程序,不排除錯判、誤判的可能,中止執行是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的.有效保障。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人民法院
異議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6
__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__市__市人民法院缺席審理,作出(__)_民初字第__號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__)_民執第__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__)_民執第__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__年,申請人的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申請人財產及聲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__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作出(__)_民初字第1683號審判決書,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從__年12月9日(原告稱申請人借款時間)至__年10月19日(原告發催款通知書時間),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多年來一直在__市勝利路08-1-3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訴訟期間亦沒有離開過。原告、法院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法院只憑借原告詢問筆錄中申請人下落不明一句話,就依此判決,有違法律的嚴謹、權威,明顯輕率和不負責任。
三、申請人從沒有向原告借款,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他人代理申請人向原告有借貸的行為。
申請人從法院復印了相關資料后,經過仔細辨認,申請人沒有在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上簽字,這些文書上的簽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簽署的,同時,申請人也沒有委托過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請人不應當承擔任何還款的法律責任,原審法院作出申請人還款的判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上述證據中本人簽名系他人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證據顯示,借款時間是__年12月9日至__年12月7日,那么,申請人應當在__年12月7日前向申請人(即使不是申請人借款)進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原告直到__年10月19日向申請人發出催款通知書,在__年6月8日才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訴訟早過時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請人沒有接到通知的情況下作出原告勝訴的判決,是錯誤的。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7
案外人:李__,男,漢族,1960年5月23日生
住: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電話:________
申請執行人: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路支行(原鄭州市商業銀行__路支行),地址:_______;
負責人:___職務:經理
被執行人:冉__,男,漢族,1970年3月1日生,住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電話::_______
申請請求:
1、請求撤銷金水區法院(__)金執字第268-1號執行裁定書;
2、請求解除對位于_______的房屋的查封并停止拍賣。
事實與理由:
案外人李__與被執行人冉__于__年4月29日口頭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按照約定被執行人冉__將位于中牟縣官渡大街與城東路口東南角向東第二棟四樓的房屋出售給李__,案外人李玉忠支付了全部房款八萬元整,并入住該房屋,__年9月10日被執行人冉__擅自將該房屋抵押給鄭州市商業銀行__路支行(現鄭州銀行__路支行),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現鄭州市商業銀行__路支行已經申請法院查封并執行涉案房屋,申請人__ 認為人民法院的.查封、執行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撤銷(__)金執字第268-1號執行裁定書并依法解除對涉案房屋的查封并停止執行。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___ 職務:董事長
執行異議申請書 8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__市勞人仲字(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全___、朱___、俸___勞動爭議一案。經__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后,作出__市勞人仲字(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裁決“由被申請人將改制時核定的俸______的經濟補償金元支付給三位申請人”。申請人不服裁決向貴院提起訴訟,貴院經審理后作出(__)星民初字第420號民事判決,判令“原告_____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向被告全___、朱___、俸___支付改制時計提的俸______的經濟補償金元”。申請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__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作出裁定:“
一、撤銷__區__市__區人民法院(__)星民初字第420號民事判決;
二、駁回_____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起訴”。__年5月20日,申請人收到貴院的執行通知書,限申請人在通知送達之日起即日內按判決書履行支付人民幣__元及承擔本案執行費558元的義務。
基于以上事實,申請人認為貴院受理全___、朱___、俸___的申請并予以執行,沒有法律依據。
具體理由如下:
一、__市勞人仲字(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貴院執行該裁決書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對經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糾紛準予撤訴或駁回起訴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從何時起生效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因仲裁裁決確定的主體資格錯誤或仲裁裁決事項不屬于勞動爭議,被人民法院駁回起訴的,原仲裁裁決不發生法律效力。本案當中,在申請人提起上訴后,被__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本案屬于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主導下,因企業資本結構等改版導致勞動關系變化引發的糾紛,不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產生的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為由裁定駁回了申請人的`起訴。由此可見,__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已認定本案不屬于勞動爭議。因此,根據上述規定,__市勞人仲字(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貴院執行不發生法律效力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二、即便__市勞人仲字(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亦不應予以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調解書,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經審查核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之規定,裁定不予執行:(一)裁決的事項不屬于勞動爭議仲裁范圍,或者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現申請人與全___、朱___、俸___的爭議經__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為不屬于勞動爭議。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亦不應予以執行。
三、執行__市勞人仲字(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違反勞動爭議“一裁二審”的基本法律制度。
根據相關規定,我國的勞動爭議實行“一裁二審”的基本法律制度,即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一裁終審”情形外,其余均實行“一裁二審”制度。本案當中,雙方所爭議的經濟補償金元不屬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一裁終審”的范圍。因此,如在人民法院裁定駁回申請人的起訴后,仍然執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無疑是違反勞動爭議“一裁二審”的基本法律制度,將本案的爭議置于“一裁終審”的尷尬地位。
此外,勞動爭議雙方起訴之后,人民法院審理的對象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而非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正確與否,因此,人民法院應當對雙方的權利義務直接進行判決。現貴院將駁回申請人的起訴推定為維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顯然沒有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貴院受理全___、朱___、俸___的申請,執行__市勞人仲字(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沒有法院依據。因此,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本執行異議,請求貴院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9
復議申請人劉_____,男,_____年6月5日出生,漢族,_____縣電力局花明樓供電所電工,住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組。
復議申請人劉_____不服寧鄉縣人民法院(_____)寧法執異字第2號執行裁定,現依法提出復議。理由如下:
一、寧鄉法院執行裁定書認定事實錯誤,有意偏袒被執行人。
1、沒有認定寧鄉縣電力局的通知在執行中所附條件的事實及該條件的違法性。
寧鄉電力局確實通知過劉__到白馬橋供電所上班,但劉__前往供電所報道時得知該通知附了條件:上班前必須與寧鄉電力局設立的寧鄉縣楚溈農電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勞服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劉__應通知要求前往報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張請求等均在聽證時當庭陳述,電力局也沒有否認;在__年11月12日寧鄉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對“勞服公司”工作人員廖旭輝所作《詢問筆錄》中亦有記載;聽證現場,廖旭輝也沒有否認劉__所述事實。
該條件是違法的。理由有如下:(1)電力局設立“勞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第67條禁止性規定;(2)、要求劉_____與“勞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因履行義務主體不合生效判決,而且在該合同中寧鄉電力局不是合同主體,其根本沒有依據判決履行義務;(3)附條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該等情況屬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之規定,電力局及其主要負責人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
2、寧鄉法院裁定書認定事實中,對劉_____關于《結案通知書》的異議只字未提。劉__始終認為結案是錯誤的,始終沒有同意寧鄉法院在寧鄉電力局要求劉_____與“勞服公司”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結案。
3、劉_____未上班,是因為寧鄉電力局和“勞服公司”違法設立條件,認為該條件違法,而以實際行動抗爭(起訴、仲裁、投訴)并非不愿意上班;
劉__不同意“就范”的理由有兩個:(1)如果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的的話,其主體應該是劉__與寧鄉電力局,而不是“勞服公司”;要么不簽,直接按原來的情況恢復上班;(2)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寧鄉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遺漏劉__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序嚴重違法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2條之規定,執行異議裁定書應當在收到書面異議后15日內審查并作出裁定。
復議申請人劉_____于_____年12月29日向寧鄉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執行局工作人員不同意向劉_____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受理后以種。種理由搪塞復議申請人,一直拖延不作處理。最終在貴院監督下安排聽證,聽證記錄卻不做認定事實的依據。
本案《執行裁定書》向復議申請人送達時間是_____年7月17日,審查時間近7個月之久,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復議申請人完全有理由懷疑:寧鄉法院或與寧鄉電力局有不正當交往,足以影響本案正常聽證和依法裁定。
三、適用法律錯誤
本案執行中,寧鄉法院枉縱寧鄉電力局違法設立執行條件、強制拒絕復議申請人的合法理由,應當認定執行錯誤,寧鄉法院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裁定撤銷該結案通知,并自行糾正錯誤執行行為,繼續執行,以切實維護復議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聽證,是因為得到了貴院的監督。復議申請人請求貴院查明事實,糾正寧鄉法院的錯誤裁定。
如合法權利得不到保護,復議申請人將誓死抗爭、不斷上訪并將有關法律文書通報省內外媒體。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
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10
復議申請人:甲___,男,復議被申請人:乙___,男,復議被申請人:丙___,男,復議被申請人:蘋果,女,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女,復議請求:依法撤銷江西省___區人民法院作出的(__)字第21號、第22號執行裁定書。
復議理由:
一、原審法院作出裁定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2條是錯誤的,應該適用第204條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這是對“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而第204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對“案外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本案中,復議申請人作為執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原審法院作出執行異議裁定時,應適用民訴法第204條的法律規定。
二、原審法院認為復議被申請人丙___、蘋果案件與復議被申請人乙___案件在訴訟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錯誤的。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解釋》第1條規定:“申請執行人向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供該人民法院轄區有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明材料。”在這二案件中,申請執行人均未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明被執行人鴨梨在復議申請人處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其次,這二案件的被執行人是鴨梨,而鴨梨及其夫丁___在復議申請人處均無債權。復議申請人既無能力也無義務協助法院執行二案件。而原審法院卻將這二案件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均向復議申請人送達,并采取了非正當的手段讓復議申請人在__年8月9日的送達回證上簽字。僅從程序上說,原審法院在這二案件的訴訟保全措施上是不合法的。
再次,縱使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___礦業具有債權,原審法院也不應該向復議申請人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早在__年8月14日,___礦業已將法定代表人由“丁___”變更為“平民”。因此,原審法院應該向當時作為___礦業法定代表人的平民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綜上所述,原審法院認為,復議被申請人丙___、蘋果案件與復議被申請人乙___案件在訴訟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完全錯誤的。
三、原審法院認為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復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事情不清、證據不足。
首先,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___礦業并無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記管理檔案中,從來沒有一份合法有效的材料能顯示復議申請人在___礦業享有股份。
其次,復議申請人是從平民處收購___礦業的股份,而并不是從復議被申請人鴨梨處收購的。原審法院僅以復議申請人在調查筆錄中認可的“該礦是以平民的`名義轉讓給甲___的,全部轉讓款為800000元,甲___已支付400000元,還有400000元于__年12月31日付清”來認定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復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這一認定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
在調查筆錄中,僅能顯示復議申請人從平民處收購___礦業的股份,至于該股份是否為復議被申請人鴨梨以“平民”的名義在___礦業的,并無證據予以證明。因此,從法律事實上講,復議申請人收購的___礦業股份即為平民所有,并非復議被申請人鴨梨所有。原審法院認定復議被申請人鴨梨在復議申請人處具有債權,與事實不符,于法無據。
綜上,原審法院認為復議被申請人在復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采取訴訟保全措施過程中,程序不合法,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原審法院作出的(__)字第21號、第22號執行裁定書是錯誤的。為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復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請求法院撤銷這一裁定!
此致
江西省___人民法院
復議申請人:
二0_年_月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11
申請人:吳___,女,__年3月5日生,漢族,無職業,住__市__區__路__組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張__系夫妻關系,貴院于08年7月4日,在強制執行中將張___的銀行退休工資卡給予凍結,由于沒有生活費,現已造成我們二位老人無法正常生活。涉案生效的法律文書正予申請再審,對此,申請人認為,即使本案應該履行義務,該債務也是張__個人之債,不應該侵害和剝奪申請人被扶養的權利和生活費用,貴院采用的這一強制執行措施,已嚴重違反法律規定,故請求立即依法解除凍結。
我國《民訴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第二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第三十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申請人既是利害關系人又是案外人更是其被執行人所扶養的家屬。所凍結的工資卡額為1100元,工資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按合理執行,申請人應享有的550元不應在執行之列,剩余550元,還應在保留被執行人生活必須費用外,方可執行償還債務。
上述異議懇請貴院認真考慮,期望執法的同時不該違法,謝謝!
此致
__市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吳__
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12
__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與___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申請書,要求法院撤銷__法院(____)_執字第__號及(____)_執字__號民事裁定書,解除扣押___在__縣房屋征收經辦中心的房屋拆遷補償款____萬元,現申請人決定撤銷該執行異議申請書。理由如下:
_____年父親___及母親___離婚,將位于__縣___街_區的房屋(產權證號分別為:_房字第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平米;_房字第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平米)贈予給申請人這是事實。但___年_月__日,房屋還沒有辦理贈予過戶手續時,父母又用該房屋向___抵押借款__萬元,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為__年
(__________)。____年該贈予房屋拆遷時,還在抵押期限內,截止____年_月__日,父母的`抵押借款本息已償還___萬元,尚余__余萬未償還,依據法律規定抵押權人對拆遷補償款享有優先受償權,法院裁定扣押的行為首先侵害了抵押權人___的利益。故申請人決定撤銷已經提出的執行異議申請,請批準!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年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13
異議人(案外人):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撤回執行異議。
事實與理由:異議人因__________________車被貴院查封扣押事宜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異議期間,經執行和解已將該車解除查封并將該車發還,故請求準予撤回異議。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異議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14
申請人:住所地:安徽省__市,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解除對商品房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
貴院因與借款糾紛一案,查封了號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申請人現對該查封行為提出異議,理由有以下三點: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權歸屬于申請人。申請人與在__市開中心簽訂了編號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把商品房賣給.合同約定,應于合同簽訂當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_年1月31日前辦理銀行按揭;應要求,申請人同意在_年1月31日實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承諾在_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在約定的_年12月28日到期時,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69,091元,且未辦理銀行按揭,此后下落不明至今。雖然該房屋已經備案,但沒有辦理產權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可以得出,該房屋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仍然屬于申請人,是申請人的合法財產。
第二,申請人依據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于_年1月4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依法缺席審理了此案,并以號裁決書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規定》第十九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購買需要辦理過戶的.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雖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但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價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在與借款糾紛一案中,作為申請執行人,并未向支付剩余價款;也不同意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因此,貴院不能對商品房進行查封。
基于以上兩點理由,申請人認為,貴院對商品房的查封行為是錯誤的,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解除對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15
異議人:賴,女,漢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省韶關市曲江區____鎮路號,身份證號碼:44__20,聯系方式:13__28。
申請執行人:中國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法定代表人:郭
住址:____省____市花都區____鎮路1號。
被執行人:鄒,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省韶關市曲江區____鎮路9號房。
被執行人:____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鄭
住址:____省____市花都區____鎮____村路南。
在申請執行人中國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與被執行人鄒、____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就貴院作出的(____)穗花法民二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執行案號:穗花法執字第16號),貴院誤將異議人的財產“____市花都區____鎮城____街商鋪”作為被執行人鄒財產予以執行,嚴重損害了異議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本商鋪尚處于有效租賃合同期內,權屬的變更不應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故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立即中止穗花法執字第16號案的執行,停止查封____市花都區____鎮城____街商鋪。
事實與理由:
一、被執行財產并非被執行人鄒所有,而系異議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據以執行的(____)穗花法民二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書》不具有強制處分異議人財產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被執行財產“____市花都區____鎮城____街商鋪”原系被執行人鄒與異議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后經法院判決離婚,貴院作出花法民一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穗中法民一終字第56號《民事判決書》均一致確認:位于____市花都區____鎮城____街商鋪及商鋪內物品,歸異議人所有。雖然該被執行商鋪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但并不影響異議人對該被執行商鋪所有權的`享有,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異議人早已自穗中法民一終字第56號《民事判決書》生效之日起成為該商鋪的所有人。被執行人鄒表面上雖是該商鋪的登記產權人,但實際上已不享有該商鋪的所有權。
異議人通過穗中法民一終字第56號《民事判決書》合法取得該被執行商鋪的所有權,依法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組織均不得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同時,申請執行人中國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申請強制執行所依據的(____)穗花法民二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書》僅對案件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異議人并非該案審理過程中的當事人,不能對其產生法律約束力,更不能以此做為強行處分異議人財產的法律依據。
二、被執行商鋪自__年起一直處于租賃狀態,現由案外人賴___程承租,租期至__年4月27日。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房屋所有權的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因此,承租人仍有權繼續占有該商鋪進行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所有權變動后的合同效力】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房屋租賃期間內,因贈與、析產、繼承或者買賣轉讓房屋的,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被執行商鋪自__年9月起先后由被執行人鄒出租給案外人伍___林、劉___松等人,一直處于租賃狀態。____年9月15日,異議人收回出租權,并將商鋪出租給案外人賴___程,后雙方協商一致將商鋪續租至__年4月27日。該租賃合同合法有效,且尚處于租賃期內,如強行要求案外人賴___程搬出商鋪不僅不利于保護善意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更不利于市場經濟穩定。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以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國,也即,貴院對異議人財產進行查封拍賣時應保留承租人合法享有的繼續承租權。
綜上,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作為被執行人鄒財產予以執行,顯然不符合法律規定;結合“買賣不破租賃”原則,貴院也應立即中止該執行案的執行,為了避免引發不必要的訴訟以及異議人與承租人財產權益的重大損失,特請貴院待查明事實之后再依法決定是否予以執行。
異議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提出異議,請求貴院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維護異議人與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節省訴訟資源。
此致
____市花都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16
申請人:____,男,漢族,20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身份證號為____.
申請人:____,女,漢族,20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身份證號為____.
請求事項:申請人與____、____、____和____借款擔保糾紛一案,業經武昌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終結,現已進入執行程序。訟爭執行標的為位于____,系申請人共同生活的最后一套居住房產,貴院的強制執行行為,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居住權利,特提出異議。
事實與理由:貴院受理____與申請人____、____借款擔保糾紛執行一案并查封申請人的房產,貴院近日告知申請人貴院已經委托評估機構對該房產進行價格評估。申請人對此提出如下異議:
1、貴院所查封的房產是申請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之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貴院對該房產進行價格評估,擬進行拍賣,明顯違反法律規定。同時,作為申人請人的____已懷孕5個月,預產期在20年5月份,如果貴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查封、拍賣,那也是有違人道的。
2、貴院不對本案的第一被告(真正的債務人)____、____的'房產進行查封、拍賣,而對作為擔保人的申請人的房產進行查封、拍賣也是不合情理的。
據此,申請人請求貴院立即停止評估、拍賣程序,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生存的權利。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人: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17
執行異議申請人:劉_,男,漢族,__年1月20日生,住址,_市宏偉區東方路小區100號。
委托代理人:張_,__律師事務所律師,地址,_省_市西崗區沈陽路205號,電話:____。
執行異議請求
請求_市文圣區人民法院立即停止對執行異議申請人個人合法所有的房屋強制執行。
事實與理由
_市公安局于近日找到執行異議申請人劉_并告知,現受_市文圣區法院的委托,依據(__)遼文刑初字第96號判決書及(__)_刑二終字第65號裁定書,要求劉_予以配合,主動將位于宏偉區美林園小區D1-15號樓的執行異議申請人家庭的住房,交給他們執行。若到期不配合,_市公安局將予以強制執行。因此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特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申請,理由如下:
一、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執行異議申請人并非案件當事人,屬于案外人。(__)遼文刑初字第96號判決書及(__)_刑二終字第65號裁定書所涉及的房屋并無證據證明是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實系執行異議申請人家庭用合法收入所購買,當屬案外人的合法財產。我國憲法明文規定,我國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不可侵犯。請貴院予以考慮。
二、假設貴法院有證據證明執行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所有的房屋,屬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那么貴法院應當依法向被執行人(執行異議申請人)送達書面執行通知書或協助執行通知等相關法律文書。但不知為何時至今日,執行異議申請人并未收到貴法院的任何書面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_市公安局亦未送達給執行異議申請人。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貴法院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請依法予以糾正。如果貴法院要執行執行異議申請人的房屋,請貴法院將相關執行的法律文書手續給予我們。
三、假如執行異議申請人的房屋屬于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沒收財產應當由一審法院執行,_市公安局并非適格的執行主體。因此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我們在沒有收到貴法院委托_市公安局執行的相關法律文書的事實下,有理由拒絕公安機關的執行,請貴法院立即予以示明。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條明文規定,要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的原則。假若該房屋屬于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貴法院在強制執行時,是否應當保障被執行人和其撫養家屬滿足基本生活的居住房屋和必備品?現在執行異議申請人就只有這一套住房,倘若被執行,執行異議申請人一家三口將面臨無家可歸的境地。為此,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這種做法欠妥當,請貴法院予以考慮。
綜上,為了維護執行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我們代理人請求貴法院充分考慮以上理由,立即停止或延緩強制執行執行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房屋。讓執行異議申請人一家三口有居身之地。謝謝。
此致
_市文圣區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__律師事務所張_律師
__年十月三十一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18
申請人:______,男,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_市______區梨園地區______村______號。
被申請人:______市______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主任 地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
1、 請求貴院停止執行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的
內容;
2、 請求貴院撤銷(____________)通執字第______號行政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______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______區分中心與申請人因房屋拆遷糾紛,向被申請人申請房屋拆遷糾紛裁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請人做出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請人依上述裁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通執字第______號行政裁定書,并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達(____________)通執字第______號執行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的執行行為違法,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執行異議,主要理由如下:
一、據以執行的被申請下發的通建裁字(______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下文簡稱“裁決書”)在實體上、程序上均存在違法情況,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1、作為裁決主要事實依據的《估價報告》,無論在程序上還是實體上均存在違法之處,不應作為裁決的依據。
首先報告沒有依法送達;其次評估結果未依法公示;最后房地產評估機構的`選定方式違法。本項目的的評估機構是拆遷人自行委托的,拆遷人沒有與被申請人協商共同選定評估機構的證據,剝奪了被拆遷人選擇的權利。
2、裁決前未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聽證。
依據《裁決規程》第______條規定,裁決前被申請人有義務組織第三人和申請人調解,舉行聽證工作,充分聽取雙方意見。而被申請人卻未能按此規定履行前述義務。因為,自始至終,被申請人沒有找申請人調查了解核實過相關事實也沒有進行聽證工作。
3、未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而逕行作出《裁決書》。
被申請人沒有經過該局領導班子在《裁決書》作出前進行討論的決定或會議記錄。此即意味著被申請人沒有經此程序就已作出《裁決書》,此舉已違反《裁決規程》第______條,即“書面裁決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規定。
4、《裁決書》并未生效,因此不能作為申請執行的依據。
首先法律文書只有送達當事人后方才生效。被申請人并未在裁決作出后依法向申請人送達《裁決書》,因此該《裁決書》并非如被申請人所言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經生效。
其次申請人在收到裁決書后已經向______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起復議,該裁決書并未生效,也不能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
二、貴院作出的(____________)通執字第______號行政裁定書,在實體上未對《裁決書》進行嚴格審查,在程序上,違反了相關規定,侵害了被執行人的權利。
1、貴院未對該《裁決書》進行認真審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五條的規定:被申請執行的具體行政行為明顯缺乏事實根據,明顯缺乏法律依據或者其他明顯違法并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在被申請人存在上述諸多違法行為的情況下,貴院依然做出了準予強制執行的裁定,顯然對據以執行的《裁決書》沒有進行嚴格審查。
2、貴院的執行程序不合法,未書面告知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等相關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的若干規定》第三條及第五條:人民法院受理執行案件后,應當及時將立案的有關情況、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可能存在的執行風險以及案件承辦人或合議庭成員及聯系方式書面告知雙方當事人。貴院并未依法告知申請人,實際上剝奪了申請人進行申辯的權利,不能保證執行行為的合法性。
綜上所述,本案執行的依據及程序均存在諸多違法之處,為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執行異議申請,請求貴院依法裁定支持申請人請求事項。
此致
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月 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19
申請人:_____
請求事項:
_____糾紛一案,業經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達生效,進入執行程序。訟爭標的_____,系_____,人民法院判決_____,剝奪了我的_____權利,特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處理好_____糾紛問題后再予執行。
事實和理由:
(寫明案件的`經過、事情起因、爭訟標的及法院判決的結果等)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
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20
異議人(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貴法院在申請執行人___________與被執行人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號調解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誤將案外異議人的___________財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執行,并返還異議人的.財產。
事實與理由
綜上所述,我(單位)是案外人,貴院將我(單位)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08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的,執行員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審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駁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長批準中止執行。如果發現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按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及最高法院《民訴法適用意見》第257條、最高法院《執行若干問題規定》第73條對執行異議也作了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人民法院
異議人(簽名蓋章)
____年 ____月____ 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21
申請人:何__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所:______,現無業。
請求事項:
請求不予強制執行。
事實和理由:
柴___訴王___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于_____年4月7日送達生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柴___與王___之間的借貸關系,申請人并不知情。
1、柴___訴稱王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王___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請人與王___的家庭共同生活。在申請人與王___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為,根本無需向柴___舉借如此巨額債務。王___向柴___舉借債務并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柴___僅僅憑借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王___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
第一、柴___出借50萬巨額款項,卻不知王___用于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柴___提供的`用來證明王___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
第二、柴___與王___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系,該欠條是柴___用以脅迫王___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系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
第三、即便是王___主動給柴___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為王___對柴___的贈與行為,而該贈與行為在未實際交付之前,并未生效。
二、申請人與王___已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___與王___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5個月,而在此期間,柴___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參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王___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于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22
異議人:王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證:________
被異議人:劉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個體戶,住________,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請求事項:
裁定中止執行(_______)日開執字第341號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與被異議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主持調解已制作調解書,判令異議人支付申請執行人欠款11116元。現日開商初字第2223號調解書,已經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異議人提出如下異議與理由:
一、主體不適格。
日開商初字第2333號調解書將異議人列為被告是沒有法律根據的。日照經濟開發區陽光大酒店的業主不是異議人,異議人僅僅是與陽光大酒店有過職務工作關系。被異議人將異議人列為被告起訴,是對事實與法律的歪曲與誤解。
二、違反調解原則。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第2223號調解書除異議人辯解外未見任何證據,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調解過程異議人理解并非調解并非自愿,僅僅是應法院要求“配合工作”。且調解書的送達與簽收是分離的,送達調解書時,異議人拒絕簽收,不同意調解書的內容;只是應法院要求去法院“配合工作”簽字,法院并未告此簽字是調解書的簽收。調解書送達時,異議人拒絕簽收,就已經表明調解書并未生效,已經作廢。
三、事實與證據方面。
異議人不同意調解書內容的另外原因是,被異議人提供的產品存在嚴重的質量缺陷(有蒼蠅頭發),被異議人經常去酒店大吵大鬧。此兩方面調解書均沒給予合理的處理,陽光酒店因被異議人的行為蒙受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當時正值旅游旺季,被異議人的行為直接導致客源大量減少,旅游旺季客流高峰了引發連鎖反映,幾家旅行社與陽光大酒店解除合作關系,被異議人的行為給酒店帶來的損失是無法衡量的。
綜上所述,我是案外人,貴院將執行我的個人財產,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執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望允所請。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23
申請人:______,男,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______號裁定書
二、解除對于申請人所擁有的房屋的查封狀態;
事實與理由:
_____年,申請人與借款______萬元,雙方暫定六月之內償還,并且愿意以執行令中涉及的號房屋用于抵押。隨后為了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對此進行了公證。因此,申請人對債務并無異議,對其真實性表示認可,但是對于貴院發布的(令)以及執行辦法以及查封行為不予認可。
申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與本案債權人約定有效,但是其具體抵押行為并未完成,查封行為違法。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擔保法四十一條四十二條同時規定了,以不動產作為抵押時應當以登記作為抵押成立要件,并且規定了各種不動產和動產的登記部門。
因此,貴院查封行為侵犯了申請人的財產所有權,支配權。請求貴院對此行為予以糾正。
二、雙方的做的公證只能是對債權債務真實性的'一種證明,以此強行命令我方因抵押交付房屋行為不合法
申請人與之間債權債務真實有效,申請人予以認可,但是公證書只能是對于本次債權債務真實性認可的第三人見證行為,并不對其公正內容是否符合法律強制性規定承擔責任,因此,貴院不能以公證代替國家強制性規定,以抵押權之名查封我方房屋,進而強令我方將所涉不動產交付他人其行為不合法
三、抵押權是為了使抵押權人享有優先受償權的保障行為,在抵押權成立之前不得對抗第三人
作為獨立法人機構我方債務眾多,在不動產抵押登記前如何處置財產是我方自主行為,我方通過手段也有能力予以償還,但是貴院查封之后,該房產價值遠超所欠債務,對申請人并不公平,對于所涉其他債權人更不公平。而且執行書中涉及房產無法交易無法變現,導致債權糾紛更加嚴重,矛盾更加尖銳,并不符合積極解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矛盾的.主旨。因此貴院在執行令中標注的或者強制交付房屋一說不合理。
四根據上述三條申請人可以推論,在貴院頒布的執行令中,后加的一條“或者交付房屋”是一種強制性要求不合理不合法,本不應該出現在該執行令中,申請人不能依據該文書內容協助執行,更不應該作為貴院一種手段強加于申請人。因此請求貴院對于該執行令予以中止。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24
申請人:______
注冊地:______
住所:______
北京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___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___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___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_____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北京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___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于二零零三年初搬遷至北京,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1200㎡,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于近幾年內在北京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說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系,___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復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復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___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系”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___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并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25
申請人:__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住______ 市______弄______號402室。電話:______
請求事項
終止執行對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602室房產的拍賣、執行程序。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
貴院于______年3月____日查封了上述被執行房屋,并責令被執行人于______年3月____日前履行義務。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也無從知曉被執行人是否收到。事實上被執行人______自______年6月____日已被羈押于______市______看守所,后被移送至______監獄。鑒于被執行人______無法以正常人的身份去接受通知及履行此義務,故提請法庭查證當時送達的地址及簽收人,以確認被執行人______是否真正收到過此告知,及是否有不履行此義務的故意。如果草率認定因被執行人______至今未履行此義務而作出強制拍賣其房產的決定,是對被執行人______的極大不公平,也是對申請人合法財產的極大侵害。
二、擬強制拍賣執行的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602室房產,在申請人與被執行人______離婚前屬于共有財產,離婚后應屬于申請人個人所有。強制拍賣該房屋將嚴重損害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上海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602室的房屋本是1996年雙方準備結婚時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屬于雙方共同財產,且當時因為被執行人工作剛剛起步,買房的大部分資金還是申請人籌集的。證據4所示的動遷協議提到的補償款,其中 ______ 元也是雙方共同出資的。即此房產的增值部分至少有______元這一半的份額確定屬于申請人所有。
(證據1:付款單據)
_____年申請人與被執行人______因感情破裂及其它糾紛協議離婚,______為了兒子自愿放棄他份額的所有權歸申請人所有,只保留了居住權,因房產證被債權人扣押而無法進行過戶,但這并不影響該房屋的所有權已實際轉讓。故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602室房屋目前應屬于申請人個人所有。
(證據2:自愿離婚協議書)
至于該房屋是否已經抵押給債權人,申請人認為該房屋并未進行任何抵押。其一,根據(_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號刑事判決書,申請人有理由認定該房屋并未進行抵押。當時辯護人已在當庭請求法庭認定此房屋抵押有效,并折價扣除相應數額不屬于非法集資,但法庭并沒未確認此房屋抵押有效,還是將該房屋折價款列為非法集資。其二,被執行人______當時主動找該債權人擬將此房屋轉讓或以抵押的方式歸還一部分款項,并將房產證交出,但該債權人并未同意,也沒有去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手續,所以此房屋并未進行任何抵押。
另外,有人主張被執行人______無權私自將此房屋進行處置是沒有根據的。因為(_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號刑事判決書上認定犯罪的`主體是被告單位,即______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個人。至今仍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在公司負債經營的情況下,其法人無權處置自己的私人房產。
三、執行此房屋拍賣適用的法律依據錯誤。
1、(______)______執刑字第______號《執行裁定書》所依據的是(_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號刑事判決書,其判決如下所示:
一、被告單位______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______萬元。
二、追繳在案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責令退賠尚未退賠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
(證據3: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_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號第6、7頁)
在第三條中明確寫明是將“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而上述被執行房屋為申請人與被執行人______在______年左右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系被執行人______的個人合法財產,不應被強制拍賣。
(證據4:______市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______),拆遷補償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而集資行為發生在______年______月,表明此房屋并非是違法所得購置的房屋,為其合法私有財產)
2、另外,(______)______刑初字第______號刑事判決書認定的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系單位犯罪,即刑事判決書所列的被告單位:______有限公司,被責令退賠的義務人也應是______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被害人應該提請貴院去查封并清算______公司來追討損失,強制拍賣______的唯一私有財產并無法律依據。
3、依據人民法院報理論版《刑法第六十四條作出的判決執行問題》一文的觀點,認為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的刑事判決其僅表明國家對犯罪有關財物的態度和處理原則,并非是確定一種具體的.刑罰,也非對當事人民事權益的具體裁判,該判決不具有執行的效力。正因如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執行規定》)才未將刑事判決書作為人民法院執行的依據。
《執行規定》第2條第(1)項將法院執行機構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未將具有“責令退賠”內容的刑事判決書明列其中,故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只能通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途徑進行救濟。
三、位于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402室的房產根本沒有被執行人______的份額。即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402室為申請人的個人財產。
______年此兩套房屋基本上是同時進行拆遷,根據有關拆遷法律規定,被執行人______只能在一處享受拆遷政策,所以他選擇了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602室的房產。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402室這一套房屋不管動遷協議上有沒有他的名字,補償的面積都不會發生變化。即根本沒有他的份額,況且他并沒有在動遷協議上簽字。后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______離婚,動遷協議上更沒有保留他名字的必要。且動遷協議當然以發生更改后的最新協議為合法有效。
(證據5:______市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______等),拆遷補償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602室的拆遷幾乎同時進行。且被執行人______未簽字,修改處有______市______區______鎮人民政府的蓋章確認。)
四、擬強制拍賣執行的位于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602室房屋,是被執行人______的唯一住所。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______早已離婚,被害人所提供的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402室房屋是申請人的個人財產,與被執行人______沒有關系。所以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602室是被執行人______唯一的住所。如果強行繼續拍賣程序將至被執行人無處可住,無家可歸。尤其是在他出獄后會同時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與社會壓力,對已穩定的社會關系將產生巨大影響,其必會造成不安定不和諧的社會影響。
五、被執行人______還有一個未成年兒子需要撫養。
_____年申請人與______離婚,兒子______時年10歲。當時約定______由申請人撫養,被執行人每月給付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但至今一分未付。如果法庭定要不認可申請人所述,繼續強制處置被執行人所存的唯一財產,也提請法庭考慮此因素,扣除8年共計96000元撫養費以供撫養兒子為盼!
綜上所述,懇請貴院終止對該房屋的執行及拍賣程序,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26
申請人:____有限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
我公司申請____城區法人民院判決我公司賠償____公司借款糾紛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經還了____公司______萬元的現金,而____公司因為自身原因無力銷售任務,私自把____17戶客戶的房屋首付款占為己有,沒有履行銷售合同的.規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銀行賬號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額大約是______多萬,而實際當初我公司與____公司的借款只是____________元。即我公司已經遠遠超過需要支付的`金額,現在____公司申請拍賣我公司的商品房,實屬不合理要求,無法律依據。
綜合上述,申請人認為在本案中。申請人已經全額履行了判決書上的義務,貴法院繼續拍賣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特此向貴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書,請求貴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判定本案終結執行。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27
申請人:________,姓別: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________________人,務農,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玉山縣人民法院于________年6月25日作出了(________)玉執字第114號執行裁定書,將位于___名下的玉山縣東門花園農民安置地基陸直予以查封,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對查封該處陸直地基中的`兩直地基執行裁定提出異議。
申請人與___于________年9月30日就位于江西省玉山縣三清東路農民安置區第十一棟從東到西第3、4直達成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___名下的該處兩直安置地基的使用權已轉讓給申請人,申請人于________年9月30日簽訂本協議的,當天支付了全部的使用權轉讓款,該處安置地基使用權系屬于申請人,申請人也已在該處安置地基上建造了兩直四層的房屋。故貴院對該處地基進行查封,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申請人懇請貴院在查清事實后,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28
案外異議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該公司總經理
申請執行人:____________
被執行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該公司執行董事
申請執行人____________申請執行被執行人____________一案。貴院于________年2月9日向異議人送達(________)鄂____________執字第__________號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通知異議人收到通知十五日內直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被執行人____________所負到期債務60萬元,并不得向被執行人清償。異議人對上述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提出異議。
異議請求:
依法撤銷(_______)鄂____________執字第____________號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
事實和理由
異議人在貴院送達(_______)鄂____________執字第____________號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后,查明我公司已不欠____________款,亦沒有被執行人____________的債權可供執行。故無法直接向申請執行人____________履行被執行人____________所負到期債務萬元。
綜上所述,請求撤銷(_______)鄂____________執字第____________號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29
申請人:______,男,漢族,_____年7月1日出生,住淮安市清河區,電話號碼:______。
請求事項:
車牌為______的汽車是申請人使用擁有的財產,貴院對該車輛的執行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特提出異議,并且請求法院撤銷對車牌為______的汽車的保全。
事實與理由:
____與____在_____年3月11日因為生意需要向申請人借款11萬元,為此把車牌為______的.汽車作為抵押交付給了申請人,同時交付的還有該車輛的行駛證。雙方借條約定車輛違章由申請人負責,為此申請人在拿到車后處理該車輛的違章,花費1萬多元,該情況有借條、違章記錄單據作為證明。
申請人自_____年以來一直使用該車輛,_____年申請人為該汽車做了年審,年審手續費用都是由申請人辦理。另外,該車輛的交強險、商業險都是由申請人辦理的,保險金也一直申請人繳納。
近年來,申請人一直沒有間斷要求借款人歸還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沒有歸還,后來借款人電話無法聯系,申請人四處打聽借款人下落無果,由于借款人____與____一直沒有歸還借款,導致申請人權益受到侵害損失很大。現在申請人占有使用該車輛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理應受到法律的保障。
綜上,申請人請求貴院立即停止執行,依法撤銷對車牌為______的`汽車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的權利。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30
案外人:李____,男,漢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
住:中牟縣____鎮青年東路____號院__排__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申請執行人: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路支行(原鄭州市商業銀行____路支行),地址:鄭州市金水區______3號1-3層a號;
負責人:______職務:經理
被執行人:冉____,男,漢族,1970年3月1日生,住____縣____洞上38號,身份證號: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申請請求:
1、請求撤銷金水區法院(_____)金執字第268-1號執行裁定書;
2、請求解除對位于_____縣_____大街與_____路口東南角向東第二棟四樓的房屋的查封并停止拍賣。
事實與理由:
案外人李____與被執行人冉____于_____年4月29日口頭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按照約定被執行人冉____將位于_____縣_____大街與_____路口東南角向東第二棟四樓的房屋出售給李____,案外人_____支付了全部房款八萬元整,并入住該房屋,_____年9月10日被執行人冉____擅自將該房屋抵押給鄭州市商業銀行____路支行(現鄭州銀行____路支行),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現鄭州市商業銀行____路支行已經申請法院查封并執行涉案房屋,申請人____ 認為人民法院的查封、執行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撤銷(_____)金執字第268-1號執行裁定書并依法解除對涉案房屋的查封并停止執行。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31
____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與______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申請書,要求法院撤銷____法院(________)__執字第____號及(________)__執字____號民事裁定書,解除扣押______在____縣房屋征收經辦中心的房屋拆遷補償款________萬元,現申請人決定撤銷該執行異議申請書。理由如下:
__________年父親______及母親______離婚,將位于____縣______街__區的`房屋(產權證號分別為:__房字第____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米;__房字第____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米)贈予給申請人這是事實。但______年__月____日,房屋還沒有辦理贈予過戶手續時,父母又用該房屋向______抵押借款____萬元,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為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該贈予房屋拆遷時,還在抵押期限內,截止________年__月____日,父母的'抵押借款本息已償還______萬元,尚余____余萬未償還,依據法律規定抵押權人對拆遷補償款享有優先受償權,法院裁定扣押的.行為首先侵害了抵押權人______的利益。故申請人決定撤銷已經提出的執行異議申請,請批準!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32
異議人(案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撤回執行異議。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被貴院查封扣押事宜于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異議期間,經執行和解已將該車解除查封并將該車發還,故請求準予撤回異議。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33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申請執行人:
申請執行人訴申請人借款糾紛一案,貴院已作出判決,判令申請人支付申請執行人借款500萬元及其利息。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在貴院執行該案的過程中,申請執行人在未征得申請人同意的情況下,與案外人擅自達成協議,將本案申請人價值1500余萬元的貸款抵押物(150畝土地及其廠房)轉讓給案外人,案外人將500余萬元款項匯入申請人的賬戶。申請執行人隨即將該款項扣劃到自己的賬戶,以此履行本案判決書申請人的支付義務。
近日,申請人接到拍賣行通知,稱申請執行人對本案再次申請執行,其已接受貴院委托,對本案抵押物進行拍賣。申請人認為,貴院繼續對本案進行執行,并對抵押物進行拍賣,是及其不妥的`,其行為缺少事實和法律依據,理由在于:
一、根據申請人從中國人民銀行調取的企業基本信息報告(詳見證據)顯示,截止到____年__月__日之前,申請執行人已經從申請人的賬戶中扣劃了500萬元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即本案判決書項下申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已經全部履行完畢。
二、申請人的抵押物與案外人是否達成轉讓協議,與本案是倆個不同的法律關系,與本案的執行沒有任何權利義務關系。
三、案外人向申請人賬戶支付500余萬元款項,該款進入申請人賬戶后其所有權就已經屬于申請人,申請執行人從申請人賬戶扣款,只能說明是申請人履行了判決書項下的支付義務,本案已經履行完畢。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在本案中,申請人已經全額履行了判決書項下的義務,貴院繼續執行本案,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申請人特此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貴院依法裁定本案終結執行。
此致
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34
復議申請人(原審異議人):張____,女,_____年8月16日生,漢族,住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__花園__號樓__層__座。系復議被申請人(原審被執行人)鄭____之妻。
復議被申請人(原審申請執行人):宋____,男,_____年2月11日生,漢族,住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街__號院__號樓__號。
復議被申請人(原審被執行人):王____,男,_____年2月16日生,漢族,住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__街__號樓__單元__號,現住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花園__號樓__層____號。
復議被申請人(原審被執行人):董____,男,_____年8月9日生,漢族,住____省______市____鎮____村。
復議被申請人(原審被執行人):鄭____,男,_____年8月2日生,漢族,住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花園__號樓__層__座。
復議被申請人(原審被執行人):蔡____,男,_____年12月7日生,漢族,住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花園__號樓__層____號。
復議被申請人(原審被執行人):郭____,男,_____年1月12日生,漢族,住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花園__號樓__層。
復議被申請人(原審被執行人):徐____,男,_____年10月27日生,漢族,住______省______市____鎮____村。
復議被申請人(原審被執行人):常____,男,_____年1月19日生,漢族,____省______市____鎮____村。
復議被申請人(原審被執行人):秦____,男,_____年1月7日生,漢族,住____省______市____鎮____村。
復議申請人與九被申請人執行行為異議一案,復議申請人不服____省沁陽市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沁執異字第17-6號《執行裁定書》,現依法向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復議請求:
1、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____省沁陽市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沁執異字第17-6號《執行裁定書》;
2、依法對復議申請人個人所有的位于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__園______樓4層F座房產停止拍賣并予以解封。
復議事實與理由:
一、原審裁定認定只登記在復議申請人一人名下的坐落于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東段____花園6號樓4層F座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是錯誤的
____省沁陽市人民法院于_____年12月23日查封的登記在復議申請人一人名下的坐落于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東段____花園6號樓4層F座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鄭房權證字第號)是我娘家親戚全額出資購買,產權人是復議申請人一人,與被執行人鄭____無關。當初,被執行人鄭____因_____年在沁陽項目部施工,墊資借款無力償還,拖欠打工者工資兌現不及時,老家______市______鎮______村的房產于_____年5月份被抵債賣去,致使復議申請人和四個子女無處居住。在此情況下,我娘家親戚看我們可憐,湊錢于_____年5月27日購買了坐落于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東段____花園6號樓4層F座的房產并登記在復議申請人一人名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之規定,上述房產依法應屬于復議申請人的個人財產。
況且,退一步說,即使上述房產屬于復議申請人和被執行人鄭____的夫妻共同財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之規定,該房屋是復議申請人和四個子女唯一的生活來源和生活住房,依法不得拍賣。至于原審人民法院認為“異議人提供的`______市______鎮______村村民委員會證明與鄭____稱其住所地在______市______鎮______村______號相矛盾”的問題,因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公民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因此,在被執行人鄭____的戶籍尚未遷出的情況下,其稱其住所地還在______市______鎮______村______號并無不妥,但這并不代表位于______市______鎮______村______號的房產還歸被執行人鄭____所有。
二、原審裁定認定被執行人鄭____的債務系夫妻共同債務,對該債務,復議申請人與鄭____應付連帶清償義務顯屬曲解法律,導致作出違法錯誤裁定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并不是所有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形成的債務都系夫妻共同債務,還要具體看該債務是否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共同開支,原裁定在未查清該債務實際用途的情況下,就將該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實屬違背客觀事實。況且,在申請執行人宋____訴被執行人王____、董____、蔡____、鄭____、郭____、徐____、常____和秦____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____省沁陽市人民法院作出(_____)沁民初字第123號《民事判決書》、____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____)焦民終字第1059號《民事判決書》,該生效判決均已明確認定此債務系被執行人王____、董____、蔡____、鄭____、郭____、徐____、常____和秦____的個人債務(注:案件證據中的《財產處理決定書》明確記載:對于宋____遺留工地的財產,予以變賣處理,以應付工地工作隊開支及必要的法律訴訟之需)。而____省沁陽市人民法院的執行人員卻無視該生效判決,依然錯誤的將此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同時,____省沁陽市人民法院在對案件事實中的債務性質未依法查明和尚未裁定追加復議申請人為被執行人的情況下,就以執代審,直接認定被執行人鄭____的個人債務為與復議申請人的夫妻共同債務,這明顯侵犯異議申請人的實體權利,剝奪了復議申請人的訴權,依法應當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綜上所述,原審裁定置法院生效判決于不顧,違背客觀事實,對復議申請人的異議申請及事實理由于不顧,無視自身的錯誤執行行為,作出錯誤裁定,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其裁定,并糾正其違法的執行行為。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35
申請人:____
請求事項:
申請人____糾紛一案,業經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與____年____月____日送達生效,進入執行程序。訟爭標的`____,是____,人民法院判決____,剝奪了我的____權利,特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處理好____糾紛問題后再予執行。
事實和理由:____(寫明案件的經過、事情起因、爭訟標的及法院判決的結果等)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 36
申請人:張,男,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區路__樓__號,身份證號:___,聯系電話:___
請求事項:解凍申請人賬號為工資卡,并為申請人及其母、女每月留出生活必需費用每月1600元。
事實與理由:
因張、陳、吳與____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社____分社貸款糾紛一案,__年12月貴院依據__執恢號執行裁定書對張在中國工商銀行支行賬號為賬戶進行了查封、凍結措施,并扣劃了全部余款,并且將每月到賬工資全額劃撥,結合執行及本案實際情況,申請人現提出異議如下。
__年10月,申請人因資金周轉困難需要取得一筆貸款,陳向申請人表示她與被申請人當時的盧負責人熟識,可以為其取得個人擔保貸款。__年10月27日,在陳介紹下申請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個人借款合同》,同日被申請人即向申請人提供了20萬元貸款。然而,申請人實際上只拿到了5萬元貸款,其余15萬元被陳拿走(發放貸款時一折一卡,申請人拿了一張卡,里邊有5萬元,陳拿了折子,里邊有15萬元,折子一直在陳手里)。陳涉嫌詐騙一案申請人也已經報案。
申請人現年59歲,緊靠工資維持基本生活,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申請人之母程出生于______年__月__日,現年已經78歲高領,需要贍養,申請人之女張__,出生于______年__月__日,尚未成年,沒有獨立生活能力,需要申請人撫養。從__年至今,貴院將申請人的工資卡全額凍結,導致申請人及其母、女的基本生活沒有保障,給申請人的正常生活帶來極大不便。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因此,請求貴院對張在中國工商銀行路支行賬號為賬戶予以解凍,同時每月為申請人及其母、女留出生活必需費用1600元。
基于此,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對該執行措施依法予以變更。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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