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再審申請書(通用10篇)
隨著時代在進步,申請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態度要誠懇、樸實。大家知道申請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行政再審申請書,歡迎大家分享。

行政再審申請書 1
再審申請人(原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吳____,男,__年 __月__日生,漢族,農民,住____縣____鄉____行政村______村。
委托代理人: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____縣,住址:____縣____路。
法定代表人:王____,縣長。
再審被申請人(一審第三人、二審被上訴人):吳____,男,1948年10月8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__縣____鄉____行政村____村。
再審申請人吳____因訴再審被申請人____縣土地行政登記一案,不服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_)____行終字第____號行政判決、____縣人民法院(20____)____初字第____號行政判決,現依據《行政訴訟法》第62條、63條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2條,申請再審。
再審請求:
1、依法撤銷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_)____行終字第____號行政判決。
2、依法撤銷____縣人民法院(20____)____初字第____號行政判決。
3、依法撤銷____縣頒發的____用(20____)第 ____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書。
4、判決____縣承擔一、二及再審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再審申請人于1991年就位于____縣____鄉____行政村____村土地使用向政府申報登記,政府頒發了土地使用證書,登記宗地號為____號。
而就在同一土地上,再審被申請人____縣政府又向再審被申請人吳____頒發____用(20____)第____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書,該行為侵犯了再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____縣頒發的____用(20____)第____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書。
請求法院再審理由有:
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一、一審法院判決中“原告和第三人的宅基地也在清理整頓之列”,而20____年再審被申請人____縣發布的通告是針對“凡是未經登記發證的一律進行土地登記發證”,再審申請人于1991年就位于____縣____鄉____行政村____村土地使用向政府申報登記,政府頒發了土地使用證書,登記宗地號為____號,因此再審申請人的土地不屬清理整頓之列。
再審申請人的宅基證合法有效,認定再審申請人的宅基證已被注銷證據不足且不具備注銷的法定條件。
再審申請人的宅基證沒有被注銷,再審被申請人____縣政府沒有實施注銷再審申請人宅基證的行為且未履行法定的注銷程序。
《物權法》就宅基地注銷的相關規定,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
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因此,再審申請人的土地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注銷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情形,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因此,再審申請人的土地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收回條件。
二、再審申請人的宅基證合法有效,再審被申請人____縣政府又向再審被申請人吳____頒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書的行為是重復發證。
三、所謂的____行政村____村于1998年進行的“村莊規劃”,實施該規劃合法的證據不足,不符合村莊規劃的條件和程序,政府也未實施過該行政行為,未有相關審批文件。
根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村莊建設規劃,須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由鄉級報縣級批準”。
四、再審被申請人____縣政府又向再審被申請人吳____頒發____用(20____)第____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書的審批行為程序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審核,由縣級批準,本案未經審核批準程序。
五、一審法院證據確認錯誤,一審法院判決“被告提供的 __號證據是吳____的老地籍檔案,沒有日期、沒有加蓋公章,地籍檔案不齊全,不予認定”,該證據是一審法院被告提供,它有無公章日期不影響其真實性,一審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未質疑該證據的真實性,一審法院不予確認是錯誤的。
六、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____)________字第____號行政判決書中“由其子____使用的宅基地也是按規劃后的面積進行確權發證的”,該事實與本案沒有關聯,不能作為法院判決的依據。
綜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再審,撤銷____縣頒發的____用(20____)第____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書,維護再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______
____年 ____月____日
行政再審申請書 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案由:不服公安行政賠償糾紛
申請請求:
1、請求判令撤銷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_)浙溫行終字第74號行政判決書。
改判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1707.96元(拘留十二天,每天142.33元);
2、請求判令被申請人退還罰款金額1500元;
3、請求判令被申請人退還收繳金額116586.5元;
以上金額總計:119794.46元。
4、請求判令被申請人承擔一、二審訴訟費。
申請理由:原審判決所依據的行政判決書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導致判決錯誤。
一、原一審判決無視被申請人作出行政行為程序中出現的明顯錯誤,即被申請人連續12小時詢問,期間沒有讓申請人進食、飲水、上廁所等。
僅以“屬程序瑕疵,但并不能否定其真實性”為由,對被申請人以此刑訊逼供形成的證據予以采信,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條規定,因為行政行為不僅要求實體合法,更要求程序合法,而人民法院對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當然應包括對行政主體實施行政程序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一審判決放棄對違法行為審查,有偏袒被上訴人的嫌疑,縱容了被上訴人的違法行為,據此作出的判決是錯誤的。
而二審判決曲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將“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曲解為行政機關可以“連續詢問二十四小時”,且可以在此過程中無視行政相對人的基本生存需要。
申請人認為,一審判決中的所謂“程序瑕疵”正是被申請人違法行政,暴力逼供的真實寫照,是造成申請人被構陷的源頭。
二審判決以法院之尊逢迎行政機關,故意曲解法律規定,回避證據中被申請人長時間不讓申請人進食、飲水、上廁所的行為,對申請人當庭對自己遭受暴力逼供的陳述,只以“均無相應的事實依據”為由不予支持。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負有義務證明自己沒有實施逼供行為,但是一、二審法院均無意要求被申請人舉證。
一審判決載明,被申請人在實施行政行為過程中,以輔警作為“見證人”是不妥的,二審認為“符合法律規定”。
實際上二審法院沒有正確理解申請人關于“檢查證”的質證意見,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對賓館客房的檢查應依照對“住宅”實施檢查的規定,須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本案中被申請人沒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的批準而進行檢查實際上從一開始即是違法的。
但是一、二審均未對申請人的意見予以回應。
二、一審判決沒有注意本案的重要事實,導致作出錯誤的判決。
一審調查中,申請人多次指出本案被申請人據以作出行政處罰的證據鏈中缺少“賭資流動”的證據,而沒有投入賭資的所謂“賭博”充其量也只是游戲而已。
一審判決回避這一事實,僅以被申請人出示的據稱是在“原告手提電腦下載并打印的投注額、有效金額及派彩結果記錄”為依據,即認定申請人涉嫌賭博。
二審判決干脆就回避賭資的問題,判決書沒有涉及關于賭資流動的陳述。
申請人認為一審判決的邏輯混亂,認定賭博卻沒有關于賭資的.來往記錄證據,很顯然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二項第一“主要證據不足的”情況,屬于應依法判決撤銷行政處罰的情況。
二審對審理中的重要事實視而不見,實為司法偏袒行政,損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三、一審判決一方面陳述被申請人“程序瑕疵”“輔警作為見證人不妥”,同時又認為被申請人行政行為“合法”。
申請人認為一審判決的結果沒有相應的證據支持,如果以當庭查明的事實,完全應該得出相反的判斷。
因為程序既然“瑕疵”和“不妥”,由此獲取的證據當然不能作為處罰的依據。
如此的話本案被申請人的“詢問筆錄”和“檢查筆錄”即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進而也就不會有申請人冤案的產生了。
二審判決錯誤理解事實,僅以“協管員作為見證人簽名,符合法律規定”,忽視了曾定富作為協管員,全程跟隨被申請人執法的事實。
實際上此時的曾定富已經不是簡單的“協管員”,而是事實上的“被申請人的隨員”,其作為見證人實質上與法律規定的見證人應為局外人的意思完全不相吻合。
四、本案一審中被申請人提交的程序性證據,主要存在內容虛假、簽字日期虛假、處罰后取證等問題。
比如“受案登記表”記載案件來源為“群眾匿名舉報”,事實卻是被告另一部門“網警”對公民的違法監控;“檢查筆錄”隱瞞被上訴人進入上訴人房間實施檢查的時間,給被申請人操作申請人電腦預留了空間;“檢查證”沒有按程序由“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行政處罰審批表”連最起碼的形式都不具備,沒有相關人員簽名,不能作為認定被申請人處罰程序合法的證據;“旅館業上網管理系統”記錄為處罰后所取的證據,且該證據所涉系統本身侵犯公民憲法權利,屬違法行為,根本不能作為處罰依據。
本案屬于網絡賭博案件,而網絡的性質決定了非技術手段是難以知曉的。
而本案中被申請人卻以“群眾匿名舉報”為案件來源,虛假性是明顯的。
開庭調查中被申請人代理人對案件來源問題難以自圓其說,二審判決書無視案件特殊性,武斷的以“上訴人主張案件來源為網警對公民的違法監控無相應事實依據”為由為行政機關掩蓋其違法監控公民上網行為的事實。
五、一審中申請人當庭申請法院依法調查,但法院并未回應,侵害了申請人的程序權利。
且因所申請調查事項事關本案重要事實,對本案審理具有重大意義,其缺失也是造成本案錯誤的一個方面。
對此程序問題,二審判決未述及。
致使侵害申請人程序權利的錯誤未得到糾正。
六、一審判決認證錯誤。
關于證據五(病歷本),申請人認為其屬于書證,內容是申請人左腕部受有損傷,證明方向是申請人受到刑訊逼供。
而被申請人提交的體檢報告稱申請人肘部有陳舊性傷痕,根本就是南轅北轍,不能形成有效抗辯。
一審判決違反常識,以“事發十多天后才檢查”為由不予采信,是缺乏對現實社會經驗法則的尊重,忽視申請人被羈押十二天的事實。
基于此種判斷作出的判決注定是荒唐的判決。
二審判決對于申請人身體受到傷害的事實與證據并未述及。
申請人認為申請人提交的病歷充分證明了申請人被暴力逼供的事實,申請人解除拘留后第二天即到醫院醫治是合理的。
二審判決后,申請人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轉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_)浙溫行監字第16號駁回申請通知書”。
申請人認為原一、二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內容錯誤,對在審理過程中發現的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沒有依法糾正,相反卻以判決的形式加以掩飾。
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審查程序形同虛設,過程簡單敷衍,并未真正起到監督作用。
如此一系列過程沒有體現出公平公正,相反卻一次又一次表現出對申請人的不公,而司法對違法行政行為的縱容則一次又一次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動搖了法律的根基。
故此申請人再次請求再審法院依法改判,還申請人公道,還社會公平正義。
再審申請人:______
____年 ____月____日
行政再審申請書 3
尊敬的____市行政法院:
我是原告____公司,現向貴院提起行政訴訟再審申請。本案涉及____市工商管理局對我公司的罰款處罰,我公司認為該處罰過重且存在明顯的程序違法和事實錯誤。故再次向貴院提出再審申請。具體情況如下:
一、再審申請的事實和證據
_____年5月,我公司接到____市工商管理局的通知書,稱我公司存在違法經營行為,對其進行了罰款處罰,并要求我公司按規定繳納罰款。隨后,我公司通過律師對該處罰決定進行了認真的審核和比對,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發現了以下問題:
1. 對于我公司所涉及的違法行為,相關證據不足,工商管理局未能提供明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我公司有違規經營行為;
2. 工商管理局在處理流程中,未能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公示、聽證等程序,也未向我公司提供相關的申辯機會,嚴重損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3. 工商管理局的處罰數額過于嚴厲,情況并未達到其罰款的標準,扣分也未做到客觀公正,存在明顯的錯誤。
以上問題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已經得到證實,相關證據具體包括我公司書面申辯材料、工商管理局處理過程記錄及通知書等等,具有充分的事實和證據依據。
二、本案的爭議及再審理由
我公司對工商局的處罰決定提出的訴訟請求一直未得到認可,在上訴過程中,本院認為本案證據不足,不能證明我公司有行政違法行為,故作出了撤銷____市工商局的處罰決定的判決。但是,本院在審理過程中未能全面審查并判定的本案其他重要事實及法律問題,導致原判的判決結果存在明顯不公。因此,我公司向貴院提出再審申請,以期直接制止工商管理局的錯誤行政運作,并保護我公司的'合法權利。
三、再審請求
根據《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院關于行政訴訟再審問題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提出以下請求:
1. 判決工商管理局的“罰款處罰決定”存在明顯違法,撤銷該處罰決定;
2. 撤銷原判的判決,重新審理本案的實質性問題;
3. 解除我公司因該處罰決定而產生的相關負面影響,加之補償各項損失。
四、代理人及聯系方式
授權律師:____律師
聯系方式:____
以上是我公司行政訴訟再審申請書,請貴院在依法審理中準確把握事實和法律問題,判決公正,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特此申請
申請人: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再審申請書 4
尊敬的____市行政法院:
一、行政訴訟的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二、行政行為的內容及事實依據
____為申請人,____為被申請人。申請人是被申請人長期聘雇的員工,其在被申請人處具有穩定的勞動關系和合同關系。
20____年9月,被申請人突然通知其停止工作,沒有提供上述突然停止工作的原因及解決方式,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提出了公開申訴和請求補償。然而,被申請人無視申請人的要求,拒絕賠償申請人。
但事實上,申請人的工作表現一直很出色,公司也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和法定依據,即便是解除勞動合同也需要提前告知。對于被申請人的不公平行為,申請人感到十分無奈和委屈。
三、再審的草議和理由
作為申請人,我們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該勞動關系中也構成了民事侵權行為。
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我們認為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人員在處理該行政行為時,沒有按照法定程序,也沒有考慮和尊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我們請求貴法院再審該行政行為,撤銷該行政行為,恢復申請人勞動關系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我們還要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懲罰,以維護公平和正義。
四、證據材料
1.勞動合同
2.申請人的個人信息
3.申請申述和相關證明材料
4.被申請人的'相關內部文件或證明材料
五、申請人的訴訟請求
1.撤銷被申請人的行政行為;
2.恢復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系;
3.對被申請人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
4.對被申請人進行批評教育和懲罰。
申請人: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再審申請書 5
尊敬的法院領導:
我是行政訴訟的申請人,因為不服山西省交通局作出的《關于罰款及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書》,向貴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貴院在審查過程中,依照法定程序未能審查該案件的全部事實和證據,而作出了不利于我方的判決。現在我方為此要求貴院再審本案,特申請如下:
一、再審本案
本案審理時,貴院僅僅審查了我方的一部分證據和事實,未能充分審查完整的案情和證據。我方認為,在該案中還有一些新的證據需要被充分審查。因此我方特申請貴院再審本案,以達到公正和合法的判決結果。
二、提交新證據
在本案審理中,我方已經搜集新的證據材料。為了更好地證明我方的訴求和合法性,我方請求能夠提交新的.證據材料,包括:
1.扣留車輛違規記錄單
2.司機在事故中的情況說明
3.車輛行駛路線記錄
以上材料已經在提交本申請的同時一并提交。希望貴院能夠對這些新證據進行充分審查,從而產生更客觀、合法的審判結果。
三、要求庭審
在本案中,貴院的裁判結果并不令我方滿意。因此,我方申請庭審,希望以這種方式充分展示新的證據、闡明我方的訴求和合法性,并得到貴院的公正和公平的判決結果。
謹此申請
申請人: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再審申請書 6
申訴人:______(姓名)、______(性別)、_________(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民族)、_________(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申訴人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寫明全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如果申訴人是行政機關,應寫明行政機關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姓名),__________(聯系方式)
被申訴人:______(姓名)、______(性別)、_________(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民族)、_________(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申訴人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寫明全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如果申訴人是行政機關,應寫明行政機關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申訴人因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人民法院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判決(或者裁定),現提出再審申訴。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訴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行政再審申請書 7
申請人:____市南環中學
地址:____市江南工業園
被申請人:____市港南區人民政府
申請人因訴____市港南區政府的行政訴訟及賠償一案,不服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_年11月24日作出的(20____)貴立行終字第14號《行政裁定書》,現提出再審申請。
請求事項:
請求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案件的事實,撤銷____市港北區人民法院作出(20____)港北立行初字第2號《行政裁定書》,撤銷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_年11月24日作出的(20____)貴立行終字第14號《行政裁定書》,依法開庭審理該案。
再審理由:
申請人于20____年9月28日向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行政訴訟狀》,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該案是以____市港南區人民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10月16日作出(20____)貴行轄字第31號《行政裁定書》,裁定"本案由____市港北區人民法院管轄";20____年11月4日,____市港北區人民法院作出(20____)港北立行初字第2號《行政裁定書》,裁定"本院不予受理";20____年11月9日,申請人向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該院11月24日作出(20____)貴立行終字第14號《行政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一、本案屬行政受案范圍
20____年12月6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發出《通知》,內容是:"南環中學部份土地占用江南工業園區的用地,限3日內到港南區人民政府辦理有關事宜,逾期一切后果自負";20____年3月23日,被申請人沒有通過任何法定程序確認,就濫用其行政職權動用警力采取強制措施,無償征用收回申請人東面102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然后轉讓給樹泰膠合板廠建廠,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的違法行政行為,與被申請人交涉未果;
20____年3月11日,申請人向市信訪辦遞交《關于港南區政府強行毀壞學校房地產及青苗不予賠償》信訪事項,要求被申請人參照相關征地拆遷文件的補償標準,返還申請人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等征地補償費,杜絕克扣、截留、侵占、挪用申請人的補償費;
3月28日,市信訪辦受市政府委托,組織有關部門召開協調會,但被申請人無視這個協調會,沒有派負責人參加會議,由于被申請人不履行其法定職責,不予答復,信訪事項沒有辦理結果;7月8日,申請人向市人大申請督辦《關于港南區政府強行毀壞學校房地產及青苗不予賠償》的信訪事項;
9月23日,被申請人作出《關于反映南環中學征地拆補償問題的答復》,認為申請人東面的102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是非法用地、違章建筑,沒收申請人的非法所得,拒絕支付申請人征地補償費;對于西面的另外55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其中5畝(3284.66㎡)土地有國有劃撥土地使用證的住宅地則按沒有bàn zhèng的建設用地用途補償,50畝(55-5)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按非法用地由被申請人無償收回不予補償,55畝土地的地上附著物則適當補償。
被申請認為申請人的157畝土地中,只有5畝土地是合法,其它的152畝土地是占用工業園和湴村的土地,是非法用地,無償征用收回申請人的152畝土地不予補償,嚴重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不服起訴到法院。
行政法律法規規定,凡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履行行政職責時的作為和不作為行為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不利影響形成公法上爭議的,受到侵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均有權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應當受理。該案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第十一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受案范圍,不屬于《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和《若干問題解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不予受案范圍。而今一、二審法院又拒絕受理,如何能實現和保護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
二、原一、二審法院認定案件事實不完整,草率裁定定案
該案中,被申請人采取強制措施征用收回申請人的157畝房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轉讓給2個企業辦廠,其中東面的102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以占用工業園土地、非法用地、違章建筑為由,無償征用收回轉讓給樹泰膠合板廠;西面的55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低價征用收回轉讓給德興機械廠。被申請人對申請人東面的102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的處理是:無償收回,沒收申請人的非法所得并處罰款,追究申請人的法律責任;被申請人對申請人西面的55畝的土地和地上附著物的處理是:以轉讓的形式進行補償5畝(328.66㎡)土地費和55畝的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無償收回50畝(55-5)土地,因此出現20____年4月8日的《轉讓協議》和20____年5月22日的'《補充協議》。本案在審理中,原一、二審法院只是審理后者這2分協議部分的次要事實,而完全忽略審理前者102畝土地和地上附著物的主要事實。理應經過庭審調查、質證查明的事實,但法官沒有開庭,卻按偏差的思路去審案、定案,不能客觀地、全面地看待案件,不能全面衡量案情草率定案。
該案中,被申請人對其主張沒有提供任何證據,也沒有證據證明其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該案不屬法律明文禁止不予受理范圍,屬于法律明文規定受理范圍。
綜上所述,原一、二審法院把本應納入行政訴訟范圍予以受理的案件排斥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大門之外,錯誤地剝奪申請人的訴權,不符合人民法院非有法定事由不得拒絕受理案件的基本原則;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法定要件中的原告資格、被告資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等問題具有復雜性,有時很難通過對起訴狀及其相關材料的審查就能夠辨別清楚,沒有完全搞清楚相關問題就草率地裁定不予受理,違反了人民法院裁判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做好行政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各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行政訴訟立案工作,不得隨意限縮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不得額外增加受理條件。上級人民法院要加強行政訴訟立案監督,對于符合立案條件不予受理的,及時予以糾正,防止因當事人告狀無門而到處上訪,激化社會矛盾",因此這兩個裁定都是嚴重錯誤的裁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申請人特向貴院提出再審申請,呈請審查,作出公正裁決,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正確實施。
此致
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____年__月__日
行政再審申請書 8
尊敬的__法院:
我是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本公司的行政訴訟案件,現向貴院提出行政訴訟再審申請書,希望得到貴院的支持和幫助。
一、案件概況
本公司曾經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有關政府部門的一系列行政行為作出變更或撤銷。在審理過程中,貴院終審判決支持了我們的訴求,判決書已經生效。但是,近期在行政復議和司法申訴的過程中,又發現了有關政府部門的新的.行政行為,這些行為直接侵害了我們的合法權益,現提出行政訴訟再審申請書,希望貴院依法處理。
二、再審依據及事實證據
1. 再審依據
依照中國法律,行政訴訟再審可以依據判決書認為有新的事實或證據,且這些事實或證據對于判決結果產生了影響。同時,在行政訴訟再審請求時,需要提供充分的事實證據,以證明有關行政行為與判決書中的判決結果存在直接關系。
2. 事實證據
根據我們調查的情況以及最近收到的通知,我們了解到有關政府部門在行政處理期間,對我們提出的訴求沒有給予及時、充分的回復和處理。更為嚴重的是,在行政復議和司法申訴過程中,該政府部門對我們的申訴不僅沒有做出妥善的回應,反而采取了針對性較強的嚴厲行動,導致出現了諸多民主權利受到侵害、財產權益被剝奪等情況。具體證據如下:
(1)關于我們的行政申訴,政府部門沒有給予回應,也沒有按照法定程序處理,已經大大影響了我們的合法權益。
(2)政府部門暴力拆除我們的合法經營場所,直接造成了財產損失和對企業形象的不良影響。
(3)政府部門對我們員工進行恐嚇、威脅和毆打,不僅侵犯了勞動者合法權益,而且給我們的企業形象帶來了極大的影響。
據此,我們請求貴院參照上述證據,審查并作出公正、合法的再審判決。
三、請求
我們再次強調,本公司在行政處理期間已遭受政府部門的不公正、不當處理,為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再次提出行政訴訟再審申請書,請求貴院對新的事實加以審查,并作出合法、公正的再審判決。同時,我們希望貴院能夠依法推動有關部門對自己的管理加以改進,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維護全社會的法制秩序和正常發展秩序。
特此申請。
申請人:__
20__年__月__日
行政再審申請書 9
申請人(原判被告、終審上訴人):_______,男,_______歲,_______族,農民。住_______市_______鎮_______村;郵寄地址_______。
被申請人(原判原告、被上訴人):_______,男,_______歲,_______族,村長;_______市_______鎮_______村_______街。
第三人:_______,男,_______歲,_______族,干部,住_______鎮_______村_______街。
申請事由:
再審申請人因債務糾紛一案,不服呼盟中級法院在內蒙高級法院裁定指令再審情形下,做出駁回再審請求的判決;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準,實體錯誤!違背基本事實和法律。
2、民案終審,違背法定程序,對上訴案件不審不問維持原判。
3、民案再審,無視案件性質,覆轍原判錯誤,做出駁回再審訴求。
本案三審判決的錯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1項、2項、3項、4項、6項、10項、11項規定的: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原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據是偽造、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力的、原判決遺漏以及第二款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應當再審的事由。
請求事項:
1、撤銷兩級法院初、終、再審判決;駁回被申請人的訴求;判令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2、判令被申請人給付拖欠款(原判遺漏)_______元。
3、被申請人的訴求屬于惡意,應于懲罰,判令由此給申請人造成的損害(車旅誤工等)賠償人民幣_______元。
糾紛事實:
申請人與銀行約定是_______平米土瓦結構房。簽定《抵押合同書》、《賣房契約》。被申請人購買后,索要_______平米臨街的磚瓦結構住宅房;不顧民事行為主體和約定標的,訴求法院判給該房。
民案原判:
故意違背基本事實和法律用債務曲解立案、規避約定審理、做出與約定相悖的判決:被告給原告倒出臨街的土瓦結構房。
1、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書》、《賣房契約》、《還款憑證》、房屋照片,是確定糾紛事實、案件性質、約定標的、民事行為主體的關鍵證據;法院原判未予認證質證!符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一項“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規定情形。
2、原判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認定的事實是偽造的,沒有質證。
糾紛源之房產抵押買賣;認定債務糾紛,沒有證據證明。
署名________、標明63平米土草房的《房照》,來路不明;村委會代簽的日期是在此房出賣并且建成磚瓦結構房之后,是廢棄無效證件;不具證明力。做定案依據未質證。
如此審判錯誤,符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的2、3、4項規定情形“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主要證據是偽造的”以及“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3、原判適用法律錯誤:房產抵押買賣糾紛用《民法通則》債權條款判決,明顯與糾紛性質不符。符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第6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規定情形。
4、原判決遺漏:庭審時,被告反訴原告欠款事項沒有認證。符合《民訴法》第179條一款第12項“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超出訴訟請求的”規定情形。
申請人:__
20__年__月__日
行政再審申請書 10
再審申請人:湖北__________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____,系該公司經理,住所:湖北省____市____路__—__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再審請求:
請求貴院依法撤銷(20____)赤民初字第420號民事判決書,依審判監督程序對該案進行再審。
事實與理由:
為了順利得到湖北三國赤壁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國開發公司,下同)赤壁三國城園林古建工程的施工權,不知什么時候開始,犯罪嫌疑人徐尤好(又名徐雄,下同)未經我公司許可、授權,擅自偽造我公司行政章,以我公司名義與三國開發公司簽訂建筑承包合同,取得了該工程的施工承包權。三國開發公司未認真審查,將工程發包給無任何資質、證件的徐尤好。他們兩者之間什么時候訂立的合同、合同的內容、原審原告什么時候發生工傷事故、工傷認定,行政訴訟的一審、二審,直至赤壁市人民法院(20____)赤民初字第420號立案、審理、判決,沒有任何人、任何單位通知或傳喚我公司參與訴訟,完全由徐尤好偽造我公司的印章等相關手續,一手操作,我公司全然不知。
20____年11月17日,赤壁市人民法院執行庭工作人員來大冶查封、凍結、扣劃我公司賬戶195925元之后,我公司才知道上述情況。20____年12月6日,犯罪嫌疑人徐尤好因涉嫌偽造我公司印章被三國開發公司的工作人員舉報,而被赤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逮捕。事實上,我公司與三國開發公司開發的三國赤壁城項目無任何關系,原審原告張大志并未與我公司形成勞動關系。20____年10月13日,張大志下午下班受傷與我公司無關,我公司完全是案外人。
我公司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證據不足且系偽造;原審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現在,我公司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審判決。赤壁市人民法院(20____)赤民初字第420號民事判決書的判決完全錯誤,應當依法予以撤銷、進行再審。
為此,我公司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依法向貴院提出再審申請,請求貴院依法撤銷(20____)赤民初字第420號民事判決書的判決,依法決定再審,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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