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執行異議申請書15篇
在法律不斷完善的社會中,各種申請書頻頻出現,請注意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申請書。那么寫申請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執行異議申請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執行異議申請書1
異議人:xx,女,xx族,1963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區xx路xx大街xx號,身份證號碼:xxx,聯系電話:xxx;
在申請執行人x xx與被執行人x xx區xx實業發展公司,就(20xx)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位于xx市xx區xx街xx大道xx號xx號房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執行,并返還異議人的財產位于xx區南沙街xx大道xx號xx號房產。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方xx與被執行人xx區xx實業發展公司雙方于20xx年4月12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于xx區xx大道xxxx號xxxx房的房屋出售給異議人,異議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xx年xx月xx日,異議人已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執行人也已將上述房屋的鑰匙交給異議人,將該套房屋正式交付異議人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2
申請人:梁,男,漢族,20__年7月1日出生,住武漢市后湖東方明珠32棟3單元室,身份證號為4419710 038。
申請人:王,女,漢族,20__年7月______日出生,住武漢市后湖東方明珠32棟3單元室,身份證號為42102219780 47。
請求事項:申請人與楊烈綱、湯新泉、何素蘭和武漢瑞駿商務有限公司借款擔保糾紛一案,業經武昌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終結,現已進入執行程序。訟爭執行標的為位于武漢市后湖東方明珠32棟3單元1701室的房產一套,系申請人共同生活的最后一套居住房產,貴院的強制執行行為,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居住權利,特提出異議。
事實與理由:貴院受理楊烈綱與申請人梁黨生、王潔借款擔保糾紛執行一案并查封申請人的房產,貴院近日告知申請人貴院已經委托評估機構對該房產進行價格評估。申請人對此提出如下異議:
1、貴院所查封的房產是申請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之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貴院對該房產進行價格評估,擬進行拍賣,明顯違反法律規定。同時,作為申人請人的王潔已懷孕5個月,預產期在20__年5月份,如果貴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查封、拍賣,那也是有違人道的。
2、貴院不對本案的第一被告(真正的債務人)湯新泉、何素蘭的房產進行查封、拍賣,而對作為擔保人的申請人的房產進行查封、拍賣也是不合情理的。
據此,申請人請求貴院立即停止評估、拍賣程序,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生存的權利。
此致
____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__年01月20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3
異議人:賴,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省韶關市曲江區XX鎮路號,身份證號碼:44X20,聯系方式:13X28。
申請執行人:中國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法定代表人:郭
住址:xx省xx市花都區XX鎮路1號。
被執行人:鄒,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住xx省韶關市曲江區XX鎮路9號房。
被執行人:xx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鄭
住址:xx省xx市花都區XX鎮XX村路南。
在申請執行人中國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與被執行人鄒、xx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就貴院作出的(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執行案號:()穗花法執字第16號),貴院誤將異議人的財產“xx市花都區XX鎮城XX街商鋪”作為被執行人鄒財產予以執行,嚴重損害了異議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本商鋪尚處于有效租賃合同期內,權屬的變更不應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故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立即中止()穗花法執字第16號案的執行,停止查封xx市花都區XX鎮城XX街商鋪。
事實與理由:
一、被執行財產并非被執行人鄒所有,而系異議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據以執行的(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號《民事判決書》不具有強制處分異議人財產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被執行財產“xx市花都區XX鎮城XX街商鋪”原系被執行人鄒與異議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后經法院判決離婚,貴院作出()花法民一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xx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穗中法民一終字第56號《民事判決書》均一致確認:位于xx市花都區XX鎮城XX街商鋪及商鋪內物品,歸異議人所有。雖然該被執行商鋪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但并不影響異議人對該被執行商鋪所有權的享有,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異議人早已自()穗中法民一終字第56號《民事判決書》生效之日起成為該商鋪的所有人。被執行人鄒表面上雖是該商鋪的登記產權人,但實際上已不享有該商鋪的.所有權。
異議人通過()穗中法民一終字第56號《民事判決書》合法取得該被執行商鋪的所有權,依法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組織均不得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同時,申請執行人中國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申請強制執行所依據的(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號《民事判決書》僅對案件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異議人并非該案審理過程中的當事人,不能對其產生法律約束力,更不能以此做為強行處分異議人財產的法律依據。
二、被執行商鋪自x年起一直處于租賃狀態,現由案外人賴某程承租,租期至x年4月27日。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房屋所有權的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因此,承租人仍有權繼續占有該商鋪進行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所有權變動后的合同效力】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房屋租賃期間內,因贈與、析產、繼承或者買賣轉讓房屋的,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被執行商鋪自x年9月起先后由被執行人鄒出租給案外人伍某林、劉某松等人,一直處于租賃狀態。20xx年9月15日,異議人收回出租權,并將商鋪出租給案外人賴某程,后雙方協商一致將商鋪續租至x年4月27日。該租賃合同合法有效,且尚處于租賃期內,如強行要求案外人賴某程搬出商鋪不僅不利于保護善意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更不利于市場經濟穩定。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以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國,也即,貴院對異議人財產進行查封拍賣時應保留承租人合法享有的繼續承租權。
綜上,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作為被執行人鄒財產予以執行,顯然不符合法律規定;結合“買賣不破租賃”原則,貴院也應立即中止該執行案的執行,為了避免引發不必要的訴訟以及異議人與承租人財產權益的重大損失,特請貴院待查明事實之后再依法決定是否予以執行。
異議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提出異議,請求貴院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維護異議人與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節省訴訟資源。
此致
xx市花都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20 年 月 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4
執行異議申請書
申請人:
請求事項:
申請人___________糾紛一案,業經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達生效,進入執行程序。訟爭標的'______, 系______,人民法院判決______,剝奪了我的_______權利,特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處理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問題后再予執行。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案件的經過、事情起因、爭訟標的及法院判決的結果等)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5
申請人:
請求事項:
XX公證文書強制執行案件中,貴院經過審查XXX公證文書,裁定強制執行,現已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標的XX,系申請人享有擔保物權之財產,該執行行為剝奪了申請人對被執行人債權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終止執行該標的。
事實和理由:
事實:
理由:貴院執行案涉標的將導致申請人在實體上喪失對執行標的的優先受償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所有權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執行標的.轉讓、交付的實體權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的規定,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即依照20xx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規定向法院提出異議。請求貴院依據法律做出裁定,終止執行案涉標的。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6
申請人:曹xx,男,漢族,xx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住址:xx市xx市xx路xx號,聯系電話:xxxxxxxxxxx
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重慶市永川市人民法院缺席審理,作出(2xxx)永民初字第16x3號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xxx)永民執第xxx2x--4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2xxx)永民執第xxx2x--4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xxx年,申請人的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申請人財產及聲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作出(2xxx)永民初字第16x3號審判決書,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從1xxx年12月x日(原告稱申請人借款時間)至2xxx年1x月1x日(原告發催款通知書時間),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多年來一直在永川市勝利路xx-1-3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訴訟期間亦沒有離開過。原告、法院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法院只憑借原告詢問筆錄中申請人下落不明一句話,就依此判決,有違法律的嚴謹、權威,明顯輕率和不負責任。
三、申請人從沒有向原告借款,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他人代理申請人向原告有借貸的行為。
申請人從法院復印了相關資料后,經過仔細辨認,申請人沒有在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上簽字,這些文書上的簽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簽署的`,同時,申請人也沒有委托過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請人不應當承擔任何還款的法律責任,原審法院作出申請人還款的判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上述證據中本人簽名系他人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證據顯示,借款時間是1xxx年12月x日至1xxx年12月7日,那么,申請人應當在2xxx年12月7日前向申請人(即使不是申請人借款)進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原告直到2xxx年1x月1x日向申請人發出催款通知書,在2xxx年6月x日才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訴訟早過時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請人沒有接到通知的情況下作出原告勝訴的判決,是錯誤的。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x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二零xx年十一月十七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7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被執行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
撤回對海勞仲裁字(20xx年)第547號仲裁裁決的執行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申請人依據已經生效的.海勞仲裁字(20xx年)第547號仲裁裁決書,于20xx年12月向貴院申請執行,貴院于20xx年12月27日依法作出秀執字(20xx年)第43號執行裁定書。本案在執行過程中,當事人雙方就全部執行事項達成和解協議,且被執行人已經履行完畢和解協議所約定的全部義務,故申請人申請撤回對于本案的執行,敬請貴院予以批準。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8
案外異議人:XXXX
申請執行人:XXXX
被執行人:XXXX
申請執行人XXXX申請執行被執行人XXXX一案。貴院于XX年 月日 向異議人送達XXXX。
異議請求:XXXX。
事實和理由: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異議人:XXXX
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9
申請人:,男,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市________區,電話號碼。
請求事項:
________汽車是申請人使用擁有的財產,貴院對該車輛的執行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特提出異議,并且請求法院撤銷對________汽車的保全。
事實與理由:
xx與xx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為生意需要向申請人借款11萬元,為此把________汽車作為抵押交付給了申請人,同時交付的還有該車輛的行駛證。雙方借條約定車輛違章由申請人負責,為此申請人在拿到車后處理該車輛的違章,花費1萬多元,該情況有借條、違章記錄單據作為證明。
申請人自以來一直使用該車輛,申請人為該汽車做了年審,年審手續費用都是由申請人辦理。另外,該車輛的'交強險、商業險都是由申請人辦理的,保險金也一直申請人繳納。
近年來,申請人一直沒有間斷要求借款人歸還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沒有歸還,后來借款人電話無法聯系,申請人四處打聽借款人下落無果,由于借款人xx與xx一直沒有歸還借款,導致申請人權益受到侵害損失很大。現在申請人占有使用該車輛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理應受到法律的保障。
綜上,申請人請求貴院立即停止執行,依法撤銷對________汽車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的權利。
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0
申請人:xx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住址:xx,聯系電話:xxx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xx號裁定書
二、解除對于申請人所擁有的房屋的查封狀態;
事實與理由:
20xx年,申請人與借款xx萬元,雙方暫定六月之內償還,并且愿意以x執行令中涉及的xx號房屋用于抵押。隨后為了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對此進行了公證。因此,申請人對債務并無異議,對其真實性表示認可,但是對于貴院發布的(令)以及執行辦法以及查封行為不予認可。
申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與本案債權人約定有效,但是其具體抵押行為并未完成,查封行為違法。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擔保法四十一條四十二條同時規定了,以不動產作為抵押時xx應當以登記作為抵押成立要件,并且規定了各種不動產和動產的登記部門。
因此,貴院查封行為侵犯了申請人的.財產所有權,支配權。請求貴院對此行為予以糾正。
二、雙方的做的公證只能是對債權債務真實性的一種證明,以此強行命令我方因抵押交付房屋行為不合法
申請人與xx之間債權債務真實有效,申請人予以認可,但是公證書只能是對于本次債權債務真實性認可的第三人見證行為,并不對其公正內容是否符合法律強制性規定承擔責任,因此,貴院不能以公證代替國家強制性規定,以抵押權之名查封我方房屋,進而強令我方將所涉不動產交付他人其行為不合法
三、抵押權是為了使抵押權人享有優先受償權的保障行為,在抵押權成立之前不得對抗第三人作為獨立法人機構,我方債務眾多,在不動產抵押登記前如何處置財產是我方自主行為,我方通過手段也有能力予以償還,但是貴院查封之后,該房產價值遠超所欠債務,對申請人并不公平,對于所涉其他債權人更不公平。而且執行書中涉及房產無法交易,無法變現,導致債權糾紛更加嚴重,矛盾更加尖銳,并不符合積極解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矛盾的主旨。因此貴院在執行令中標注的或者強制交付房屋一說不合理。
四、根據上述三條,申請人可以推論,在貴院頒布的執行令中,后加的一條“或者交付房屋”是一種強制性要求,不合理,不合法,本不應該出現在該執行令中,申請人不能依據該文書內容協助執行,更不應該作為貴院一種手段強加于申請人。因此請求貴院對于該執行令予以中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1
申請人:何某,女,xx年xx月xx日生,住所:xxxxx,現無業。
請求事項:請求不予強制執行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深xxx字xx號裁定。事實和理由:
柴某訴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xx市xx區人民法院與xx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于20xx年4月xx日送達生效。xx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申請人所有的位于xxxxxx的房產,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柴某與王某之間的借貸關系,申請人并不知情。
1.柴某訴稱王某于xx年xx月xx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請人與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請人與王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為,根本無需向柴某舉借如此巨額債務。王某向柴某舉借債務并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2。柴某僅僅憑借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王某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第一、柴某出借50萬巨額款項,卻不知王某用于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柴某提供的用來證明王某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第二、柴某與王某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系,該欠條是柴志杰用以脅迫王某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系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動給柴志杰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為王某對柴某的贈與行為,而該贈與行為在未實際交付之前,并未生效。二、申請人與王某已與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某與王某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xx個月,而在此期間,柴某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參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王某已于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于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申請,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2
申請人:
申請事項:
請南昌縣人民法院對萬根與萬通民間借貸執行案裁定不予執行并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申請理由:
萬根訴萬通民間借貸案之前,申請人趙麗曾于20____年11月以萬通家庭暴力并轉移共同財產為由向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同時申請對夫妻共有房產進行財產保全。此案經西湖區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開庭審理后做出(20____)西民一初字第181號判決,該判決雖不予支持申請人離婚訴請,但對萬通與申請人共有財產作出了事實認定,除萬通與申請人名下有共同房產四套及轎車等財產外并未認定存在共同債務。然而就在趙麗對萬通起訴離婚一案進行同時,萬根以民間借貸為由向南昌縣人民法院(小蘭法庭)起訴其親生子萬通,訴稱萬通對其負有數百萬元債務,嗣后與其子萬通快速調解結案,并由萬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萬通在未經申請人同意并未告知申請人的情況下擅自作出將夫妻共有房產償還給其父萬他根的處理。至此,萬根萬通父子這起民間借貸案及執行程序已直接影響申請人合法權益。
申請人認為,萬根起訴其子萬通借貸案暨執行案具有非常明顯的虛假訴訟惡意編造債務侵害申請人共有人的特征,萬通擅自處分夫妻共有財產屬無效行為,其與萬根的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合法權益,為此申請人懇請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現陳述主要事實理由如下:
一、萬根訴萬通一案的執行標的物系周方與申請人婚姻關系存續之間購買的夫妻共有財產、萬通擅自處分夫妻共有房產無效。
萬通與申請人自20____年舉行婚禮同居,20____年生大女兒萬悅,20____年補辦結婚證,20____年5月生小女兒萬梓(見南昌市西湖區法院西湖區法院(20____)西民一初字第181號判決第3頁)
萬通與申請人名下共有房產四套,具體如下(見房產檔案):
1、南昌市金盤路9號17號店面(20____年12月購買、賣房人為謝英,成交價為222588元)
2、南昌市贛撫路5號豐源金潤廣場678店面(20____年1月21日購買、賣房人為南昌金潤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成交價為1311432元)、
3、南昌市北京東路恒茂國際都會9棟單元675室住宅(另有車位及儲藏室)(20____年2月購買、出賣人為江西恒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交價為1139998元)、
4、南昌市解放西路26號天佑國際公寓12棟675(20____年3月購買、賣房人為江西房地產開發建筑公司、成交價為775313元)。
前述四套房產均屬于申請人與萬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依據《婚姻法》第17條規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4條規定均屬夫妻共同房產。
在前述房產屬于申請人和周方共有房產情況下,萬通未經申請人同意擅自將前述房產若干處分以償還給萬根的所謂債務,違反了民法通則意見、物權法、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屬無效處分行為。
《物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第九十七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
《民法通則意見》第八十九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一般認定無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償取得該財產的,應當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有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有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有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據前述法律規定,夫妻共有財產是共同共有財產,夫妻雙方對這些財產擁有平等的占有權、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和處分權。對共有財產的任何處分行為都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違背對方意志擅自處理共有財產,都構成對他方合法權益的`侵害,而萬通在未經申請人同意并不告知申請人的情況下就與其父協議處分房產,明顯侵犯了申請人龔靜的合法權益,應該被認定為無效的民事行為。
二、萬根不具有法定的善意第三人的特征,其接受萬通擅自處分夫妻共有房產行為無效。
萬通的父親萬根在此案中不具有善意第三人特征,因為其是萬通的親生父親,萬通系其子,萬根對萬通與趙麗在夫妻關系存續時購買此套房產不可能不知情,更不可能對申請人起訴萬通離婚案不知情。
首先,萬根與申請人在婚姻關系期間購置前述房產,在家庭生活中屬巨額錢款置業理財行為,作為萬通父親的萬根不可能不知情,萬根在其子結婚后與其子在一起工作,對此萬通在西湖法院審理離婚案法庭調查中有明確陳述,即“我是為我父親打工”(見西湖法院庭審筆錄第6頁)。在父子兩人一起工作的情況下,萬根對萬通置業行為不可能不知情,這有悖生活常理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
其次,萬通曾與申請人就離婚事宜于20____年12月27日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就轎車及店面租金事宜作出約定,嗣后萬根于同日出具承諾書(見協議書及承諾書),承諾在其子萬通不履行前述協議書情況下由其負責履行。這份承諾書就充分說明周任根對周方與申請人正在進行的離婚訴訟及房產被申請人訴訟保全的情況非常清楚,更知悉其法律利害關系。
再次,萬根明知其子與申請人訴訟離婚進行中,卻與其子萬通經法院達成所謂民事調解書以期得到前述房產,其主觀惡意非常明顯,其不具備善意第三人的特征。
綜上,萬根訴萬通民間借貸一案具有非常明顯的惡意串通虛構債務侵害申請人特征,屬于最高法院再三強調懲治打擊的虛假訴訟行為,萬通擅自處分夫妻共有財產既萬根接受這一處分屬無效行為,申請人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特申請貴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以查清事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__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3
原告:周__,男,1963年_月_日生、漢族,北京市,__公司職工,住北京市海淀區__路__號__小區_單元_號。
被告:王__,女,1969年_月_日生,漢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陽區__路__號__小區_單元_號。
訴訟請求:
準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兒周小_兩次,具體方式為每月第二及第四個周五下午由原告至學校將周小_接回原告住處,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_返校。寒假、暑假由原、被告輪流撫養。
事實與理由:
20__年_月_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當初商定婚生女兒周小_由被告撫養。但對于原告的探望權未做約定。
原告每每要求探望周小_時,均被被告以各種理由拒絕,或故意造成各種阻礙,嚴重影響原告與周小_的'父女親情。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請。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起訴人:
20__年_月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4
異議申請人一:姓名,性別,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
異議申請人二:姓名性別,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
被異議申請人:北京xxxx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xx
法定代表人:xx
異議事項:xxxx法院(xxxx)xxxx
事實與理由:
基與以上理由,法院在執行(xxxx)x法執二字第xxx號公告涉及的房產時損害了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法院終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5
申請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住所地:北京市00號
委托代理人: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xxxx)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xxxx)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xxxx)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北京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xxxx)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于xxxx年初搬遷至北京,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1200米2,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于近幾年內在北京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說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系,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復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復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系”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并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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