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作文審題技巧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過交道吧,作文可分為小學作文、中學作文、大學作文(論文)。作文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生作文審題技巧,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審題就是對一個作文題目的寫作要求進行認真思索的過程。要想寫出好的作文,作文前的審題是非常關鍵的。那么,看到一個作文題目,應當怎樣一步步審題呢?
一、把題目默念幾遍,想一想題目字面上的意思是什么。如《暑假中的一件事》,是寫“事”,而不是記人;是“一件事”而不是兩件或三件事;是一件“趣”事,而不是一件普通的事,也不是一般的好事;時間是“暑假中”,它既不是發生在暑假“前”,也不是發生在暑假“后”,而是“中”;地點也不可能在學校。這些,在默看題目是,都要一字一字地想清楚。
二、看一看題目對文章寫作對象和體裁有什么要求。如《我的同學xxx》和《我和同學xxx》,兩個題目都是記人,但前者是記同學xxx一個人,后者卻是寫“我”和同學xxx兩個人。又如《我的好伙伴》,可以寫人,如要好的同學、小朋友等;也可以寫物,如和自己有親密關系的字典、錄音機等,對自己忠實、討人喜愛的小狗、小貓等,都可以是這個題目的寫作對象。確定好寫作對象后,要看一看寫作體裁是什么,是寫記敘文還是其他體裁。
三、審一審進一步明確題目的選材范圍。文章的寫作范圍表現在時間、地點、數量和內容等方面。如《課間十分鐘》是要你寫正在發生的事;《童年趣事》是要你寫已經發生過的事。又如《校園新貌》寫的是“校園”,《有趣的課外活動》,地點可以在校內,也可以在校外。因此,要仔細審清選材范圍。
四、要抓住題目中的題眼,也就是揭示思想意義或表現感情色彩的詞語。如《我敬佩的一個人》,“敬佩”就是這個題目的題眼。要重點寫出為什么“敬佩”。再如《記一位勤奮工作的老師》,“勤奮工作”表達了文章的中心,它就是“題眼”,如果去寫這位老師如何“生活樸素”“關心同學”的事,那就離題了。
審題時還有一個關鍵的問題,那就是要讓學生打開思路、放開眼光。每一個作文題目對寫作文總會有一些限制,但千萬不要被這些限制框住了思路、捆住了手腳。審題時,既要看到題目中限制了什么,又要看到沒有限制什么,從而使學生的思路既在限制的范圍內,又能發現可供自由馳騁的廣闊空間。
作文前,審題訓練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關鍵的,只有全面、細致地審題,才能把握文章地中心,寫出好的作文來。因此,要讓學生養成認真審題的好習慣,多訓練,多實踐,作文水平就會不斷地提高,為以后寫作能力打下好的基礎。
如何指導小學生作文審題
寫作文是小學生最為頭疼的事,但同時也是我們小學語文教師最重要的教學活動之一。一提到寫作文,學生就感覺無從下筆,不知道如何寫、寫什么。因此,教師首先就要教會學生審題,不會審題,就談不上會寫作文,下筆千言,必須會離題萬里,立意、選材和安排文章的結構就更無從談起。下面談談我在指導小學生進行作文審題方面的一點感受。
寫作文是小學生最為頭疼的事,但同時也是我們小學語文教師最重要的教學活動之一。一提到寫作文,學生就感覺無從下筆,不知道如何寫、寫什么。因此,教師首先就要教會學生審題,不會審題,就談不上會寫作文,下筆千言,必須會離題萬里,立意、選材和安排文章的結構就更無從談起。下面談談我在指導小學生進行作文審題方面的一點感受。
一、教學生審清文章體裁,明確寫作對象。
審題,要教學生首先要從題目中看出作文所屬的文體類型,即審清是記敘文,是說明文,是應用文?像《記一次比賽》有“記”字,屬記敘文,像《談談學好語文的重要性》里有“談”、“論”,屬議論文;說明文的提示詞有時就是“說明”、“介紹”等詞語,像《電腦簡介》等。像《夏天的晚上》、《上學路上》等文題,雖然不像上面的文題對體裁有明顯的提示,但也有間接提示,這就要求我們借助文題中所給的條件慎重審題。
學生在審清文章體裁之后,要明確是寫人、寫事、寫景,還是狀物,還要明確寫什么樣的人和什么樣的事。可以教學生把寫人的作文分類如下:寫自己如《我》;寫別人如《記一個人》(寫一個人);《幾位好鄰居》(寫幾個人);寫自己和別人等。這樣,學生明確了寫作對象,寫出的文章才切合題意。
二、教學生確定文章的寫作范圍,緊抓題眼。
確定文章的寫作范圍與審清體裁、明確寫作對象一樣重要。教師可以教學生抓住題目中表明范圍的詞,仔細分析,確定其寫作范圍。如《難忘的早晨》、《難忘的時刻》、《難忘的一天》等的文題,都是限定了所寫的時間,可抓住這些詞來確定寫作范圍。再如《我的媽媽》只寫“媽媽”;《我愛媽媽》:既要寫“愛”,還要寫“為什么愛”,“怎樣愛”;《我和媽媽》,既要寫“媽媽”,也要寫“我”,要求寫出“我”和“媽媽”之間發生的事。
另外,還可以教學生抓住文題的題眼來確定寫作范圍的重點。題眼,即題目中的關鍵詞,抓住了題眼,就意味著抓住了題目的“重心”和作文內容的重點,否則作文就會偏題。例如《玩也要動腦筋》其中“動腦筋”就是題眼,即是此文所作出的重點。《我愛秋天的校園》此文的題眼是“愛”,文章要抓住和突出這個重點,在寫校園秋色的同時,還必須要體現為什么愛和怎樣愛。
三、教學生仔細辨別文題人稱,吃透要求。
有的作文題人稱很明確,如《我的班主任》應該用第一人稱來寫。有的題目,人稱沒有明確規定,如《家鄉添光彩》、《放學路上》可以寫“我”、“我們”,也可以寫“他”、“他們”,到底采用哪種人稱,這要根據自己選擇的材料和要表達的中心思想來決定。
此外,有些作文題,還有“要求”和“提示”等,它常常是在作文題眼外對作文的體裁、材料、字數、書寫等方面提出一些具體要求的限定。這些實際上是在告訴我們怎樣去寫好這篇文章。可教學生在審題時要認真推敲,努力去吃透它們,嚴格按要求去做。如《我的×××》,要求:通過一件事,反映人物的好品質。要把事情經過寫完整,寫具體。如果學生不看“要求”,不按要求去寫。《我的媽媽》這個題目就很可能被寫成《我的鉛筆盒》、《我的仙人球》等。即使僥幸寫成了人,也難得搞清這是一人一事的寫法,難得著力去反映一個人物的思想品質,也難得去完整地寫好一件事。如果沒能寫人,沒能通過一件事去寫人,而是寫了物,或是寫了兩件事,并且沒能把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以及細節等等寫清楚,那么寫出來的文章是“不合題意”的。這“不合題意”實際上就是沒有認真吃透那些“要求”。所以,教學生審題時,同時應該仔細審一審作文的要求,才可能確保萬無一失。
審題 準確審讀提示語
審題是作文的關鍵性步驟。近年來,小升初作文在考題的設計上都能貼近學生實際生活,在文體上多以寫人記事的記敘文為主,在形式上,以命題、半命題和自擬題作文多見。文題后常有一段提示語。提示語能夠幫助考生打開思路,啟迪考生展開聯想,暗示考生寫作內容。在立意、選材上有一定的引導作用。提示中的每一句話都有深刻的內涵,透露出大量的信息,需要考生仔細審讀、推敲。準確審讀提示語至關重要!
一、命題作文
命題作文,要審清題目中的“題眼”和“題限”。“題眼”就是題目中的關鍵詞。“題限”,即題目限制的記敘范圍。
例:我的好朋友
提示:風雨人生路,朋友可以為你擋風寒,為你分憂愁,朋友時時會伸出友誼之手,是你登高時的一把扶梯。請用一兩件事來介紹你最好的朋友,寫出他的特點。寫一篇450字以上的記敘文。
審題解讀:題目中的核心詞是“好朋友”,因此這是一篇寫人為主的記敘文。文章要以第一人稱“我”來敘述。“用一兩件事”寫出好朋友的“特點”。
二、半命題作文
半命題作文是指作文題目只出現一部分,另外一部分由考生自己去補充的一種作文題型。寫好半命題作文首先要分析題目中已有文字部分所表達的意思。然后細讀提示中對空白處的要求和限制。再根據提示展開聯想,搜尋最適合寫的材料。補寫文題時我們要充分利用半命題作文選材自由的特點,在提示要求的范圍內,選擇自己認為最想寫、最有把握寫好的內容填在橫線上。
例:____給予____
提示:人們常說,“給予”是快樂的,我們曾經感受過他人給予的關懷,社會給予的磨煉,生活給予的啟迪;也曾將信任給予他人,愛心給予社會,熱情給予生活請圍繞“給予”選擇合適的材料,寫一篇400字以上的紀實作文。
審題解讀:這個題目的關鍵詞是“給予”,“給予”就是“給”的意思,它包括物質上的給予和精神上的給予。“給予”是雙向的,既可以是他人給我,也可以是我給他人。“提示”中尤其要注意的是“人們常說,‘給予’是快樂的”一句,它點出了“給予”帶給人的感受,同時也為文章定下了情感的基調,那就是“快樂”。
“提示”中的幾個小句子同時起到了輔助選材的作用。“他人給予的關懷, 社會給予的磨煉,生活給予的啟迪”,提示了選材的第一個角度,他人、社會、生活給予“我”,“我”是接受者;另一個角度是,寫自己把“信任給予他人,愛心給予社會,熱情給予生活”,“我”是實施者。后面的省略號則涵蓋了更多的內容。無論選取哪種材料,一定要注意寫出“給予”的過程,寫出“快樂”的感受。
談談小學作文教學的審題問題
請看下面作文課堂教學片段(五年制語文第六冊第二單元作文):
師:這節作文課我們寫的題目是《一件小事》,請大家思考,寫作時,我們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
甲學生:這篇文章是要求寫“事”的,不是寫人或寫景的。
乙學生:只能寫“一件事”,不能寫幾件事。
丙學生:這件事還必須非常“小”。
師(邊點頭贊許邊板書寫事一件小):下面請同學們按照這些要求自行擬稿
一節課下來,筆者發現有一半左右的學生寫的作文小事不“小”,且有的沒有把一件事寫完整,有的寫成了兩件事。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筆者認為,教師指導學生審題時出現了“盲點”:如怎樣的事才算“一件”?什么樣的事才算“小事”?這些問題對于剛涉足作文的三年級學生來說,決不能忽略!
小學語文教學大綱指出:“小學以學寫記敘文為主”,而記敘文中又以敘事為核心。縱觀現行的五、六年制語文課本,敘事系列基本可以歸結為以下幾種:一件小事,一件趣事,一件難忘的事,一件新鮮事,一件有意義的事。筆者從事小學作文教學及研究近二十年,感到好些老師在指導學生審題方面存在著一些“盲區”:對諸如“小”、“趣”、“難忘”、“新鮮”、“有意義”、“一件”等問題或視而不見或避而不談,也許是以為這些問題太微不足道,忽視了;也許是心中無數、把握不準。其實,這些詞語是題目的眼睛,有人稱之為“題眼”,如果成了“盲點”,勢必會使學生形成“盲眼”現象──看不到或抓不住“題眼”,把握不住寫作重點。下面就小學作文教學中存在的一些審題“盲點”問題作必要的透視,與同行商榷,權作拋磚引玉吧。
透視之
一、什么樣的事情才算是“小事”
筆者認為,所謂“小事”,一般來說應具有以下內涵:一是事情發生的時間短暫,二是活動范圍相對狹小,三是涉及的人物較少,四是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較為簡單,五是事情本身對別人或社會不造成較大影響。(當然,也有在短時間、小范圍內做大事的,但對于小學生習作來說,那只能算作特殊情況了。)比如,有一位同學是這樣寫的:放學后,我冒著蒙蒙細雨回家,路上看到一位衣著襤褸的老人吃力地拉著煤車上坡,幫助推吧,又怕別的同學看到以為這人是我的爺爺;不幫助推吧,良心上又過意不去。
正在這思想一閃念間,一位低年級的小朋友飛快地從我身邊跑過去,推著煤車過了坡,我不禁深深懊悔這件事發生在“一閃念間”,活動范圍只是一個斜坡,涉及的人物有老人、小朋友和我,著筆較多的只是“我”一人,事情十分簡單,對他人沒有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甚至連一點影響都沒有,可見這確實是“一件小事”。而另一位同學寫了在動物園里,一位游客向東北虎亂扔食品,導致東北虎中毒生病的事。這就不能說是“小事”了,我國重點保護動物東北虎竟然中毒生病,誰也不能說這是一件小事!
透視之
二、什么樣的事情才算是“趣事”
“趣事”的“趣”指的是“趣味”。由此可見,僅僅有“趣”不行,還得有“味”。文中的人物做著開心,讀者看了也開心,這就是“趣”;“味”則是指文章的思想內涵。真正的趣事要讓讀者捧腹之后留有余味,值得品味、回味。純粹的尋開心不能算是“趣事”。比如,一位同學寫了他爸爸下班歸來,已經疲憊不堪,躺在沙發上就睡著了,他靈機一動,用雞毛撓爸爸的耳朵和鼻孔,使他爸爸一會兒打哈欠,一會兒打噴嚏,真是洋相百出,文章最后點題:這多么有趣啊!我們說,這樣的文章就不能算是“趣事”,首先,文中的人物有兩個──父與子,兒子閑來無聊,拿老子尋開心,感到“有趣”;老子呢,工作之余,本想好好休息一會,但被兒子搞得“洋相百出”,不難想象,一定非常惱火,哪里還有半點“趣”味?就是讀者看了,也只會感到這孩子不懂事,在搞惡作劇。而另一位同學寫道:“六一”兒童節那天,學校舉行游藝活動,其中的一項活動是“貼鼻子”:老師在黑板上畫著一個胖乎乎的小朋友,可就是沒有鼻子,讓學生蒙上眼睛輪流上去貼鼻子。游戲開始了,有的把鼻子貼到了腦袋頂上,有的把鼻子貼到了肚臍眼上,更有甚者,竟然把鼻子貼到了大腿上把小觀眾們笑得前仰后合。該班長李想出場了,只見他跟地質測量工作者似的,東瞅瞅,西瞧瞧,左比比,右量量,然后才蒙上眼睛不慌不忙地走近黑板,把鼻子貼到了準確的位置上。調皮鬼張余向他討教其中的奧妙,李想說:“天機不可泄露”貼鼻子這件事不光對小學生來說是有趣的,就連成人做起來也興趣盎然,這是“趣”;班長貼鼻子的奧妙是什么?一句“天機不可泄露”顯得余味無窮,值得玩味,這是“味”。
透視之
三、什么樣的事情才算是“難忘的事”
首先,我們必須弄清“難忘”有兩層意義,其一,經久不忘;其二,想忘也忘不了。一般來說,在人生的道路上,那些對自己的成長起較大促進作用的事情都是難忘的,它也包括兩個方面:一指觸及肉體的,如挨打、挨餓、挨凍等;二指觸及靈魂的,如得到特別的榮譽、受到嚴厲的批評、感到無比的愧疚等。這些事情由于觸及到肉體和靈魂,往往經久不忘。而其中有些事情又是想忘也忘不了的,比如,做了某些不光彩的事又偏偏被人發現了,一想起來就令人感到尷尬,想忘掉這件事,但總是忘不了,它時時催人警醒,叫人發憤,促人成長。比如,有一篇作文是這樣寫的:那是十年前發生的事了。一個炎熱的夏天,我在小伙伴的慫恿下,心情緊張地來到王大爺家的瓜地偷西瓜。大家爬出小溝,溜進瓜地,就著星光摸索起來。突然,我被什么東西絆了一下,一個趔趄,差點兒跌倒,我嚇得剛想跑,聽到鐵牛說:“笨蛋,那是西瓜!”我一摸,光溜溜的,果然是個大西瓜,我想把它摘下來,可那瓜藤十分堅韌,我只好趴下來,撅著屁股,低著頭,伸嘴去咬。我的目光無意間向瓜棚一瞟,只見一個黑影箭一般直沖過來,“媽呀”,我尖叫一聲,撒腿就跑,失足摔在地邊的小溝里,一陣鉆心的疼痛和無邊的恐懼籠罩了我,狗叫聲、人喊聲漸漸遙遠了醒來的時候,我已經躺在醫院里,映入眼簾的是王大爺那張慈祥的飽經風霜的臉,醫生們正在忙著為我打針、敷藥、縫傷口。付款處,我聽到王大爺小聲問“多少錢?”“三十五塊八。”接著就聽到數錢、開票的聲音,頓時,無比的羞愧、難過和悔恨一齊涌滿心頭,我的眼睛模糊了這篇文章寫了一個夏夜發生的事:天氣炎熱忘不了,第一次結伙偷西瓜忘不了,被狗咬傷住院忘不了,王大爺不但不怪反而為我付醫藥費忘不了一切都緊扣題目,而這件事已經過去十年了還歷歷在目,可見確實是件“難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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