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交通事故協議書三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協議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協議書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協議書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分享。

交通事故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對于20____年1月15日發生的交通事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賠償給乙方各項損失共計45000.00元人民幣(包括已經支付的20xx.00元)
二、損失賠償包括乙方的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住宿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賠償。
三、本協議簽定時,甲方須支付給乙方所剩余的43000.00元。
四、本協議所涉及的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甲方支付乙方費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不再負有任何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簽訂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的情形,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于協議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賠償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保險公司的工作,內容包括做傷殘鑒定等等,如果因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當返還甲方應當由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
七、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八、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協議書 篇2
甲方(肇事方):(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聯系人、聯系方式)或(系駕駛員)或(系車主)或(系肇事方之×)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害方):(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或(系受害方之×)
乙方委托代理人:
丙方(調解方或見證方):××交警大隊或(××人民調解委員會)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經過:
___年_月_日,發生了___駕駛___車輛(車牌號為___)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駕駛___車輛(車牌號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路交通事故。后____交警隊趕赴現場處理,制作了事故現場圖,扣留了雙方車輛以備進一步調查。
(二)、事故的前期處理:
事故發生后,甲方通過××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支付了乙方××元醫療費。
(三)、××交警隊對該事故的認定:
××交警隊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作出如下認定。______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___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次要原因,應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___無責任。
二、雙方協商情況
(一)、雙方協商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險法》等法律法規。
(二)、雙方根據××交警隊的事故認定,在××交警隊的主持下進行調解,經過充分協商,按照合法、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達成本調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三)、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共同協商議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
(四)、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達成沒有受到脅迫、重大誤解等因素的影響,不存在對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相關規定的誤解,是
在完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的。
三、協議內容:
(一)、20xx年陜西省人身損害賠償基本數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2、陜西省統計局20xx年3月2日公布的《20xx年陜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陜西省20xx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4105元;
陜西省20xx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95元;
陜西省20xx年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3794元;
陜西省20xx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1821.9元
3、國家統計局20xx年5月3日公布的《20xx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主要情況》
陜西省20xx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4299元;
4、《陜西省省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陜財辦行
[20xx]37號 )
住宿費 省外150元/人天省內130元/人天
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的補助標準為:省外50元,省內30元。
(二)、經雙方確認,本次事故造成人員傷殘和財產損失所需費用情況如下:
1、醫療費:××元。
(1)、醫藥費、住院費等
(2)、康復費
(3)、整容費
(4)、后續治療費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一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元。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
交通事故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20xx年XX 月XX 日因乙方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將甲方致傷一事,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調解意見:
一、因乙方駕車致甲方腳部之損傷,甲方經在 人民醫院治療,已痊愈出院。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乙方應賠償甲方各項損失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康復費、后續治療費等本次因乙方交通肇事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共計XXXX 元人民幣。
三、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向甲方全部支付。
四、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人身損害賠償費用后,不得以賠償項目缺失、身體傷害嚴重、后續治療發生其它并發癥等等理由,向乙方繼續索要賠償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索取賠償。乙方不得以上述賠償項目多、賠償金額多等理由,向甲方索要賠償費用。如一方違約,違約方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XXXX元。
五、甲方鑒于乙方家屬在事故發生后能夠用心給予賠償,達成了本調解協議。故對乙方應承擔的刑事職責給予諒解,請求人民法院對乙方應付的刑事職責給予從輕、減輕處罰,對可能判處的'緩刑處罰不提出任何異議。
六、為保證乙方交通肇事案件的順利進行,甲方保證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法院審理過程中的需要,給予用心的支持和配合。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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