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股東協議書三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一般協議書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股東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股東協議書 篇1
聯營合作協議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西寧市城中區金智廣告裝潢設計中心
地址:西寧市南關街136號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西寧格桑梅朵廣告有限公司
地址:西寧市南山路10號金翠苑小區5號樓401室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西寧市長江路第十三中學家屬院 號樓樓頂。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戶外三面翻廣告牌設立及代理廣告發布。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10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一)乙方出資辦理戶外三面翻廣告牌的相關手續(城管手續、廣告位設立時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賃合同)占總投資額的50%;甲方出資設立三面翻廣告牌的設備(三面翻設備、基礎鋼結構、射燈、電源)占總投資額的50%;
(二) 乙方應在20xx年3月1日以前將手續(城管手續、廣告位設立時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賃合同)辦理完畢、甲方應在20xx年4月15日以前將三面翻設備設立完畢。
(三)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以后每年以此類推。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甲、乙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
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及招商,乙方有權監督。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甲方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及維護;
3. 出售合作的產品(三面翻廣告牌)、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對合作項目(三面翻廣告牌)日常的經營成本核算,實報實銷;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經營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乙方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或本合同、法律規定有特別規定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壹拾萬元整,如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履行合同約定的合作意向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視為違約。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
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視為違約。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視為違約。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視為違約。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六)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后,因各盡其責,乙方應在20xx年3月1日以前將手續(城管手續、廣告位設立時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賃合同)辦理完畢,待乙方將相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后60天內甲方應將三面翻設備設立完畢,如因一方未能履行此條款的,視為違約。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共計五頁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二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本地使用每月油費14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
銷,兼職會計一名每月工資500元,業務員一名底薪1200元+提成3--8%,以上均納入正常運營成本,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六)因贊助費、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篇二:聯營合同范本
設店(柜)廠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 授權代理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以下稱乙方) 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商場設置店(柜)出售約定的商品特訂立如下協議。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
第一條:設柜位置
1、甲方以位于商場樓 號鋪位(面積為: ㎡),供乙方設置店柜,經營本合約所確定的業種與商品。
2、在合同有效期間基于統一管理、提高經營效益或應營運事實的需要,甲方依每季每業種的經營績效后叁名中挑選,認為必須更動乙方設柜位置或增減其經營面積及作其他改換時,必須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新的設柜位置,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履行。
3、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無償支付人民幣元(大寫: )作為乙方市場推廣費用,支付方式為:。
4. 施工保證金 元整(大寫: )(施工完成且開始運營后一個月無息退還); 進柜保證金 元整(大寫: )(開業后由進柜保證金轉撤柜保證金)。
5.其他費用:(公共事業費用如有調漲,甲方得依視實際狀況通知調整收費標準)
5.1管理費:__________元/每平方/月;
5.2 電費:按電表實際產生費用交納(未安裝電表用戶按自設電量計算);
5.3員工培訓費:________元/人;
5.4周年慶贊助費:元;
5.5 五一/國慶/圣誕贊助費各:元;
第二條:經營范圍與方針
2、乙方商品應送甲方審查和核價后,才能陳列銷售,不得擅自變更、增減經營商品。乙方若需要新
增加營業項目或商品必須以書面方式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才可陳列出售,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本條之約定,應支付5000元至50000元違約金給甲方,作為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具體金額由甲方根據乙方違約的具體情況確定。
3、乙方銷售商品品質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得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內容應力求充實、備齊,售價應合理公道。如乙方所售商品為假冒偽劣產品,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換貨或退還貨款。
4、若乙方商品之來源、品質、內容、數量,無法達到甲方之要求,或乙方因其他因素,造成不正當營業狀況,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必賠償乙方的損失。
5、乙方在本商場銷售的一切商品,若因存在瑕疵或質量問題而引起的消費者投訴等情況,乙方應做好售后等服務,不得無故拖延,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6、乙方在宜賓市其他百貨公司及聯銷商店銷售之商品,若有打折特賣等活動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商場實施相同的活動,否則乙方須支付給甲方該柜上月營業額2倍作為違約金。
7、乙方應接受國家合法流通的信用卡及銀行卡,由此產生的相關之手續費由乙方負擔,甲方先墊付后從乙方之貨款中扣回。
8、乙方不得私自收受外幣或外幣票據,否則以違約論,乙方并應自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商品打折部分(除5折以下)必須接受甲方vip卡____________折的優惠方式,否則甲方有權予以該部分銷售額20%的違約金。
10、乙方自己發行之提貨券、優待卡需事先向甲方申請,待甲方核準后才能于甲方賣場內使用。
第三條: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滿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續約。乙方須于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乙方不續約。甲方如不同意續約,本合同期滿即為合同履行完畢。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比其他第三方有優先續約權。
3、合同生效期間乙方如欲提前終止合同(中途撤柜),應于撤柜四十五日前提出撤柜申請書,經甲方同意后才能撤柜。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中途停止履行合同或擅自轉讓權利義務予第三者或與第三者合作及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事情,否則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自違約行為發生日至返還柜位予甲方,并與甲方結算完畢之日止,按日以每日人民幣1000元之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營業時間
1、 營業時間概由甲方規定,乙方應嚴格遵守,不得有異議。
夏季營業時間:至
冬季營業時間:至
以每年的四月一日、十一月一日為季度時間調整日,節慶日營業時間另行規定;
2、除甲方另有規定和通知外,乙方不得于營業時間內擅自停止營業,否則以違約論,應承擔人民幣5000元至10000元之違約金,具體金額由甲方根據乙方違約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五條:結賬付款
1、乙方每次銷售的貨款一律由甲方指定的收銀臺收取,并開具甲方的銷售票據。乙方不得漏繳、少
繳銷售貨款,否則一經查出除補繳漏、少繳之營業款外,乙方須支付漏繳、少繳金額的10倍作為違約金支付甲方,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應提供給甲方的進貨發票,必須是乙方單位經正式注冊登記后,印有稅務專用章,并蓋有乙方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的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收,并在乙方提交合乎規定之增值稅發票之前,停止支付貨款。乙方若提供不合法之增值稅發票,無論合約終止與否,任何時間甲方均有權向乙方追索,并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
3、乙方在甲方商場的銷售行為,一律使用甲方制式的銷售表單“銷售日報表”及四聯“購物單”據實填寫,至甲方收銀臺繳款并經甲方收銀員簽字確認后,作為乙方每日每筆之銷售憑證。“銷售日報表”一式三聯,其中廠商聯由乙方保存,會計聯及營業聯由甲方保存;“購物單”一式四聯,其中廠商聯由乙方保存,會計聯及收銀聯由甲方保存;作為今后雙方核對結算之原始憑證。
4、每月營業額由甲、乙雙方在次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日結算對賬一次,(節假
股東協議書 篇2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
第二條該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公司,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該合伙公司經營期限為十年。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公司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公司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者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者蓋章)
×年×月×日
股東協議書 篇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第一條、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
2、經營范圍:主要從事 .
3、注冊資本: 萬元。
4、法定地址: .
5、法定代表人: .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為準)
第二條、股東基本情況及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 .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甲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
2、乙方: .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
2、丙方: .
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丙方以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
第三條、股東出資方式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15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90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第四條、其他約定
1、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總投資額 20 %的違約金,如仍不足以彌補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3、全體股東同意指定 (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需要的文件,保證其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五條、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5)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收回所認繳的出資。
(6)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費用承擔
1、在設立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并詳細列明開支項目。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公司成立后,列入公司的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 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愿或不能作為公司發起人,而致使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設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九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任何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號碼、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10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10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中國簽訂。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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