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協議書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置房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置房協議書 篇1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2、房屋座落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 ,(大寫) 元整。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5日內,支付甲方首批房款 元。甲方同時將房屋產權證等手續移交給乙方。
余款于甲方交房前5日內付清。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內的.裝修、家具、電氣隨同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置房協議書 篇2
甲方:XX
住址:XXXXXX
乙方:XX
住址:XXXXXX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開、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在大庸橋街道辦事處大庸橋野貓溝安置區的'安置指標達成以下轉讓協議:
1、甲方在項目拆遷時,有宅基地安置指標基本戶一個(即:XX)。現市政府改在大庸橋野貓溝安置區建安置房安置。一個基本戶安置指標為400m2的安置房和20m的門面。現甲方同意將一個基本戶(XX)的安置指標轉讓給乙方,由乙方享有在野貓溝安置區的400m2安置房。
2、乙方按照一個安置指標27.5萬元的價格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用。
3、房屋以1600元/平方米成本價格計價。
4、甲方給乙方出具全權委托書一份,便于乙方辦理有關購房手續,甲方保證支持協助乙方辦理購買安置房手續,并按照乙方提供的戶名辦理變更手續,更名所需的工本費用由乙方負責,所需相關資料由乙方提供。
5、若遇不可抗力使乙方不能如約取得安置指標,則甲方有責任有義務積極支持協助乙方取得安置指標。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部門三份,社區居委會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XX
聯系電話:XXXXXXXX
乙方:XX
聯系電話:XXXXXXXX
見證方:XX
XXXX年XX月XX日
安置房協議書 篇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商品房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商品房基本情況
1.甲方依據 房許字第 號《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將坐落在 市 區 路(街) 號(小區) 號樓(總層數、用途、結構) 單元 層 室 廳 號(管理號 )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乙方購買商品房 套,建筑面積(大寫) 平方米,(小寫)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以 市房地產管理局實地測量后計算的測量結果為準。
3.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以 (劃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年限至 年 月 日。
4.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所列設施外,還有等設施。
二、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1.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銷售給乙方,總價款(小寫) 元,(大寫) 元。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 元。
3.乙方可將購房款一次付清,也可分期付款。乙方一次性付款的,應于 年 月 日付清全部房款;乙方分期付款的,其購房定金在第 次付款時沖抵,分期付款日期、金額為: 合同定額(元) 付款日期
定金 年 月 日
一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二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三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四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五期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貸款 (大寫) (小寫) 年 月 日
4.其中第 期乙方申請貸款,付款期限屆滿金融機構未批準貸款,且乙方無力支付該款項的,甲方應在十五日內將其已收取的房款返還乙方,本合同解除。如因一方故意造成貸款未獲批準,或乙方逾期不申請貸款,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面積誤差
該商品房交付時,實際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超過約定面積 %時,乙方可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乙方,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2.乙方同意接受房屋。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金額按實際建筑面積調整;
3. 。
四、合同登記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應持本合同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記,同時鑒證或公證;稅費按國家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登記、鑒證或公證,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按房款的 %賠償并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五、質量標準
甲方交付的房屋需經工程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驗收合格,同時必須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凡未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的住宅房屋,如因質量問題與乙方發生爭議,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產權登記
乙方應于房屋交付三十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應予協助。
七、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做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準后 天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八、配套設施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 ;
2. ;
3. ;
4. ;
5. 。
九、房屋的用途及公共設施的使用
乙方的商品房僅作 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受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房屋停建、緩建,應在 日內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未能按時交房或乙方逾期交付款項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無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對方必須履行。
3.房屋未達到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質量標準,或未達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發生變更或解除,雙方應在三十日內到合同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或未按承諾期限運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乙方有權按已付房款額的百萬分之 向甲方追究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如逾期180天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向乙方支付自上述日計算至實際還款日的違約金;
(2)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乙方所欠房款額的百萬分之 向乙方追究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如逾期180天乙方仍未能如數付款,甲方有權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乙方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扣除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在三十日內退還乙方;
(2)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甲方交付房屋設施、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或要求甲方賠償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差額,并要求甲方付房款總額 %的違約金。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解決(以選擇):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二份,送房地產所在地交易市場登記機關一份、鑒證或公證機關一份。
十四、雙方承認的附加條款。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本合同及補交規定、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經鑒證或公證后生效。
十七、《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商品房平面圖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營業執照號: 營業執照號:
或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定代表人(簽名)
代理人: 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鑒證或公證部門意見 房產管理部門意見
鑒證或公證機關(章) 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鑒證或公證日期 登記日期
安置房協議書 篇4
出賣人:
買受人:
甲方欲將位于泉州大橋南片區海絲景城小區的A3-00-000房產一套出售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一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泉州大橋南片區海絲景城小區A3-00-000室,安置房屋面積為80.98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攤建筑面積為14.4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現尚未辦理產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
買賣房屋面積為80.98平方米,按3470元/每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281000元整(大寫:貳拾捌萬壹仟元整)。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本合同簽署后乙方應將購房款貳拾伍萬壹千元整(¥251000元)交付給甲方,該款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余款叁萬元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后三日內付清。甲方的銀行帳戶:開戶行建行,戶名:000,賬號622000000000000000000000。乙方可現金支付給甲方也可將購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帳戶。
第五條、房屋交付:
1、本合同簽署后,甲方應將所持有的《安置協議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應在通知交房后五日內,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關于產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
對本房屋以后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1、買賣房屋辦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手續所需繳納的稅收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辦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應自領取之日起三日內,將領到的產權證書交由乙方。
2、在已辦理到甲方名下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之后,甲方應告知乙方,并自甲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到自己名下后的3日內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所須相關費用(包含雙方交易費、營業稅等)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復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七條、補償費和建筑差價的享有和承擔
1、根據甲方和晉江市土地儲備中心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指揮部應給付給甲方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每平方米每個月10元,由乙方享有,并從首付款中預先扣除一年的安置補助費(9720元),超過一年的安置補助費由甲方再補給乙方,不足一年乙方應返還差價給甲方。
2、安置房應支付給指揮部的建筑差價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條款:
1、乙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內將房款交付給甲方,逾期達到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承擔逾期付款的購房款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甲方在交房后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給乙方。
3、甲方在接到辦理房屋產權通知后逾期10日不去相應機構辦理產權證和土地證的,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給乙方。
4、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給乙方。
5、甲方不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房屋和產權證書交付給乙方,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權證書,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6、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在出證后超過30天不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
第九條、合同無效的特別約定:
若本合同無效,甲方特別聲明在本合同確認無效的十日內賠償乙方經濟損失叁拾萬元整。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的簽署地泉州市福華商廈所轄地方法院----豐澤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時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產權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另一份留存備查。
甲方(簽字生效):
乙方(簽字生效):
200X年4月3日訂立于泉州市福華商廈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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