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合伙協議書匯總4篇
在現在社會,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伙協議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伙協議書 篇1
甲方:駐地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
乙方:駐地地址:法人: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真誠合作的原則,就共同合作由甲方投資、乙方拍攝、制作影片《_____》的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原則
1.本合同各項條款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等各種法律法規。
2.合作雙方保證各方完全擁有法律權利、能力和許可簽署此合同書,并履行本合同項下各自所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全權負責本劇的預算、制作團隊、攝制日程,以及本劇的拍攝制作等項工作,甲方全權負責本劇的投資工作。
第二條基本條款
一、概況
1.劇名:《幸福,擦肩而過》(暫定名)
2.劇長:25分鐘
3.類型:數字微電影公益短片
4.攝制周期:一個月。
5.后期制作周期(至完成校正拷貝)二個月。
6.總成本:約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人民幣,以實際支出為準),由制作費、宣傳費及不可預見費四部分組成。
二、就電影《_____》的拍攝、制作,甲方的投資額為人民幣約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萬元,以實際支出為準)。
三、《_____》的拍攝、制作事宜由乙方全權負責,乙方保證并承諾其系依法設立并具備合法的電影拍攝、制作資格的法律主體,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足以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工作并實現對本項目的的投資回報。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協議的約定,為乙方工作提供投資款總計:約人民幣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萬元,以實際支出為準),投資款到位方式為:
A、本協議正式簽訂后十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專用帳戶總計人民幣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萬元)。
B、本協議簽訂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匯入乙方指定專用帳戶總計人民幣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萬元)。
2、有權派員出任下列職務:(1)出品人(第三順序人)(2)監制人(第三順序人)(3)策劃人(第二順序人)
3、作為電影《_____》的攝制單位在完成片上版權處列第一署名。
4、完全按照本協議所約定投資款額和條件投資本劇,如遇乙方拍攝超支(超出人民幣_____萬元)甲方概不追加,由乙方自行解決超支部分的資金;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導致劇組拍攝超支,超支部分由甲方支付。
5、有權利監督、督促乙方依照約定如期完成工作并保證作品(工作)質量,在乙方違約情形下,有權利視情況要求改正,中止、解除本協議并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權負責電影《_____》的策劃、拍攝、制作的全部工作,保證該劇的藝術水準和質量,有權出具全部工作方案,并就其出具方案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具體實施對甲方全權負責,保障甲方投資及收益的安全。
2、有權決定并派員出任劇組涉及所有藝術和創作以及管理職務。
3、有權在電影《_____》完成片版權處列第二署名和承制方第一署名……
4、全權負責電影《_____》攝制組的組建和管理等藝術創作及決定電影制作過程中的一切行政事務,并視實際情況有權決定本劇的開關機時間。
5、全權負責本劇的報批和審片工作。
6、乙方保證本協議簽署后履行期間工作團隊的穩定性,不發生主要成員和演藝人員中途退出和更換的情形(除簽約人員不勝任工作外以及違反劇組相關紀律的`)。
第三條違約處理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協議,不得違約,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責任并要求賠償相應的實際經濟損失,向對方索賠以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甲方如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條件履行自己的義務,不按時和拖延給乙方支付投資款,造成劇組工作延誤和影響開機時間,甲方則應該相應追加因甲方拖延支付時間而使乙方和劇組造成的實際經濟投入和損失。如確實因甲方無力繼續投拍本劇,甲方應當書面允許乙方另行尋找投資人共同投資繼續本劇的制作,甲方作為共同投資人繼續參與本劇的制作。如因甲方原因發生投資結構變化,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
3、乙方如不能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逾期兩月以上不能完成階段性工作計劃;或者發生可能導致不能保證該電影如期拍攝完成并投放市場的情形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4、本協議若因雙方以外的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預計、抗拒并克服的情形致使制作進度受阻,不屬違約行為,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亦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等有效;協商不成,以甲方所在地為司法管轄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五條
因本協議簽署及履行發生的送達,以雙方在協議中留存的地址及方式為準,一方如有變更,須于3日前書面通知對方為有效。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后成立生效。經雙方認可的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伙協議書 篇2
訂立合同合伙人:
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住址______
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住址______
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住址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合伙承包運作定南縣鵝公鎮大鳳等六個村土地整理項目。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半年,自20xx年5月01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合伙人---------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合伙人____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2.合伙人的出資,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其他合伙人如出資補齊合伙資金,則差額股份歸出資人所有。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伙期間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份額為依據,均分。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的出資份額為據,均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二個月告知合伙人并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共同行使的權利
①對外訂立合同;②購進常用貨物及工程用材料;③支付合伙債務;④其他涉及經營的重大事項。
2.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②落實工程質量、進度;③代表合伙對外協調;④資金調用的決定權。
3.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 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
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合伙人共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合伙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
合伙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 篇3
訂立協議人:
以上合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充分協商,自愿合伙組成律師事務所,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律師事務所的名稱。
本所名稱為:
地址:
第二條 律師事務所的性質。
為“兩不四自”律師事務所。即:“不占國家編制、不要國家經費、自愿組合、自收自支、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自律性律師工作機構。
第三條 合伙人。
初始合伙人為訂立本協議的 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據業務需要,依照本協議和章程規定和條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第四條 出資數額與比例。
(一)合伙人每人認繳人民幣 元整。
(二)每個合伙人的出資比例分別占出資總額的 %。
(三)合伙人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一次付清出資款 元整。
第五條 合伙人的財產權利。
(一)每個合伙人每年的業務收費,在支付效益工資扣除應攤公共費用。提取
%公共積累,交納各項稅費后,其剩余部分作為事務所的財產積累,用于事務所發展,如購置交通工具等。創收合伙人對其積累的財產享有專有使用權。
(二)律師事務所每年的公共費用 %由合伙人均攤, %按比例分攤。
(三)每個合伙律師年業務收入提取 %進入公共積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四)專、兼職律師年業務收入,在提取效益工資后,其余部分進入公共積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五)合伙律師的業務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共費用時,由專、兼職律師創收的積累部分沖銷;如果專、兼職律師創收的積累部分仍不足以支付律師事務所費用時,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律師均攤。
(六)各合伙律師按其出資比例對事務所債務承擔義務,并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事務所每年收取的業務費,按照律師法的規定提取事業發展基金、執業風險基金、社會保障基金、培訓基金,具體比例由合伙人會議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確定。
(八)合伙人會議每年年初對上一年度的資產清理一次,確定每個合伙人在上一年度財產積累中所享有的財產數額。每個合伙人歷年享有財產數額之累計數即為該合伙人在本所擁有的財產總額。
第六條 財務管理及分配制度。
(一)本所建立健全人事、財務、業務、收費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具體內部管理制度另行制定,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二)合伙人的'共同財產由事務所統一管理使用,未經合伙人會議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用。
(三)本所實行效益工資制或固定工資制,律師具體提成比例或工資金額由合伙人會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達到國家規定的納稅標準的,由本人負責完稅。
第七條 入伙。
(一)在本所從事律師工作三年以上,年收費額達到在去掉上一年度合伙律師最高和最低收入者后其他合伙律師的平均收費數額,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和貢獻者,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由兩名合伙人推薦,經合伙人會議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做出決議并與其簽訂合伙協議后可成為合伙人。
(二)新加入的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投入相應資金作為合伙出資,按照本所章程享有財產及其他各種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八條 合伙人會議的組成和職責
(一)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律師組成,是本所的最高議事決策機構,決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
(二)合伙人會議行事以下權利:
(1)制定和修改事務所章程;
(2)決定合伙律師的加入;
(3)選舉和罷免事務所主任、副主任;
(4)討論決定本所的終止;
(5)批準本所的發展規劃和業務計劃;
(6)批準律師收入分配方案;
(7)決定本所重大財務事項;
(8)審核批準本所的年度財務預、決算;
(9)制定和修改本所內部規章制度;
(10)決定分支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11)其他重大事宜。
(三)合伙人會議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組成,對于第(二)項所規定的第(1)、(4)項權利僅由初始合伙人享有。對于其他各項權利則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同等享有。再加入合伙人對初始合伙人的退出不享有表決權,但對其合伙人的加入與退出則享有表決權。
(四)合伙人會議實行民主集體中制,堅持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合伙人會議做出決議除第(二)項第(1)、(2)、(4)、(7)、(10)項須經有表決權的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其他各項決議的做出均需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有表決權的合伙人同意,方為有效。
(五)合伙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舉行會議的時間為每年六月份和十二月份,經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議可以召集臨時會議。合伙律師因故不能參加合伙人會議,可以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理出席會議、行使權利。
第九條 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會議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二年,可連選連任。
主任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所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二)負責召集合伙人會議;
(三)代表本所對外簽訂各項合同;
(四)聘任和解聘各分部主任;
(五)聘任和解聘兼職律師和輔助工作人員;
(六)批準一級性財務開支。
第十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按照本所章程規定行使表決權;
(2)擔任事務所及各分所、各分部負責人的推選權和被推選權;
(3)提請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協議、規章制度;
(4)監督事務所的財務、監督合伙人會議的執行情況;有權隨時查閱事務所的財務帳冊及資料;
(5)監督事務所主任、事務所管委會的工作;
(6)依照合伙協議的規定退出合伙;
(7)依合伙協議對事務所的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
(8)合伙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合伙人承擔的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政策,嚴格遵守本所章程,執行合伙人會議的決議;
(2)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自覺維護本所及本所律師的聲譽;
(3)合伙人對本所負有忠誠義務、合伙人之間應當互相尊重,不得相互詆毀;
(4)嚴守事務所的業務秘密;
(5)合伙人不得擅自以事務所名義對外簽訂借款擔保等經營性協議;
(6)合伙人不得以本所的權益份額對外設定擔保;
(7)遵守律師事務所的規章制度;
(8)自覺接受主任和副主任的行政領導和管理,完成主任交辦的各項任務;
(9)完成本所規定的創收指標;
(10)專職從事律師業務,以全部時間投入工作、積極拓展業務領域;
(11)按其出資比例對事務所的債務承擔責任;
(12)依法承擔法律援助義務;
(13)合伙人若退伙,從退出本所之日起兩年內不得與事務所其他律師成立新的律師事務所或共同到另一律師事務所執業;
(14)合伙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退伙。
(一)合伙人可以依照合伙協議退出合伙,退伙時應提前三個月提出退伙的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經合伙人會議決議后,方生產退伙的效力。
(二)合伙人主要提出退伙的,對其在本所工作期間歷年積累的財產予以核實,固定資產按現值的 %依法納稅后,以貨幣形式清退,貨幣部分完稅后全部清退,退伙律師對退伙之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合伙人連續兩年不能完成合伙人創收指標,經合伙人會議決議予以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可以作為專職律師繼續在本所執業,退伙人若能連續兩年完成合伙創收指標,經合伙人會議決議可以恢復合伙。
(四)合伙人有下列行為的,經有表決權的合伙會議四分之三以上決議,予以除名,對其在本所工作期間歷年積累的財產予以核實,對其財產清退比例,固定資產按現值的 %予以清退,貨幣部分完稅后全部清退。
(1)律師資格被取消、律師執業證書被吊銷;
(2)違反法規、執業紀律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
(3)嚴重損害本所利益,給本所造成重大損失的;
(4)故意敗壞本所形象和聲譽、制造分裂造成影響的;
(5)未經合伙人會議同意挪用、侵占事務所資金、私自分割事務所財產的;
(6)拒不執行合伙人會議決議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在本所人事律師業務的;
(五)合伙因客觀原因(如從政、出國留學、脫產進修、生育、重大疾病)不能從事律師業務時,保留其合伙人資格,但不再享有其未執業期間律師事務所費用和承擔合伙人其他義務,待恢復執業后再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如本人自愿退伙,按本協議第十條第二項退伙。
(六)合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負賠償責任。
(1)嚴重敗壞本所形象和聲譽的;
(2)給律師事務所造成經濟損失的。
第十二條 合伙終止。
本所因下列原因解散終止:
(1)事務所合伙人不足三人,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齊;
(2)事務所的財產不足10萬元,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足;
(3)合伙人會議合體一致同意解散;
(4)被依法撤銷或解散;
(5)因嚴重虧損或其他原因,而無法繼續開展業務。
本所經合伙人會議決議解散或因違反法律法規、執業紀律被吊銷執業證書的,應成立清算組,對事務所的財產進行清算。合伙人有權參加與清算有關的活動。
在清算期間,本所所有執業律師停止執業、事務所的執業證書及律師執業證書合伙上交原登記機關。尚未辦結的法律事務,由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解決。
事務所終止后,應清償所有債務,清償債務后的剩公共財產部分按合伙協議約定在合伙人之間均等分配。對于各合伙人積累的財產由創收合伙人享有,事務所的公共財產部分不足以償還債務時,合伙人依合伙協議約定的比例均等對剩余債務進行分攤。
事務所終止后,財務帳簿、業務檔案,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司法行政機關保管,印章交回原登記的司法行政機關。
第十三條 合伙協議的修改及其解釋
(一)本合伙協議的修改,須經合伙人會議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并報原批準機關備案。
(二)本合伙協議,由合伙人會議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合伙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伙協議一式十份,合伙人每人各執一份,并報司法廳備案。
合伙協議書 篇4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愿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伙協議書】相關文章:
合伙合伙協議書12-01
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書11-10
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書08-08
合伙協議書 合伙協議書怎么寫08-08
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書通用11-02
有限合伙企業合伙的協議書12-07
企業合伙人與合伙協議書12-07
合伙的協議書10-12
合伙協議書11-03
(經典)合伙協議書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