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延期補充協議書(通用7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同延期補充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合同延期補充協議書 篇1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年月日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原因)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
1、(具體變更條款)
2、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延期補充協議書 篇2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單位(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丙方確認,座落于______________項目樓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目前現場施工進度: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竣工日期由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調整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本協議經三方蓋章生效。
以上協議情況屬實,如不屬實三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另附三方蓋章的實地照片):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延期補充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并共同遵守。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或乙方自身的潛力及表現,調整乙方具體工作部門和崗位及勞動報酬。乙方如不一樣意的,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及經濟補償、賠償職責。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乙方月工資為人民幣元(其中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元,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加班工資、其他假期工資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數。基本工資之上的報酬,為崗位及綜合潛力所體現的回報,一崗必須,不作為其它保險福利的依據),試用期工資為元,上述工資均為稅前工資。
3、保密義務:甲方的銷售信息、采購信息、人事財務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范、業務流程等)、客戶信息等經營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4、1乙方理解甲方出資引進、培訓或者帶給其他特殊待遇,甲、乙雙方簽訂專項培訓協議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
4、2勞動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光帶給辦理錄用和社會保險手續的有關資料、證明的,甲方可視作不貼合錄用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視作乙方主動放下其應享有的保險福利待遇。
4、3勞動合同期間,甲方發現乙方帶給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虛假資料,能夠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補充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延期補充協議書 篇4
出租方甲方:xx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則許可乙方的經營方式為體驗營銷,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體驗營銷的合法證件或相關手續,并出具合法的經營資格(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特別許可證等,復印后交甲方備存)。
甲方必須相應的向乙方出具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產權人許可甲方出租經營的憑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房屋出租備案登記證等。)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租賃合同期限改為至20xx年xx月xx日止,原《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為二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的內容作廢。乙方承諾在20xx年xx月xx日前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
三、乙方必須在本補充協議簽訂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不含照明費公攤、空調費公攤)等,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乙方水、電、空調的供給。
四、乙方必須確保前來商鋪參加體驗活動的參與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場內外發生摔傷、暈倒、傷亡等各種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為了保證意外事故受損者能得到及時救治或處理,甲方應該在事故發生后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立即配合甲方參與事故的處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沒有配合甲方處理的,視為乙方違約,每少參與一次事故處理的處違約金3000元。
五、乙方作為甲方商場的獨立商鋪,不受商場經營好壞狀況的影響,故乙方已預交給甲方的四個月(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1月18日)商鋪租金49239元、三個月(20xx年8月14日至20xx年11月14日)的辦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計54939元,由甲方作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計收。除此之外產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諾暫不計收乙方的照明費、空調費等公攤費用,但物業管理費(2元/m2)及水電費,乙方必須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于20xx年1月30日結算。
七、在經營過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體驗活動的參與者,要求參與者不得在甲方商場內外高聲喧嘩、爭搶擁擠或做有礙甲方商場物業管理及其他租戶經營、公共利益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訴或處罰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八、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負責人):
負責人: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電話:
日期:
合同延期補充協議書 篇5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對年 月 日由雙方簽署的《XX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做出如下補充約定: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
1、新增XX臨時辦公樓外墻漆工程,本新增工程經雙方協商一致外墻漆綜合單價為元/㎡,工程量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2、新增XX室外場地工程。新增工程量及綜合單價詳見后附件。
二、本補充協議新增工程均不單獨結算,與原合同一起結算。
三、本補充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內容互沖突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四、本補充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附件一豐城臨時辦公樓室外場地工程預算表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延期補充協議書 篇6
甲、乙雙方在簽訂的“嘉裕.財富中心”項目《商品房購銷合同》的基礎上,雙方就購買車位的具體細節達成一致意向,特簽訂此補充協議:
第一條關于車位的約定
1、甲方所售的車位依法按停車場規劃的編號發售,乙方以現場的標示選擇合適的車位(已知悉車位現狀并同意以現狀購買該車位)并與甲方簽定購買該車位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下稱原合同),同意甲方除按原合同約定外,以本協議為主要成交依據,雙方就該協議達成一致并同意按該協議執行。
2、因本合同項下出售的車位屬于現貨銷售,地下場車設計存在公共設施、消防等設施實屬正常范圍,購買車位前,買受人確認已對本車位進行考察,確保所停車輛須適度小于該停車位面積,所停車輛型號、高度(限高2.1M)、寬度符合該停車場規定及車位使用要求,不影響相鄰車位的使用,且確保其他業主的正常使用,因乙方購買車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按個計價,地下停車位面積差異對地下停車位購買總價款不構成任何影響;對出現的地下停車位面積差異,雙方互不找補。
4、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僅作為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并承擔后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5、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禁止業主使用車位及享受相關服務。
第二條關于違約責任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交付該車位,且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1、政府行為或法律法規的變動;
2、施工中遇到的異常困難或重大技術問題而不能及時解決;
3、自然災害(如:火災、水災、風災、地震等)、社會異常事件(如戰爭、罷工等)等不可抗力情況;
4、市政配套建設導致的延誤;
5、買受人未付清應付房款和違約金;
6、其他非出賣人主觀所能控制因素導致的交房延誤。
第三條關于交付車位的補充約定
1、無論乙方選擇何種方式支付房款,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則甲方有權延遲交付該車位,且甲方該行為不視為逾期交付車位,甲方不承擔延遲交付車位的違約責任。
2、甲方通知乙方交接車位,乙方應按通知規定到甲方車位所在地辦理車位驗收和交接手續。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內仍未接收車位的,則視為甲方已將本合同項下的車位交付于乙方,自視為交付之日起,該車位的風險責任轉由乙方承擔,此后有關該車位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費、服務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3、由于公共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氣、煙道、電路設施的檢查、維修等),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臨時占用本合同下約定的車位,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包括但不限于檢查、維修等活動。若由于乙方不配合而導致甲方或第三方產生的損失及相關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買受人應在約定的交付時間內辦理完畢該車位的交付手續,否則視同為出賣人己經按期交付,該車位的毀損、滅失風險以及管理服務等費用等自該交付日起均由買受人承擔。
第四條關于車位標準的補充約定
1、出賣人和買受人對工程質量、公共設施、設備發生爭議的,由甲方給予解釋和說明,非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可委托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工程質量為合格的,因此發生的檢測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反之,則由出賣人承擔。
2、為確保小區整體防火安全,部分住宅、商鋪內部或車位周圍可能設置或預埋公共設施、消防設施、公用管線、公用設備,非經有關部門批準或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此部分設施進行損壞或移動,乙方亦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接收該車位。否則,視為甲方已經完成交付義務,如該部分設施需進行必要的維護、檢修等,買受人同意并予以配合。
3、《商品房購銷合同》所附圖紙作為乙方購買該車位的參考,是依據該項目的總平面圖的設計圖紙簡化繪制,平面圖紙與設計圖紙不一致的以經政府批準的設計圖紙為準,乙方不得以車位的實際狀況與附圖不一致而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甲方賠償,亦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接收該車為。否則,視為甲方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第五條關于辦理登記手續補充約定
1、買受人須在出賣人要求的時限內(出賣人可選擇以電話/傳真/報紙公告/信件/電子郵件等形式的通知均視為有效)向出賣人提交相關資料,同時按政府規定支付應由買受人承擔的專項維修資金和辦理車位權屬轉移所需的各種稅費并提供全部代辦資料。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買受人提出的交付車位請求,同時由此導致的不能及時辦理該車位權屬轉移登記的后果亦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2、該車位交付時,如果買受人就其權屬辦理事項未能完善委托出賣人代辦的相關手續,且未及時提供相關代辦費用、資料的,買受人應自買賣合同約定的該車位交付之日起每日向出賣人支付相當于總購房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且出賣人不承擔逾期辦理該商品房權屬轉移登記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關于停車位的補充約定
1、“嘉裕.財富中心項目”項目內未經出售的地下停車場及地面規劃的停車位的所有權益歸出賣人擁有,買受人不得侵犯出賣人對上述車位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買受人應根據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的收費標準(該標準需符合市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規定)向物業服務企業交納使用的地下停車場車位管理服務費或地面租車位租金,具體收費標準由甲方聘請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
2、在買賣合同簽訂之前,出賣人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出賣人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買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規、示范文本和證件所表明的內容。出賣人還在簽訂買賣合同前,向買受人明示了《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買受人在此承諾遵守該《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七條其他事項約定
一、關于修改合同的特別約定
1、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乙方產權人或共有人需要增減或變更的,由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認可后協助乙方辦理,由此產生的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及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關于廣告及其他事項效力的約定
買賣雙方均同意以《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包括相關附件)之約定為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有效依據,除此之外的任何要約邀請(如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協議之前或之后,通過報紙、電視、廣播、雜志、戶外路牌等各種媒體發布的廣告中所描述的內容),僅作為要約邀請,不作為甲乙雙方協定各自權利、義務的依據,均不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三、關于景觀、建筑外立面材質及其色彩、相關設施的約定
1、甲方所有廣告模型及宣傳資料中的景觀效果、建筑外立面及其效果與實際建成后的景觀效果、建筑外立面機器色彩效果可能會有差別或局部發生調整,以實際為準。
2、甲方為社區整體綜合需要,有權在社區場地中選址綠化環境和建設相關配套設施。如植物、消防栓等。
四、辦證依據
以房屋主管部門批準的相關資料及認可的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的實測面積結果,作為最后辦理房屋產權的有效依據。
五、關于物業管理、維修基金、配套設施費的約定
依據現行《物業管理條例》及國家相關規定,在所購商品房交付后兩年內至業主通過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之前。由甲方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全面管理,在此期間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物業管理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履行業主公約義務。
根據《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乙方接房時由甲方代收維修基金,該維修基金為¥60元/㎡(按所購房屋建筑面積計算)。
甲方設計圖紙以外對該項目新增的配套設施,向乙方另行收取適當費用。
六、乙方承諾,在《商品房購銷合同》中填寫的聯系方式(包括電話、地址等)均真實有效,并同意甲方以此作為通知依據。書面文件送達的唯一聯系方式,因聯系方式錯誤導致延誤或未收到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聯系方式有變動,應當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乙方聲明,已經充分閱讀和理解《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協議,對該兩份合同的內容完全明白和同意。
八、本補充協議作為《商品房購銷合同》的補充,與《商品房購銷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內容有抵觸的,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20__年12月31日20__年12月31日
合同延期補充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原合同”);
2、經雙方協議一致,同意對原合同中有關等內容進行修改。
為此,雙方簽訂以下補充協議內容,以便雙方遵照執行。
1.原合同第_____條修改為:_______________“”。(注:填寫原合同條款號和相應修改后內容。)
2.增加原合同第_____條,即“”。(注填寫原合同條款號和相應增補內容。)
3.原合同附件_____修改為本補充協議附件_____。(注:填寫原合同和修改后的附件編號。)
(注: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條款,并調整后面的條款編號。)
4.除本補充協議修改的條款外,原合同的`其余條款保持不變,仍然持續有效;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如本補充協議的條款與原合同條款發生沖突,以本補充協議的條款為準;本補充協議未約定事項,按照原合同規定執行。
5本補充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終止日期與原合同相同。
6.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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