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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質量協議書

            時間:2025-12-30 18:42:56 協議書

            【精選】產品質量協議書3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產品質量協議書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產品質量協議書3篇

            產品質量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1、目的

              為確保甲方質量,保證體制有效運行;確保乙方供貨質量的穩定,滿足甲方用戶的最終產品需求,防止不合格品配套的發生,特簽定本協議。

              2、適應范圍

              本協議適應提供甲方產品配套的乙方。

              3、雙方合同涉及的內容

              3.1甲方向乙方下達的合同訂單應當準確無誤的標明:產品名稱、型號規格、交貨期限、交貨方式、質量保證期限。

              3.2甲方如需要對已下達,但尚未執行的合同(訂單)內容進行更改,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代表確認并糾正合同(訂單)內容。

              3.3甲方向乙方下達的合同訂單,應附加工、購買產品的質量技術指標、要求。如甲方不能明確提出的質量技術指標可使用國家標準或由乙方代為提出,雙方同意后形成書面記錄。

              4、質量標準的說明

              4.1甲方通過圖紙、標準或指定樣件等方式,向乙方說明產品的質量標準。

              4.2對甲方提出的質量標準有異議時,或者希望變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出申請,進行協商確定。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合格率:

              產品不得低于%,質量保證期年。

              產品不得低于%,質量保證期年。

              產品不得低于%,質量保證期年。

              產品不得低于%,質量保證期年。

              5、質量檢查確認

              5.1乙方根據雙方協定的質量標準要求,出具乙方每批次的《產品出廠檢驗報告》,必要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提交乙方產品的《檢驗基準書》、《QC工程表》及其他此產品質量證明資料給甲方確認。

              5.2質量檢查供貨初期在進行,正常時在進行。

              5.3屬雙方協定或國家強制性檢驗的項目,甲方或乙方不能完成檢驗時,必須在甲方質量管理部門指定的國家試驗機構進行,檢驗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5.4甲方在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隨時到乙方的生產現場,對配套件進行檢查,或是對乙方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監察。

              5.5當乙方的生產場地發生改變或關鍵工序、設備發生改變時必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認可。

              6、乙方的賠償責任

              對于配套發生的問題符合下面某一項時,乙方要負責下述7.1所約定的賠償責任。

              A:未使用的乙方產品完全不符合甲方的質量技術要求;

              B:乙方單方面原因不能按時交貨,影響甲方產品的.交貨時間;

              C:配套件經乙方貨源地驗貨后,由乙方保管不善或維護不好或運輸過程造成的問題(本條款適用由乙方保管運輸的產品);

              D:乙方供應產品在甲方地檢驗的零散不合格品;

              E:乙方產品已驗收,甲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乙方產品超過(含)3%不符合甲方的質量要求;

              F:由乙方不合格引起的甲方產品售后維修、退貨、運輸等費用;

              G:甲方無法判斷,乙方出廠合格,而實際與要求質量不符合,造成的其他問題;

              H: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產品合格率低于4.3項1個百分點;

              J: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產品合格率低于4.3項2個百分點;

              K:因甲方客戶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批次合格率低于上述J條百分點。

              7、索賠

              7.1當乙方產品符合本協議第6項各子項內容時,乙方應按下述第6項各子項相對應的賠償責任進行賠償:

              A:是由甲方提供的配套件以外的產品缺陷造成的問題;

              B:甲方不與乙方協商,改變配套件結構或變更式樣,由此引起的問題;

              C:甲方產品交給最終用戶后,產品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不正常的使用、保管或擅自改變結構,由此引起的問題;

              D: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技術圖紙缺陷引起的問題;

              E:由于甲方不適當的使用修理引起的問題;

              F:由于甲方保管不周或維護不好造成的問題。

              8、其他

              8.1本協議有效期一年。

              8.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日期(蓋章):代表簽字/日期(蓋章)

            產品質量協議書 篇2

              以雙方簽訂的購貨合同為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產品質量法》及有關法規本著誠實務實、長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需方從供方采購的材料、零件、單元或商品(以下簡稱訂購產品)有關供方質量保證簽訂如下協議,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一條 目的

              供方向需方交納的全部訂購產品,必須符合需方的制造、組裝(以下稱制造)的質量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結構、機能、性能、安全性等要求),供方保證向需方提供滿足品質要求的訂購產品。

              第二條 質量要求規定

               1、供方產品基本質量要求按需方最新頒布的企業技術標準,需方未提供企業技術標準時按相關國家或供方企業技術標準執行。需方企業技術標準包含了產品主要性能指標及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等內容。需方驗收供方產品時以上述標準及需方企業抽樣標準為依據,對質量標準有爭議的,以封樣樣板為準。

              2、有關訂購產品的質量要求等,雙方在供方制造訂購產品前或交貨前,須對以下圖紙、規格書等進行確認,質量要求等變更時也必須確認。

              (1)由需方做成,正式交給供方的圖紙、規格書、樣本等(含需方委托供方做成之圖紙、規格書、樣品等,以下稱采購標準)。

              (2)由供方做成,需方書面確認的圖紙、規格書、樣本等(以下稱交貨標準)。

              3、供方向需方交訂購產品,必須符合需方向供方訂貨時的最新采購標準或交貨標準。

              第三條 遵守法律、法規等

              1、供方須遵守與安全性能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條例等規定。

              2、供方從需方正式接收的采購標準,如果判斷不能遵守前項安全規定等時,要立即向需方報告、協商。

              第四條 建立質量保證體系

               1、 供方有義務按國際標準ISO9000XX的要求建立一個質量管理體系,并且有責任維持這個體系的零缺陷目標和不斷地改進服務。

              2、 供方有責任讓其子供應商建立和維持一個有可比性的質量管理系統來保證供方從其子供應商處購買的或外加工的零部件中沒有不合格品。

              (1)需方可以要求供方提供證明文件,表明供方自己已經確認了其子供應商所運行的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2)供方子供應商的產品或零部件發生任何質量問題,供方應給需方提供機會對其子供應商進行審核。

              (3)對于供方重要的子供應商,需方有權要求對該子供應商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將要求達到需方的標準。

              3、供方允許需方通過審核手段,來檢查其質量管理方法是否達到需方的要求。審核可以是對一個體系、或一個過程、或一個產品進行。

              4、供方允許需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設備、試驗中心、倉庫及鄰近區域,并且可以檢查與質量有關的文件。在此情況下,供方為保證其商業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實施的適當措施將會被需方接受。

              5、需方會將審核結果反饋給供方。如果需方認為應采取一些糾正措施,供方應即時擬訂措施計劃,在一定期限內(最多四個星期)執行,并將結果反饋需方。

              6、供方指定質量保證體系管理及經營的負責人,根據需方要求,事先向需方提交書面資料。負責人變更時,要通知需方。

              第五條 生產質量保證文件的準備和整理

               1、 供方須提供其最新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一般納稅人資格證、公司章程等其他有關資信證明。

              2、 供方須提供訂購產品的物性表、ROHS、FDA、REACH、PAHS或食品衛生認證。

              3、 需方要求供應商填寫的《符合ROHS聲明》、《生產商、經銷商考核調查表》、《供應商檔案》、《供應商守則》等資料。

              4、 關于訂購產品,供方做成制造工序中具體標明的制造管理項目特性、標準等的管理工程圖。

              5、 供方做成明確表示操作順序、方法條件、注意事項及使用設備、工具夾具、計量計測器等的作業指示書并以此為基準,對作業人員的作業內容全面指示。

              6、 需方要求供方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條 供方采購物資質量保證

              1、供方保證制造訂購產品使用的零件、材料等物料完全符合該訂購產品質量要求,有充分的質量保證。

              2、供方得到需方的請求,在給需方交貨的同時,將其子供應商的質量證明交給需方。

              3、供方用于制造訂購產品使用的物料,如由需方有償或無償提供,或向由需方指定第三方采購,其制成訂購產品的質量全部由供方保證。

              第七條 設備、模具、工裝工具等的準備及管理

               1、供方準備為制造訂購產品所必須的設備、機械、模具、工裝、夾具、計測器、試驗機等(以下稱制造設備), 為充分保證質量須進行必要的精確度的維護管理。

              2、供方得到需方的請求時,要將供方可進行的制造訂購產品所必須的制造設備精確度管理書面提交給需方。

              第八條 供方外協廠的管理

              1、供方不允許將訂購產品的制造全部委托或承包給第三者(以下稱供方外協廠),供方可將訂購產品制造的一部分委托或承包給供方外協廠;但以采購標準為基準的訂購產品生產的一部分,供方委托或承包給供方外協廠時,必須事先向需方申請并取得需方的認可。

              2、供方外協廠制造的訂購產品是否滿足質量要求,供方對需方負有全部責任。

              3、供方為了確保質量,在供方外協廠也要確立必要的質量保證體制,對供方外協廠訂購產品的質量保證體制及質量保證活動事實狀況進行檢查等。

              4、需方以及使用訂購產品的用戶當中,需方指定人或其代理人有必要對訂購產品的質量保證體制及質量保證活動進行確認時,供方應切實聯絡其外協廠,同時協助他們順利進入供方外協廠進行該檢查。

              5、需方認為供方外協廠訂購產品的質量保證體制及質量保證活動需要改善,與供方協商并通過供方積極與外協廠尋求改善辦法。

              6、若供方完全不從事生產而專門進行第三方產品代理經營活動,由供方對訂購產品質量全部向需方負責。

              第九條 訂購產品的外形和包裝等

               1、為防止質量劣化,對所交貨物之外形、捆包、打帶、拖盤及運輸方式等,要采取充分而必要的保護措施。

              2、需方根據需要經過與供方協商,可決定供方所制訂購產品之外形、數量、包裝方法、規格書及運輸方法等,而且供方在變更以上內容時,須事先得到需方的承認。

              第十條 制造過程檢查、成品檢查

               為確保訂購產品滿足質量要求,供方在訂購產品制造過程中或出貨時,要實施必要檢查。但需方要求時,供方與需方研究決定該檢查基準的全部或一部分內容。

              第十一條 提交檢驗記錄單、管理質量記錄

              1、 應需方要求,供方向需方提交實際的出貨檢查等記錄單,其詳細內容由供需雙方另行約定。

              2、 供方有訂購產品的檢查、試驗等結果的記錄,至少要在作為文件保存要求的執行期限內妥善保管,應需方要求,允許需方閱覽或向需方提交其副本。

              第十二條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為使訂購產品的批量容易追蹤,供方應根據供需雙方另行商定的辦法,明確區分生產批量并能進行切實管理。

              第十三條 驗收檢查

               1、供方所交全部訂購產品皆以滿足質量要求為前提,需方可實施免檢采購。

              2、與前項規定無關,需方認為有必要時,根據另行規定的檢查期間及基準可實施對訂購產品的抽檢或全檢等驗收檢查(以下稱驗收檢查)。

              3、驗收檢查不合格時,需方將結果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需方要求的時間內向需方交納替代品或按需方指示進行處理。需方有權直接整批退貨、挑選使用、讓步接收或加工維修使用。對于直接退貨的,供方應包換合格品;對于挑選使用的,從次月貨款中直接扣除不合格產品相應貨款,同時供方要承擔挑選所產生的費用;對于挑選使用不足需方使用的,需方可要求供方根據訂單數量補足;對于讓步接收,則按質論價;對于需要加工或維修后才能使用的`,一切加工或維修費用由供方承擔。在此過程中產生其他費用和損失的,由供方承擔。

              4、非第一次驗收合格時(至少上一次驗收結論為不合格),供方需按需方要求提供所進行的不良原因分析及改進實施記錄的見證性資料,否則需方有權拒絕驗收使用,由此給需方帶來的停產、欠產,進而影響需方生產訂單完成所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第十四條 樣品檢查

               1、供方按新規定向需方交貨或根據第十八條及第二十條設計、制造條件等變更后初次向需方交貨前,按供需雙方另行協議的規定,供方將該訂購產品樣品進行報驗,并將該批樣品制造的全數、全項檢查報告附上(如果訂購產品制造過程中使用到模具,則檢驗報告還應包括涉及的模具工藝參數檢驗項目)。

              2、為保證供方新訂購產品批量質量,在供方正式批量供貨前,供方須向需方提供供需雙方協定數量的免費樣品,需方收到供方樣品時,按與供方協商另定的方法立即對訂購產品樣品實施檢查、試驗(以下稱樣品檢查)并將其結果通知供方。

              3、供方按第1項向需方交納樣品后,所有訂購產品樣品檢查合格后才能著手生產,但得到需方特別承認時,可在樣品檢查合格之前開始生產。

              4、訂購產品樣品不合格時,采用第十三條第3項、第4項規定。

              第十五條 限度樣本封樣

              1、采購標準或交貨標準的數值等,不能明確用官能檢查判斷的檢查項目的,供需雙方協商后,由需方或供方作限度樣本封樣,并取得對方認可。

              2、限度樣本封樣由需方和供方分別保管,在使用、保管時不能失去其特性。

              3、根據具體情況規定限度樣本封樣的有效期限,供需雙方按實際需要及時重新確認,更新或改變。

              第十六條 不合格品的處理

               1、各項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需方有權從應付給供方的貨款中扣除不合格訂購產品的等值金額,如果是預付款,需方有權要求還款。需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貨物或選擇適用的法律所賦予的任何權利。

              2、 需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間,由于可歸責于供方的事由導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滅失、損壞或變質時,該風險由供方承擔。

              3、物料在需方進貨檢驗中判為不合格,需方有權作出退貨處理。供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經需方檢驗合格的,需方應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再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貨,如需方對不合格品作出篩選處理時,供方需付篩選的人工費。如需方要求退貨時,供方在接到需方退貨通知后,需方所在地供方2天內、本省供方3天內,外省供方7天內應持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到需方處確認并做出處理。如超出規定時間兩天供方仍未辦理退貨,需方有權扣除該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項并代供方作出報廢處理,報廢所得收益歸需方。當月至少取消供方一次付款資格。

              4、物料在需方進貨檢驗中判為不合格批,經供方申請,需方為不影響生產同意辦理讓步使用時,需方有權進行折價處罰,并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3天內未派人員處理的,視為接受需方的折價。

              第十七條 設計、制造條件變更的聯絡

               1、供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響到訂購產品質量的計劃性變動以前,應征得需方的批準,尤其是在下列項下變更時,立即將此事書面報告需方取得需方認可。否則一旦發現將視同批量不合格進行處理,并處以1萬元以上的處罰或暫停供貨,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也一并處罰。但預先已取得需方認可,對訂購產品質量無任何不良影響的,不在此限。

              (1)設計變更:給需方交貨開始后,訂購產品設計變更(含材料變更)時

              (2)新造、更新、改修模具:制造訂購產品新造模具時,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時

              (3)變更制造方法:訂購產品制造方法(工程、加工、作業和檢查的方法、使用的制造設備等)發生變更時

              (4)制造場所、供方外協廠變更:制造訂購產品的供方工廠或供方外協廠變更時(更新外購時、或從外協廠轉回供方工廠時)

              (5)資材的制造商和供應商有變更時

              2、需方由于自身理由,有必要對訂購產品實施第1項下所列變更時,立即書面通知供方,供需雙方在協商基礎上實行變更。其中涉及到需方訂購產品第1項第(1)、(2)、(3)之一變更時,供方必須提前獲取需方開發部門的正式書面文件。

              3、供方對訂購產品所做的改動,包括第1項和第2項的改動,任何情況下都要取得質量證明并備好相關文件,在需方請求時向需方提交一份,同時須向需方提供供需雙方協定數量的免費樣品,由需方驗證認可后,供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訂購產品;如果樣品沒有得到需方認可,供方仍需按原先生產參數提供產品。

              第十八條 質量異常的聯絡

              1、明顯地不可能達到已訂協議項下的例如質量特性、期限、發貨數量等要求,設計或制造工程不合格,預期或已發生了與質量要求不符或其它質量異常時,供方立即與需方書面聯絡,供方還應在發貨后將這些已知的變化情況通知需方。為了能迅速解決問題,供方應提供必要的數據和實際情況。

              2、需方在收貨、檢驗、制造、使用中及在市場流通中,發現與質量要求不符及質量異常時,立即與供方書面聯絡。

              第十九條 原因調查及防止再發生等對策

              1、前條質量異常一經發現,供方立即調查其原因,并向需方提交其調查結果的書面報告,同時決定防止再發生的必要對策,得到需方認可后實施。

              2、需方針對前條質量異常原因有必要進行調查及實行對策時,供方要積極配合。

              第二十條 質量保證責任

              1、經需方確認,質量問題確屬供方責任造成的,供方應按照需方要求即時進行整改,提高后續供應之產品質量;以供方引起重大質量事故的,需方有權視情況或在一段時間內,停止下單或取消其供應資格。

              2、此條涉及損失賠償責任以雙方簽訂的基本供貨合同中的質量責任條款為準。

              第二十一條 修理備件的供應

              1、需方向供方購訂購產品期間至使用訂購產品生產制造結束、中止等,或訂購產品因銷售結束、中止,需方不再向供方訂購產品止,需方對該制品或對需要訂購產品的廠商負有供應修理零件義務期間,供方遵守需方要求,向需方免費(3年之內)或有償(3年之后)供應訂購產品或零件。其詳情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2、需方收貨3年內若發現訂購產品有瑕疵,且累計不良達到2%的,供方須向需方完全免費提供該訂購產品或零件作為需方備件,直到需方書面確認后可被允許停止備件的供應。

              3、需方每十年須更換備件,供方有責任在常規供貨后十年內提供所述備件。供方在得到需方書面確認后可被允許停止備件的供應。

              第二十二條 專家交流

              供方有責任推進零部件的零缺陷目標,根據現狀制定改善計劃并以此為推進目標,供方最長不超過每季度一次派質量技術專家到需方現場,就訂購產品的質量改善目標和解決方案駐廠交流,具體派駐人員、交流頻次及駐廠時間由供需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第二十三條 備忘錄

              本協議簽訂后,供需雙方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補充應做成書面備忘錄形式,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執行。

            產品質量協議書 篇3

              合同號:xxxxx

              簽訂時間:xxx年x月x號

              簽訂地點: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產品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產品質量責任,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應商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并有責任及時更新已經過期、變更的資料,并向甲方提供產品樣品,并保證產品質量的穩定和逐步提高。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

              3、乙方保證所供產品符合甲方的質量標準(牌號:lgfr500全新阻燃abs),并對產品質量負責,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質量資料,如產品原材料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產品進行抽查,對問題較多的產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盡快制定質量整改措施并實施,對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回復。對同一問題多次反饋仍無改善或經抽查產品問題嚴重合格率極低時,甲方對該批產品進行退貨處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情況并就問題進行整改,同時進一步熟悉甲方質量標準。制定嚴格的生產操作工藝并監督實施,同時建立嚴格的質量檢驗制度,對注塑產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縮水、水紋線、膠屎、批峰、油污、頂白、粘膜、斷鑲件、噴油不均、噴油不到位、劃傷、碰傷、拖傷等進行有效控制;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召回有重大質量隱患和重大不良反應的產品,并給予妥善處理。

              5、乙方應積極配合妥善解決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投訴,如確屬乙方的責任,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6、質量爭議(問題)的.處理:乙方應嚴格按照制訂的技術標準對甲方的產品進行檢驗,保證檢驗的公正和科學性,對檢驗不合格的剩余樣品應保留一周。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在甲、乙雙方業務合作期間均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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