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協議書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養老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養老協議書1
贍養人:
___ 身份證號碼:
___ 身份證號碼:
___ 身份證號碼:
被贍養人: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年__歲,為被贍養人,要求贍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不折不扣的履行贍養義務,否則被贍養人徐翠珍有權進入法律程序,提起訴訟。
一、本協議履行起,由___與____兩家依次輪流贍養老人半年(6個月),每家對老人贍養的'好壞,老人有權陳述。
二、生活補貼,___子女按照____元的標準給予被贍養人徐翠珍生活補貼。
三、贍養人在每年過節期間必須給予被贍養人過節費:元旦100元、端午節100元、中秋節300元、春節500元母親節200元,不記入生活補貼。
四、被贍養人___在___家居住時,贍養人必須尊重被贍養人生活意愿。
五、被贍養人___百年去世后,后事在____辦理,埋葬在_____公墓,所辦后事所需費用,全部由子女共同承擔(平均分擔)。
六、被贍養人___百年去世后所遺留財產,可以用于老人后事辦理。
七、以上協議經簽字后生效,生效后必須遵照履行,不得違約,本協議一式四份,贍養人和被贍養人各持一份,互相督促落實,如贍養人其中一方未按照協議履行,其他__人可向法院提出訴訟。
贍養人簽字:
長女:___
長子:___
次女:___:
年 月 日
被贍養人簽字:
年 月 日
養老協議書2
甲方: XXX敬老院
乙方:院民
丙方:
丁方:
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經協商自愿簽定本協議。
一、入院試住條件及試住期限
1、經甲方、丙方、丁方三方審核通過,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年滿六十歲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的,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非精神病、傳染性疾病患者的老年人。
2、為了保護各入住院名的權利,更好適應敬老院的生活,本協議約定從乙方入住到甲方敬老院至日起六個月為試住期。試住期滿后,對于符合試住期條件的院民,另行簽訂正式的入住協議。
二、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居住生活、文化娛樂、健康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和場所,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2、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為乙方提供相應服務。
3、凡不適應新的'生活環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約束自己的院民,經勸導無效,而嚴重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甲方有權通知丙方、丁方接乙方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組居住供養。
4、甲方有權拒絕接收精神病、傳染性疾病患者入住。
5、乙方在入住期間患重大疾病,甲方有權利義務根據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6、下列款項、物品由甲方按規定統一管理使用。①上級部門下撥的“
人頭”經費;②社會各界人士、社團組織、單位向敬老院捐贈的物品、款項;③院民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社團組織、單位捐贈的款項物品。
7、乙方所在村組的耕地、經濟林、牲畜由甲方協同丙方、丁方出租、出售,所得款項統一存入乙方名下,用以彌補平時零用和去世后的后事費用。不便動的貴重資產由丁方妥善保管,如壽材等。
8、乙方去世后要求回原居住地村組入葬的,為避免影響敬老院的正常工作及對其他院民造成不利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丙方、丁方及乙方有關親屬在乙方死亡后5個小時內將遺體接走,否則甲方有權按照敬老院的規定處理遺體。甲方根據乙方遺囑通知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入葬的,喪葬費用由丙方、丁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辦理入住手續,簽訂入住協議。
2、服從甲方管理及敬老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義務勞動,外出須向管理人員請假。
3、遵守公共道德,講文明、懂禮貌、不打人罵人,愛護公物、視院如家,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做有損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說有損敬老院聲譽的話。
4、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煙頭,不亂倒污水,不隨地大小便,不說粗話、臟話。
5、閑雜物品不得帶入敬老院,貴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員代為妥善保管,凡自己保管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內裝置其它設備。
7、乙方患突發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乙方生前有決定本人遺物處置的權利。
8、乙方在外欠款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丙方、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丁方有探視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辦理乙方入住擔保時,丙方、丁方須提供詳細住址、
通訊電話及村民小組證明等資料。
3、同意乙方去逝后回村安葬,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在本院去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院民死亡后5小時內將遺體接走,并按照乙方遺囑予以處理后事,逾時不到者,由此所造成費用、責任,均由丙方、丁方全部承擔。
4、乙方不能適應新的生活環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約束自己,嚴重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接到甲方通知,應及時由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組居住供養。
三、各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衛,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二)、乙方的房間屬于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傷害承擔責任;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五)、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并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說明范圍并不限于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5.服用自帶藥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對于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7.院民之間如果發生沖突、打架事件造成的損害,由院民自行承擔;
(六)、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警示標志。
(七)、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
(八)、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后果負責;
(九)、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丁方及乙方的親屬,丙方、丁方及乙方親屬應積極配合治療,辦理有關手續。對于有親屬的院民,由親屬出面在醫院的相關告知書上簽字,如果親屬拒絕配合或者拒絕簽字的,則由甲方工作人員代簽,如因醫療行為發生意外或者其他損害,與甲方無關。(院民有親屬的,應當簽訂一份《代簽院民住院文件委托書》 )
(十一)、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養老協議書3
被贍養人:
姓名:
身份證號:
與贍養人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
與贍養人關系:
贍養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依據新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稅收法規,被贍養人就贍養老人支出的個人所得
稅專項扣除事項指定如下:
1、被贍養人就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在贍養人之間采用指定分攤形式,分攤方法選擇如下:
指定分攤比例:
被贍養人按照協議有效期內稅法規定的年度定額指定分攤比例,其中:贍養人指定分攤比例為,贍養人指定分攤比例為;贍養人指定分攤比例為。
指定分攤金額:被贍養人按照協議有效期內稅法規定的年度定額指定分攤金額,其中:贍養人指定分攤金額為元,贍養人指定分攤金額為元,贍養人指定分攤金額為元。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協議有效期如選定的分攤方法需要改變的.由被贍養人重新簽署指定分攤協議。
4、如贍養老人支出扣除金額因稅法修改而調整扣除年度定額的,被贍養人采取指定分攤比例方式的不再另行簽署協議,如采用指定分攤金額方式的,則被
贍養人需重新簽署指定分攤協議。
5、本協議僅用于贍養老人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指定分攤的約定,不構成贍養人各方對贍養老人的約定,贍養老人由贍養人各方另行約定。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被贍養人及贍養人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7、此協議一式拾份,被贍養人贍養人各方各持兩份,該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人簽字:
簽署日期: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老協議書4
甲方:永豐縣祥盛有色金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為了確保員工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有關事項簽訂以下協議:
一、 乙方自20xx年6月1日起開始參加養老保險,但采取自愿參保的原則,乙方自愿放棄參保后,不得中途要求參保或獲取其它補助;
二、 繳費標準按永豐縣社會保險局的規定,當年全縣職工工資最低標準28%計算繳費,其中甲方負擔20%、乙方負擔8%,并由甲方在發放乙方當月工資時扣除85應繳費用。會同甲方的20%統一上繳社保局。
三、 乙方必須連續在甲方工作12個月以上。否則,辭工時應將甲方20%的養老保險金全額退回甲方方可辦理正常辭工手續。包括結清工資,養老保險手續轉出。
四、 甲方需在乙方滿試用期并領導同意轉正后,開始參保。即工作滿12個月后,乙方要求辭工、調出,甲方應無條件辦理相關手續。
五、 甲方應營造環境,搭建平臺,使乙方施展才華、努力工作。
六、 乙方在工作期間,應愛崗敬業、努力工作、爭當優秀員工、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
七、 有下列情況,甲方應繼續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
1、 乙方因工受傷《經縣級部門認定》治療,康復期間;
2、 公司決定放假,不發全額工資,只發生活費期間;
3、 因特殊情況并有書面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
八、 有下列情況,甲方終止為乙方續繳養老保險金。
1、 玩忽守職,給公司一次性造成損失金額1000元以上的;
2、 無故曠工、表現不好,受到大記過處分一次以上的';
3、 打架斗毆,違法亂紀,觸犯法律,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因本人自愿辭工或被公司開出及除名的。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并各執一份。
甲方:永豐縣祥盛有色金屬有限公司
乙方:
20xx-05-28
養老協議書5
原定遠縣醫藥公司參加養老保險職工有207人,離退休人員51人,截止20xx年12月底應繳養老保險費278.25萬元,由于該單位改制經濟困難,一次性難以繳齊,根據國務院259號令,縣養老中心同意定遠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緩繳所欠養老保險費,并簽訂如下緩繳協議:
一、原定遠縣醫藥公司所欠繳的養老保險費278.25萬元,由定遠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
二、縣養老中心同意定遠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緩繳所欠的養老保險費278.25萬元,緩繳期限 個月,即 年月日至 年月日,緩繳期內免繳滯納金。
三、在緩繳期內定遠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必須積極籌措資金,積極繳納所欠養老保險費278.25萬元,否則按規定加收利息和滯納金,同時由此產生參保職工無法接續養老保險等一切后果由定遠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
養老中心(蓋章): 負責人(簽字):
緩繳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養老協議書6
父親: 母親:
贍養人姓名
長子: 次子:
長女: 次女: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贍養的基本原則
1、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
2、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
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如照顧孫子女、簡單家務等,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4、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贍養人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環境中度過他們所希望的獨立生活。
5、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6、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變租賃關系。
7、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為由,強占、分割、隱匿、損毀屬于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
8、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
第二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經濟上供養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占。
4、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為滿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權利,所需交通費用由贍養人共同分擔。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需要添置輪椅的,贍養人應及時購買,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當期贍養人應經常陪同被贍養人到戶外活動。
5、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零用錢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三條 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
2、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3、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 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愿,請人代為照料,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4、贍養人可以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被贍養人送到社會興辦的托老所養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精神上慰藉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被贍養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2、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不在一起居住的,應當經常問候、看望,并對被贍養人的生活給予妥善安排。
3、被贍養人有權利參加老年學校、老年秧歌隊、法律知識、保健知識培訓班,有權參加有關組織的秧歌、體操、卡拉OK演唱、文體活動等比賽,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或結婚紀念日,贍養人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盡量參加。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盡可能創造輕松、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第五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其他事務的義務
1、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領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
2、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3、被贍養人參加親朋好友的婚、喪、嫁、娶等需要隨禮的,當期贍養人應負責安排接送,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六條 贍養的方式、周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 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 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3、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或委托托老所養老的,應事先仔細考察護理人員或托老所的實際情況,事后經常探望,不得事后對被贍養人置之不理。
第七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 元。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 元。
2、被贍養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贍養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自己應當分擔的費用,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 元。
3、贍養人可以被贍養人的名義建立養老專用賬戶,各贍養人通過轉賬方式將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轉入專用賬戶。設立專用帳戶、采取轉賬方式有困難的,或被贍養人要求現金方式支付的,贍養人應以現金支付。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4、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1、2項、第八條中所涉及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托的人負責支取。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5、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并不低于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第八條 屬于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房租、維修費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或紀念日宴會費用。
5、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九條 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被贍養人去世后,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第十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區、街道、居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第十二條 贍養人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形
1、贍養人無行為能力。
2、贍養人部分喪失行為能力,且沒有經濟收入。
3、贍養人無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
4、被贍養人對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有嚴重犯罪行為。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協議共4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被贍養人
父親: 母親:
贍養人 協助贍養人
長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長女: 配偶:
次女: 配偶: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沈陽市
養老協議書7
被贍養人姓名:
父親:________
母親:________
贍養人姓名:
長子:________
次子:________
三子:________
長女:________
次女:________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子女”)和被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父母”)簽訂本協議。
父母于1956年結婚,婚后生有3兒2女,現已長大成人。因父母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子女的贍養。經過父母、各子女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兒女獨立贍養父母協議如下: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各子女應積極履行對父母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盡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子女應為父母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父母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子女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父母分開贍養。
3、子女的配偶有贍養公、婆(岳父、岳母)的義務。子女的子女應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積極協助、支持父母履行贍養祖父母(外祖父母)義務。
第二條子女獨立贍養父母方式及義務
1、獨立贍養子女應保證父母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獨立贍養子女承擔(其他子女愛心購買的除外),并保證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
2、獨立贍養子女應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結構,保證父母吃飽、吃好,其他子女不得過分挑剔指責。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由獨立贍養子女負責,父母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父母的要求。
3、獨立贍養子女應為父母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不得強迫父母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第三條獨立贍養子女對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獨立贍養子女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就診、買藥費用由獨立贍養子女負責。
2、父母大病住院期間由各子女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按照父母的意愿,請人代為護理,并由當事人支付所需費用。子女之間也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子女護理,其他子女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子女共同協商。
3、獨立贍養子女在做好物質贍養(包括衣、食、住、行、醫、水、電、煤氣、電話、采暖、維修費等)的同時,應盡力滿足父母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父母生活充實、精神愉快。其他子女應當經常問候、看望,對父母的生活給予關愛。
4、父母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獨立贍養子女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護理,在精神上關心父母,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父母,要使父母在精神上感到溫暖。
5、子女每年要為父母慶祝生日或春節等節假日聚會,子女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盡量參加,聚會費用由全體子女共同承擔。其他子女平常看望父母時,應以協助照顧父母為出發點,盡量不給獨立贍養人增加不必要的經濟、精力負擔。
第四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支付、給付方式
1、父親在世的情況下,贍養費(重大疾病費用除外)可由獨立贍養子女從父親的退休工資、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父母的存款經與父母協商留足喪葬費用外,可部分作為贍養費使用,其他子女不負擔贍養費。父親過世的情況下,母親的贍養費可由獨立贍養子女從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其他子女不負擔贍養費。
2、父母有醫療保險的,父母大病醫療費由獨立贍養子女優先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報銷、支付,其他不能報銷費用由所有子女平均負擔。父母無醫療保險的,父母大病醫療費由所有子女平均負擔。
第五條父母財產保護、喪葬費用分擔及遺產繼承
1、子女執行獨立贍養義務前,父母應無保留地公開現有存款及借貸往來賬目。經父母及所有子女確認并認可,父母現有固定財產如下:父母現有產權住房1處,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現有存款____元;父親每月退休金____元;父母其他財產____;父母其他收入____。
2、父母雙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況下,房屋產權歸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護,此期間任何子女不得出售,但父母房屋閑置時可以出租,出租期間所獲租金可由獨立贍養子女作為贍養費使用;此期間如父母房屋拆遷,其拆遷補償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3、父母去世后,子女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父母的存款中支取。子女應遵守國家關于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子女在未同其他子女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4、父母全部離世后,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遺產由獨立贍養父母終生的子女全部繼承,其他子女不得爭奪,并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承諾獨立贍養父母終生的子女無故中途毀約的,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全部遺產由接續獨立贍養父母終生的子女全部繼承,其他子女不得爭奪,并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如其他子女接續輪流贍養父母終生,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全部遺產由接續輪流贍養父母終生的子女共同繼承,中途毀約子女、拒絕輪流贍養子女無繼承權,并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以此類推,由最終為父母養老送終的子女(子女們)繼承,中途無故毀約的'所有子女無繼承權,并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如出現獨立贍養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重大疾病而無力再繼續履行贍養義務的,該子女家庭享有父母全部遺產受一份的繼承權。如出現獨立贍養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另一方繼續履行贍養義務并為父母送終的,該家庭仍享有父母遺產的全部繼承權。
第六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子女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區、街道、居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子女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子女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父母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七條附則
1、子女對本協議的內容要完全理解和認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頭、書面協議。本協議一經簽訂,未經其他子女、父母書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后,子女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各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所有子女、父母,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5、已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子女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6、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子女共同委托協議履行監督人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7頁,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協議履行監督人、居民委員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________
母親:________
贍養人協助贍養人
長子:________
配偶:________
次子:________
配偶:________
三子:________
配偶:________
長女:________
配偶:________
次女:________
配偶:________
協議履行監督人: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履行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老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二人均系____社區居民)乙方:________(二人均系____社區居民)
丙方:____(____系____社區居民,____的長子。經由已故居民____的原配妻子____同意,由____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____與原配妻子____(已故)婚后生育兩個女兒,長女____,次女____。
甲方之二____與原配__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為____(已故)甲方____和____在____年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____村____號樓____單元____號,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人,現年____歲。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人,現年____歲。由于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后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____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____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____的一切收入歸乙方,____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____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單位:____社區居委會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養老協議書9
被贍養人一:
被贍養人二:
贍養人一:
贍養人二:
贍養人三:
贍養人四:
為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婚姻法等有關規定,發揮家庭養老的基本作用,促進家庭和諧,有效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贍養人與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自愿與被贍養人同居。
2.被贍養人一的'生活費:每年承擔元,每年12月、6月2次。
3.被贍養人自愿生活在一起。
四、被贍養人二的生活費:每年承擔元,每年12月、6月2次。
二、處理特殊情況
被贍養人一、二有疾病、生病等較大費用的,應當共同分擔,除第一條約定的費用外,另行支付。
三、附則
1.本協議經贍養人簽署后生效。
2.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5.本協議一式份,贍養人各執一份,見證人各執一份。
簽署時間: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人(簽字):
見證人(簽字):
養老協議書10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贍養人:
甲:_______________(長子)__________(長媳)
乙:_______________(次子)
因被贍養人年事乙高,并長期重病,需贍養人贍養。經甲、乙雙方贍養人商議決定并經被贍養人同意,特定如下協議:
一、被贍養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甲、乙雙方應當履行對父母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父母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對患病的被贍養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被贍養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被贍養人。
四、被贍養人的生活方式由被贍養人自己選定,可以同甲、乙雙方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甲、乙雙方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待遇從優、生活來源由甲、乙雙方保障。供應標準由甲、乙雙方共商決定,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__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___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______斤,油___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_____元/年大寫();必須保證被贍養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五、醫療費①平時醫療費:每月交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人民幣。②住院治療費、護理費。國家醫療保險報賬后剩余部分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承擔。
六、被贍養人百年后的安葬費也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分擔。
七、此協議一式四份。被贍養人一份,甲、乙二方各一份,村委各一份(并請監督執行)。
八、具體說明略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準,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未盡事宜者,再商議決定,如果商議不成,再由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九、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
甲(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簽字):_______________
被贍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執筆人:_______________
在證人:_______________村委會簽定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養老協議書11
父親:________母親:________
贍養人姓名
長子:________次子:________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與被贍養人簽訂如下養協議。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與精神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與遺棄被贍養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與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2、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與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與居住權。
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4、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為由,強占、分割、隱匿、損毀屬于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與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借口不盡贍養義務。
5、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與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征得被贍養人與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第二條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添置兩套外衣、一套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保證每周至少有一頓肉、魚、蛋以及新鮮蔬菜與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與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4、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占。
5、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6、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________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愿,請人代為照料,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7、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盡可能創造輕松、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8、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與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
9、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愿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與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10、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三條贍養的方式、周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________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________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第四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________元。
2、贍養人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托的人負責支取。
4、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并不低于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5、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五條屬于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宴會費用。
4、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六條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與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被贍養人去世后,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3、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于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范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七條協議變更的條件與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3、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4、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6、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托村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3頁,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________母親:________
贍養人協助贍養人
長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次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區
養老協議書12
甲方:X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現在處于失業狀態,沒有與任何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系,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失業期間,由甲方為其代為繳納養老、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企業和個人負擔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個人全額負擔。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以及其他任何經濟糾紛,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自20xx年8月開始,甲方為乙方代為繳納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若乙方沒有書面通知甲方其與任何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系,視為乙方一直處于失業狀態。
2、乙方以現金形式按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乙方預計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含企業負擔部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為乙方代為繳納養老及醫療保險,無論甲方事先有無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于甲方預先扣除的款項有異議,應在扣款之日起次月向甲方提出,經核對后,按多退少補原則處理,否則視為乙方確認扣款金額無誤。
4、乙方若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系,想辦理轉移手續時,應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由甲方為其辦理保險終止繳納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費用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
5、乙方在失業期間委托甲方代為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甲方除收取發生的養老及醫療保險費以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屬于無償代理。甲方還承擔了由此產生的用工風險。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老協議書13
贍養人:張xx,男,52歲,制氧機廠工人;
張x,男,49歲,公司干部;
張x,女,46歲,中學教師;
張x,男,43歲,商店營業員。
被贍養人:劉,女,70歲,無業,贍養人之生母。
. 被贍養人:劉,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子女張聰、張明、張伶、張俐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并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張聰--張明--張伶--張高。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張x(章)
張x(章)
張x(章)
張x(章)
被贍養人:劉(章)
20年月日
養老協議書14
為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 一、老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與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人應提供醫療費用與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與虐待老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人的`婚姻與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攔老人參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人精神愉快,主持老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與特殊照顧。
六、老人的生活方式由老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與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斤,油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人用電、用水與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準,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____________
黨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會:__________
老齡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老協議書15
在協議簽定前由( )來向相關所有贍養人的家庭或其中的一員發出簽定協議日期和協議書上大概的內容(以手機短信為準),并電話再次通知到當事人,未能在協議日完成簽字協議人員將不再補簽,作為完全棄權(即沒有贍養的義務和不得繼承被贍養人遺產。)
被贍養人:
住址:
贍養人(被贍養人的子女,以家庭為單位):
自愿放棄被贍養人遺產并不參與贍養者,將不在此協議書上贍養人一欄簽字,以此作為棄權的重要依據。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與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員生活水平。
2、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和照料費用,由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由贍養人護理。
3、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贍養人的財產及其它合法收入。
二、贍養人的義務:
1. 贍養人應每月出資300rmb作為生活費用給到被贍養人,每年收取2次,即半年為一周期收取一次(即:每半年付1800rmb,必須一次付清,不可分批到帳,),特此新立一個帳戶為贍養基金(帳號和開戶行: )。時間:( )
2. 為了方便管理現推薦: 為代表負責賬務的管理與分配,推薦: 為監督人,為贍養人的出資做公平、公正的督促作用,使贍養人全部的出資費用完全應用到被贍養人身上。
3. 被贍養人特殊情況生病或住院時,所有贍養人都應共同出資負責、承擔一切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或拒付。
三、被贍養人的生活安排:
1. 被贍養人可選擇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內,安排護工人員悉心照料,護工人員每月工資在贍養基金中支出,被贍養人及護工的日常開支在被贍養人的當月養老金中支出。
2. 被贍養人可選擇與其中任何一個贍養人的家庭一起居住,按被贍養人的意愿選擇為準,不得強迫或要挾被贍養人,在居住期間從贍養基金中每月拿出1500rmb給到贍養人的家庭作為辛苦照料補助,并可以在被贍養人當月的'養老金中支出相應的費用( rmb),來作為被贍養人的生活費用及日常開支(包括正常的藥品費)。
3 . 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衛生整潔。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老年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給予被贍養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4. 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喪葬,喪葬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四、贍養人的受益:
1. 贍養人作為被贍養人的子女有照顧老人的責任,同時也享有被贍養人遺產的權利。在被贍養人去世后,可按最后符合條件的所有贍養人一起平分被贍養人的遺產(被贍養: )照顧老人表現突出者可給予一定的獎金。
五、贍養人不能盡到以上贍養條件的處置:
1. 沒有按時按期給被贍養人出贍養金的,(以訴第二條 1為準),在按照規定日期沒有按時把款付到的,及在超出所規定付款的時間30天內還不能交付齊差額款項的,即自動取消當事贍養人應得的所有遺產的權利,并且無需再另行通知當事贍養人。合同協議按事發時間即刻生效。特此注意!
2. 在被贍養人生病、住院期間要求所有贍養人出資共同承擔的醫療費用,拒絕支付并在被贍養人出院(按出院日為準)一個月內還不能把應付的費用補齊時,即自動取消當事贍養人應得的所有遺產的權利,并且無需再另行通知當事贍養人。合同協議按事發時間即刻生效。特此注意!
六、被協議為有效協議,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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