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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議書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

            時間:2024-07-19 10:43:53 我要投稿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1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遵守公司合同;

              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修改公司合同;

              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會議日期和地點;

              會議期限;

              事由及議題;

              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會議議程;

              董事發言要點;

              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檢查公司的財務;

              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列席董事會會議;

              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股東會決議解散;

              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清繳所欠稅款;

              清理債權、債務;

              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支付清算費用;

              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交納所欠稅款;

              清償公司債務;

              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2

              關于同意增加注冊資本、修改章程的決定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開了公司股東會,會議由代表________%表決權的股東參加,經代表________%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作出如下決議:

              同意本次增資的總額為________萬股,增資價款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到位。

              原擁有本公司股股份,現追加投資股股份,追加投資方式為________,前后共出資________萬股,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同意接收為本公司新股東,同意該股東對本公司投資________萬股,投資方式為____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

              股東增加注冊資本后,其最新股本結構如下:

              ________,出資額為________萬股,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

              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體修改內容見“________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見“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________公司股東會法人(含其他組織)

              股東蓋章: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3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愿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公司注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后,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2)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3)退股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并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4)退股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5)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6)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賬分離,不能管理賬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1)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2)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5)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公司期屆滿。

              (2)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系。

              (3)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公司股東各執_______份,其中_______份為中間人所留。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作的原則,經三方協商一致,就合作經營惠____________項目合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由甲方出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實際為三人合作經營,地點位于________________,該店命名為________________,主要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資及分紅比例:

              (1)、該店投資為____萬元,資金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帳。

              (2)、該店每月核算一次經營情況,如有利潤,原則上每月分紅一次;如需擴大追加投資或出現虧損,則按上述投資比例出資(即三方平均分攤)。

              (3)、利潤分成比例為三方平均分配。

              (4)、購置的.一切資產屬三方共同所有,共有份額按投資比例,按實際投資數額單據憑證記帳。

              二、合作期限暫定__年,從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有效,如到期仍想繼續合作,可續簽合同。

              三、甲方委托____全權代表甲方,負責日常的各項經營管理事務。但重大經營決策應取得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后,方可付諸實施。

              四、該店的投資款、經營資金均由乙方管理,以甲方的名義在銀行開立帳戶存取。

              開戶行:____

              戶名:____

              帳號:______。甲乙丙三方均有權稽查監督帳戶收支情況。

              五、該店的一切收入、支出、結存等發生情況,均如實記帳。帳務至少應每月由三方共同核對一次。

              六、該店由三方共同選定的采購或供應商供貨。

              七、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甲乙丙三方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本合作項目連續虧損月或虧損數額達到______萬元,甲乙丙任何一方均可退出合作。解散或退出合作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及資產或承擔債務。

              八、三方合作該項目,應秉承誠信、無私的合作原則。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可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5

              甲方:_______ 乙方(投資方):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依托,甲方負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項目融資,從而促進和改變甲方企業資金緊缺的問題,使其企業盡快增資增收,實現共贏。

              第二條、投資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

              投資方: 出資方式: 出資額: 所占股份:

              第三條、 入股合同期限、投資金額、分紅比例、權力、義務、投資效益。

              3.1合同期限為既年月日至月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入股資金人民幣 元整。 (小寫 元。)

              3.2占有甲方的'股權,此資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及甲方運營。

              3.3在入股合同期限內,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支付本金回報(紅利)元整。(小寫。

              第四條、合作目的

              甲乙雙方合作的 前提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過資金引入,經營生產,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

              第五條、 撤資方式

              4.1自然撤資

              本入股合同期為 。合同期滿后,甲方向乙方按月發放紅利,并向乙方返還全部投資本金,本合同終止。

              4.2甲方要求乙方撤資

              在入股合同期間內(不是合同期限時間),甲方要求乙方撤資,甲方在已經過的時間里甲方向乙方按月發放紅利。甲方需在兩天之內向乙方返還全部投資本金,合同終止。

              4.3乙方要求撤資

              在入股合同期間內(不是合同期限時間),乙方要求甲方撤資,甲方在已經過的時間里甲方向乙方按月發放紅利(不付未過的日期)。甲方需要在兩天之內向乙方返還全部投資本金,本合同終止。

              第五條、店面的經營管理

              5.1店面由甲方和投資方共同經營管理。店面的經營計劃(包括總公司提貨政策,提貨返利,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甲方和出資方一致通過的原則。

              5.3店面的財務帳目由甲方管理,受監督檢查,共同負責。

              第六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店面

              6.2甲方經營、管理好資產,遵循店面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和協助店面解決銷售、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

              6.3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甲方應配合接受乙方的監督。

              6.4 致通過,不得處分店面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①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萬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出資額,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

              8.1 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沖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8.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后生效。

              第十條 協議之生效

              10.1 協議經雙方合法簽署后生效。

              10.2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第三份備存于公司內;副本若干份,供報批及備案等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名以工商審核注冊后的為準)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相關信息

              1、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2、住 所: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冊資本:萬元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丁方四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萬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萬元

              1) 甲方出資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

              2) 乙方出資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

              3) 丙方出資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

              4) 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 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 甲、乙、丙、丁四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萬元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為公司的執行董事。

              2、為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總經理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未擔任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的其它股東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總經理或執行董事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總經理或執行董事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丁四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過半數),若仍然不能決定的,則由最終決定。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丁四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財務年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財年的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財年剩余利潤的%,甲乙丙四方按持股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 如公司發展需要,經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也可不分紅,全部利潤作為公司發展資金。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3年內,除非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否則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4 年起,經四方股東同意,其中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三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股權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5) 各方同意其中一方退股的,則退股資金按本條約定處理。甲、乙、丙、丁四方約定公司成熟期為4年,任何股東在本協議簽署時退出的,其股權必須同時退出。退出的,實際股權按照其在本協議簽署時間除以成熟期的比例來計算,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本協議簽訂一年內退出,其實際股權為其持有股權的1/4(即40%x1/4=10%),并相應的退回股金(該股金按原始總出資或公司現值估價乘以現實際持有的股權比例,兩者不一致的以價低者計)。

              (6)公司股東因身體、觀念、犯罪、對公司造成重大傷害等原因退出的,處理方法同上一條。

              3、增資:若公司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全體股東不同意按上述方式出資的,其它股東同意增資的,則相應攤薄不同意出資股東的股權。攤薄方式為,其股權則按約定的公司成熟期為4年,實際股權按照簽署本協議的時間至增資的實際時間,除以成熟期的比例來計算,予以扣減。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本協議簽訂一年時增資,其實際扣減的股權為其持有股權的1/4(即40%x1/4=10%),即為30%。該攤薄部分轉至同意出資的股東,若有多個股東同意增效,則按同意增資的股東之間按增資比例予以分配原股份比例額。然后再按增資比例占原出資重新計算調整占股比例。

              例如:各股東原始出資各100萬元,公司成立一年時需要增資200萬元,A股東不同意增資,則A股東的原出資比例調整為25%-25%x1/4=%,增資后A股東的權益相應變更為400/600x%=%。

              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丙、丁四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丁四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四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四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7

              甲方(出資人):xxx,身份證號:

              乙方(出資人):xxx,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上述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共同投資設立xxxxxx有限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第一條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

              1、公司名稱:甲乙雙方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xxx*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已于201*年*月*日成立。

              2、經營范圍:以工商登記的經營范圍為準。

              3、注冊資本:*萬元。

              4、公司住所:xxxxx。

              5、法定代表人:xxx。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為準)

              第二條股東占股比例

              1、甲方投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xx%;

              2、乙方投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xx%。

              第三條公司組織結構及財務管理

              1、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擔任。

              2、公司監事由股東共同委任。

              3、公司財務由甲乙雙方共同委任,對財務支出均有決策權。

              第四條其他約定

              1、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條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費用承擔

              1、xxxxx有限公司設立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承擔,并詳細列明開支項目(見清單附錄)。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甲乙雙方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八條聲明和保證

              本股東出資協議書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甲乙雙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甲乙雙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甲乙雙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九條保密

              協議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7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8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鑒于:

              經本協議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及互惠互利、精誠合作之原則,就共同投資設立公司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擬設立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__________公司(以工商機構核準名稱為準)。

              2、經營范圍:__________等(以營業執照核準范圍為準)。

              3、注冊資本:__人民幣______萬元(以工商注冊登記為準)。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由__方或__方指定人員擔任。

              二、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

              1、本協議各方確認,公司在工商局設立登記的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為:

              甲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持有公司__%的股權;

              乙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持有公司__%的股權;

              丙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持有公司__%的股權;

              丁方以貨幣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持有公司__%的股權;

              2、本協議各方應于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完成出資,否則視為逾期出資方違約,逾期每日違約方應按未足額出資金額的__%向公司支付滯納金,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三、權利義務

              1、總經理:由各股東選舉推薦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掌管公司印章,其他合作方可隨時配合并監督其開展公司管理和經營活動。

              2、公司設執行董事及監事各一名,其中執行董事由__方擔任,監事由__方擔任;執行董事、監事及公司各主管人員職責詳見公司章程。

              3、現金管理:單項支出在____元以下(含本數)的款項,由總經理或其指定人員直接審批決定;單項支出在____萬元以上(含本數)的款項,提交股東會審批決定。

              4、公司財務報表:每公歷月5號前,各方應配合財務人員整理公司上月的收入與支出,列明應收未收款項及對外支出費用明細,財務人員須制作財務報表呈報給股東會審核。

              四、成本核算

              本協議各方同意并確認,將下列明目列入公司的經營成本:

              1、聘請公司運作人員的人力成本及物業租賃等成本。

              2、公司采購費用、生產成本、運輸費用等經營管理成本。

              3、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的各項稅款及向政府部門繳納的費用。

              4、公司其他經營成本。

              五、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

              1、結算日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公歷年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各股東于每年1月15日前對公司的整體經營狀況進行結算,并對除去成本稅費及預留發展基金后的利潤進行分配。

              2、利潤分配:除去成本開支后,若結算日期前存在盈利,預留利潤__%作為發展基金,其余利潤按所持公司股權比例分配。

              3、虧損承擔:合作各方以各自工商登記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風險、虧損和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

              六、增資擴股、繼續投資

              1、如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注冊資本和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同時股份比例根據增資后的各股東實際投資額進行調整。

              2、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視為該股東自動放棄增資權利,由其他任一股東增資或幾位股東共同增資,股份比例根據增資后的各股東實際投資額進行調整。

              3、公司后續發展及經營所需資金可以采用融資方式引入,若其他方投資后加入本合作的,則公司股份屆時按各方實際投資額進行調整,但股東會決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本條增資擴股、繼續投資及融資事項為公司重大事項,需經公司股權比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七、退出與轉讓

              1、本協議各方共同聲明,考慮到本協議各方合作的互相信任與團結對公司經營發展的重要性,為確保公司持續運作及合作對方之利益,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年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轉讓其份額或要求退出公司,否則視為違約方放棄所享有公司的一切權益,且違約方應向公司支付____萬元的違約補償金。

              2、公司成立滿__年后,如公司任一股東需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股權時,必須經公司其他股東同意,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各方確認,出現以下股東嚴重違約情形時,視為該違約股東提出并同意以其工商登記的實際出資額為股權轉讓價格,轉讓其個人持有的全部股權,其他股東按工商登記的出資比例自動受讓該股權,違約股東應配合辦理股權轉讓和工商變更等手續。股權轉讓時間界定為當期股東會結束當日,違約方自愿放棄自該日之次日起其名下全部股份的分紅權,該股份分紅由受讓股東享有。本條所指股東違約情形如下:

              (1)在公司依法召開股東大會或股東臨時會議時,若任一方無故拒絕出席又不指派代表出席,經公司兩次書面通知后該違約方仍然拒絕改正的;

              (2)在公司依法召開股東大會或股東臨時會議時,雖然出席會議,但拒絕在股東會議相關文件上簽字的。

              4、本協議各方中的任何一方,無論任何原因將其股份或出資額全部轉讓之后,則不再具備公司股東身份,同時該方及該方指定人員即自愿辭去其在公司的全部任職,公司即同意終止與其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

              八、公司解散及結算

              公司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行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虧損達人民幣__元時過半數股東書面同意解散公司;

              5、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九、合作期限

              本協議各方合作期限自各方簽署本協議之日始,至工商部門發放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載明的公司營業期限屆滿時止。公司營業期限延長的,若無相反約定,各方合作期限相應地自動延長。

              十、保守商業秘密

              1、本協議所涉及的投資數額、合作方式等信息均為商業秘密,合作各方應共同保守,如有違反的,應當承擔損失賠償法律責任。

              2、本協議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經營狀況信息、生產狀況信息、財務狀況信息、人事狀況信息、以及公司重大決策及計劃等各種信息。

              3、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公司經營期間以及退出公司后五年內,不得自行或者與他人合作經營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業務,不得將公司資源和客戶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

              十一、違約責任

              1、本協議各方應當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當按照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造成損失而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2、因任何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提前終止的,違約方應當按照注冊資本總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造成損失而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十二、協議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協議在實際履行過程中需要變更或補充的,甲乙丙三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之附件,但內容沖突部分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各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

              十三、附則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各當事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地人民法院裁決。

              2、合作各方確認同意,若本協議條款與公司章程或工商登記文本存在沖突,均以本協議約定作為各方權利義務的最終依據。

              3、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日期: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9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10

              本協議書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__(日期)在___________(地點)簽署。

              甲方:___________(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甲方代表姓名)

              地址:___________(甲方地址)

              乙方:___________(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乙方代表姓名)

              地址:___________(乙方地址)

              丙方:___________(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丙方代表姓名)

              地址:___________(丙方地址)

              鑒于:

              1、甲方、乙方和丙方均為合法登記并運營的公司,有意在特定事務上進行合作;

              2、甲方、乙方和丙方已經就本次合作達成共識,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三方均已明確各方的權益和義務,同意通過簽訂協議明確合作關系。

              根據以上背景,各方本著互利共贏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目的

              本協議的目的在于明確甲方、乙方和丙方之間合作的條件、權益和義務。

              第二條:合作方式

              1、三方將共同協商,以共同出資的方式在特定項目上進行合作。

              2、三方將按照各方的股權比例共同出資,并按照出資比例享有相應的權益和承擔義務。

              第三條:出資方式和比例

              1、甲方、乙方、丙方的.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

              2、甲方、乙方、丙方的出資比例為___________(甲方出資比例):___________(乙方出資比例):___________(丙方出資比例)。

              第四條: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的期限為___________(起始日期)至___________(終止日期)。

              2、若三方一致同意延長期限,應提前___________(延長期限)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五條:權益和義務

              1、甲方、乙方、丙方在合作中享有的權益和承擔的義務應當根據各方的出資比例予以確定。

              2、各方應按照協議約定的方式和時間進行資金支付和相關業務協調。

              第六條:利潤分配

              1、甲方、乙方、丙方在合作期間共同分享產生的利潤。

              2、利潤分配按照各方出資比例進行,具體分配方式和時間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七條:終止和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后自動終止,除非另有約定或各方另行一致決定繼續合作。

              2、在合作期間,若發生以下情況之一,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a.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嚴重影響合作的進行;

              b.一方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c.合作無法繼續進行的其他情況。

              第八條:保密條款

              1、各方承諾在合作期間和協議終止后繼續保守有關對方商業和技術的信息,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各方應履行保密義務,并對合作過程中獲取的商業機密和合作賬戶信息進行保護。

              第九條:爭議解決

              1、出現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即刻生效,并自簽署之日起對各方具有約束力。

              (以下為簽字頁,不再詳述)

              附件:甲方、乙方、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頁

              本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為保證各方權益和合作的順利進行,經各方仔細閱讀并確認,彼此簽署。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司蓋章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司蓋章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司蓋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11

              甲方:xxx

              身份證號:xxx

              乙方:xxx

              身份證號:xxx

              丙方:xxx

              身份證號:xxx

              丁方:xxx

              身份證號:xxx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名以工商審核注冊后的為準)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相關信息

              1、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2、住所:xxxx

              3、法定代表人:xxxxx

              4、注冊資本:萬元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丁方四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萬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xxx萬元

              1)甲方出資xxx萬元,占啟動資金的xxx%,持有公司股份的xxx%。

              2)乙方出資xxx萬元,占啟動資金的xxx%,持有公司股份的xxx%。

              3)丙方出資xxx萬元,占啟動資金的xxx%,持有公司股份的xxx%。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xxxx賬號:xxxx)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丁四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xxx萬元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為公司的執行董事。

              2、為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總經理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未擔任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的其它股東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總經理或執行董事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總經理或執行董事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丁四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過半數),若仍然不能決定的,則由最終決定。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丁四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財務年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財年的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財年剩余利潤的%,甲乙丙四方按持股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4)如公司發展需要,經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也可不分紅,全部利潤作為公司發展資金。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3年內,除非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否則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4年起,經四方股東同意,其中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三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股權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5)各方同意其中一方退股的,則退股資金按本條約定處理。甲、乙、丙、丁四方約定公司成熟期為4年,任何股東在本協議簽署時退出的,其股權必須同時退出。退出的,實際股權按照其在本協議簽署時間除以成熟期的比例來計算,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本協議簽訂一年內退出,其實際股權為其持有股權的1/4(即40%xx1/4=10%),并相應的退回股金(該股金按原始總出資或公司現值估價乘以現實際持有的股權比例,兩者不一致的以價低者計)。

              (6)公司股東因身體、觀念、犯罪、對公司造成重大傷害等原因退出的,處理方法同上一條。

              3、增資:若公司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全體股東不同意按上述方式出資的,其它股東同意增資的,則相應攤薄不同意出資股東的股權。攤薄方式為,其股權則按約定的公司成熟期為4年,實際股權按照簽署本協議的時間至增資的實際時間,除以成熟期的比例來計算,予以扣減。比如甲方持有公司40%股份,本協議簽訂一年時增資,其實際扣減的股權為其持有股權的1/4(即40%xx1/4=10%),即為30%。該攤薄部分轉至同意出資的股東,若有多個股東同意增效,則按同意增資的股東之間按增資比例予以分配原股份比例額。然后再按增資比例占原出資重新計算調整占股比例。

              例如:各股東原始出資各100萬元,公司成立一年時需要增資200萬元,A股東不同意增資,則A股東的原出資比例調整為25%—25%xx1/4=%,增資后A股東的權益相應變更為400/600xx%=%。

              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丙、丁四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丁四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四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四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xxx

              乙方(簽字):xxx

              丙方(簽字):xxx

              丁方(簽字):xxx

              簽訂時間:xxx年xxx月xxx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12

              甲方:

              乙方:

              現有甲方經營的加油站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經雙方共同協商,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作原則

              1。1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建立起來的互信、慣例與默契是商業合作戰略伙伴關系的基礎,提高效率與共同發展是雙方本次合作的目標和根本利益。

              1。2本協議的基本原則是自愿、雙贏、互惠互利、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保守秘密。

              1。3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優勢互補,提高綜合競爭力,共同鑄造新的市場格局。

              1。4本協議為框架協議,是雙方今后長期合作的指導性文件,也是雙方簽訂相關合同的基礎。

              二、合作標的

              2。1標的:經營權及所有權均為甲方的加油站。

              2。2標的現狀:甲方承諾其擁有標的全部股權并對標的全部資產享有獨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擔責任。

              三、合作方式及內容

              3。1甲乙雙方組成一個新的戰略合作體,以合作標的為平臺,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并按約定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3。2出資:

              3。2。1甲方投資40萬元,于20__年__月__日投資到位。

              3。2。2乙方投資40萬元,于20__年__月__日投資到位。

              3。3利潤分配:

              3。3。1各方每月進行一次利潤分配,分配方式為當月利潤的60%,當月未分配利潤的40%用于合作平臺的運營。

              3。3。2利潤分配由乙丙丁三方按1:1的方式進行分配,甲方不參與利潤分配,甲方每月按約收取合作標的約定租金作為回報。

              四、權利與義務

              4。1在投資資金投資到位后,各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抽回出資。

              4。2甲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其他各方均有監督權。

              4。3合作期間,加油站的.虧損由乙丙丁三方按1:1的比例承擔。

              4。4如其中任何一方需要轉讓股份,須首先征求對方的意見,在同等條件下,相對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否則,轉讓無效。

              五、違約責任

              5。1若因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之約定的,違約方無權參與利潤分配,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2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一方向對方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違約金、律師費、調查費、審計費、鑒定費、公證費、差旅費等。

              六、其他條款

              6。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按照本協議合作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6。2本協議正本及協議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未在同一時間簽署的,則以最后簽署蓋章的時間為協議生效日期。

              甲方:簽訂時間:

              乙方:簽訂時間:

              丙方:簽訂時間:

              丁方:簽訂時間: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1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條件下,就三方共同投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 ,該公司主要經營 ,現就設立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條款,以資三方遵守:

              一、公司的名稱及經營范圍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

              2、經營范圍:

              二、公司的股東及出資比例、方式

              1、公司股東共 個,分別為:

              甲方:

              乙方:

              丙方:

              2、公司注冊資金(人民幣):元。

              甲方出資萬元,占注冊資金的 %,全部以貨幣出資。 乙方出資萬元,占注冊資金的 %,全部以貨幣出資。 丙方出資萬元,占注冊資金的 %,全部以貨幣出資。

              3、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4、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后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新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公司的'設立

              1、各股東預先交付 元作為開辦費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為公司開辦費用列入成本核銷。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簽字后交付,由 統一管理使用。

              2、股東的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3、公司如因股東未能按時繳付出資而未能有效設立,設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其它責任,應由違約方承擔。

              4、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發生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別承擔。

              四、公司的組織機構及財務管理

              1、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重大事項的決策必須經過股東會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重大事項指涉及公司的組織機構、對外擔保、重

              大經營活動等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及營銷策略;

              2)、對任何對外提供擔保的合同作出決議;

              3)、對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聘任;

              4)、其他對公司經營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2、甲乙丙三方同意公司設立董事會,其中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由丙方擔任公司的執行總經理,乙方擔任公司的副總經理,其余董事由三方根據需要共同聘任。

              3、甲乙丙三方同意由甲乙兩方共同委派會計,由丙方委派出納,共同管理公司的財務;

              4、甲乙雙方同意按月結算經營所得,公司財務人員應定期向股東會提交結算的相關財務資料。

              五、股東的權利義務

              (一)股東的權利為:

              1、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二)股東的義務為: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

              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七、違約責任

              1、甲乙丙三方應遵守本協議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守約方損失的,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2、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每遲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資額部分的萬分之二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的未盡事宜,以公司的章程為準,如公司章程與本合同有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1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立的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部門)名稱:

              2、經營范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注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工商注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

              二、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及設備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幣,占注冊資本(股份)的______% ;

              乙方以現金及設備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幣,占注冊資本(股份)的______% ;

              丙方以現金及設備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幣,占注冊資本(股份)的______% ;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組織計劃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并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文件上簽字確認),設立后該費用由承擔;

              3、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后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設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決議,贊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過并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8、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的各項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注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經典15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目的,投資設立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協商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達成了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 元

              5、經營范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的50%;

              (2)乙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的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5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方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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