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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國研究生教育財政支持機制述評論文

            時間:2025-09-22 09:57:09 研究生畢業論文

            法國研究生教育財政支持機制述評論文

              法國目前的高等教育體系由傳統教育體系和產生于“博洛尼亞進程”的新型高等教育體系共同構成。其特點之一是各學歷層次之間具有較強的連續性。例如:在學士階段的學習結束后,學生通常需要進人碩士階段的學習;而碩士文憑則作為某一階段學習結束的證明予以頒發。此外,碩士階段的學術_職業導向的分化功能?突出;而在博士層次則更多地強調科研活動。

            法國研究生教育財政支持機制述評論文

              法國的研究生教育及其財政支持機制有其獨特之處,本文將從撥款、收費和資助三個方面對法國研究生教育財政支持機制進行簡要介紹,并予以評述。

              一、撥款機制

              法國沒有專門的研究生教育撥款,相關的經費支持被包括在高等教育撥款之中。1983年的《分權法》(Laloidedecentralisation)提出了“教育經費分散到地方”,1985年該法修訂后規定?:小學階段的經費由市鎮負責;地方初中、髙中校舍建設、設備配備等方面經費由省和大區負責;髙等教育經費大部分由中央政府負責,小部分由大區政府負責。而高等教育經費的主要來源有以下五種:中央政府、本國組織或團體(例如企業私人基金或捐贈等)、其他行政部門、家庭和企業。自1980年以來,高等教育經費不斷增長,平均每年增長3.2%;在整個教育經費中的比重由1980年的14.6%增至2009年的19.9%。2009年,高等教育經費為263億歐元,比上一年增長3.4%。

              在這五種經費來源中,中央政府的撥款占據絕大部分比例。這一撥款主要用于大學科研教育以及設施經費和高校學生補助,具體方式為標準撥款和合同撥款?相結合。法國大學科學培訓及研究單位(UFR)主任及校長會議(CDUS)在2002年9月發布的研究報告指出:法國高校的財政撥款應根據其功能、成本費用和教學研究結果決定。這一報告還提到“標準撥款的目的在于維持大學教學研究的正常運行,這一撥款依據大學的‘教學唧‘研究’職能進行計算廣學生琍‘研究人員’構成評估費用的兩大基礎,‘資格’(指獲得學位者及研究資格被認可的學者)這一變量也可作為參照。而合同撥款的目的在于支持合同中的學校項目;并同時考慮學校在正常運行外特殊情況下的支出。”

              此外,從2006年起,根據《財政組織法》(laloiorganiquerelativeauxloisdefinances(LOLF))規定,法國教育部和高等教育與研究部分攤初、中級教育經費和高等教育與研究經費兩項任務。其中,高等教育與研究經費包括的項目十分豐富。例如:2006年高等教育與研究的經費包含13個項目,其中有6項可能與研究生教育相關:(1)高等教育和大學研究;(2)大學生生活(直接補助、醫療補助、社會一教育補助、餐飲和住宿);(3)科研和多學科技術;研究定向和指導(通過“研究培訓”和“鼓勵”兩種方式);環境和資源管理方向的研究;宇宙空間研究。

              法國所有綜合性大學都屬于公立教育機構,根據教育免費的憲法原則,綜合性大學的學生(包括法國本地和外籍的所有本科生及碩士研究生)除每年須繳納法國教育部統一規定的注冊費用(droitsd’in?scription)之外,無須再向學校繳納任何學費。對于獲得獎學金和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全免注冊費。

              綜合性大學的博士研究生也只須交納注冊費,但注冊費的額度根據大學類型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另外,根據法國高等教育和研究部的最新規定,從2010年秋季人學起,所有公立大學在校生有權選擇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注冊費,以便學生可最大限度地分散經濟負擔,每個學生最多可分三次付清注冊費全額。

              以2010-2011學年公立綜合性大學碩士階段的注冊費用為例,舊學制系統中的技術理學碩士、管理理學碩士和信息管理理學碩士為237歐元,減免后價格為157歐元?。新學制系統中的職業型及研究型碩士的注冊費用也遵循這個價格。而博士學位的注冊費用為359歐元,減免后價格為239歐元。

              除公立綜合性大學之外,就讀其他專業性的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機構須支付一筆相對高昂的注冊費。

              (1)家庭在歐盟地區內納稅的碩士研究生按照比例表格(grilleproportionnelle)支付學費,表格上的各項數額與家庭申報的總收人及家庭納稅份額數量(lenombredepartsdufoyer)對應。2011-2012學年,碩士研究生(第一次注冊時間為2009年及之后的學生)的年學費從0歐元至13,000歐元不等。其中,按照大區大學生事務管理中心(CROUS)標準(0-6級)或國家政治科學基金會(FNSP)標準獲得獎學金的學生,以及已獲得社會福利機構授予的減免權的學生無須繳納學費。

              (2)家庭不在歐盟地區之內納稅的碩士研究生則應繳納13,000歐元學費。

              對于博士研究生,巴黎政治學院在其學習階段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各提供20個減免學費的名額,選拔標準是成績最優。進人博士階段第三年,即“論文”階段后,不管納稅居住地在哪里,博士研究生均需繳納學費359歐元,并且無權享受減免學費。

              二、資助機制

              法國教育部下設法國大學生事務管理中心(CNOUS)為其執行機構,向學生發放各類獎、助學金和其他諸如住房補貼等補助,其下設的區域性機構為大區大學及學校及事務管理中心(CROUS)。各類資助由政府機構直接發放,而不經過大學。

              下面將從獎、助學金和學生貸款兩個方面來對法國的資助體系進行簡要的介紹。

              (一)獎、助學金(Bourse)

              這里主要介紹由中央政府頒發的獎學金,并通過巴黎大區的案例介紹由大區政府頒發的獎學金。

              1.由中央政府頒發的獎學金

              由中央政府頒發的獎、助學金由教育部下屬的國家大學事務管理中心(CNOUS)統一管理,并由其分支機構大區大學及學校事務管理中心(CROUS)負責發放?。主要來源為中央政府撥款和企業捐款。其發放標準沒有明確規定必須與學生的學歷相關,可以理解為涵蓋所有的大學生、研究生。主要有四類:

              (1)按社會標準發放的高等教育獎學金(Lesboursesd’enseignementsup^rieursurcrit自resso-ciaux)

              這是高等教育中最常見的獎學金發放形式。它的發放對象為物質條件無法令其接受或完成高等教育學業的困難學生。這種獎學金作為家庭資助的一種補充資助形式每年發放。

              申請人需要滿足下列條件:至本學年的十月一日仍未滿28周歲;必須注冊就讀于隸屬于髙等教育和研究部部長的管轄權之內的教育機構,其學業可令其獲得高等教育國家文憑;或該學生就讀的教育機構須有錄取獲獎學金學生的資格。滿足以上兩個條件后,該獎學金將按照以下三種標準每年進行發放:家庭經濟狀況(即納稅家庭的收人);家庭負擔的子女人數;就學地與住所的遠近程度。

              自2008年起,該獎學金分為七個等級(0-6)分期發放。自2010-2011學年起,全年的獎學金數額分成十個月下發,獎學金支付期的延長目的在于加強國家對于受資助學生學業表現的督促作用。

              另外,除每月獲得相應的獎學金之外,凡獲該獎學金的學生均可減免人學注冊費和社保費。享受該獎學金的海外省學生還可根據個人情況在長假留校期間享受一定的補助。

              獎學金發放的持續性則以獲獎學生的學業進步、刻苦鉆研和考試出勤率三點為條件。

              (2)優秀獎學金(L’aideaum^rite)

              這是一種對已獲得按社會標準發放的高等教育獎學金的學生的補充獎勵形式。獎勵對象僅限于獲得上述獎學金的學生,其目的在于進一步鼓勵學生在高等教育學習期間的優異表現。其分發不限專業領域,并更多地將中產階級家庭的學生納入到獎勵的考慮范圍中。按學年發放且每年續發。此類獎學金的年度總額為1,800歐元,月支付額度200歐元(2010-2011學年數據)。

              研究生階段的優秀獎學金發放于研究生一年級(Masterl)的人學時間。發放對象為上一學年學校評選出的最優秀的學士畢業生(排名居于前10%的學生)?;發放將持續整個研究生學習階段。該獎學金由大學校長或大學相應機構將直接向大區大學事務管理中心(CROUS)提交獲獎者名單。

              (3)國際流動性補助獎學金(L’aidedlamobilityinternationale)

              該獎學金屬于附加補助獎學金,可以按照頒發來源分為兩類:高等教育和研究部發放的流動性補助獎學金和文化部發放的流動性補助獎學金兩類?,目的在于回應法國髙等教育機構的國際開放政策。

              此類獎學金為國外學習和實習的學生提供財政補助。在整個高等教育學習期間,申請人不得享受累計超過9個月的流動性補助獎學金;且必須首先是獲得按社會標準發放的高等教育獎學金的學生,在此基礎上對獲獎學生進行補充補助。額度為400歐元/月,由大區大學事務管理中心(CROUS)按照高等教育機構提交的獲獎者名單直接發放

              (4)埃菲爾獎學金(BoursesEiffel)

              此類獎學金是法國外交部于1999年設立的,旨在鼓勵最優秀的外國學生來法學習第二階段或第三階段(即碩士和博士階段)的高等教育課程;且學生來源只限于三大學科領域,即法律與政治科學、經濟與管理和工程學?。該項獎學金的申請者必須有接受其注冊的法國高等教育機構的推薦。艾基德中心負責該項目的管理。

              以2011年埃菲爾獎學金的獲獎情況為例。專業為法律與政治科學、經濟與管理和工程學的碩士生的獲獎人數分別為55、170和175,占申請總人數比例分別為40%、32%和35%。專業同上的博士生的獲獎人數分別為26、9和35,占申請總人數比例分別為43%、39%和31%。

              從2007年起,學術碩士和專業碩士(工程師學位)均享受同等額度的資助,為1,181歐元/月。此類資助,碩士一年級研究生最多可享受24個月;碩士二年級研究生最多可享受12個月。獲獎學生同時免費享受國際往返旅行、醫療保險和文化活動,并享受額外住房津貼。

              博士研究生發放期限的上限為10個月,額度為1,400歐元/月。獲獎學生同時免費享受國際往返旅行(法律和政治科學學科的學生只享受一次免費往返旅行)、醫療保險和文化活動,并享受額外住房津貼。

              從人學開始,獎學金每月通過銀行或郵局轉賬到獲獎學生在法國的賬戶。

              2.由大區政府頒發的大區獎學金?(以巴黎大區(ile-de-France)為例)

              此類獎學金包括巴黎大區碩士獎學金和博士津貼。

              (1)巴黎大區碩士獎學金(Boursemasterle_de-France)

              資助對象為面向30歲以下、初到巴黎大區髙等院校接受碩士教育的外國學生。除了某些特殊的應用專業文憑的課程,不論該學生選擇何種專業研究領域。

              所有國籍學生都可以申請,但優先考慮與該大區有合作關系地區和某些特定的國家和地區,如亞洲、拉丁美洲、東歐、中東或一些歐盟新成員國的學生。具有雙重國籍的學生,一旦其中有法國國籍便沒有受助資格。

              獎學金涵蓋按月發放的津貼和解決在巴黎大學城的住宿。由大區大學生事物管理中心(CNOUS)負責發放。該獎學金每年的授予人數由每年巴黎大區委員會(Conseilregional)投票決定。

              (2)巴黎大區博士津貼(Allocationsdoctorales)

              該津貼旨在支持年輕研究者在某些特別優先的領域進行研究。登記注冊的第一學年和第二學年的博士生有資格申請。接受資助的條件為:研究的項目須符合要求的主題;學生隸屬于巴黎大區的某個具體的學校。該津貼最長持續36個月,標準為1,350歐元/月。

              3.由基金會提供的獎、助學金

              除中央政府和大區外,某些私人基金或特殊基金會也依據特殊標準向學生發放獎、助學金。

              (二)學生貸款

              為便于學生申請貸款,法國政府建立了一套由國家出面擔保,面向全體有意向申請貸款學生的銀行貸款體系,即國家擔保學生貸款(卩泡audiantgarantiparPfeat)。申請該卸貸款無須出具任何其他形式的資金擔保,也不附加任何財產條件。為該貸款體系提供資金的金融機構有:人民銀行網絡(ler^seaudesBanquesPopulaires)、國民互助信貸銀行(leCreditMutuel)、法國工商信貸銀行(leCIC)、法國儲蓄銀行(lesCaissesd’6pargne)以及法國興業銀行(laSoci6t6g6n6rale)。

              該貸款的主要內容包括:(1)貸款金額上限為15,000歐元,面向全體學生開放申請,應包括研究生;(2)無財產條件;(3)無須父母或第三方擔保;(4)可延期償還貸(學生可自行選擇部分償還或一次性還清(5)該種貸款的部分違約風險由國家擔保,與其他國家的同類貸款做法類似。

              上述學生貸款體系的優越性在于擴大了對通常被銀行忽視的學生群體的貸款準入機會。這一貸款體系面向全體學生,而并非以學生是否已經獲得獎學金作為篩選標準,這使得法國學生的學業生活資助來源形成了一種包含獎學金、勤工儉學、父母資助及銀行貸款在內的多樣化渠道。

              三、啟示與借鑒

              通過上文的介紹,可以看出,法國高等教育體系中的研究生教育財政支持機制具有如下幾個特點。

              第一,沒有專門的研究生教育撥款。除部分專門針對研究生的獎學金外,沒有設立專門的研究生教育撥款制度。法國高等教育撥款體系設計中考慮了研究生因素,因此相關的經費支持被包括進整個高教撥款制度之中。

              第二,實行不同的收費政策。公立綜合性大學收取較低水平的注冊費,而公立或私立專業性高等教育機構則收取高額注冊費和學費,并由學校自行規定。

              第三,法國研究生教育階段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資助體系。研究生可以通過所有學生都有資格申請的高等教育獎學金項目獲得資助,還可以通過專門針對碩、博士研究生的獎學金項目獲得資助。此外,國家擔保的助學貸款也可以為學生提供資助。基金會等私人機構也在資助體系中發揮了補充作用。各類資助的發放工作不經過大學,而由政府機構來完成。部分收費和資助的制度制定與學生的家庭收入有所聯系,這體現了按能力付費的原則。

              目前,我國正在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財政支持的體制機制,法國研究生教育財政制度中的某些經驗可以為我們提供一些借鑒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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