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運輸合同范文集合五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生產的線材產品需安全、快速的運送到上海、無錫等長東沿線客戶,乙方為水路運輸企業,擁有水路運輸船舶,現自愿承接甲方的運輸業務,現就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立約如下:
一、合同期限
自月月雙方議定合同期限為
二、運輸價格:
安慶—上海復興島木材碼頭: 包干價為47元/噸 安慶—上海大港碼頭: 包干價為47元/噸 安慶—無錫港務四區: 包干價為49元/噸 安慶—江陰陸橋建材碼頭: 包干價為49元/噸 安慶—湖州嘉年華碼頭: 包干價為63元/噸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提前3-5天將船計劃通報乙方,乙方盡量根據甲方計劃要求調度船舶,在裝船前1天將船舶停靠到甲方指定碼頭,準備裝貨,并及時通報甲方。如乙方不能及時調度船舶,造成無船裝運,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失。
2、甲方保證在乙方船靠港三日內,裝載完畢,保證在乙方船舶到港后四日內將貨物卸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船舶滯港(不可抗力除外),按每天每噸2元支付乙方船舶滯港費。
3、甲方應在乙方船舶裝載完畢的當日,將所有貨運所需交接單、證交給乙方,隨貨同行。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保證在甲方提出水運計劃后三日內安排已投保船舶險的船舶裝貨。
2、船舶裝載完畢后,乙方保證到達上海港是在4天之內,到達湖州港定在6天內,到達無錫港定在5天內,到達江陰港定在5天內,(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3、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后,有甲方指定收貨人交貨,卸貨,按件交接。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對運輸途中的貨物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保證金
本協議簽訂后10天內,由乙方向甲方繳納壹拾萬元,作為履行本協議的保證金。本協議終止后壹個月內,甲方將保證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六、運費結算的方式和方法
1、乙方必須提供規范的貨運統一發票。
2、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當月全部運費。(現金結算)
3、每月運費由甲方通過轉賬的方式,將運費轉到乙方指定的賬戶上。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解決,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訂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將車號浙A___號(專用于危險貨物:___的運輸)的危險品營運車輛承包給乙方經營。
二、 承包期限及承包費:甲方將具有新購車輛的至少51%(20xx年6月30日之前購置的車輛,至少為15%的股權)的股權車輛承包給乙方使用,出資___萬元,承包期暫定為___年,即自20 年 月 日起直至報廢止。承包費為 元/月。
三、 費用繳納:各項費用一月一結,乙方必須在次月15日之前將當月各項費用向甲方全部繳清,各項費用主要包括:當月承包費以及當月發生的由甲方替乙方代繳的其它費用,如保險費、培訓費、罐體檢測費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故拖欠應繳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5元/輛/天的滯納金,直至乙方付清之日為止。
四、 第三者強制責任險由甲方按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統一代為辦理,其余險種乙方不經甲方書面同意自行投保的,一旦出險,甲方將向乙方追訴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賠償責任。
五、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車輛,保證手續辦理齊全,各項證件合法有效。車輛業務在行政許可的范圍內由乙方允許自主經營。如甲方提供
六、 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合法經營。若乙方違法經營或違法行為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包括對甲方的連帶處罰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也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 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或法律途徑解決。
八、 如任何一方起訴,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應自覺遵守協議各項條款。
十、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自愿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礦石運輸項目發包給乙方,就有關礦石運輸事宜達成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以示遵執。
一、項目名稱
合同項目名稱:礦石運輸。
二、運輸要求
2.1 運輸工具:后推農用拖拉機。
2.2 裝卸要求:乙方自裝自卸。(或者甲方負責裝車,乙方負責卸車。)
2.3 運輸路線:從 礦口至堆礦場,全程約 米。
2.4 運輸安全:乙方負責安排運輸車輛數量、現場運輸調度和運輸安全措施的落實(運輸安全問題和責任與甲方無關)。
2.5 運輸量要求:每天運輸量不少于 噸(無礦石運輸或者大雨天例外),但每月運輸量不少于 噸。
三、價款與結算
3.1 礦石運輸承包單價為:___元/噸。
3.2 結算方式:每月結算一次。每月 日作為上月份的統計審核時間,日作為支付運輸款額時間,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四、雙方權力與義務
4.1 甲方有權根據礦石加工生產實際需要量來調整運輸數量,乙方有義務完成甲方下達的'礦石運輸任務。
4.2 乙方有權根據天氣、路況等惡烈情況提出調整運輸時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在做好運輸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礦石運輸任務。
五、違約責任
5.1 甲方如有不按時支付乙方礦石運輸款額,乙方有權停止運輸工作;并要求甲方支付拖欠運輸款額和每天支付拖欠運輸總額的1 %滯納金。
5.2 乙方如有不按合同完成礦石運輸任務,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甲方有權根據生產損失要求乙方支付生產損失款額和每天支付生產損失總額的1 %賠償金。
5.3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保留上訴索賠的權利。
六、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6.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6.2 因自然災害、國家計劃或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6.3 合同期滿,本合同即可終止。
七、其他事項
7.1 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運輸權。
7.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
7.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簽訂日期:__年_月_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簽訂日期:__年_月_日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集裝箱整箱貨物運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貨物出運三天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通報貨物托運計劃。即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貨物托運單》填妥內容,簽名蓋章后傳真給乙方,并做好貨物出運準備工作。
2. 甲方負責貨物裝箱、計數及施封,并如實填寫《集裝箱貨物裝箱單》,甲乙雙方以鉛封完好作為貨方和承運方交接的唯一憑證。如鉛封完好,箱內的貨差和貨種不符與乙方無關。
3. 甲方進行集裝箱裝貨時,不得夾運未經乙方確認許可的貨物和危險品以及未經海關、鐵路、交通部門許可的貨物,否則一切由此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如下限重:(21.5噸/20‘,26噸/40’),否則, 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貨人原因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處理意見,并書面確認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目的港免費堆存期為 天,超期收取超期費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約定的裝貨期限內,甲方貨物落空或籌備不足,造成裝貨拖車的空跑,甲方應支付回空運費和碼頭吊裝卸箱費等。乙方給予甲方各 小時免費裝卸箱時間。超期酌情支付車隊費用。發生時甲方應書面確認給乙方,然后與其他費用一起支付。
7. 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等事項的,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須是在貨物運至目的地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同時,須向乙方確認、支付相關的變更費用(改變收貨人的改單費為rmb100/票,改變送貨地點視遠近增減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后,應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訂艙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車計劃,以便甲方準備貨物裝箱等事宜。
2. 在起運港cfs(碼頭場內裝箱)條款下,由甲方按約定的時間把貨物送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如甲方自行監裝,因裝箱不當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根據甲方的《貨物托運單》及《集裝箱貨物裝箱單》交承運人制作有關運輸單證;貨物裝船后,乙方可為甲方代辦運單及相關單證并把運單及有關單證郵寄或傳真給甲方。
4. 船舶開航后,乙方及時通知甲方預計貨物可以到達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貨物跟蹤表》。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前24小時,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應向甲方收貨人發出電話通知或傳真《到貨通知書》,并在貨物抵港后根據《貨物托運單》明示地址及時送抵收貨人倉庫。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報船舶班期,并征詢運作過程中的意見,以不斷改進服務,促進雙方合作愉快。
三、費用結算:
1. 費用結算方式:
(1)半月結:每月5號前付清上月16號—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費用,每月20日前付清當月1號—15號的.所有費用。
(2)月結:每月五號前付清上月產生的所有費用。
2. 費用總額以雙方約定為準,相關費用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按事先約定價格結算。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費用的,應按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對于半月結或月結的客戶,如該客戶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其半月結或月結的費用結算方式,并對其采取預付方式結算費用。
4. 上述費用的支付時間,以到我司銀行賬號為準。
5. 結算采取先收款后開發票的原則。
四、保險條款
(一)貨物的運輸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只負責協助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但不負賠償責任。
(二)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費為貨物申報價值的 )如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由乙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不負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限額不超過貨物申報價值,同時需扣除絕對免賠額,絕對免賠額為1000元或定損金額的 5%,兩者以高者為準。發生貨損時,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必須立即要求停止裝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險公司到現場查證并開始取證以便理賠。如貨物裝卸完畢,運輸工具撤離后,再向乙方索賠,則所有責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為或過失;(2)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3)起運前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4)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引起的損失;(5)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人員直接引起的損失;(6)因罷工、停工、工潮或民眾騷動所間接引起的損失;(7)因任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動機直接引起的損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貨損貨差由甲方自負。
五、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貨物托運單》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
2. 如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同意后執行。
3.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將依照《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 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運輸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貨物運輸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要手續,隨貨清單等。以及規范,安全的貨物包裝。
2.甲方的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意見而未能及時卸貨,乙方應立即與甲方負責人聯系,雙方及時溝通。甲方應在三小時內及時給予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全的將貨物運輸到甲方規定的倉庫。以甲方指定的負責人簽收為準。
2.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等。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運輸途中造成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戶產生的經濟糾紛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結算方式
本批貨物從 市到 .運費合計_________元,甲方收到貨物核對無誤后通知乙方開據運輸發票,發票開據后________ _日內付款。
第四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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