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 (合集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貨物運輸合同 ,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貨物運輸合同 1
(20___年1月1日修訂)
一、責任范圍
本保險分為航空運輸險和航空運輸一切險二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負賠償責任。
(一)航空運輸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雷電、火災、爆炸或由于飛機遭受惡劣氣候或其它危難事故而被拋棄,或由于飛機遭受碰撞、傾覆、墜落或失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二)航空運輸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航空運輸險的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貨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航空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及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二)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述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的貨物在卸載地離飛機后滿三十天為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而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目的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當局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于承運人、受托人或其它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并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應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三)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它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地卸離飛機后起計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貨物運輸合同 2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貼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光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職責,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狀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后能夠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狀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職責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貨物運輸合同 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互相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辦理事項:
乙方委托甲方辦理公路貨物運輸。
本批貨物由__運往__,全程運程__公里。
運輸時間:__至__(不可抗力除外)。
二、甲方權力和義務
甲方應依照乙方要求負責落實承運車輛,提供承運駕駛員及車輛檔案,負責處理運輸途中發生的偶然事件,協助甲方辦理運輸保險、索賠等事宜。
三、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貨物的交接、押運手續,真實填報貨物品名、重量、體積,組織人力裝貨卸貨。
2、車輛到達裝貨地點或卸貨地點后,發貨人或收貨人應及時組織裝、卸貨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遲裝卸貨,甲方按每天__元收取等時費。
四、運輸安全
貨物起運前,乙方必須辦理貨物運輸保險并繳納保險費用。
運輸途中貨物安全由甲方負責,如出現貨物短少、破損等,應由甲方按照實際損失程度及保險情況進行賠付。
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五、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機關進行解決。
甲方:__
乙方:__
代表:__
代表:__
電話:__
電話:__
____年__月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4
托運方(甲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
根據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公路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品種
乙方承運甲方托運的如下貨物:
第二條貨物運輸線路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從_______到_______的運輸服務。
第三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按照空調產品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指定收貨地點。否則,甲方有權按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后,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收貨地址、收貨聯系人、收貨聯系電話)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采納并執行。
3.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貨源供應,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直至取消營運資格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
4.甲方必須提供貨物發運所需的合法單證或其它證明文件,否則因發運手續不全而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客戶拒收貨物,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解決。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準的經營范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作業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后,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調度和組織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產品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5.乙方在倉庫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并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確定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收貨地點,并及時向收貨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托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信息服務,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信息,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如非乙方原因,發生收貨方拒收貨物或變更收貨地址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協調處理收貨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運輸錯誤的,由乙方無條件將正確貨物送至正確地點,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1.貨物送達收貨地點后,由收貨方對貨物進行驗查并簽收;收貨內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須由收貨方在涂改處注明并簽字,否則一律無效。乙方應于收貨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收貨憑證送回甲方,逾期未交或單據丟失的,乙方應按_______元/每單承擔違約金責任;如因乙方未送交收貨憑證給甲方帶來其他經濟糾紛或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各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出運輸指令的次日起算,普通運輸指令的期限為_______;加急運輸指令的期限為_______。當收貨方有特殊要求時,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并在運輸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執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一條第3(3)款。
第七條運輸貨損貨差處理及保險、理賠和索賠程序
1.甲方負責對所托運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貨物保險范圍包括。
3.如出現承保范圍內的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在_______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并應及時將出險證明材料、照片、損失清單等有效索賠材料遞交甲方人員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4.如出現承保范圍之外的貨損貨差事故,所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5.每次發生事故后,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損失金額,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約定扣收。如保險公司向甲方理賠,甲方按理賠額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正常運輸價格為_______。加急發運的補貼方式為_______。
2.甲方應當于_______前,根據上月發運記錄統計結果,計算出應結算運費并提交乙方審核確認;經乙方審核確認后,由乙方開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運輸發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格的運輸發票后,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運費;如因乙方原因而影響費用結算進度的,乙方應自行負責。
4.乙方必須于_______之前收齊上月所發運的車輛《貨物運輸單》回執聯,按發運時間先后順序整理后交甲方審核。
第九條運輸風險保證金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運輸風險保證金_______元。
2.對于乙方依約應向甲方承擔的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款項,由甲方從乙方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或運費中扣收;如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扣收,則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自行劃轉。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從應支付的運費中自行劃轉直至補足。
3.合同期滿后,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_______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所剩余的運輸風險保證金。
第十條保密條款
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未公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它財務記錄等材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違反上述保密義務:
(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2)經合同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
(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并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的;
(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
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甲方應當按每車_______元/日償付給乙方。
(2)乙方按時將貨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每車_______元/日償付給乙方。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造成車輛遲到的,乙方按每車_______元/日補償甲方損失。
(2)若運輸指令下達后,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調度且拒運的(指令下達后_______內仍未完成車輛調度且未與甲方主動反映情況并給予合理解釋的視為拒運),甲方有權決定自行調度車輛發運,實際運價與合同差價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每單的違約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在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當次運費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
(4)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乙方按每次_______元償付給甲方,并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因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而引起其它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具體賠償辦式見本合同相關規定。
(6)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由于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結算的運費不予結算。
3.關于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雙方可協商將本合同期限延續。如雙方未就延長期限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
2、如遇下列情況出現時,本合同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解除情形出現時;
2.2根據法律規定一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時。
3、對于本合同其他條款沒有約定當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這一違約行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違約方改正。如違約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關于要求改正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后十五日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提出破產申請或其它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被指定了清算組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而產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四條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 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保險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并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范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 海嘯、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于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于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使貨物的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失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后的15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
第四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于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5.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
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后,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并應迅速采取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
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1.保險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貨票;
2.承運部門簽發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3.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
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報告后,應當根據保險責任范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后,應在10天內賠。
第十二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按貨價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計算賠償;按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加運雜費計算。但最高賠償金額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 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不足,保險金額低于貨價時,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貨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并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四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賠,如被保險人提出要求,保險人也可以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后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180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出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_________保險公司(蓋章):_________ 被保險人(簽字):_________
保險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 6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
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
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
向托運方、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人或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
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人的權利義務
1、人的權利:
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人的義務:
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X、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7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貨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___年___月___日,有效期限為___。
第二條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乙方將7臺房車全部運至目的地,甲方一次性付款給乙方合同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
第三條運輸車輛的`要求及運輸路線
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一臺;貨車和掛車,按照規定路線行駛至指定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將2臺10m×5m×3.2m;2臺12m×5m×3.2m;1臺14m×5m×3.2m;1臺15m×5m×3.2m;1臺7m×7m×3.2m;合計7臺房車,安全的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確保運輸車輛手續合法,證件齊全,車容整潔。
3、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將貨物運載到工地現場,如有工作沖突;比如;路政;城管;交警均由甲方及時聯系,由甲方出面協調處理,乙方不得與其發生爭執。乙方負責房車的裝車、卸車。
第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8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理解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資料,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供給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資料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供給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景,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供給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于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并于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并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后,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違約職責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職責。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職責。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職責。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職責。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9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計劃托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乙方調派噸位船舶艘(船舶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于天內集中于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裝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貨物。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天內乙方負責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有關規定乙方需承擔元/天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元/天,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作照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費用自理)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按國家規定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元,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九、費用結算: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
身份證號: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
身份證號: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履行下列條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從 港交給乙方承運到 碼頭,運價 元/ ,共計: 元。
一、運費結算方式:啟航時,甲方預付乙方運費 元,剩余運費待承運煤炭卸剩 ,甲方應全部結清乙方水運費。
二、裝船方式:
甲方裝船后 。乙方運到碼頭卸貨時,甲方進行驗收 ,驗收無誤后,質量和數量與乙方無關。
三、船到卸貨碼頭途中,如因底淺橋矮、橋窄不能通行,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卸貨期限:船到碼頭報港后,裝 天,卸 天,雨天、節假日、停電和機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過卸貨期限,按 省有關航運規定處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費 元。
五、中途如需轉港,雙方另行協商,甲方付乙方轉港費。
六、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由訴方法院受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手 機: 手 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11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貨物運輸
貨物名稱:貨物重量:噸運輸起始地:目的地目的地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運輸到達時限:_________預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達目的.地,共計_________天。
運輸價格:承運方完滿完成本次運輸任務后,由委托方支付運輸費用(貨到付款)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給承運方。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確認貨物內容、數量、重量及運輸要求;
2、負責貨物安全、完好將上述貨物運至目的地,且對方收妥,對貨物無異議;
3、承運方在運輸途中要確保貨物安全,精心保管貨物,如因承運方車輛證件不全、事故、丟失損壞或其他原因造成經濟損失均由承運方負責按價賠償;
4、承運方向委托方提供駕駛證,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件,并保證證件真實有效;
5、運輸過程中一切費用由承運方自行承擔(含任何原因的罰款);
三、其他事項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委托、承運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并起法律效力;執行完畢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12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托運方: ;(簡稱甲方)
委托代表人: ;電話: ;
地址: ;
承運方: ;(簡稱乙方)
委托代表人:;電話 ;
地址: :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
原則,就國內陸地汽車運輸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甲方指定產品的發運和配送
二、雙方工作銜接流程:
1、乙方根據發運需求和貨品數量按甲方要求進行發運;
2、乙方對所發運的貨品進行跟蹤,并將跟蹤結果反饋給甲方運輸管理人員;
3、乙方將當日的發運情況進行匯總,并將調撥單據和與之相對應發運單據交與甲方運輸管理人員進行復核;
三、甲方提供資源
1、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負責提供客運發貨地點、時間等信息,指導并協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順利完成;
四、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所有發運貨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點;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30天內返回給乙方;
3、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溝通;
4、乙方駐場人員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五、財務結算
六、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后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并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發貨手續后,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后,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捆綁車輛時,繩索與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扎而變形,凡因裝車后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7、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報告給公司,并說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并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后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并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拉回貨物及再運輸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系諒解和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9、對于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
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
護。
1.協議在執行中引起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協議書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于 年 月 日簽署。有效期至年 月 日止。
4.本協議書須附入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1:《配送價格表》
附件2:《快運短途運費價格表》
甲方: (蓋章)代表人簽字:;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 年 月日 乙方: (蓋章)代表人簽字:; 開戶行;;賬號: ; 稅號:;年 月日
貨物運輸合同 13
合同編號:CZ20_——3
甲方:
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
2、標的名稱:球墨鑄鐵井蓋;規格、型號、數量:(單位:mm)
5、生產廠家:總金額:273668元(支付以實際到貨為準);以上價格含普通發票及運輸費。
第二條:質量要求與技術標準:
1、乙方按甲方提供井蓋圖樣生產,甲方需簽字蓋章生效;
2、方形井蓋800_800,合同簽訂前,乙方提供樣品,經雙方共同檢驗確認后封樣存放于甲方,作為本合同約定標的物材料進場驗收的依據;
3、圓形重型井蓋按圖集97s501—1(41。43)生產,圓形輕型井蓋按圖集97s501—1(37。39)生產,并依次為驗收的依據;
4、雨水篦子450_750,按圖集05s518生產,并依次為驗收的依據;
5、圖集由雙方共同簽章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甲方通知乙方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宏潤機電城院內;
2、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負責卸車費用。
第四條:結算依據
1、結算總額為:單價×供貨數量。
第五條:貨款支付
1、貨物運至現場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運送貨物的款項。
第六條: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文書往來送達地址
合同履行期間雙方互相提供并確認自己準確的送達地址,包括送達地址的郵政編碼、詳細地址以及受送達人的聯系電話等內容,作為雙方商定履行合同事宜的'聯系放式。
甲方送達地址:
郵編:聯系人:聯系電話:
乙方送達地址:
郵編::聯系人:聯系電話:
合同當事人各方必須用書面形式按照各方提供確認的送達地址用特快專遞送達方式送達相關通知時;因受送達人自己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或送達地址變更未即使告知另一方、受送達人本人或者受送達人指定的代收人接到郵遞員領取郵件通知不去領取或拒絕簽收,導致特快專遞未能被收送達人實際接收的,郵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付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給付甲方按逾付貨物價格日千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
3、運進現場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遲延交貨時間超過合同約定工期20日以上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請求乙方退換貨物,并請求乙方給付違約金為本合同約定總價款的百分之二十,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4、已經安裝完畢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同約定的,乙方除承擔本條第3款的違約責任外,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第三人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部門的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全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
第九條:其他
1、合同簽定后,根據工程需要,如部分材料規格、數量調整,由甲方及時提出清單,結算貨款時合同中的單價不變,總金額根據調整后實際數量計算。
2、按本合同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在明確責任后十日內付清,否則每逾期一日,加收應付款額0。5‰的滯納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的辦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附則
1、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材料款付清后自行終止。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定時間:20_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1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路運輸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物:啤酒瓶、玻璃瓶系列產品
二、發運地點:貴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倉庫至貨物達到地
三、貨物到達地及運費標準:
1、以上運費標準隨0#柴油的漲跌上下浮動,0#柴油目前價格7.39元/升,上漲或下跌幅度在5%以內的,運費標準不變;若浮動幅度在.5%-10%,實際調整價格雙方根據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2、其他因素引起的運價變動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并通過書面的調價協商函給以確認。
四、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確認客戶的月供計劃后告知乙方安排所需車輛。
2、安排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次日的發運計劃。
3、負責協調裝卸工安排裝車。
4、負責現場指導裝車和聯合點數工作.
5、提供有關發運單據。
6、裝車過程中嚴重破損的產品更換包裝、補足數量后裝車。
乙方責任:
1、及時按甲方計劃派車,若因車輛未及時到位的按200元/車次處罰。
2、確保車輛衛生,結構、設施符合裝運啤酒瓶、玻璃瓶的條件。
3、司機在裝車過程中必須做好監督裝載工作。
4、確保運輸質量,做好所送貨客戶對送貨單(運費結算聯)的蓋章簽收工作。
5、嚴格按照送貨單據上注明的客戶及送貨地址及時送達貨物,若因駕駛員結伴同行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經濟損失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6、配合客戶做好卸車工作,派人到卸貨方及時協調卸貨,并對運輸破損進行現場監督確認。
7、乙方如將貨物運錯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無償運至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8、有關本業務獲知的甲方客戶的信息和業務的秘密,在事先未得到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或泄密,本條的不公開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仍繼續有效。
乙方若違反規定時,應向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上的一切損失。
9、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要遵守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道路運輸法律、法規,如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10、貨物發運后乙方必須做好卸貨跟蹤工作,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貨延時及臺班費乙方自行承擔。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貨延時超過4天以上的部分臺班費甲方自行承擔。
五、風險責任:
1、乙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向甲方交納150000.00元保證金,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不出現違反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則本合同到期后將押金余額歸還乙方。
2、一旦標的物裝車完畢,風險責任就此轉移由乙方獨立承擔;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標的物的損毀,概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開具虛假的運輸發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需根據甲方損失的金額賠償甲方。
4、若末按送貨單據指定地址送達貨物,由乙方負責賠償一切損失。
六、索賠:
1、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損毀,由乙方按照甲方銷售價格賠償給客戶,否則,按照甲方銷售價格從運費中扣除補償給客戶。
2、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嚴格監督上卸貨過程,嚴格控制裝卸破損,如裝卸運輸破損1.8%以下的由甲方承擔,l.8-2.8%以內的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50%,超過2.8以上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
運費采取月結,乙方在結算運費時需提供送貨單的運費結算聯和運輸發票,送貨單必須有客戶方面的簽字及蓋章。同時必須有乙方司機簽字。付款方式為電泄。
八、其他規定:
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及其他不應歸責與乙方的事由,致使標的物損失時。乙方應 盡快將甲方的損失減少至最少,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調解決。當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的解除:
1、甲方及乙方的任何一方,在對方發生下列事由之一時,可以書面通知,請求對方立即履行所付全部債務,并且可以解除本合同。(1)、營業執照被吊銷時:(2)、受到第三者的強制執行或受到與此相當的政府機關的行政行為的執行時;(3)、對方的社會信譽受到損害時;(4)、申請破產、申請解散、被批準解散時。(5)無實際正常履行合同能力時。(6)聯系三次以上出現違反本合同任意一條合同條款時。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貨物運輸合同 15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2條 本細則所指鐵路貨物運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公布的營業鐵路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于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
個體經營戶、個人與鐵路運輸部門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國際聯運,鐵路與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3條 托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按照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計劃、鐵路運輸計劃和鐵路運輸能力簽訂。在簽訂國家指令產品運輸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逐級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貨物運輸,由托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4條 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他整車貨物運輸,應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5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簽認后,合同即告成立。托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合同,以承運人在托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
一、托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二、發站和到站;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重量;
五、車種和車數;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貨物運單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托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二、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包裝、標志;
五、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六、承運日期;
七、運到期限;
八、運輸費用;
九、貨車類型和車號;
十、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8條 托運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托運的貨物;
二、需要包裝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專業包裝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要根據貨物性質,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并按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笨重貨物還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貨物重量;
三、按規定需要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出示有關證件;
四、對整車貨物,提供裝載貨物所需的貨車裝備物品和貨物加固材料;
五、托運人組織裝車的貨物,裝車前應對車廂完整和清潔狀態進行檢查,并按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進行裝載,在規定的裝車時間內將貨物裝載完畢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六、在運輸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
七、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八、將領取貨物憑證及時交給收貨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領取貨物;
九、貨物按保價運輸辦理時,須提出貨物聲明價格清單,支付貨物保價費;
十、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托運人應在托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于每件價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貨物或每噸價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托運人可在托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9條 承運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車種,撥調狀態良好、清掃干凈的貨車;
二、在車站公共裝卸場所裝卸的貨物,除特定者外,負責組織裝卸;
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
四、對托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的貨物,將貨車調到裝、卸地點或商定的交接地點;
五、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向收貨人發出到貨催領通知;
六、發現多收運輸費用,及時退還托運人或收貨人。
第10條 收貨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繳清托運人在發站未交或少交以及運送期間發生的運輸費用和托運人責任發生的墊款;
二、及時領取貨物,并在規定的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
三、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應當在規定的卸車時間內將貨物卸完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四、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卸車完畢后,應將貨車清掃干凈并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進行洗刷消毒,
第11條 托運人托運個人搬家貨物、行李每十千克價值三十元以上者,可聲明價格,要求保價運輸。承運人按保價運輸辦理時,按規定核收貨物保價費。
第12條 托運人向承運人托運貨物和承運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如果發現貨物(托運人組織裝車的為封印、貨物裝載狀態、篷布苫蓋狀態或規定標記)有異狀或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在承運時,應由托運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時,收貨人應即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收貨人在驗收貨物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運輸合同履行完畢。
由承運人組織裝車并在專用線、專用鐵道內裝車的貨物,按承運人同收貨人商定的辦法,辦理交接驗收。
第13條 承運人在查找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除不宜于長期保管的貨物外,從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或從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起三日內通知托運人。托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處理辦法答復承運人。超過期限,運輸合同仍無法履行時,承運人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的時候,應當出具書面說明。
第14條 因自然災害,貨物運輸發生阻礙,承運人應當采取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措施。因貨物性質特殊,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會造成貨物損失時,承運人應聯系托運人或收貨人在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處理辦法。超過期限未答復時,承運人可比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15條 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經雙方同意,并在規定的變更范圍內辦理變更。
第16條 托運人或收貨人由于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后的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于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一、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二、變更后的貨物運輸期限,大于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三、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變更到站。
第17條 貨物運輸合同在貨物發送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18條 承運人的責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托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間日歷裝車計劃及商定的車種、車型配夠車輛,但當月補足或改變車種、車型經托運人同意裝運者除外;
(二)對托運人自裝的貨車,未按約定的時間送到裝車地點,致使不能在當月裝完;
(三)撥調車輛的完整和清掃狀態,不適合所運貨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運人的'責任停止裝車或使托運人無法按計劃將貨物搬入車站裝車地點。
二、從承運貨物起,至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完畢時止,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償;
(二)保價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按聲明價格賠償,但貨物實際損失低于聲明價格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三)除上述一、二兩項外,均由承運人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鐵道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本身性質引起的碎裂、生銹、減量、變質或自燃等;
(三)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貨物合理損耗;
(四)托運人、收貨人或所派押運人的過錯。
四、由于承運人的過錯將貨物誤運到站或誤交收貨人,應免費運至合同規定的到站,并交給收貨人。
五、未按規定的運到期限,將貨物運至到站,向收貨人償付該批貨物所收運費5%至20%的違約金。
六、如果托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至50%的罰款。
第19條 托運人的責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承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旬間日歷裝車計劃,致使承運人未撥貨車(當月補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間日歷裝車計劃的安排,提出日要車計劃;
(二)收貨人組織卸車的,由于收貨人的責任卸車遲延,線路被占用,影響向裝車地點配送空車或對指定使用本單位自卸的空車裝貨,而未完成裝車計劃;
(三)承運前取消運輸;
(四)臨時計劃外運輸致使承運人違約造成其他運輸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運輸工具或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壞,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匿報或錯報貨物品名或貨物重量的;
(二)貨物包裝有缺陷,無法從外部發現,或未按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
(三)托運人組織裝車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裝載規定,在交接時無法發現的;
(四)由于押運人過錯的。
第20條 由于托運人原因招致運輸工具、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失,由收貨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21條 貨物運輸合同遇有下列情況,承運人或托運人免除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鐵路發生重大事故影響排空送車,企業發生重大事故以及停電影響裝車,超過二十四小時時;
二、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行政機關的書面要求停止裝車時;
三、由于組織輕重配裝或已完成貨物噸數而未完成車數時;
四、由于海運港口、國境口岸站車輛積壓堵塞,不能按計劃接車而少裝時。
第22條 承運人同托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要求賠償或退補費用的時效期限為一百八十日(要求鐵路支付運到期限違約金為六十日)。
托運人或收貨人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或退還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為車站交給貨運記錄的次日;
二、貨物全部滅失未編有貨運記錄,為運到期限滿期的第十六日,但鮮活貨物為運到期限滿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貨物運到期限違約金,為交付貨物的次日;
四、多收運輸費用,為核收該項費用的次日。
承運人向托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或補收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發生該項損失或少收運輸費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條 承運人與托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提出的賠償要求,應自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內(跨及兩個鐵路局以上運輸的貨物為六十日內)進行處理,答復賠償要求人。
索賠的一方收到對方的答復后,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答復的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第24條 對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承運人和托運人或收貨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 附 則
第25條 本細則由鐵道部負責解釋。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范文三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開展業務。由于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托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于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托書中明確提出并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托書內容未注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于委托書上注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于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傭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后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托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干貨箱包干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貨物運輸合同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后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托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于船開后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采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并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復印件送交給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托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傭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凈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于收到結算單后七日內未予書面回復確認的,視為對于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 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于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于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于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于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于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后,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后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文件,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并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托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協 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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