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在編教師證明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用到過證明吧,證明的作用貴在證明,是持有者用以證明自己身份、經歷或某事真實性的一種憑證。一起來參考證明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在職在編教師證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在職在編教師證明 篇1
(姓名)自年月至年月為(學校)在編教師,已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現任教年級學科。
特此證明。
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
年月日
在職在編教師證明 篇2
(姓名)自年月至年月為(學校)在編在職教師,任教年級學科。
其他須說明的情況:
經辦人:
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
出具證明人:
學校蓋章:
年月日
注:
1.申請人在《廣東省中小學教職工信息管理系統》可以查詢。
2.本表使用a4紙打櫻
在職在編教師證明 篇3
茲證明書先生/女士,于年月日出生,為公司/單位在職員工。由年月至今在本單位工作,任職為。此次于月日自費(或公司獎勵)前往日本/韓國旅游(或考察)。
本公司謹證明上述人員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屬實,并無虛報或隱瞞。如因個人提供資料失實式不全而被日本/韓國領事館拒簽,一切責任由本人負責。
特此證明。單位聯系人:,電話:。
(公章)
負責人簽名:
年月日
【在職在編教師證明】相關文章:
教師在職證明08-05
在職簽證在職證明12-19
教師在職證明范本12-18
教師在職證明通用09-22
在職的證明12-12
在職的證明12-06
(經典)在職的證明12-05
在職證明05-17
在職的證明04-22
在職證明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