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古希臘哲學家與馬克思幸福觀的比較論文
幸福的話題自古就有,馬克思以前的幸福思想一般有兩種歸宿:一種是追求“個體的幸福”,以個體的幸福為出發點和目的。古希臘哲學家中,亞里士多德的理性主義幸福觀、伊壁鴻魯的感性主義幸福觀等都旨在實現個體的幸福。另一種是追求“集體的幸福”,以集體的幸福為出發點和目的。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理想國”,莫爾的“烏托邦”都是對集體的幸福進行贊美和追求的。

一、古希臘哲學家與馬克思幸福觀的不同點
在古希臘時期,以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為代表的哲學家都對人的幸福做了深入的探討。柏拉圖認為,幸福的人是有德性的人、“至善”的追求者、正義的人、能夠節制的人、需要“靈魂的轉向”。亞里斯多德認為,人類的各種行為舉止都是有目的的,這些目的又是紛繁復雜的。但是這些目的的背后都有一個共同的大目的,那就是幸福。“善”在亞里士多德的幸福思想里是處于核心地位的,他對幸福涵義的闡釋也是圍繞著這個“善”逐步展開的。首先,他認為,幸福是心靈合于完全德性的現實活動,不是純粹的存在于思想里,也不是單純的身體感官的現實活動;其次,他認為,思辨活動才是完滿的幸福。在一切現實活動中,只有作為領導者和主宰者的思辨,才有資格成為完滿的幸福。幸福是實踐的果實,一個人光有德性還不夠,還必須要把德性付諸現實活動。
二、古希臘哲學家與馬克思幸福觀的相同點
通過對古希臘哲學家和馬克思的幸福觀進行深入的比較分析后,我們可以發現,兩者之間的共同點集中在兩方面:一是都認為幸福是人活動的最高目的,二是都指出真正的幸福不在物質生活上。
他們都認為幸福是人活動的最高目的。對馬克思的一生了解后,我們不難發現馬克思把自己的一生都獻給了為全人類謀幸福的奮斗之中。他自己一生淡泊名利,雖然經常貧困交加,生活極其艱辛,但每次當他幾經周折解決了基本生活問題后,都又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讓他興奮不已、視如生命的事業中去。他認為,個人的完美是和人類的幸福分不開的。每個人都應該去為人類的幸福而奮斗終身。一個人如果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只是考慮去滿足自己的欲望而沒有去追尋幸福,那么他可能會成為一個優秀的作家,一個成功的商人,一位出色的政客,但他絕不能成為偉大的人物,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所以,幸福才是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用一生的精力去爭取的東西,也是人生的最高目的,其它的都是手段而已。在古希臘哲學家那里,追求幸福是城邦及其公民共同的目的。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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