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合同(匯編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知識產權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知識產權合同1
甲:
乙: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一、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二、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復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 、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五、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 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六、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 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 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典睛設計工作室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XX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轉讓后該XX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XX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設計的XX甲方確認后,甲方應盡快安排該XX的商標注冊事宜(為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XX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XX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XX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XX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XX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XX未注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手冊及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____日期:日期
知識產權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范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登記的第類商標(注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并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占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并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采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之后,其產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并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后,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后,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并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并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約責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注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并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議的解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后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注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4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5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被委托方):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方現委托乙方辦理專利的申請加急事務,經雙方協議,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義務,負責為甲方提供專利申請加速授權服務。
二、乙方必須如實、及時向甲方報告委托事務的進展。委托終止時應當報告結果,轉交委托成果。
三、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應保密。乙方應嚴格保守委托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四、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專利加急代理費共計人民幣元整。在甲方支付費用后,乙方在專利申請日起五個月內,將專利證書交與甲方。
五、如果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將專利證書交予甲方,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專利申請加急的`全部費用退還給甲方。
六、甲方如有有關專利的法律事務向乙方咨詢,乙方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提供無償的咨詢服務。
七、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甲方申請的專利做出通知,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八、雙方出現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需向青島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未規定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6
1、格式
×××技術引進合同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乙方為受讓方(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合同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說明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受方)為引進技術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供方)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簽訂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況,包括合同名稱、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住所(或法定地址)、國籍、簽訂時間和地點。合同名稱要能夠確切地反映出該合同的性質、特點和內容,便于人們對整個合同進行了解。當事人名稱(或姓名)要與實際承擔合同權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相一致,是我方與外方某一總公司的子公司簽訂時更應注意此問題。當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簽約的地點往往成為交付技術資料的地點,還可能成為合同發生爭議進行仲裁或訴訟的仲裁地點或法律訴訟地點,因此應該明確、具體。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的含義。合同中所使用的關鍵詞語,可用定義條款加以說明。技術引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所屬國家不同、語言不同、法律不同,為防止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分歧,有必要對那些容易混淆的詞語,如專有技術、技術資料、質量標準、凈銷售額、技術改進等用定義的方式加以明確和具體說明。
(3)技術引進合同應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條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無關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③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④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⑤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進的技術生產產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銷售渠道或出口市場;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⑨要求受方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專利支付
付報酬或承擔義務。
(4)引進的技術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合同無效。關于引進的技術應當符合的條件,《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第3條明確規定,必須先進適用,并且應當符合下列一項以上的要求:①能發展和生產新產品;②能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源;④能擴大產品出口,增加外匯收入;⑤有利于環境保護;⑥有利于生產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經營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是否符合這些要求。
知識產權合同7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為保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簽定本知識產權協議。雙方約定如下:
1。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崗位,按勞動合同支付相應的工資,為乙方的研究開發提供物質、技術、商業秘密等資源條件。對乙方在研究開發中的重大發明、研究成果和技術革新給予獎勵。
2。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秘密等資源條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職務性的開發結果和非職務性的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4。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內,完全利用非工作時間,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所得的非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a。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b。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
c。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5。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
6。乙方如果為新調入人員,其所攜帶成果的知識產權,經甲方同意后,可以轉讓給甲方,甲方應支付合理的費用,但乙方必須寫出書面保證,以保證甲方擁有該成果的知識產權,如因此而造成侵權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能提供相應的證據,乙方應予以提供。
7。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8。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此代表的工作期間為聘用期間。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9。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勞動合同書》有同等效力。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知識產權合同8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應聘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執行、管理和發展的需要,愿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乙方愿意接受聘請,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簽署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服務、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服務,受甲方委托辦理知識產權有關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生產、經營、服務和管理活動的發展。
第二條:乙方接受聘請,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為期________年,自20g___年____月日起計算。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有效,雙方再行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乙方作為知識產權顧問,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 協助甲方審查、修改有關知識產權的合同和法律文書,防范法律風險;
(二) 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仲裁的知識產權類糾紛,出具律師函;
(三) 就甲方的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咨詢;
(四) 指導培訓甲方的從事知識產權相關事務的工作人員及專職法務人員,協助甲方的知識產權宣傳和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培訓工作;
(五) 應甲方要求提供與甲方有關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信息和相關資料;
(六) 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
(七) 參與甲方重大知識產權項目的盡職調查、業務談判、文本制訂和簽約見證活動;
(八)辦理甲方涉及商標注冊、商標監測、商標異議、專利申請、專利無效、專利情報檢索、版權登記及軟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項目申報、中國名牌、出口名牌、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認定等非訴訟業務,辦理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業務;
(九)辦理甲方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構架及建設(包括依照甲方企業特點制定完善商標、專利、商業秘密、域名、版權等管理制度),辦理甲方知識產權戰略的安排及提供相應項目的輔助;
第四條: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甲方按年度向乙方交納常年法律顧問費 萬元整(人民幣大寫:整)。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五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為甲方處理相關法律事務所發生的食宿、差旅、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為處理甲方的相關法律事務所需的支付給其他
第三方單位、行政機關或服務機構的必要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為便于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擔任知識產權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 要求甲方指定專門的人員負責日常知識產權事務的聯絡處理;
(二) 有權依法調查和查閱相關文件資料;
(三) 有權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會議;
(四) 有權詢問甲方人員,甲方人員應對被詢問的的事項作如實的陳述;
(五) 獲得履行甲方知識產權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第七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應當負有以下義務:
(一) 對工作接觸了解到的涉及甲方的機密、商業秘密和其他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責任;
(二) 在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中,不得擔任對方當事人代理人;
(三) 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動。
第八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或不能勝任該項工作的,甲方有權提請乙方予以調換或商請其他律師擔任。
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或不支付工作報酬的,乙方有權指令律師停止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第九條:雙方均有權在自己的宣傳冊、網站或其他宣傳資料上表明雙方存在本合同約定的知識產權顧問關系,并可以使用對方的企業名稱和企業標志來說明這種關系。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郵箱: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身份證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鑒于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時乙方愿意受聘;
鑒于乙方對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鑒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結果,并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秘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秘密都是屬于甲方的財產,對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
為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并明確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商業信息秘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一) 職務開發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2、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
3、商標設計、標志設計等;以及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作、研究、開發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 商業秘密
所謂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了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這些類型:
1、關于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戶資源、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的.信息;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檔、資料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信息;
6、甲方企業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的個人id文件、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 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志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 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業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為本協議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后,除非是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條 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后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咨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 聘用期終止后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辦妥有關手續。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后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了解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的信息。
第七條 不存在抵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聲明并保證,接受甲方聘用并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并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 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 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合同10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二、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天內將人民幣(¥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三、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復以商標局所發文件為準。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為準。
六、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七、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典睛設計工作室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
轉讓后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logo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后,甲方應盡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注冊事宜(為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
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
logo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
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注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知識產權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作者真名及筆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_網絡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授權其原創作品經乙方進行數字化處理后提供給乙方控股公司建立之網站(www. _________,以下簡稱本網站)登載。
2.本網站為擬登載的甲方作品可編排版式,可在作品正文前制作專欄,專欄包括作者自述、作者照片或漫畫像、作品簡介等內容;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對其作品作適當修改以符合傳播之需要。
3.本網站不因登載傳播甲方作品而向甲方支付報酬。
4.本網站可能聯系傳統媒體對已登載在本網站的甲方作品進行轉載、發表、出版、改編事宜,此項事宜將與甲方另行協商并簽訂專門合同;甲方欲將已登載在本網站的甲方作品交由其他傳統媒體進行轉載、發表、出版、改編,應事先通知乙方,以避免可能發生的版權糾紛。
5.甲方保證于本網站登載之甲方作品不構成對任何第三方的侵權或違約。否則,由此造成了乙方及本網站損失,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6.乙方向甲方發出e-mail協商取得上述授權,甲方通過e-mail確認此項授權
甲方:___________(作者真名及筆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_網絡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授權其原創作品經乙方進行數字化處理后提供給乙方控股公司建立之網站(www. _________,以下簡稱本網站)登載。
2.本網站為擬登載的甲方作品可編排版式,可在作品正文前制作專欄,專欄包括作者自述、作者照片或漫畫像、作品簡介等內容;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對其作品作適當修改以符合傳播之需要。
3.本網站不因登載傳播甲方作品而向甲方支付報酬。
4.本網站可能聯系傳統媒體對已登載在本網站的甲方作品進行轉載、發表、出版、改編事宜,此項事宜將與甲方另行協商并簽訂專門合同;甲方欲將已登載在本網站的.甲方作品交由其他傳統媒體進行轉載、發表、出版、改編,應事先通知乙方,以避免可能發生的版權糾紛。
5.甲方保證于本網站登載之甲方作品不構成對任何第三方的侵權或違約。否則,由此造成了乙方及本網站損失,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6.乙方向甲方發出e-mail協商取得上述授權,甲方通過e-mail確認此項授權
知識產權合同1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是甲方聘用的從事 崗位的專業人員;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將涉及專利權、專有技術、著作權、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商標權和其它形式的知識產權;為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協議如下:
一、定義
“知識產權”:是指已注冊和未注冊的、包括進行了注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權、商標、服務標志、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權、版權(包括計算機軟件的版權)、數據庫權利、半導體設計圖權利、實用新型、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權利或保護形式,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于何種載體,無論是否登記。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作品、論文、報告、文件、圖畫、肖像、產品理念、服務理念、照片、底片、錄音/像帶和母帶、電腦程序、源代碼、結果代碼、原型、研究數據和文件、樣本、日志、報告和其他材料(總稱“職務作品”)
特別是,下列作品屬于職務作品(非全部):
二、知識產權歸屬
1、有下列條件情況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全部屬于甲方:
(1)受聘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兩年內研發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4)主要利用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材料等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除非乙方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否則在乙方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后兩年內形成的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作品或產品,均屬于職務作品,全部知識產權應屬于甲方。
2、乙方同意,在受雇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后,如為甲方合法取得或維持上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所有權所需要,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要求簽署有關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協助。
3、乙方承諾,在任何時間,僅為甲方利益、并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非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對其作任何形式的處分/處置。在與甲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立即停止對前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一切使用行為。
4、甲方與乙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乙方承諾,不再聲稱是甲方的雇員、或聲稱具有代表甲方的權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償或無償、直接或間接)侵占、使用或者擅自復制、帶走甲方擁有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任何文件、資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三、競業限制
1、乙方承諾,在受聘期間,不侵犯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否則將承擔由此而引發的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聲明,此前未曾與第三方簽署過任何包含“競業限制”條款的合同; 或者其已與曾經簽署“競業限制”條款的第三方以適當方式解除了該等“競業限制”義務。
前款所謂“競業限制”條款,是指任何第三方限定乙方不得從事甲方現有工作的條款。
3、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聲明導致甲方被第三方指控連帶侵權,乙方應承擔與此有關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4、在乙方的聘用期限內,乙方不得參與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本職工作以外的活動(事先得到甲方許可的除外),競爭性活動指從事與甲方現從事的業務相同/類似業務活動,或在與甲方從事相同/類似業務的任何單位任職,包括但不限于以兼職、顧問、股東、董事、監事、合伙人、投資人、提供勞務/咨詢/服務等任何形式。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遵守上述各項協議內容,盜取、泄密、侵犯本協議所述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屬于嚴重違紀行為。經甲方查實,乙方應為這種不法行為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全部經濟賠償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責任。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在甲方供職期間稅前工資總額的30%。
2、甲方有權從乙方在違約事由發生時應得的工資及其它應得收入中扣除上述違約金。如上述扣除的金額低于違約金數額,乙方應予以補足不足部分。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甲方則有權進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其它法律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同時構成嚴重違紀,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任何補償。
五、其它
1、本協議可由甲方轉讓給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當乙方在上述機構之間被調任時,本協議自動被轉讓至新的聘用單位而無需由乙方另行簽署。如新的聘用單位提出要求,乙方亦同意直接與其簽署新的協議。
2、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全部期間以及乙方與甲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終止(無論何種原因)之后五年。
3、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知識產權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乙雙方就參加第_________屆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的___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確認是______包裝設計作品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包裝設計作品”)唯一的合法版權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為其合法擁有并且不涉及侵權或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
(2)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3)網絡傳播權;
(4)發行權。
4.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版權歸___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所有。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業盈利用途中,引用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的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8.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方代表:_________(簽名)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蓋章)
知識產權合同15
甲方(著作權人或著作權代理人): 乙方(出版者):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電話:
作品名稱:《 》(暫定名)
作者姓名: 甲乙雙方依據著作權法和經濟合同法就出版上述作品(含所配光盤,下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權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全世界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上述作品漢字(簡、繁體)版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或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三條 乙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時出版,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15日通知甲方,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若乙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觀形勢變化而不能出版,則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損失各自分別承擔。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并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所得報酬的_____%交付對方。
第五條 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可以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后記,但改動結果應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該作品的署名方式為:
______________主編
______________編著
______________著
第六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等應符合約稿要求。如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如甲方拒絕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如甲方同意修改,且經修改后仍未達到要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但甲方可以/應該審校1次,并在7日內簽字后退還乙方。甲方未按期審校,乙方可自行審校,并按計劃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動超過5%造成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擔改版費用或推遲出版的責任。
第八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稿酬采用以下方式,即:
配套光盤不另外支付費用。
乙方按國家規定從應付甲方的稿酬中代扣代繳個人收入所得稅。
第九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_____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印。首次出版_____年后,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于收到通知后_____日內答復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核查上述作品的印數。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隱瞞印數,應向甲方補齊應付稿酬并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印數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不要原稿,原稿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十二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5冊。每次再版后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_____冊。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并將所得利潤的_____%交付甲方;甲方許可乙方獨自或與第三方合作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乙方將所得利潤的'_____%交付甲方。
第十四條 甲方將上述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授予乙方。乙方可以自己,也可授權第三方使用該項權利,并將由此獲得利潤的_____%交付甲方。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為與中國(港、澳、臺地區除外)以外地區的出版機構洽談本作品出版發行事宜的惟一代理。
第十六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北京市版權局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甲方若系著作權代理人,須有著作權人的書面委托書為憑,并以書面委托書正本交乙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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