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協議匯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知識產權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知識產權協議1
立合約者xxx(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xxx(以下簡稱乙方)
編著xxx一書,雙方議定如下:
一、乙方應付甲方稿費每千字xx元整,于簽訂本協議時,先預付xx元整,余數于甲方交稿時,一次付清。
二、本書預計字數為xx萬字左右。
三、本書著作權經甲方同意轉讓乙方承受,由乙方辦理著作權登記。
四、本書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權,及違背有關著作出版等現行各項法律或國家政策時,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涉。其因而被有關機關扣留、沒收,或禁止發行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五、本書版權屬于乙方,甲方不得就本書內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割裂,自行出版或轉讓。
六、本書的排版校對,由乙方負責,惟求其正確無誤,得請甲方作最后的校核。
七、甲方同意于xxx年x月x日完稿,交予乙方出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協議2
一、國際條約法對條約沖突條款的調整
正如國際法委員會(ILC)報告指出:國際法不是法規的隨意組合,不同國際條約之間存在“有意義”聯系,其規則和法律原則可相互參照理解。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和Trips遞增條款屬于現存的國際法,它們之間存在兩種關系:第一,相互解釋關系。《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有助于Trips遞增條款的理解,比如:有助于后者的適用、闡釋、修改。第二,沖突關系。兩者同樣適用并有效,但是,兩者調整的結果是矛盾的,這就需要選擇適用哪一種法律條款,《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英文簡稱《VCL》)規定了條約之間沖突條款調整的基本規則。
(一)沖突條款調整的基本原則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3)(c)條要求條約解釋:應考慮締約方已簽訂的“任何相關可適用的國際法或者國際習慣法、整體原則、國際法其他一般原則”。因為幾乎所有Trips遞增條款的協議方同時是世貿組織成員方,《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3)(c)條同樣適用于調整兩者的關系,《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也是解釋Trips遞增條款的“任何相關的國際法”,但是不能反過來說Trips遞增條款條款是解釋《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任何相關的國際法”,因為自由貿易協定只對自由貿易協定協議方適用,不適用于以前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協議方。對于Trips遞增條款規定比較模糊或者未規定的問題,比如:《反假冒貿易協議》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都規定了處理涉嫌侵犯知識產權商品的邊境措施,《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56條規定了對進口商和貨物所有權人錯誤扣押的賠償,《反假冒貿易協定》沒有直接對應的條款。然而,《反假冒貿易協定》第6:2條規定“一般性要求法律程序應公平、平等地給各方提供權利保護”。這樣《反假冒貿易協定》第6:2條一般性義務可被理解為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56條更為特定義務:因原告錯誤申請扣押進口商品給被告造成損害的,知識產權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樣,《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55條規定了對涉嫌侵權商品扣押期限的限制,《反假冒貿易協定》也沒有對應的條款,但是Trips協議55條同樣可用來解釋《反假冒貿易協定》第6:2條。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31(1)條規定:條約的解釋應按照條約術語的通常含義和條約制定的目的來解釋。但是,從條約通常的含義來解釋,可能造成條約之間原則和目的的沖突,條約之間進行協調解釋就變得不可能了。例如:美國-澳大利亞自由貿易協定關于知識產權權利用盡和專利強制許可的規定有損于Trips協議第6條、第31條彈性條款,美國-澳大利亞自由貿易協定第17.9.4條明確禁止知識產權的國際用盡(比如專利藥品的平行進口),第17.9.4條限制了“司法或者行政知識產權反競爭措施”和“非商業使用或者國家出現緊急情況、其他特殊情況”運用專利強制許可,結果美國-澳大利亞自由貿易協定減損了多哈宣言確認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兩個彈性條款。
(二)沖突條款的界定
從更為寬泛的意義上理解,一個協議規定的權利行使條款也會與另一個協議規定的限制性義務或者權利行使禁止相沖突。Trips遞增條款或許會限制《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彈性條款,有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優先于Trips遞增條款,他們以《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多哈宣言第4段的規定為例:“確認成員方充分運用知識產權協議規定的彈性條款,特別是為了保護公眾健康目的”。然而,上述觀點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彈性條款整體概念相矛盾。我們必須記住,成員方給知識產權提供額外保護屬于成員方自己的事,沒有外部規則強行要求成員方怎樣行使《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成員方放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某個彈性條款,這種做法實際上就是在行使《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規定的權利,如果禁止成員方行使放棄的權利,這樣就把選擇性的彈性條款變為強制性條款。嚴格意義上講,一個條款的遵守一定會違反另一條款規定,這兩個條款就是沖突條款,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好像也持這種看法。
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沖突條款的調整
除了條約之間的沖突,條約內部的條款之間也會沖突。例如:《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2:2條規定某些先前知識產權條約優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Ⅰ-Ⅳ部分不能減損以前的知識產權保護多邊條約,這是《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與前《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條約關于知識產權實體保護最為清晰的規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有三種條款為發展中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預留了“政策空間”,屬于協議的模糊地帶:一是“平衡條款”,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序言、第7條、第8條、第66(2)條。二是含義模糊的“開放條款”:包括第6條、第27(3)(b)條、第31條、第39(3)條。三是在某些情況下,明確限制知識產權保護“例外條款”,包括第13條版權例外、第17條商標權、第30條專利權例外。
(一)平衡條款對《關稅貿易總協定》(中文簡稱關貿總協定,英文簡稱GATT)條款理解有歧義時,應依照“《關稅貿易總協定》”序言的精神,對《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理解應依照《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2)條序言規定的目的和目標,同樣,《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序言第5段、第6段“平衡條款”也規定了發達國家知識產權人和發展中國家知識產權消費者雙方利益平衡。其序言第5段:認識到各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基本公共政策目標,包括發展目標和技術目標;其序言第6段:還認識到最不發達國家成員在國內實施法律和法規方面特別需要最大的靈活性,以便他們能創造一個良好的可行的技術基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7條規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目標”: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實施應有助于促進技術革新及技術轉讓和傳播,有助于技術知識的創造者和使用者的相互利益,并有助于社會和經濟福利及權利與義務的平衡;《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8(1)條規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原則”:在制定或者修改其法律和法規時,各成員可采用對保護公共健康和營養,促進對其社會經濟和技術發展至關重要部門的公共利益所必須的措施,只有此類措施與本協定的規定相一致。多哈宣言第5段(a)也規定了對《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解釋,應體現《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7條和8條彈性條款。多哈宣言第7段重申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66(2)條:發達國家成員應鼓勵其領土內的企業和組織,促進和鼓勵向最不發達國家成員轉讓技術,以使這些成員創立一個良好和可行的技術基礎。
(二)含義模糊的開放條款該類條款意義模糊,存在歧義,例如對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6條(知識產權權利用盡),第31條(專利強制許可),目前爭端解決機構(英文簡稱:DSB)還沒有判例對之作出解釋,多哈宣言第5段(d)和第5段(b)卻分別強調了這兩個彈性條款:
(1)《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6條涉及知識產權權利用盡的問題:就本協定項下的爭端解決而言,在遵守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前提下,本協定的任何規定不得用于處理知識產權的權利用盡問題。看來,成員方有關知識產權權利用盡的規定,除了符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3條(國民待遇原則)和第4條(最惠國待遇原則)之外,并沒有一致的要求,所以《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6條屬于含義模糊的條款。因為,知識產權權利用盡分為“地域”用盡或者“國際”用盡兩種。“地域”用盡指知識產品在一國銷售后,知識產權人在該國內失去了對該產品中的智慧成果的排他權,知識產權人在其他國家仍有可能享有排他權;“國際”用盡指知識產品在一國銷售后,知識產權人在世界范圍失去了對該產品中的智慧成果的排他權,“國際”用盡有利于其他國家再次購買該知識產品的消費者。
(2)《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31條未經權利持有人授權的使用:未經權利持有人授權,如果成員方法律允許對某個專利客體作其他使用,包括政府或者經政府授權的第三方使用,則應遵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31(a)條至第31(l)條規定的未經授權使用的限制性條件。例如:《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第31(b)條要求:除非國家緊急情況或者其他特別緊急的情況之外,政府應“以合理的商業條件”從知識產權人那里獲得自愿許可;第31(f)條要求專利強制許可生產的知識產品“主要”供應國內市場;第31(h)條要求知識產權人獲得“合理的報酬”。這里“以合理的商業條件”、“主要”、“合理的報酬”等術語的含義并不明確。
三、Trips遞增沖突條款
一方面Trips遞增條款會限制世貿成員方利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另一方面一些剛達成的美國、歐盟自由貿易協定含有保障Trips彈性條款。(一)Trips遞增條款確認WTO/Trips權利和義務
一般來說,自由貿易協定沖突條款先得確認WTO/Trips規定的一般或者特殊義務,大多數情況下,也確認WTO/Trips規定的權利。《反假冒貿易協議》第1條規定:“其他協議(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已規定的‘義務’,本協議不得減損。”該條明確規定了《反假冒貿易協議》的解釋應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反假冒貿易協議》最終文本使用的是“義務”,而不是草案中的“權利和義務”,從這里可以看出《反假冒貿易協議》優先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適用。但是,美國、歐盟、日本簽訂的大多數自由貿易協定不同于《反假冒貿易協議》,這些自由貿易協定一般或者特殊條款都規定了不得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權利和義務”沖突。這是否意味著自由貿易協定減損《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意味著“權利”)時,自由貿易協定不得適用呢?
答案好像不是的,因為:其一,權利和義務具有雙面性,協議一方的權利卻是另一方的義務,自由貿易協定規定不得減損其他協議規定的義務,也不能保證《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意味著“權利”)的適用。其二,即使“權利”也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權利”也限于自由貿易協定協議方彼此之間的權利。要是自由貿易協定協議方決定放棄權利(不適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某些彈性條款,其實也是行使“權利”的一種方式),在這里,遞增條款即使減損了彈性條款的適用,但是,沒有減損沖突條款有關“權利”的規定。其三,自由貿易協定僅確認“權利和義務”也很難阻止其減損《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某些彈性條款,只有在遞增條款規定遺漏或者規定模糊時,才有必要考慮《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
(二)Trips遞增條款遵守多哈宣言
多哈宣言第5段規定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與公共健康有關的彈性條款,這些條款優先于Trips遞增條款適用。
1.“遵守多哈宣言的”一般條款。美國和歐盟的自由貿易協定及《反假冒貿易協議》序言明確規定:20xx年11月14日世貿組織第四次外交會議多哈有關公共健康宣言,有助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的履行和解釋,有助于補充說明Trips遞增條款知識產權義務規定的空白或者模糊地方。這些Trips遞增條款一般性“遵守”條款主要作用是要求自由貿易協定與多哈宣言的彈性條款一致。然而,Trips遞增條款明確減損或者禁止《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時,一般性“遵守”條款就沒有參考意義了。例如:歐盟-哥倫比亞-秘魯自由貿易協定第231(2)條甚至要求對化學藥品的實驗數據提供最低5年保護。顯然,多哈宣言有關專利藥品強制許可的彈性條款,在這里被禁止適用,發展中國家獲得仿制藥品將變得更加困難。歐盟-哥倫比亞-秘魯自由貿易協定第197:2條也許能再次起到維護多哈宣言彈性條款的作用。近來美國達成的幾個自由貿易協定,其中關于“公共健康措施的諒解”寫到:本協議不阻止協議方采取措施讓公眾獲得藥品達到保護公眾健康目的,特別是面臨艾滋病、肺結核、瘧疾傳染性疾病和其他特別緊急情況和國家危機時。
歐委會-加勒比環保協議第139:2條也寫到:“對本協議的解釋不得有損于加勒比國家獲得藥品的能力。”與“遵守多哈宣言”相比,這些自由貿易協定條款重申了多哈宣言的重要原則,并把這些原則直接納入協議,而不是間接地遵守宣言的彈性條款。即使是自由貿易協定協議方采取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與協議規定的知識產權保護義務不一致,保護公眾健康措施應優先考慮。Trips遞增條款越是明確規定遵守多哈宣言,越是能保證《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的實施,除此之外,“遵守多哈宣言”條款也確立了多哈宣言與自由貿易協定知識產權條款的關系。
2.Trips遞增條款遵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歐盟-秘魯-哥倫比亞自由貿易協定第197:1條寫到:依照本章規定,協議方可以修改或者制定法律、法規,采用知識產權多邊協議(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允許的例外和彈性條款,特別是在需要采取措施保護公眾健康、營養和獲得藥品時。當然,采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不能完全取代Trips遞增條款,也就是說自由貿易協定規定了明確和詳細的知識產權保護義務,這些保護義務優先適用于其他協議(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規定的例外和彈性條款。當自由貿易協定知識產權保護義務只有一般性規定或者規定較為模糊時,就依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解釋Trips遞增條款。不管怎樣,像歐盟-秘魯-哥倫比亞自由貿易協定第197:1條那樣,對自由貿易協定義務的解釋和履行應依照現有的多邊知識產權協議(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限制或者例外條款。首先,遵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一般性規定。(A)美國-澳大利亞自由貿易協定第17.4:10(c)條規定協議方遵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和其他國際知識產權條約。(B)歐盟-印度自由貿易協定第15條:協議方應按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為未披露信息提供保護。未披露信息的保護應受《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的限制,例如:新專利藥品在上市前,其實驗數據保護就受到專利強制許可的限制———不能影響公眾健康。《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協議中與專利有關的彈性條款限制了未披露信息的保護。歐盟委員會也認為,信息排他權不應該限制強制許可,在專利強制許可與信息排他權發生沖突時,優先適用專利強制許可。(C)自由貿易協定第2:3條也有遵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的明確規定:本協議義務性質和范圍遵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7條、第8條。其次,遵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特別規定。(A)比如,可專利性的客體范圍美國-哥倫比亞自由貿易協定和美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第一句話明確規定了,其義務不得影響《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27.2條和第27.3條———“排除某些發明的可專利性”彈性條款。與Trips遞增條款比較起來,協議方優先適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然而該自由貿易協定第二句話限定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27.2條和第27.3條的適用,對于植物專利,自由貿易協定協議方必須“采取合理措施”保護,協議方能自行決定什么是“采取合理措施”,它們也可對植物發明不提供專利保護。
自由貿易協定第三句話更是限定:“已為植物和動物有關的發明提供專利保護,已提供的專利保護不得停止。”該句話是Trips遞增條款的“凍結性”條款,該“凍結性”條款不允許自由貿易協定協議方利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27.2條、第27.3條彈性條款改變其國內已有的知識產權保護。(B)還有一種自由貿易協定遵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特別規定。美國自由貿易協定有關投資的條款規定:禁止征用和技術轉讓條件相互關系,投資保護標準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例外、限制相互關系。美國20xx年和近來的雙邊投資協定(BIT)也有相同的規定。與投資有關標準(例如:征用)不影響《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
知識產權協議3
甲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LOGO知識產權轉讓事宜,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保證對其因本次甲方委托而創作的作品擁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識產權。保證其未曾自行或授權任何第三方對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開發。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使用過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狀告侵權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標志,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一切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將該設計的LOGO知識產權以人民幣(大寫) _____(¥ _____元)轉讓給甲方,包括其使用權、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放映權、網絡傳播權、攝制權和改編權等。
乙方應提供該設計作品詳細的電子版本,電子版本應該包括JPG、ai等版本。同時,乙方應將其設計作品的`源文件及生成效果圖、設計思路或文字說明交予甲方。
甲方于收到乙方上述材料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轉讓費用。
第三條 乙方配合甲方進行LOGO的商標注冊事宜,但具體注冊手續、注冊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如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注冊機構退回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發生法律效力。
附件:LOGO標志設計樣式
簽署時間: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知識產權協議4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知識產權協議5
甲方:
乙方:西安星拓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雙方就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力轉
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大寫),將設計的標志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力轉讓給甲方,轉讓后該標志的所有知識產權及展覽權、版權、使用權、著作權、轉讓權等所有權力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標志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等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設計的標志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盡快安排該標志的注冊事宜(為期1個月,以乙方設計的標志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二、甲方如在注冊過程中遇到由于乙方設計方案問題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標志方案。
三、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標志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標志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四、若因標志未注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
知識產權協議6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第一條定義
1、知識產權
本協議所稱之“知識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歸屬于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2)注冊商標、字號及其他標記的專用權;
(3)專有技術及其他不為公眾所知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經營管理信息等商業秘密的專有權利;
(4)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論文、報告、圖書、教材、圖冊、地圖、攝影、聲像、文字、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
(5)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稱之“商業秘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了解到或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關于技術開發的信息,包括: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產品、設計、模型、方法、經驗、數據、算法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以及源程序、目標程序、開發手冊、研發文檔等,以及甲方的產品計劃、產品開發計劃等;
(2)關于市場營銷的信息,包括:甲方的營銷計劃,銷售方法,定價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供應商、合作方以及客戶名單,客戶的專門需求,未公開的銷售、服務網絡、渠道以及公司現有的、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經營項目等信息;
(3)關于經營管理的信息,包括:甲方的各類工作計劃、管理方法、組織結構、人事、財務、工資福利等情況,以及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內部業務規程與管理體系以及各種重要管理文件等;
(4)關于甲方法律關系的信息,包括:甲方合同履行情況,知識產權許可、轉讓情況,商標注冊情況,訴訟情況等;
(5)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秘密;
(6)甲方要求職工保密的、同甲方有關的其它信息。
3、職務開發結果
本協議所稱之“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以下內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及商業秘密在甲方的業務范圍內,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商標標識設計、外觀特定裝潢設計、標識設計、產品設計、廣告、教材、文書;
第二,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發明創造;
第三、模型設計、經驗方法、開發文檔、研發數據;
第四,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
第五,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結果的改進。
(2)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或者利用其在甲方期間的相關條件、資源、商業秘密以及在甲方期間研究、開發結果基礎之上所做的研究、開發結果。
(3)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或乙方與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其相關協議、本協議中約定的應歸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勞動成果。
第二條知識產權歸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將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2、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發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計算機軟件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得研究、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不是執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對該研究、開發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5、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后,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第三條商業秘密保護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實物、資料等擅自帶離工作崗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進行復制、交流或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不得在學術會議、技術鑒定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志、信息網絡等媒介上批露甲方商業秘密。
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秘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合作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業秘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源程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尤其對軟件開發資料(包括源程序、文檔、目標產品等)應作專項移交。
5、乙方在離開甲方后(無論因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6、當發現甲方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7、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
8、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乙方離開甲方后(無論因何種原因),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請求、勸誘、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或者為其接受外界聘用提供機會、幫助或者任何便利條件,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等。
9、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決不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商業秘密,也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如因違反該承諾而導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但如乙方是按甲方的明確要求或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況除外,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應當對可能存在的侵權情形及時向甲方申明,否則,仍應按照前款規定承擔責任。
第四條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的人員包括:
(1)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部門經理(含副經理、經理助理)及其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
(2)高級技術人員,是指系統工程師、方案工程師、SQA、項目經理及其以上級別的人員;
(3)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客戶)經理、秘書人員、薪酬管理人員、參與公司平臺技術研究的人員、參與合同標的額超過人民幣級項目開發的人員。
2、競業限制是指以上人員在離職之后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上述競業限制行為包括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職、顧問。
3、競業限制的期限,不超過兩年。針對不同人員的競業限制時間,由甲方確定。
4、競業限制的企業,是指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各地規章規定的下限執行。乙方需要按月向甲方報告工作單位和工作內容。
6、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規定,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額度為甲方確定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總額的倍。
違約金=每月經濟補償金×競業限制時間×倍數。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具體違約情況,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若前款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差額部分。
除此之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采取警告、記過、扣減工資、降級降職、解聘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附則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實、準確地說明其所承擔的原有知識產權、保密、競業限制及其他相關義務的情況,具體需要說明的情況如下: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2)乙方在此之前根據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情況。
乙方應確保其說明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否則,由于乙方怠于說明或者說明不真實、不完整以及不準確所產生的任何后果和責任均應有乙方自行承擔。
經由乙方簽字的對于前述情況的書面說明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稱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3、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4、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并確切了解協議條款的法律含義。
5、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6、本協議連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合同以及今后甲方制定或修改的各項管理制度,都構成乙方的義務,乙方需嚴格遵守。
7、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抵觸,則應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本協議簽署后,非經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至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之所有義務后效力終止。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本協議雙方如對解釋、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的,則首先應當協商解決。若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若根據相關勞動法律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的,則應當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庭進行勞動仲裁;對于其他根據相關勞動法律無須進行勞動仲裁的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地為深圳市南山區。
甲方:
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
手印:
簽約日期:
知識產權協議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志設計大賽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志設計大賽中獲獎及入圍作品的知識產權轉讓給乙方(參賽序號_________作品名稱___________),轉讓后該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本次活動主辦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委員會所有。
活動主辦方如在logo使用過程中發現甲方抄襲其它標志或者因此而產生的糾紛及連帶責任,甲方應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甲方在本次大賽中獲得的獎金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所在地繳納。
甲方以光盤形式刻錄原文件,與本協議一同快遞至乙方指定地址。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協議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討論和平等協商,就甲方技術秘密保護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完成的工作成果權歸屬等問題達成一致,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自愿簽署本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甲方技術秘密是指甲方內部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以及甲方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保密包括在甲方內部一定范圍內的內部保密以及對外保密兩個方面。
第二條甲方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甲方職員(包括臨時聘用人員)和因與甲方發生業務關系而接觸或了解甲方技術秘密的其他人員都有保守甲方技術秘密的義務,即:對所掌握的甲方技術秘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于甲方利益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三條 甲方___,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四條 乙方保守、保護甲方機密以及在改進甲方保密技術方面成績顯著,由甲方給予獎勵。
第二章 保密范圍
第五條 甲方技術秘密包括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 甲方明確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如:屬于甲方的標有“保密”、“秘密”、“內部”、“機密”等字樣的各類文件、信息資料;
2、 甲方明確要求乙方保密的有關研究項目、研究進度、經費投入以及相關經營、技術信息;
3、 甲方的專有技術及其相關技術;
4、 甲方處于研發階段的技術資料及信息;
5、 甲方未公開的其它技術信息;
第三章 乙方保密義務
第六條 乙方對甲方技術秘密承擔保密義務的具體方式為: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積極防止甲方技術秘密的泄露;
2、乙方在聘用期間及聘用期終止后,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使用、公開或向
第三者透露甲方保密范圍內的事項和信息,包括利用甲方技術秘密進行新的技術研究和開發;確因甲方工作需要使
第三人(包括在甲方工作的第三人)知曉甲方技術秘密的,乙方應征得甲方有關負責人同意,并明確向對方告知應承擔的保密義務;
3、在解除聘用合同時,乙方應將其掌握、持有、保管的'所有涉及保密事項的資料完好交還甲方;
4、在解除聘用合同后________年內,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對于乙方此項義務,甲方應給予適當補償,具體補償內容見本協議第七條);
5、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期限,即: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甲方保密技術及相關信息解密之日止。
第四章 甲方義務
第七條 對乙方承擔的保密義務,甲方應給予適當的補償及獎勵: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甲方應為其提供良好的科研及其它工作條件,以保障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
2、 對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完成的技術成果,甲方應給予相應獎勵,并以該成果創造的經濟效益為依據向乙方支付相應報酬;
3、 上述報酬及獎勵的具體方式及數額,依乙方在該成果中的貢獻及該項成果實際創造的經濟效益具體確定。
4、在解除聘用合同后________年內,如有本協議“第六條4”所述情況發生,乙方可憑有關證明文件(乙方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其欲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在與甲方溝通后,甲方明確表示不予準許)一次性向甲方領取相應的經濟補償,補償數額為乙方在甲方單位最后________年年收入(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2”所述的獎勵及報酬)的二分之一。
第五章 工作成果權歸屬
第八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完成的下列成果,其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權利歸甲方所有:
1、 乙方接受甲方分配的工作,獨立或與他人合作完成的一切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及技術相關成果)歸甲方所有;
2、 乙方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或在甲方已有技術基礎上完成的一切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及技術相關成果)歸甲方所有;
3、乙方在聘用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單獨或與他人合作進行與甲方科研、經營領域相關的技術開發或其它活動;經甲方同意并投資后,乙方在聘用期間任何形式的技術成果均歸甲方所有。
4、 乙方對聘用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經甲方同意后享有署名權,在不違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乙方對該成果享有發表權及相應的獲得報酬權。
第九條乙方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完成的技術成果(包括取得階段性成果)或整體技術構思,因其可能與本協議的履行發生交叉或沖突,希望排除在本協議約束范圍之外的:
1、 無( )
2、 有( )。詳細說明如下:
第十條 乙方在在簽署本協議之前,是否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署過任何妨礙本協議正常履行的其它文件:
1、 無( )
2、 有( )。詳細說明如下:
第六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除可依據雙方聘用協議的有關規定,在履行必要手續后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外,還可要求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視情節輕重,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萬元并不超過10萬元的違約金;
2、 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除可依據雙方聘用協議的有關規定,在履行必要手續后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外,還可要求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視情節輕重,向乙方支付不低于500元并不超過1萬元的違約金;
2、 向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三條 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尋求法律渠道予以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協議9
甲方(買家):
乙方(賣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關于任務的規定
1、甲方在xx發布任務征集新聞稿2篇
任務,任務金額為:100元,任務號為:1038606,任務時間從XX-09-07至XX-09-10。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在發布任務期間,確定乙方稿件為中標稿件,乙方有義務將稿件的源文件及生成效果圖及時轉交給豬八戒網,豬八戒網收到源文件后交給甲方,甲方收到源文件后,通知豬八戒網將懸賞任務賞金的80%,即40.00 元支付給乙方。
2、甲方選中乙方的中標稿件并在豬八戒網向乙方支付任務賞金后,即擁有該稿件的知識產權。
3、甲方有權對已支付任務賞金的中標稿件進行復制、發行、出租、展覽、表演、放映、廣播、網絡傳播、攝制、改編、翻譯、匯編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甲方上述權利,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4、甲方有權利向國家知識產權部門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如果中標稿件被采用投產,獲獎者將有優先權進行產品的細化設計,并獲取相應的報酬。
5、甲方在豬八戒網向乙方支付任務賞金后,可以要求乙方對中標稿件進行適當修改,修改報酬由甲乙雙方自由商定。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在任務中確定的乙方中標稿件應符合以下規定。否則,由乙方承擔該稿件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1、中標稿件不得違反國家關于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2、中標稿件應為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屬于公開稿件;
3、中標稿件應明顯區別于中國或者其他任何國家或地區的各類活動或組織的標志;
4、中標稿件或任何用于創作參選稿件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任何專有權利;
5、中標稿件交付后,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6、中標稿件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威脅國家間睦鄰友好關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
四、關于知識產權糾紛的處理
1、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即表示雙方同意以上條款,同時接受豬八戒網關于知識產權的聲明。
2、如果甲方因該中標稿件侵犯了其他任何第三人的權利而遭到損失,有權利向乙方追償。
3、如果雙方違反以上任何條款,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豬八戒網服務協議》第十條第三項規定,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在網上點擊確認的視為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知識產權協議10
甲方:
乙方: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了保護涉及的甲方的專有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專有信息所有人:
二、專有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和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子版的、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于書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時必須表明“專有”或“秘密”。
(2)對于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專有信息,并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專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專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保護其自有專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專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許諾使用。
3、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專有信息的本方員工、代理人等簽訂保密協議,該保密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同樣嚴格。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并被專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專有信息負有嚴格保守秘密的責任。
5、保證機構內部的其他人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觸到的甲方交付給乙方的專有信息。否則,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不得復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專有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責任的例外情況
1、甲方已公開泄露的該專有信息。
2、該專有信息已經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專利局審查、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生的,乙方應當事先盡快通知甲方,甲方應明確書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的費用、律師費和所有損失或損害費用及預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違約行為而獲利的,則乙方應將其獲利全部償付給甲方。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之事項止。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協議11
甲方:________,女,
住址: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園________座________房,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男,
住址: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園________座________房,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防止雙方婚后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以及為明確婚前婚后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對雙方的婚前婚后財產作以下約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一、婚前財產的約定
(一)房產:
1、甲方擁有座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園________座________房(目前登記在________名下,甲方為抵押權人)。
2、甲方擁有座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園________座________房。
該兩處房產屬于甲方婚前個人財產,還有需要按揭款項部分婚后由甲方自己承擔按揭款項,與乙方無關。
該兩處房產所有權屬于甲方,不屬于婚前婚后雙方共有財產。
(二)車輛:車牌號為________的車輛為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三)其他財產:除前述財產外,各方婚前擁有的存款、股票、電器、家具、保險等都歸各方個人所有。
二、婚內財產的約定
(四)甲方婚后名下的房產(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園________座________房房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園________座________房以及甲方在婚后另行購買的其他房產)、車輛、工資收入、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存款、股票、電器、家具、保險及其他由甲方個人身份獲得的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前述個人財產升值仍然是甲方個人所有,乙方不得干涉。同理,乙方婚后個人擁有的財產屬于乙方個人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五)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于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六)如因實際需要,前述甲方擁有的兩處房產需要登記在乙方名下的,不能視為是對乙方的贈與,即即便有可能房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所有權仍屬于甲方個人所有,乙方對此不持異議。
三、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
(七)雙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八)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后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防止雙方在今后發生糾紛時作為解決糾紛的依據。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愿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五、發生離婚等原因致婚姻關系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的婚前婚后財產主張所有權;雙方對各自的婚前婚后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處分婚前婚后財產的行為進行干涉。
六、雙方自愿簽訂,清楚了解本協議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約定內容。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識產權協議1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聘用期間的知識產權歸屬問題經充分協商,特訂立如下,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一、定義
“知識產權”:是指已注冊和未注冊的、包括進行了注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權、商標、服務標志、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權、版權(包括計算機軟件的版權)、數據庫權利、半導體設計圖權利、實用新型、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權利或保護形式,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于何種載體,無論是否登記。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作品、論文、報告、文件、圖畫、肖像、產品理念、服務理念、照片、底片、錄音/像帶和母帶、電腦程序、源代碼、結果代碼、原型、研究數據和文件、樣本、日志、報告和其他材料(總稱“職務作品”)。
二、知識產權歸屬
1、有下列條件情況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全部屬于甲方:
A.受聘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B.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C.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兩年內研發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D.主要利用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材料等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E.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除非乙方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否則在乙方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后1年內形成的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作品或產品,均屬于職務作品,全部知識產權應屬于甲方。
2、乙方同意,在受雇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后,如為甲方合法取得或維持上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所有權所需要,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要求簽署有關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協助。
3、乙方承諾,在任何時間,僅為甲方利益、并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非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對其作任何形式的處分/處置。在與甲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立即停止對前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一切使用行為。
4、甲方與乙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乙方承諾,不再聲稱是甲方的雇員、或聲稱具有代表甲方的權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償或無償、直接或間接)侵占、使用或者擅自復制、帶走甲方擁有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任何文件、資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三、競業禁止
1、乙方承諾,在受聘期間,不侵犯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否則將承擔由此而引發的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聲明,此前未曾與第三方簽署過任何包含“競業禁止”條款的合同;或者其已與曾經簽署“競業禁止”條款的第三方以適當方式解除了該等“競業禁止”義務。
前款所謂“競業禁止”條款,是指任何第三方限定乙方不得從事甲方現有工作的條款。
3、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聲明導致甲方被第三方指控連帶侵權,乙方應承擔與此有關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4、在乙方的聘用期限內,乙方不得參與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本職工作以外的活動(事先得到甲方許可的.除外),競爭性活動指從事與甲方現從事的業務相同/類似業務活動,或在與甲方從事相同/類似業務的任何單位任職,包括但不限于以兼職、顧問、股東、董事、監事、合伙人、投資人、提供勞務/咨詢/服務等任何形式。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遵守上述各項協議內容,盜取、泄密、侵犯本協議所述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屬于嚴重違紀行為。經甲方查實,乙方應為這種不法行為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全部經濟賠償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責任。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在甲方供職期間稅前工資總額的30%。
2、甲方有權從乙方在違約事由發生時應得的工資及其它應得收入中扣除上述違約金。如上述扣除的金額低于違約金數額,乙方應予以補足不足部分。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甲方則有權進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其它法律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同時構成嚴重違紀,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任何補償。
五、其它
1、本協議可由甲方轉讓給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當乙方在上述機構之間被調任時,本協議自動被轉讓至新的聘用單位而無需由乙方另行簽署。如新的聘用單位提出要求,乙方亦同意直接與其簽署新的協議。
2、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全部期間以及乙方與甲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終止(無論何種原因)之后3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知識產權協議13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簽訂的定作承攬合同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本協議所稱之甲方知識產權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甲方提供的原創圖案元素、文字、結構設計、畫面設計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衍生物。
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營利或非營利的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甲方的知識產權。
3、(1)凡涉及甲方知識產權的貨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2)凡涉及甲方知識產權的設計成果,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4、 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只可用于供應給甲方的合同貨物。
5、 甲方和乙方合同終止后,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標識,帶有甲方知識產權標識的`印版或其它材料,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或在甲方監督下由乙方主動銷毀。
6、 甲方和乙方合同終止后,帶有甲方知識產權標識的貨物,乙方應在3日內銷毀或在去除相關標識后作其它處理,甲方有權予以監督。
7、 因乙方違反上述條款,而使帶有甲方知識產權標識的貨物流入市場,侵犯甲方或甲方最終用戶的知識產權,造成甲方或甲方最終用戶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違約金約定為10萬元,若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金額的150%賠償。情節嚴重的,或違法數額較大、巨大的要提請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規定的刑事責任。
8、 乙方因違反上述條款而使甲方陷入訴訟,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間接損失。
9、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應向另一方賠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并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之其它侵權責任。
10、上述任何條款在雙方合作期間及合作終止后持續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知識產權協議14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設計乙方廠房及辦公樓現場視頻監控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對廠房及辦公樓的現場視頻監控進行初步設計,設計方案經甲方中標后,乙方選擇使用。
為保護甲方知識產權不受侵犯,明確甲乙雙方在甲方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各自的權利義務,避免發生糾紛。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所稱“知識產權”,是指甲方為乙方提供設計的視頻監控方案。(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二、所稱“知識產權”包括:視頻點位、設備型號、安裝路徑及安裝方法、設備價格、工程費等。
三、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哈爾濱智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或持有。乙方在招標后,如甲方未中標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設計的視頻監控方案,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為其設計的方案時,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提供有償使用和設計費人民幣 。
四、乙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識產權”,如乙方在招標過程中或招標后將甲方的方案泄露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五、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無權繼續使用上述“知識產權”,更無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將上述“知識產權”作為自有知識產權使用。
六、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中標后乙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乙方無權轉許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規定的范圍。
七、上述“知識產權”依法應當保密的(如視頻點位、設備型號、安裝路徑、安裝方法、設備價格、工程費等等),乙方均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間接披露、公開或傳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向有關部門上報時,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甲方。
八、乙方組織涉密人員與甲方簽訂保密承諾書。
九、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甲方還將要求追究乙方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一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知識產權協議15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鑒于甲方處于新項目開發期,涉及甲方擁有的新商業模式和新專有技術的商業秘密。甲方委托乙方具體承擔甲方創新技術中部分內容的組合集成與制造,乙方同意接受委托。雙方為了開展工作需相互交流相關商業秘密和技術資料。為保證交流后的商業秘密和技術信息不被泄漏且不發生侵權濫用,特簽訂本協議。
一、 各方對對方以各種方式提供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在任何情況下不向第三方泄漏(因業務開展需要雙方同意向第三方泄漏的除外)。
二、 通過交流,各方在獲知對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信息后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利用所獲商業秘密和技術信息其延伸題材進行經營活動。也不與第三方進行涉密題材的.合作或相互利用性經營活動。
三、 本協議涉及商業秘密和技術信息的載體形式如下:書面文件:經雙方代表或授權人簽字的并注有:“保密協議(潔XX號)涉密資料”的書面資料。電子郵件:發出方在發出文件上注有保密協議(潔XX號)涉密資料”的郵件資料。接收方須在接到的郵件上加注“同意本文件為保密協議(潔XX號)涉密資料”并返回的郵件資料。錄音資料:含有,甲方:“我是甲方代表 ,上述關于 ,關于 的錄音內容是我方與 方商業、技術秘密內容交流過程真實的錄音,具有法律證明效力”。乙方:“我是乙方代表 ,上述關于 ,關于 的錄音內容是我方與 方商業、技術秘密內容的交流過程真實的的錄音,具有法律證明效力。”錄音內容的錄音資料。
四、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若違法了上述一、二條約定,需向對方賠款100萬元整,并在此基礎上按照給對方造成的直接、間接損失的1.5倍賠償對方。
五、 若出現違約糾紛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六、 本協議有效期為X年。
七、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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