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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產權合同

            時間:2025-11-01 21:48:57 知識產權合同

            知識產權合同(經典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知識產權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知識產權合同(經典15篇)

            知識產權合同1

              甲方(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是論文(以下簡稱“該論文”)

              (1)的作者; ( )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

              2. 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 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后第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 適用地域:世界各地。

              5.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 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 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 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中國心理衛生雜志》(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收取 一次性版面費,數額為人民幣 元。

              7. 該論文在乙方編編輯出版的《中國心理衛生雜志》(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 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額另行通知)并贈送樣刊。

              8.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 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9. 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 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2

              立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約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國內公司)

              公司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公司名稱: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甲方取得乙方名為《_________》、《_________》兩部合共____集電視連續集劇本(以下簡稱“該劇本”)的擁有版權之電視節目在中國XX之制作及發行權,現雙方欲就版權的細則達成以下的協議:

              (1)甲方獲得該劇本的擁有在中國XX的版權,全權處理該劇的“小說、電影及電視劇原著改編權”(以下簡稱為「是項權利」)并與乙方訂立及簽署本合約及其一切有關的文件。

              (2)乙方為是項權利的擁有權。甲方欲向其購買是項權利,俾使甲方擁有是項權利及使用該劇的名稱、改編該劇的內容和拍攝電視劇集、電影及小說等權利。是項權利的轉讓,甲方愿意支付總額人民幣萬元正(,______)予乙方作為取得該劇在中國XX的版權。乙方已于合約書內表示同意是項權利的轉讓并接受該酬金作為的代價。雙方同意酬金須于本合約書簽署日起計____________天內支付。此外,乙方同意甲方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制作的產品;其永久版權及因此而衍生的一切利益及權益只屬甲方獨有,與乙方無涉。

              (3)乙方保證自合同簽定之日________年內不會將《_________》《_________》兩部電視劇集的中國地區播映權銷售于任何第三者在中國地區播映。如因此而使甲方蒙受的任何經濟損失,乙方同意承擔一切后果。

              (4)乙方宣稱并無亦不會授權任何第三者享用甲方的部份或全部授權。

              (5)乙方保證并無把上述權利用作任何借貸或抵押之用,或牽涉于任何財務安排及法律糾紛之中。倘甲方因行使或處置上述權利而蒙受任何經濟的'損失,乙方同意承擔一切的后果。

              (6)甲方可自由使用、處置、轉讓或授權任何第三者行使上述權利及自行與第三者訂立任何條款。除此之外,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向第三者收取任何報酬或利益,與乙方無涉。

              (7)乙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會與第三者訂立任何條款導致甲方無法自由使用上述權利或于行使上述權利時受到任何限制或約束,或導致甲方須向乙方或第三者繳付除本合約書內第(2)條條款所訂的酬金以外的任何費用、金額或負上任何法律及經濟責任。

              (8)乙方同意倘有任何第三者侵犯甲方所獲授的權利,甲方可自由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動,務以保障及維護上述權利,切因此而引致的費用須由乙方承擔。乙方承諾必會采取有效的法律行動以維護上述權利的完整性及獨有性及在甲方的要求下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9)乙方同意提供一切必要及合理的協助,包括簽發有關的授權書予甲方,俾使甲方可有效地行使上述權利及證明其為上述權利的及合法的版權人。并同意配合甲方在大陸的造勢宣傳。

              (10)本合約書的內容必須保密,不許外涉予任何第三者。倘任何一方披露本合約書內任何保密內容予第三者,此舉被視作違約論。違約者須承擔一切的后果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

              (11)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本合約書內的任何條款,并予接獲另一方的通知要求履行有關的責任三十天后,仍沒有作出任何補求,將被視作違約論。違約者須承擔一切的后果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

              (12)本合約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本合約書的訂立,解釋及執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雙方不可撤銷地愿意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庭的排他性司法管轄。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

            知識產權合同3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負責人或聯系人: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網址: 服務監督:

              為使甲方的技術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護,通過甲、乙雙方共同工作,為甲方建立并完善專利體系,提高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和產品競爭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如下合作協議:

              一、 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的相關事宜。乙方接受甲方聘用,并竭誠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專利等相關知識產權服務。

              □發明專利申請 □實用新型申請 □外觀設計申請 □變更 □復審 □答辯 □無效宣告 □pct

              專利名稱: 申請人: 申請號/專利號:

              二、 雙方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 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有關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完全技術內容,并對所提供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 為乙方專利代理人提供應有的工作便利。

              (3) 向乙方支付專利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 指導并協助甲方確定專利申請項目,并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保證專利申請質量。

              (2)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技術內容、圖紙等涉密資料要嚴格保密(包括網絡、郵件、書面的方式轉交的內容),妥善存檔,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3) 對乙方代理人為甲方撰寫的非用文書,乙方應采取完全銷毀的辦法給予銷毀。

              (4) 乙方代理人所書寫的使用文書應以加密的方式遞閱甲方或上報國家有關審查部門。

              (5) 向甲方提出其他涉及專利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 專利文件撰寫及提交程序

              (1) 乙方應在將甲方提供的技術說明書及有關材料交與乙方起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文件初稿的撰寫,對需要甲方補充資料的,應在甲方補充資料后 3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文件撰寫。對個別較復雜的案件,專利文件準備時間可適當延長。

              (2) 乙方在完成專利文件初稿后,應及時交甲方確認。甲方認為應該修改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過五個工作日。

              (3) 乙方撰寫的專利文件需經甲方確認后才能向有關部門提交,甲方確認以甲方指定技術人員簽字為準。

              四、 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1) 費用標準(rmb 單位:件):

              a:申請費(含規費):共 件,其中: ;

              b:國內專利檢索費: 國外專利檢索費(指定國家):

              c:維持費、登記費、印刷等費共: ;

              d:年費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其他費用支付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費用合計: 萬 千 百 拾 元整; 人民幣小寫:

              (2) 付款方式:先付,一次性付款,付款之日為正式代理之日。

              (3) 專利咨詢、提供建議及各項知識協助工作不另行收費。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規費和專利代理費后,一般情況一周內提供相關撰寫文書,半月內提供受理通知書,經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代為保管專利檔案。

              五、 違約責任

              (1)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因審查未通過導致申請失效,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對“官方審查意見”不做出回復而使申請失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應退還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知識產權合同4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北交所場內交易規則,提出交易申請并掛牌轉讓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標的企業)的產權或?______%股權。

              2.甲方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________法律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機構),擬向北交所提出上述產權或股權收購意向。

              3.乙方為依據中國法律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機構法人(注冊證號:________________),為北交所場內經紀會員,依法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北京產權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的規定,具備在北交所場內受托代理產權經紀業務的資質和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收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名稱)的產權(或股權)的會員經紀機構,代理收購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產權交易委托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在北交所場內受讓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的企業名稱)的'產權或[? ]______%的股權的經紀機構,按照北交所的場內交易規則為甲方提供場內經紀服務。

              1.2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指定其駐北交所辦理經紀業務的經紀人______負責辦理甲方委托的收購上述產權或股權的產權交易事項。

              第二條 具體服務內容

              2.1 甲方委托乙方就以下經紀業務提供經紀服務

              ① 向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交易規則的咨詢服務;

              ② 代為填寫《產權受讓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③ 協助甲方起草產權受讓中必要的文件;

              ④ 代為向北交所遞交相關產權交易材料和轉達北交所的函件、通知等;

              ⑤ 協助甲方參加產權交易競價;

              ⑥ 協助甲方支付產權交易價款;

              ⑦ 代為辦理產權受讓相關手續;

              ⑧ 其他按照北交所交易規則乙方應提供的經紀服務。

              2.2 除上述第二條一款約定的經紀業務外,甲方委托乙方同時代為提供下列服務和/或代為辦理下列事項(將未選定事項刪除):

              ① 尋找、推薦轉讓標的,并參與相關談判;???

              ② 根據標的企業情況制作投資分析;

              ③ 協助甲方辦理權證變更等手續;???

              ④ 其他雙方商定的經紀業務以外的服務事項。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及北交所的監管。

              3.2 甲方應根據《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向乙方及時、完整地提供北交所及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所要求的所有相關文件材料。

              3.3 甲方應如實提供有關文件材料和陳述有關事實,乙方有權對有關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甲方應承擔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法律后果。

              3.4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監督乙方辦理委托事項;乙方有義務勤勉盡責,提供場內經紀和其他服務并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報告相關情況。

              3.5 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乙方處理委托事務時基于甲方利益考慮,認為需要甲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所引發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3.6 雙方均應就委托事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除非法律或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或行政主管機關明確要求,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與交易無關的第三方披露或說明本合同項下對方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文件。

              第四條 雙方的承諾

              4.1 甲、乙雙方承諾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真實、完整、有效。

              4.2 甲方保證其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所述委托事項已獲得甲方有權機構的批準或授權。

              4.3 除非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保證不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受讓委托合同,并不與轉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

              4.4 乙方保證其具備從事甲方委托事項的所有資格及資質,其受托辦理上述事項均已獲得乙方有權機構的批準或授權。

              第五條 產權交易服務費、傭金及其支付方式

              5.1 甲方在北交所內辦理產權交易所應支付的產權交易服務費標準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

              5.2 產權交易服務費的支付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北交所統一負責辦理。

              5.3 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第2.2款約定的經紀服務之外的其他增值服務的傭金,其支付時間、方式與金額如下:(此款內容應依據甲乙雙方商定)

              5.4 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實地考察、權證變更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5 如按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及轉讓方要求需交納交易或競價保證金的,保證金由甲方自行承擔并按時支付到北交所指定的保證金賬戶。

              第六條 合同的期限

              6.1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止。

              6.2 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本合同項下產權交易事項未成交的,甲方有權委托其他經紀機構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或:除非該項目撤牌或變更交易場所,甲方應繼續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本合同條款。

              7.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3 任何一方按照第7.2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費用應按照受托方已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或委托方因受托方解除合同導致委托事項成本加大的情況而確定。

              第八條 合同的違約責任

              8.1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北交所有關產權交易規則,遵守本合同約定。若違反產權交易規則和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8.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管轄與爭議處理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進行解釋。

              9.2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_____(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報北交所備案后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1.1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解除,均應采取書面形式。有關書面的補充協議或文件等,亦應報北交所備案,并自報北交所備案時生效。

              1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并存北交所壹份備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托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托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5

              著作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 版 者(以下簡稱乙方):

              著作權代理人:

              著譯稿名稱:

              作品署名:

              甲方授權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上列書稿。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書稿的專有出版權由甲方在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有效期內授予乙方。乙方在此有效期內有權將本書稿以各種中文版/電子版形式出版,并在國內發行。

              第二條 本書稿系甲方本人創作(或翻譯)的原稿,享有著作權。

              甲方保證上述作品不含有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含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含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破壞民族團結、泄露國家機密、侮辱或誹謗他人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圖書出版后如作品含有上述內容,或發現有侵犯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民事權利行為,甲方應負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乙方可終止合同。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本書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稱或更換名稱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甲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乙方并可終止本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字數(估):開本: 印 數: 圖表: 定價(估):附錄:

              第五條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上述作品的齊、清、定稿件(打印稿+軟/光盤)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時交稿,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_____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或所交稿件經多次修改仍達不到出版要求的,乙方可以終止出版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第八條約定并已支付的預付稿酬。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

              第六條 乙方同意在_____年_____月之前出版本書稿。最低印數為_____冊。如出現乙方本身無法控制的特殊情況須推遲出版日期,乙方應與甲方另議出版日期。

              第七條 乙方將按照國家規定的稿酬標準采用以下三種方式之其中一種向 甲方支付稿酬:

              1.基本稿酬+印數稿酬(注:印數超過10000冊支付印數稿酬): _____元/千字×千字數+印數(以千冊為單位)×基本稿酬8%

              2.一次性付酬:_____元。

              3.版稅:_____ 元(圖書定價)×_____(版稅率%)× 銷售冊數。

              第八條

              (一)以基本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后3個月內向甲方支付;

              (二)以一次性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甲方交稿后30日內向甲方付清;

              (三)以版次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后3個月內向甲方支付。

              根據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在合同簽字30日內可以向甲方預付_____元作為預付稿酬。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方式和標準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須取得乙方的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情況通知甲方,并將所得報酬的_____%交付甲方。

              第十一條 本書稿首次出版后,乙方應贈送甲方樣書_____冊。乙方同意甲方本人在本書稿首次出版后3個月內按_____折購書_____冊,但需在付印前預訂。

              第十二條 本書稿首次出版一年之內,乙方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乙方如需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并送校正本;甲方收到通知后,應在一個月內將修改意見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條 甲方授權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本書稿。

              第十四條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出版上述作品的權利,出版所得的報酬(非買斷)甲乙雙方按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5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長合同期限,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是否延長由雙方商定。

              第十六條 如一方認為對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由雙方協調解決,或請雙方同意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著作權管理機構調制、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條款如需補充、更改,由雙方商定,具體條款可在“附加條款”中列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著作權委托人:

              法人代表:

              簽字/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雙方就雙方有關_________卡拉ok制作大獎賽參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責任

              1.1_________卡拉ok制作大獎賽,由_________主辦,_________承辦,規則制定及解釋權屬于_________。

              1.2甲方負責提供其具有知識產權的軟件工具及使用說明,并在預先通知的時間地點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訓。乙方可自愿到場接受培訓。

              1.3乙方自愿參加本次_________卡拉ok制作大獎賽,并服從大賽規則。

              1.4乙方自行解決其他有關素材,包括聲音文件,歌詞和_____。乙方保證素材的選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制作的所有作品屬于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參賽作品和沒有提交的'作廢作品。

              2.保密條款

              2.1本條款適用于以下情況:乙方以各種形式(原始或經修改的形式)或方式(例如書面文件、口頭討論、錄音或其他電子記錄媒介、或直接觀看方式)向其關聯人(包括同學,朋友,老師,校系辦公人員,家人等)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布的信息(例如產品、設計和規格、研究成果、發明、公式、硬件config、過程、軟件、數據、程序和專有知識),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應的關聯人對所有保密信息(包括以上信息及其基礎上的分析,編排,研究及其他演生材料),同意根據本條款規定,對有關方在本協議簽定前后的行為承擔保密義務。

              2.2乙方對于甲方在合作過程中向其透露的技術和商務等方面的尚未公開的信息(下稱保密信息),均應承擔保密責任,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將載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資料或軟件,按甲方要求歸還甲方,或予以銷毀,或進行其他處置,并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3.其他

              3.1本意向書的訂立、執行、解釋及_____均應適用_____法律。

              3.2本意向書以中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第一定義

              1、知識產權

              本協議所稱之“知識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歸屬于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2)注冊商標、字號及其他標記的專用權;

              (3)專有技術及其他不為公眾所知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經營管理信息等商業秘密的專有權利;

              (4)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論文、報告、圖書、教材、圖冊、地圖、攝影、聲像、文字、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

              (5)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稱之“商業秘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了解到或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關于技術開發的信息,包括: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產品、設計、模型、方法、經驗、數據、算法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以及源程序、目標程序、開發手冊、研發文檔等,以及甲方的產品計劃、產品開發計劃等;

              (2)關于市場營銷的信息,包括:甲方的營銷計劃,銷售方法,定價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供應商、合作方以及客戶名單,客戶的專門需求,未公開的銷售、服務網絡、渠道以及公司現有的、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經營項目等信息;

              (3)關于經營管理的信息,包括:甲方的各類工作計劃、管理方法、組織結構、人事、財務、工資福利等情況,以及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內部業務規程與管理體系以及各種重要管理文件等;

              (4)關于甲方法律關系的信息,包括:甲方合同履行情況,知識產權許可、轉讓情況,商標注冊情況,訴訟情況等;

              (5)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秘密;

              (6)甲方要求職工保密的、同甲方有關的其它信息。

              3、職務開發結果

              本協議所稱之“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以下內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及商業秘密在甲方的業務范圍內,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商標標識設計、外觀特定裝潢設計、標識設計、產品設計、廣告、教材、文書;

              第二,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發明創造;

              第三、模型設計、經驗方法、開發文檔、研發數據;

              第四,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

              第五,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結果的改進。

              (2)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或者利用其在甲方期間的相關條件、資源、商業秘密以及在甲方期間研究、開發結果基礎之上所做的研究、開發結果。

              (3)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或乙方與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其相關協議、本協議中約定的應歸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勞動成果。

              二條知識產權歸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將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2、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發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計算機軟件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得研究、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不是執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對該研究、開發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5、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后,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三條商業秘密保護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實物、資料等擅自帶離工作崗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進行復制、交流或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不得在學術會議、技術鑒定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志、信息網絡等媒介上批露甲方商業秘密。

              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秘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合作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業秘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源程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尤其對軟件開發資料(包括源程序、文檔、目標產品等)應作專項移交。

              5、乙方在離開甲方后(無論因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6、當發現甲方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7、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

              8、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乙方離開甲方后(無論因何種原因),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請求、勸誘、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或者為其接受外界聘用提供機會、幫助或者任何便利條件,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等。

              9、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決不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商業秘密,也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如因違反該承諾而導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但如乙方是按甲方的明確要求或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況除外,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應當對可能存在的侵權情形及時向甲方申明,否則,仍應按照前款規定承擔責任。

              第四條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的人員包括:

              (1)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部門經理(含副經理、經理助理)及其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

              (2)高級技術人員,是指系統工程師、方案工程師、SQA、項目經理及其以上級別的人員;

              (3)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客戶)經理、秘書人員、薪酬管理人員、參與公司平臺技術研究的人員、參與合同標的額超過人民幣級項目開發的人員。

              2、競業限制是指以上人員在離職之后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上述競業限制行為包括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職、顧問。

              3、競業限制的期限,不超過兩年。針對不同人員的競業限制時間,由甲方確定。

              4、競業限制的企業,是指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各地規章規定的下限執行。乙方需要按月向甲方報告工作單位和工作內容。

              6、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規定,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額度為甲方確定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總額的倍。

              違約金=每月經濟補償金×競業限制時間×倍數。

              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具體違約情況,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若前款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差額部分。

              除此之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采取警告、記過、扣減工資、降級降職、解聘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條附則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實、準確地說明其所承擔的原有知識產權、保密、競業限制及其他相關義務的情況,具體需要說明的情況如下: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2)乙方在此之前根據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情況。

              乙方應確保其說明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否則,由于乙方怠于說明或者說明不真實、不完整以及不準確所產生的任何后果和責任均應有乙方自行承擔。

              經由乙方簽字的對于前述情況的書面說明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稱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3、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4、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并確切了解協議條款的法律含義。

              5、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6、本協議連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合同以及今后甲方制定或修改的各項管理制度,都構成乙方的義務,乙方需嚴格遵守。

              7、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抵觸,則應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本協議簽署后,非經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至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之所有義務后效力終止。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本協議雙方如對解釋、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的,則首先應當協商解決。若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若根據相關勞動法律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的,則應當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庭進行勞動仲裁;對于其他根據相關勞動法律無須進行勞動仲裁的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地為深圳市南山區。

              甲方:

              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

              手印:

              簽約日期:

            知識產權合同8

              甲方(原股東):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原股東):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丙方(新股東):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鑒于:

              風險提示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增加公司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資本也必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1、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在_______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金為_____萬元,經______會計師事務所_______年________驗字第[______]號驗資報告加以驗證,公司的注冊資金已經全部繳納完畢。公司愿意通過知識產權增資的方式引進資金,擴大經營規模,其董事會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_____屆______次董事會)對本次增資形成了決議,該決議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經公司的股東會批準并授權董事會具體負責本次增資事宜。

              2、公司的原股東及持股比例分別為:甲方,出資額___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乙方,出資額___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

              3、丙方系在____________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有意向__________公司投資,并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且丙方股東會已通過向公司投資的決議。

              4、為了公司發展和增強公司實力需要,公司原股東擬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以知識產權方式增資,擴大公司注冊資本至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風險提示

              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需要訂立增資擴股協議時,公司現有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在引進新股東投資入股的情況下,需要老股東作出聲明放棄全部或部分優先認繳出資權利。如果沒有,現有股東提出異議,該協議將被認定無效。

              5、公司原股東同意并且確認放棄對新增注冊資本認繳出資的優先權。

              據此,根據《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各方本著自愿、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公司增加注冊資本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投資人的權益,順利通過驗資,公司應當開設驗資專戶。驗資的目的是驗證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注冊資本的增加是否真實,相關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第一條、增資擴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增資擴股:

              (1)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將公司的注冊資本由人民幣____萬元增加到____萬元,其中新增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本次增資價格以公司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凈資產為依據,協商確定。

              (3)新增股東用知識產權認購新增注冊資本,丙方認購新增注冊資本_______萬元,認購價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丙方用以出資的知識產權具體信息如下:

              (4)丙方用以出資的知識產權作價須經評估公司評估確定,如評估價格低于認購的出資額,丙方承諾以現金方式補足。

              2、公司按照第1條增資擴股后,注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______萬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

              風險提示

              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時,必須考慮有可能出現的募股不足情況。解決的辦法之一是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如果出現募股不足,將由現有股東兜底(當然,前提條件是股東大會就此做出決議),這不但可以增加投資人認購股份的信心,而且可以確保增資擴股的成功。

              3、出資時間:

              (1)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知識產權變更過戶到公司名下。

              (2)新增股東自知識產權變更至公司名下之日即視為公司股東,享有認購股份項下的全部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第二條、增資的基本程序

              為保證增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以及本次增資順利進行,本次增資按照如下順序進行:

              1、公司召開董事會作出增資的決議以及提出增資基本方案。

              2、公司召開股東會對董事會的增資決議及增資基本方案進行審議并形成決議。

              3、公司委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師事務所對公司的資產進行審計和評估。

              4、公司就增資及增資基本方案向______報批,并獲得批準。

              5、同擬增資的新增股東進行談判,必要時可采取招標形式進行。

              6、起草增資擴股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7、新增股東出資,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8、召開新的股東大會,選舉公司新的董事會、監事會,并修改公司章程。

              9、召開新一屆董事會、監事會,選舉公司董事長、監事會_____、確定公司新的經營班子。

              10、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條、公司原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其是按照中國法律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企業、事業法人。

              2、其簽署并履行本協議:

              (1)在其公司的'權力和營業范圍之中。

              (2)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為并取得適當的批準。

              (3)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公司現有名稱、商譽、_____等相關權益歸增資后的公司獨占排他所有。

              4、公司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丙方書面告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者權益。

              5、公司向丙方提交了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原股東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公司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6、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除此之外公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冊成立以來,除正常經營外,沒有產生其他任何債務、欠款和欠稅。

              7、公司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公司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8、公司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_____、調查及行政程序對丙方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9、本協議經原股東簽署后即構成對原股東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四條、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其是按照中國法律注冊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其簽署并履行本協議:

              (1)在其公司權力和營業范圍之中。

              (2)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為,并取得適當的批準。

              (3)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或限制。

              3、丙方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公司書面告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者權益。

              4、丙方向公司提交了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丙方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丙方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丙方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除此之外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冊成立以來,除正常經營外,沒有產生其他任何債務、欠款和欠稅。

              6、丙方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其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7、丙方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_____、調查及行政程序對公司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8、丙方保證用于增資的知識產權,丙方_____擁有完整的權利,該知識產權未設置任何擔保、質押等權利受限的情況,不存在第三方的所有權糾紛等影響知識產權的價值及使用的情形。

              9、丙方保證用于出資的知識產權狀態穩定并適用公司的生產經營,如該知識產權價值受損,丙方保證另行出資補足該受損部分,保證其出資額穩定在元。

              第五條、公司對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公司是按中國法律注冊、合法存續并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新增股東書面告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者權益;截止日后到本協議簽訂前所發生的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方權益,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3、公司對用于公司業務經營的資產與資源,均通過合法協議和其他合法行為取得,真實、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東書面告知的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后到本協議簽訂前所發生的任何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4、公司向新增股東提交了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公司及其股東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公司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且公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冊成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沒有產生任何未向新股東各方書面告知的額外的債務、欠款和欠稅。

              6、公司沒有從事或參與使公司現在和將來有可能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公司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7、公司未就任何與公司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_____、調查及行政程序對新增股東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第六條、新增資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后續發展

              1、本次新增資金用于公司的全面發展。

              2、公司資金具體使用權限由經過工商變更登記之后的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經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執行。

              3、根據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在國家法律、政策許可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采取各種方式多次募集發展資金。

              第七條、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在出資日之前,公司已經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已列于評估報告,就該公司債權債務由公司承繼,并負責清償債務以及享有債權。

              2、各方同意: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增加公司的注冊資本后,將優先清償已經實際發生的本協議約定的公司的到期債務。

              3、公司未披露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收、清償,并且歸其享有債權,承擔債務的清償義務。就此類債權債務應由甲方與相應債權人和債務人協調,公司協助辦理債權債務轉移的法律手續。

              4、各方特別約定:出資之日后發生針對公司的就原公司已經發生或形成的債權債務糾紛及未披露債權債務糾紛,應由甲、乙方出面了結,所涉全部費用由甲、乙方承擔,公司給予必要的協助。若由于出資日之前的公司債權債務及未披露債權債務給公司和丙方帶來損失或由此產生債務,由甲、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賠償給丙方。

              5、在合資公司營業執照頒發之日之后,公司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由其享有和承擔。

              風險提示

              需要注意的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進行增資擴股的,應當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由其承銷;股款亦不能自行收取,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的協議,由銀行負責代收。

              第八條、投資方式及資產整合

              1、增資后公司的注冊資本由____________萬元增加到____________萬元。公司應重新調整注冊資本總額及股東出資比例,并據此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

              2、增資后丙方成為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應由股東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九條、保密

              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在本協議簽訂前和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向其它各方透露其保密資料和專有資料,以及公司的保密資料和專有資料,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每一方在收到該等資料后,須對這些資料保密,不向任何人或實體透露這些資料,但向為履行其職責而需要知道這些資料的人員透露除外。

              (1)在透露時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非因接受方違反本合同而是公開的資料。

              (3)接受方從對這些資料并無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資料。

              3、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為履行其職責而需要知道這些資料的人員或機構透露。

              5、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條規定將在合資合同終止后的_____年內均持續有效,不論公司是否已終止、解散或清算。

              6、如果有一方公司違反本條的任何規定而遭受任何損失,另一方公司應為該損失負責。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包括協議各方違反本協議的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止一方違約,則由各違約方分別承擔各自違約所引起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范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于因違約而給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2、盡管有以上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協議而就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對其它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訴訟:

              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后_____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

              在對爭議進行_____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并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各方各自保存_____份,公司存檔______份,______份用于辦理與本協議有關的報批和工商變更手續。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9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簽訂的定作承攬合同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本協議所稱之甲方知識產權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甲方提供的原創圖案元素、文字、結構設計、畫面設計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衍生物。

              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營利或非營利的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甲方的.知識產權。

              3、(1)凡涉及甲方知識產權的貨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2)凡涉及甲方知識產權的設計成果,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4、 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只可用于供應給甲方的合同貨物。

              5、 甲方和乙方合同終止后,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標識,帶有甲方知識產權標識的印版或其它材料,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或在甲方監督下由乙方主動銷毀。

              6、 甲方和乙方合同終止后,帶有甲方知識產權標識的貨物,乙方應在3日內銷毀或在去除相關標識后作其它處理,甲方有權予以監督。

              7、 因乙方違反上述條款,而使帶有甲方知識產權標識的貨物流入市場,侵犯甲方或甲方最終用戶的知識產權,造成甲方或甲方最終用戶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違約金約定為10萬元,若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金額的150%賠償。情節嚴重的,或違法數額較大、巨大的要提請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規定的刑事責任。

              8、 乙方因違反上述條款而使甲方陷入訴訟,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間接損失。

              9、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應向另一方賠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并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之其它侵權責任。

              10、上述任何條款在雙方合作期間及合作終止后持續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知識產權合同10

              一、國際條約法對條約沖突條款的調整

              正如國際法委員會(ILC)報告指出:國際法不是法規的隨意組合,不同國際條約之間存在“有意義”聯系,其規則和法律原則可相互參照理解。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和Trips遞增條款屬于現存的國際法,它們之間存在兩種關系:第一,相互解釋關系。《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有助于Trips遞增條款的理解,比如:有助于后者的適用、闡釋、修改。第二,沖突關系。兩者同樣適用并有效,但是,兩者調整的結果是矛盾的,這就需要選擇適用哪一種法律條款,《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英文簡稱《VCL》)規定了條約之間沖突條款調整的基本規則。

              (一)沖突條款調整的基本原則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3)(c)條要求條約解釋:應考慮締約方已簽訂的“任何相關可適用的國際法或者國際習慣法、整體原則、國際法其他一般原則”。因為幾乎所有Trips遞增條款的協議方同時是世貿組織成員方,《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3)(c)條同樣適用于調整兩者的關系,《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也是解釋Trips遞增條款的“任何相關的國際法”,但是不能反過來說Trips遞增條款條款是解釋《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任何相關的國際法”,因為自由貿易協定只對自由貿易協定協議方適用,不適用于以前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協議方。對于Trips遞增條款規定比較模糊或者未規定的問題,比如:《反假冒貿易協議》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都規定了處理涉嫌侵犯知識產權商品的邊境措施,《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56條規定了對進口商和貨物所有權人錯誤扣押的賠償,《反假冒貿易協定》沒有直接對應的條款。然而,《反假冒貿易協定》第6:2條規定“一般性要求法律程序應公平、平等地給各方提供權利保護”。這樣《反假冒貿易協定》第6:2條一般性義務可被理解為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56條更為特定義務:因原告錯誤申請扣押進口商品給被告造成損害的,知識產權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樣,《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55條規定了對涉嫌侵權商品扣押期限的限制,《反假冒貿易協定》也沒有對應的條款,但是Trips協議55條同樣可用來解釋《反假冒貿易協定》第6:2條。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31(1)條規定:條約的解釋應按照條約術語的通常含義和條約制定的目的來解釋。但是,從條約通常的含義來解釋,可能造成條約之間原則和目的的沖突,條約之間進行協調解釋就變得不可能了。例如:美國-澳大利亞自由貿易協定關于知識產權權利用盡和專利強制許可的規定有損于Trips協議第6條、第31條彈性條款,美國-澳大利亞自由貿易協定第17.9.4條明確禁止知識產權的國際用盡(比如專利藥品的平行進口),第17.9.4條限制了“司法或者行政知識產權反競爭措施”和“非商業使用或者國家出現緊急情況、其他特殊情況”運用專利強制許可,結果美國-澳大利亞自由貿易協定減損了多哈宣言確認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兩個彈性條款。

              (二)沖突條款的界定

              從更為寬泛的意義上理解,一個協議規定的權利行使條款也會與另一個協議規定的限制性義務或者權利行使禁止相沖突。Trips遞增條款或許會限制《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彈性條款,有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優先于Trips遞增條款,他們以《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多哈宣言第4段的規定為例:“確認成員方充分運用知識產權協議規定的彈性條款,特別是為了保護公眾健康目的”。然而,上述觀點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彈性條款整體概念相矛盾。我們必須記住,成員方給知識產權提供額外保護屬于成員方自己的事,沒有外部規則強行要求成員方怎樣行使《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成員方放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某個彈性條款,這種做法實際上就是在行使《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規定的權利,如果禁止成員方行使放棄的權利,這樣就把選擇性的彈性條款變為強制性條款。嚴格意義上講,一個條款的遵守一定會違反另一條款規定,這兩個條款就是沖突條款,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好像也持這種看法。

              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沖突條款的調整

              除了條約之間的沖突,條約內部的條款之間也會沖突。例如:《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2:2條規定某些先前知識產權條約優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Ⅰ-Ⅳ部分不能減損以前的知識產權保護多邊條約,這是《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與前《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條約關于知識產權實體保護最為清晰的規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有三種條款為發展中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預留了“政策空間”,屬于協議的模糊地帶:一是“平衡條款”,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序言、第7條、第8條、第66(2)條。二是含義模糊的“開放條款”:包括第6條、第27(3)(b)條、第31條、第39(3)條。三是在某些情況下,明確限制知識產權保護“例外條款”,包括第13條版權例外、第17條商標權、第30條專利權例外。

              (一)平衡條款對《關稅貿易總協定》(中文簡稱關貿總協定,英文簡稱GATT)條款理解有歧義時,應依照“《關稅貿易總協定》”序言的精神,對《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理解應依照《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2)條序言規定的目的和目標,同樣,《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序言第5段、第6段“平衡條款”也規定了發達國家知識產權人和發展中國家知識產權消費者雙方利益平衡。其序言第5段:認識到各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基本公共政策目標,包括發展目標和技術目標;其序言第6段:還認識到最不發達國家成員在國內實施法律和法規方面特別需要最大的靈活性,以便他們能創造一個良好的可行的技術基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7條規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目標”: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實施應有助于促進技術革新及技術轉讓和傳播,有助于技術知識的創造者和使用者的相互利益,并有助于社會和經濟福利及權利與義務的平衡;《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8(1)條規定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原則”:在制定或者修改其法律和法規時,各成員可采用對保護公共健康和營養,促進對其社會經濟和技術發展至關重要部門的公共利益所必須的措施,只有此類措施與本協定的規定相一致。多哈宣言第5段(a)也規定了對《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解釋,應體現《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7條和8條彈性條款。多哈宣言第7段重申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66(2)條:發達國家成員應鼓勵其領土內的企業和組織,促進和鼓勵向最不發達國家成員轉讓技術,以使這些成員創立一個良好和可行的技術基礎。

              (二)含義模糊的開放條款該類條款意義模糊,存在歧義,例如對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6條(知識產權權利用盡),第31條(專利強制許可),目前爭端解決機構(英文簡稱:DSB)還沒有判例對之作出解釋,多哈宣言第5段(d)和第5段(b)卻分別強調了這兩個彈性條款:

              (1)《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6條涉及知識產權權利用盡的問題:就本協定項下的爭端解決而言,在遵守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前提下,本協定的任何規定不得用于處理知識產權的權利用盡問題。看來,成員方有關知識產權權利用盡的規定,除了符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3條(國民待遇原則)和第4條(最惠國待遇原則)之外,并沒有一致的要求,所以《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6條屬于含義模糊的條款。因為,知識產權權利用盡分為“地域”用盡或者“國際”用盡兩種。“地域”用盡指知識產品在一國銷售后,知識產權人在該國內失去了對該產品中的智慧成果的排他權,知識產權人在其他國家仍有可能享有排他權;“國際”用盡指知識產品在一國銷售后,知識產權人在世界范圍失去了對該產品中的智慧成果的排他權,“國際”用盡有利于其他國家再次購買該知識產品的消費者。

              (2)《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31條未經權利持有人授權的使用:未經權利持有人授權,如果成員方法律允許對某個專利客體作其他使用,包括政府或者經政府授權的第三方使用,則應遵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31(a)條至第31(l)條規定的未經授權使用的限制性條件。例如:《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第31(b)條要求:除非國家緊急情況或者其他特別緊急的情況之外,政府應“以合理的商業條件”從知識產權人那里獲得自愿許可;第31(f)條要求專利強制許可生產的知識產品“主要”供應國內市場;第31(h)條要求知識產權人獲得“合理的報酬”。這里“以合理的商業條件”、“主要”、“合理的報酬”等術語的含義并不明確。

              三、Trips遞增沖突條款

              一方面Trips遞增條款會限制世貿成員方利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另一方面一些剛達成的美國、歐盟自由貿易協定含有保障Trips彈性條款。(一)Trips遞增條款確認WTO/Trips權利和義務

              一般來說,自由貿易協定沖突條款先得確認WTO/Trips規定的一般或者特殊義務,大多數情況下,也確認WTO/Trips規定的權利。《反假冒貿易協議》第1條規定:“其他協議(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已規定的‘義務’,本協議不得減損。”該條明確規定了《反假冒貿易協議》的解釋應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反假冒貿易協議》最終文本使用的是“義務”,而不是草案中的“權利和義務”,從這里可以看出《反假冒貿易協議》優先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適用。但是,美國、歐盟、日本簽訂的大多數自由貿易協定不同于《反假冒貿易協議》,這些自由貿易協定一般或者特殊條款都規定了不得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權利和義務”沖突。這是否意味著自由貿易協定減損《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意味著“權利”)時,自由貿易協定不得適用呢?

              答案好像不是的,因為:其一,權利和義務具有雙面性,協議一方的權利卻是另一方的義務,自由貿易協定規定不得減損其他協議規定的義務,也不能保證《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意味著“權利”)的適用。其二,即使“權利”也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權利”也限于自由貿易協定協議方彼此之間的權利。要是自由貿易協定協議方決定放棄權利(不適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某些彈性條款,其實也是行使“權利”的一種方式),在這里,遞增條款即使減損了彈性條款的適用,但是,沒有減損沖突條款有關“權利”的規定。其三,自由貿易協定僅確認“權利和義務”也很難阻止其減損《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某些彈性條款,只有在遞增條款規定遺漏或者規定模糊時,才有必要考慮《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

              (二)Trips遞增條款遵守多哈宣言

              多哈宣言第5段規定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與公共健康有關的彈性條款,這些條款優先于Trips遞增條款適用。

              1.“遵守多哈宣言的”一般條款。美國和歐盟的自由貿易協定及《反假冒貿易協議》序言明確規定:20xx年11月14日世貿組織第四次外交會議多哈有關公共健康宣言,有助于《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的履行和解釋,有助于補充說明Trips遞增條款知識產權義務規定的空白或者模糊地方。這些Trips遞增條款一般性“遵守”條款主要作用是要求自由貿易協定與多哈宣言的彈性條款一致。然而,Trips遞增條款明確減損或者禁止《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時,一般性“遵守”條款就沒有參考意義了。例如:歐盟-哥倫比亞-秘魯自由貿易協定第231(2)條甚至要求對化學藥品的實驗數據提供最低5年保護。顯然,多哈宣言有關專利藥品強制許可的彈性條款,在這里被禁止適用,發展中國家獲得仿制藥品將變得更加困難。歐盟-哥倫比亞-秘魯自由貿易協定第197:2條也許能再次起到維護多哈宣言彈性條款的作用。近來美國達成的幾個自由貿易協定,其中關于“公共健康措施的諒解”寫到:本協議不阻止協議方采取措施讓公眾獲得藥品達到保護公眾健康目的,特別是面臨艾滋病、肺結核、瘧疾傳染性疾病和其他特別緊急情況和國家危機時。

              歐委會-加勒比環保協議第139:2條也寫到:“對本協議的解釋不得有損于加勒比國家獲得藥品的能力。”與“遵守多哈宣言”相比,這些自由貿易協定條款重申了多哈宣言的重要原則,并把這些原則直接納入協議,而不是間接地遵守宣言的彈性條款。即使是自由貿易協定協議方采取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與協議規定的知識產權保護義務不一致,保護公眾健康措施應優先考慮。Trips遞增條款越是明確規定遵守多哈宣言,越是能保證《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的實施,除此之外,“遵守多哈宣言”條款也確立了多哈宣言與自由貿易協定知識產權條款的關系。

              2.Trips遞增條款遵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歐盟-秘魯-哥倫比亞自由貿易協定第197:1條寫到:依照本章規定,協議方可以修改或者制定法律、法規,采用知識產權多邊協議(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允許的例外和彈性條款,特別是在需要采取措施保護公眾健康、營養和獲得藥品時。當然,采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不能完全取代Trips遞增條款,也就是說自由貿易協定規定了明確和詳細的知識產權保護義務,這些保護義務優先適用于其他協議(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規定的例外和彈性條款。當自由貿易協定知識產權保護義務只有一般性規定或者規定較為模糊時,就依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解釋Trips遞增條款。不管怎樣,像歐盟-秘魯-哥倫比亞自由貿易協定第197:1條那樣,對自由貿易協定義務的解釋和履行應依照現有的多邊知識產權協議(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限制或者例外條款。首先,遵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一般性規定。(A)美國-澳大利亞自由貿易協定第17.4:10(c)條規定協議方遵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和其他國際知識產權條約。(B)歐盟-印度自由貿易協定第15條:協議方應按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為未披露信息提供保護。未披露信息的保護應受《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的限制,例如:新專利藥品在上市前,其實驗數據保護就受到專利強制許可的限制———不能影響公眾健康。《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協議中與專利有關的彈性條款限制了未披露信息的保護。歐盟委員會也認為,信息排他權不應該限制強制許可,在專利強制許可與信息排他權發生沖突時,優先適用專利強制許可。(C)自由貿易協定第2:3條也有遵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的明確規定:本協議義務性質和范圍遵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7條、第8條。其次,遵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特別規定。(A)比如,可專利性的客體范圍美國-哥倫比亞自由貿易協定和美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第一句話明確規定了,其義務不得影響《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27.2條和第27.3條———“排除某些發明的可專利性”彈性條款。與Trips遞增條款比較起來,協議方優先適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然而該自由貿易協定第二句話限定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27.2條和第27.3條的適用,對于植物專利,自由貿易協定協議方必須“采取合理措施”保護,協議方能自行決定什么是“采取合理措施”,它們也可對植物發明不提供專利保護。

              自由貿易協定第三句話更是限定:“已為植物和動物有關的發明提供專利保護,已提供的專利保護不得停止。”該句話是Trips遞增條款的“凍結性”條款,該“凍結性”條款不允許自由貿易協定協議方利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27.2條、第27.3條彈性條款改變其國內已有的知識產權保護。(B)還有一種自由貿易協定遵照《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特別規定。美國自由貿易協定有關投資的條款規定:禁止征用和技術轉讓條件相互關系,投資保護標準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例外、限制相互關系。美國20xx年和近來的雙邊投資協定(BIT)也有相同的規定。與投資有關標準(例如:征用)不影響《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彈性條款。

            知識產權合同11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制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_____”),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_____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_____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_____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_____成員提交到本_____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_____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_____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_____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_____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_____成員共同享有。

              3.3 _____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_____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_____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現存在_____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_____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5 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_____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_____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 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 對于_____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_____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 各方同意將在本_____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_____,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 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第五條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 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 _____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 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 _____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_____,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委員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地點在____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_____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自本_____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_____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_____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 一方退出本_____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 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_____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受聘于____________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_____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1、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2、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3、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_____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4、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5、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6、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7、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10、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典睛設計工作室

              雙方就x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

              轉讓后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logo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后,甲方應盡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注冊事宜(為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簽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ogo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

              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注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知識產權合同14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1)日常法律范圍:

              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14、本條所列10條至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2)商標服務范圍:

              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本條所列17至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專利服務范圍

              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距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32、本條所列23至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軟件服務范圍

              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37、本條所列34至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三條工作方式

              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四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充分協商,就知識產權保護及保守商業秘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遵守:

              一、商業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合同,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3.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5.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6.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8.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10.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執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本合同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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