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土地租賃合同模板9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本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愿意將自有無耕種條件的閑置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過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地座落地址:xx,出租地面積共計xx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xx年,即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1、土地租賃費包括土地租金和基礎設施發展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三年土地租賃費每年每畝為人民幣,從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賃的基礎上遞增5%。
2、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交清當年的土地租賃費,此后乙方應在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的租賃費。逾期10日后,每天加收當年租金2‰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費票據不是專用稅務票據,所開票據不含稅金。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將協議項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給乙方使用,并負責協調周邊關系,保證主路路面暢通,保證村民不得滋擾、影響乙方的經營活動。
2.合同簽訂后,在乙方承租期內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賃費價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賃權。如遇國家征地、占地等情況,必須充分考慮乙方的利益,乙方承租后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及設施、機械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甲方予以配合。
3.在前期建設中,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電、用水、路暢通。在生產過程中用電量不大的情況下,甲方可考慮乙方用電,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4.雙方發生矛盾時,甲方及其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障礙,斷路、斷電、斷水等方式影響乙方使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愛護村內環境及公共設施,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村規民約,不得從事違法活動。
2、乙方的生產不得造成甲方水源、空氣和環境污染。
3、乙方無權將所租賃甲方的土地借貸擔保,不得轉讓、入股,必須合理、愛惜使用土地,在使用過程中一切安全隱患由乙方負責。
4、如遇國家規劃、征占或其他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交納未到期的租賃費,并按國家標準賠付乙方損失。
5、國家所有土地使用手續由甲方辦理。在建設過程中和生產過程中因土地手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擔,甲方按時收取土地租金。
第六條 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如不續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等資產有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無權干涉。如雙方協商房屋等不動產由甲方收購,按每年2.5%折舊。若乙方不愿意協商處理,甲方將按每年10%折舊處理,土地產權歸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違法、違約解除合同。如甲方單方解除合同,則乙方場地內所有建筑及其他設備的投資由甲方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租賃期間總租賃費30%的'違約金。如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租賃期間總租賃費30%的違約金。
2、甲方有義務約束管理村民,甲方及其村民如以任何形式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當年租金2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損失,還應賠償實際損失。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前期基建用工、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認質認價。
2.乙方生產期間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技工。如錄用后不能勝任或不服從乙方管理,乙方有權按國家法律及乙方的規章制度處理,甲方應予配合。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村委會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煙臺市國土資源局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實施辦法》及有關法規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
有償的原則,就土地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
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租范圍.
第二條 甲方以現狀出租給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區
路(街,巷) 號,宗地編號____,土地面積(包
括分攤面積)為____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
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
第三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用途為 用地(其
中 平方米自行改為 用地).
第四條 本宗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 年.
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第五條 該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租金為: 用地每年
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
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200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0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0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0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0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0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0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0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0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0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乙方以支票或現金繳納租金.
第六條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付當年租金等應付款項,從滯納之
日起,每日按應交款項的3‰繳納滯納金,逾期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注銷土地使用證,甲方向乙方追
繳實際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額作為經濟賠償.
第七條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標準按照政府批準的租金標準執行.如
租金標準調整,甲乙雙方需簽訂補充合同,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標
準征收.
第八條 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付清當年的租金后,依照規定辦理土
地登記手續,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九條 乙方在租期內不得改變該宗地使用用途,確需改變的,必
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第十條 乙方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后,除經甲方依法批
準外,不得轉讓,轉租和抵押.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沒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一條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閑置一年以上的,應按國家規定繳納
土地閑置費;連續兩年閑置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的,
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用期限相應推延.因延期給乙方
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從本合同規定應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
讓宗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交還土地使用證.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宗地,須在期滿前60天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
書,并在獲準續期后,確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條件,重新簽訂
租賃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租期屆滿,乙方如不再續租,應在租期滿前10日內到甲
方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按國家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規劃等特殊原
因,需要在其紅線內通過各類管線工程,乙方不得阻攔,所造成的損失,
由建設方合理賠償.
本合同存續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國家建設和軍事建設等特殊情
況,甲方可以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該出
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更改或終止本租賃合同,甲方不承擔
違約責任, 土地租金按實際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甲
方應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
不負法律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
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事件發生15日內向另一方通報不可抗力
的情況,并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政府批準(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因執
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 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存檔一份,副本
若干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合同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
確立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于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并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于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
▁▁▁▁▁▁▁▁▁▁▁。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重慶市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重慶市 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城區建筑垃圾傾倒管理,配合軌道交通建設的棄土消納,根據北碚區 及重慶市北碚區建筑垃圾消納場管理辦公室相關工作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土地租用協議如下:
第一條、用地位置
該宗地位于北碚區歇馬鎮石盤村觀音巖組。
第二條、用地面積
總面積約 平方米(約 畝),其界線詳見雙方核定認可的規劃紅線,該土地為性質為重慶輕軌 建設施工用地,地形為溝壑,需大量填方,目前甲方已完善土地征用手續,權屬為甲方。
第三條:使用期限: 年 ,自 20xx 年 12月 1 日至 20xx 年 11 月 30 日止。如果乙方要求延長使用期限,乙方應在前述使用期限期滿之前至少 壹 個月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
第四條:租用用途及收益:乙方負責籌建建筑垃圾消納場,接受輕軌六號線建設棄土消納傾倒和 城南片區建筑垃圾傾倒。收益按碚府辦發[20xx]37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使用期間,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六條:使用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土層結構及影響輕軌建設, 建筑消納場投資及設施建設由乙方自理;退租時,乙方的投資遵循“來修去丟”原則,甲方不予負責。
第七條: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土地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在土地使用期間,水、電由乙方自行搭接,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九條:使用期滿后,本協議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土地退還甲方。如雙方同意繼續使用,則續簽使用協議。如協議到期后或乙方違約至使甲方宣布解除本協議后,乙主遺留、存放在甲方出租土地內貨物、設施,均視為乙方的`拋棄物,甲方有權任意處理。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協議并收回土地,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擅自將承租的土地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擅自改變承租土地用途;無正當理由閑置達2個月;利用承租土地進行違法活動;
第十一條: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協議不能繼續履行,
本協議無條件終止,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章) 乙 方:(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 篇5
為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土地約 畝出租給乙方作為 經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共(大寫) 年。
三、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方法:
①租金計算標準: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租金交付方法: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租賃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②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③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對租賃土地享有使用權、收益權;
②對租賃土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
③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甲方違約,必須賠償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特殊規定: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采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土地租賃合同 篇6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試行辦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詳見《土地使用證》附件),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畝),其宗地位置與四址范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為_________。乙方承租后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后,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應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______‰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_________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為百分之______。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后到_________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后,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筑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注銷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筑物,附著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審核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 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的土地_________畝,租給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公歷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并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準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準,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準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_________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承包費為每畝_________元,每年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并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為加強空閑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的綜合效益,更好地為國家經濟建設服務,現甲方決定將位于云南省xx村空閑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經乙方考察后決定承租。為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現雙方在公平、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坐落在云南省晉寧小寨村望鶴山的 畝空閑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該塊土地。
第二條:上述土地的概況;該土地為空閑地,地上有平房9間,半成品房(危房)3間及圍墻內空地。該地的四至為南臨 ;北臨 ;西臨 ;東臨 。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 XX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xx 年 7月 11 日止,租賃期限共計 5 年。
第四條:租賃用途: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土地上建造 瀝青拌合站及附屬設施、,允許乙方建職工住房。
第五條:甲方應保證乙方能夠在該土地上從事上述租賃所述之用途,若因國家政策或其它原因,乙方不能為上述租賃用途,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租金及租金交付方式:上述整塊土地年租金為人民幣 每年。5年租金分兩次支付,在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 元,20xx年5月1日前再支付 元。
第七條:租賃物的交付時間:甲方應于XX 年 7 月 12 日前將上述土地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將上述土地交付乙方時應為乙方提供滿足該宗土地用途所需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乙方在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按正規收費標準交付,甲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為乙方正常使用上述土地提供必要的'條件,包括與地方政府和村委會等協調,保證乙方車輛、物品、人員(包括乙方客戶車輛、人員)能隨意來往場地,不受任何第三人的限制和阻擋。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與地方政府或第三人發生糾紛,甲方應出面協調、處理,維護乙方的權益;但環境保護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向乙方出示上述土地的平面圖。
第十條:乙方對上述土地享有完全的經營權和收益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承擔除租金外的任何費用。
第十一條: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該宗土地,若甲方提前收回該宗土地,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按收回時的價格補償乙方的投資。
第十二條:在合同期限內若遇國家征收、征用上述土地,除土地部份的補償歸甲方外,其余地上建筑物及附屬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十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使用租賃物的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保證所出租的土地產權清晰且無任何爭議。
2、保證出租行為的合法性
3、按時交付租賃物的義務;
4、保證該宗土地無限制權利的行為;
5、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第三人無優先承租權;
6、應由出租方承擔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正常使用租賃物進行經營的權利;
2、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時交納租金的義務;
2、獨立承擔債務、稅費、水、電等費用的義務;
3、其它應由承租方承擔的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終止與第三人有關該宗土地的一切合同關系。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解除條件:
(一)、雙方合同解除;
(二)、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三)、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終止(如:地震、戰爭等);
(四)、因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
(五)、其它條件導致合同終止;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全面履行,若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 180000 元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所造成的損失,不足部份仍需賠償。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簽訂后在履歷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簽訂后若有不明事項,雙方可另簽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第二十一條:雙方簽名、蓋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土地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住所:
出租方代表: 職務: 聯系電話:
承租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 職務: 聯系電話:
為加快農業科技推廣,發展農村經濟,經甲方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租賃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為了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賃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集體所有位于大壟山的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土地方位東至路為界,南至村莊為界,西至五隊田為界,北至渠道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欖等農作物種植
2.承租形式:租賃
三、土地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30年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礎價每畝每年人民幣250元,每五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每畝50元,以此類推。
2、該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必須于合同簽后五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以后的28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經營的原則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承租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但不包括生產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5、承租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6、在承租期內乙方可以轉租,合同性質條款內容不變。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租手續,轉租的第三方必須完全承擔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不得對抗本合同,并進行合同變更。承(轉)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承(轉)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7、按時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各項稅金。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
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雙方當事人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達成書面協議的,應報古市鎮人民政府備案。因土地租賃經營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陽縣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乙方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若不繼續承租的,乙方對土地進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能拆除而不影響承租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采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承租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備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20xx年 3月 16 日
簽訂地點: 會議室
鑒證機關:(章) 鑒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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