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房屋租賃合同范文匯總6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方(房主)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南寧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樓_____號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是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為止。
三、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應注意以下事項(義務)
1、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
3、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電、水、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
六、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給別人,如有違約應給于乙方相應的賠償。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隨意停水、停電,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應該保證出租的房屋安全、設備完好。在使用中出現問題時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七、有關退租條例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八、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后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
七本租房協議為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為準(甲方未蓋紅印章的不屬正式協議,復印件不能作為正式協議使用)
九、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張貳頁,甲乙各方各執壹份。
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屆時甲方將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紅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
聯系電話:xxxx聯系電話:xxxx
本協議簽訂于:xxxx年xx月xx日即日生效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聶永洪(甲方)
承租方(乙方):張振梁(乙方)
乙方承租甲方的商鋪于20xx年 5 月 19 日到期,乙方提出要求,希望將租期適當延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按照原合同基礎上,甲方同意將租期延長,時間自 20xx 年 5 月 20日起至 20xx年 月 日止。
2、租金:5000元(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正 )。
3、延期時間滿,甲方立即收回商鋪。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等,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出現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不退回保證金給乙方,甲方還會追究乙方責任。
4、延期時間內,租賃商鋪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包括水電費、 租賃稅費及其他費,一切由乙方承擔,還要負責鋪位門前位置(門前三包)工作,搞好周圍環境衛生。
5、乙方需向甲方交協議保證金5960元,延期協議滿后,乙方無違約,協議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
6、其余條款與原合同一致。
7、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一、在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常見的欺詐主要有
1、出租人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租賃房屋,或者交付的房屋有瑕疵。實踐中往往表現為遲延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損害承租人的利益(停水斷電,道路不暢,場地不清,等等。)。
2、出租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維修和保養義務。租賃房屋的缺損雖然不是因為承租人的'過錯所引起,但糾紛的發生卻是頻頻出現。
3、承租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主要是遲延交付。
4、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現狀。
5、承租人擅自將租賃房屋變相轉租、轉讓、變相合租等。
6、承租人逾期不返還租賃房屋,或拒不騰房。
7、出租人利用租賃房屋套取押金、保證金、轉讓費。此種情況比較典型,現舉一案例:出租人利用租賃合同的缺陷(是否容許轉租),將租賃房屋轉租,并套取了押金,履約保證金,轉讓費,以及房租差價。當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卻找不到出租人(轉租人),出租人(轉租人)實際已經席卷大筆金錢消失。蒙受巨大損失的承租人當然不會輕易騰房給房東,而房東理所當然地要收回房屋,此種利益沖突無法調和,只有訴諸法律。最后受損失的,恰恰是無辜的房東和善良的第三人(承租人)。
二、風險防范
1、訂立租賃合同前盡可能了解合同一方的有關信息。
訂立租賃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范圍、資信狀況以及履約能力、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委托律師向對方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并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
2、房屋租賃合同應由專業律師起草、修改、把關。
(1)租賃合同中的條款,應盡量詳盡明確。
(2)合同條款應當盡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條款不能遺漏,否則易出現糾紛。
(3)對合同字句應當認真斟酌,字句表述應清晰具體,避免模棱兩可,避免多種解釋的語句出現。
(4)在租賃合同中,對于租賃房屋的使用、維修保養應當予以明確規定,以避免出現糾紛。
(5)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明確的違約條款及賠償數額。
(6)為避免合同欺詐,可以附加一些條款,如,擔保條款、附期限條款、附條件條款等,以保證合同順利履行。
(7)租賃房屋,應采用書面形式。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對于不定期租賃,依法可以隨時解除。
三、補救措施
遇到問題時,可以采取下列補救的措施來減少或挽回損失
1、對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賃房屋致使承租人無法實現合同預期的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2、對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出租房屋,出租人應交付有關范圍的使用說明、裝配圖紙、操作規程等,并在租賃合同中加以明確約定。
3、租賃房屋存在權利瑕疵,第三人對租賃房屋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免交租金。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現狀,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如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因此增加了租賃房屋的價值,返還租賃房屋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開支,但是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
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
包括:
(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道________棟________層________面積,裝修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___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2、煤氣費;3、供暖費;4、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于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________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________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意外損失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未盡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附件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執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房屋情況
1、房屋位置: 區尚 街 號 層 號
2、房屋面積: M2
房屋證件:產權證明復印件一份
第二章 承租用途
乙方用上述房屋用途為營業,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章 承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
a 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控制轉讓,轉借的`;
b 乙方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c 乙方拖欠租金達十天的;
如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甲方由此所受損失,有乙方負責賠償。
第四章 租金費用及付款方式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章所述房屋及第三章所述期限使用上述房產,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年租金為 元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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