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該如何處理
立即停車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必須立即停車。停車以后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信號燈,如夜間事故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時還須在車后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志。
及時報案
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值勤交警報案,在警察來到之前不能離開事故現場,不允許隱匿不報。在報警的同時也可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現場發生火災,還應向消防部門報告。交通事故報警電話號碼為 122或110。當事人應得到接警機關明確答復才可掛機,并立即回到現場等候救援及接受調查處理等。
搶救傷者
當事人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后,能采取緊急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運和心肺復蘇等。并設法送就近的醫院搶救治療,對于現場散落的物品應妥善保護,注意防盜防搶。
保護現場
保護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其中的車輛、人員、牲畜和遺留的痕跡、散落物不隨意挪動位置。當事人在交通警察到來之前可以用繩索等設置保護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車輛等進入,避免現場遭受人為或自然條件的破壞。為搶救傷者,必須移動傷者及肇事車輛、傷者等,應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標記,不得故意破壞、偽造現場。
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事故當事人還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應關掉車輛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隱患。不要在事故現場吸煙,以防引燃易燃易爆物品。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將危險物品的化學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及裝載量、泄露量等情況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員,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協助現場調查取證
在交通警察勘查現場和調查取證時,當事人必須如實向交警部門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