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法律是人類為了共同利益,由人類智慧遵循人類經驗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法律提供保護以對抗專斷,它給人們以一種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們不致在未來處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法律顯示了國家幾個世紀以來發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視為僅僅是數學課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法律應該是穩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法律職業的社會地位是一個民族文明的標志。
法治概念的最高層次是一種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礎,應該是對于人的價值的尊重。
法治意味著,政府除非實施眾所周知的規則,否則不得對個人實施強制。
付給律師的費用不應據其在法庭上陳述時間的長短,而應據其辯護質量的優劣。
婚姻的結合要求夫妻雙方都要忠實,忠實是一切權利中最神圣的權利。
解釋法律系法律學之開端,并為其基礎,系一項科學性工作,但又為一種藝術。
盡量大可能把關于他們的意志的知識散布在人民中間,這就是立法機關的義務。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話,全部藏書就會變成廢紙。
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成為僵死的教條,而沒有法律的信仰將蛻變成為狂信。
民眾對權利和審判的漠不關心的態度對法律來說,是一個壞兆頭。
讓我們維護公平,那么我們將會得到更多的自由。
如果法律沒有恐懼支撐,它絕不能生效。
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